職場

當前位置 /首頁/範文/職場/列表

財務審計工作內容及職責(精選5篇)

工作職責就是工作者具體工作的內容所負的責任及達到崗位要求的標準,完成上級交付的任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審計工作內容及職責(精選5篇)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財務審計工作內容及職責(精選5篇)

財務審計工作內容及職責 篇1

一、 對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的部門(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

1. 根據學校核發的包乾經費數額審查是否有超預算支出現象,如有形成的原因是什麼。

2. 稽核支出單據審批手續是否完備,支出是否真實合理,有無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現象。

3. 單位有無自收自支,私設“小金庫”問題。

二、 對未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單位的資金審計。

1. 單位的賬目設定和管理是否合法、規範,有無多頭開戶、業務內容記錄不全、隱瞞、私分、設帳外帳等問題。

2. 是否在銀行設立帳戶、大宗經濟業務都通過銀行轉賬。

3. 資金管理有無規章制度、制度是否健全。

4. 支出報銷單據是否規範、手續是否完備。

三、 對校內經濟實體的業務審計。

1. 收費標準是否合理,與學校之間有無協議。

2. 收入是否合理合法,有無弄虛作假,套取學校資金現象。

3. 應上繳學校的承包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

4. 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報銷憑證是否按規定程式審籤,有無不真實、不合法支出等問題。

四、 對小型土建、維修工程專案的審計

1. 專案的立項、招標、驗收、結算是否按學校規定程式進行。

2. 施工、承建合同的簽訂是否規範,合同內容是否齊全。

3. 稽核工程結算的數量是否真實、工程造價有無違規違法支出。

財務審計工作內容及職責 篇2

一、 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前期階段)

1、 接收有關部門委託(或按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具體審計專案。

2、 組成審計小組,並確定審計小組組長(專案負責人)。

3、 對被審計單位(人),進行必要的瞭解和調查。主要了解該單位工作(經營)性質、工作(經營)範圍,組織結構,人員情況,財務核算特點(包括主要賬號的設定情況),以前對該單位的審計情況等。

4、 確定審計工作重點,制訂審計工作計劃方案,並經領導審閱批准。

5、 編制審計通知書,被審計單位承諾書,並經領導審閱批准。

6、 下發審計通知書,並召開由審計處領導、審計小組成員和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進點會。

7、 將審計通知書抄送財務處,由財務處提供被審計單位有關財務資料(包括賬簿的電子文件)。

二、 審計實施階段

1、 對財務處和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有關會計資料(包括電子文件),實施財務審計程式。

(1) 按賬號(賬戶)中明細專案彙總財務收支情況,並編制審計檢查表。

(2) 按賬號(賬戶)分類彙總財務收支情況,並編制審計檢查表。

(3) 按重點對具體會計事項進行詳細檢查,並編制審計檢查表。

(4) 抽查會計憑證,對主要會計事項的會計憑證進行復櫻

(5) 根據審計工作需要,找有關人員和部門調查瞭解情況,並及時做好調查記錄,如有必要可召開座談會。

(6) 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審計小組要及時向審計處領導彙報審計進展和審計過程中的有關情況。

2、 整理彙總審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有關情況。

3、 審計小組向審計處領導彙報審計過程中發現問題和有關情況,對問題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需進一步核實的問題。

4、 實施相關的追加審計程式。

5、 審計小組再一次向審計處領導彙報核實和追加審計實施情況,並確定在

審計報告中反映的問題和需披露的事項。

三、 審計報告階段

1、 審計小組歸集審計工作底稿、並編制審計報告初稿,並將審計報告初稿和審計工作底稿提交審計處分管業務的領導進行稽核。

2、 審計小組按稽核後的要求,對審計報告進行修改。

3、 審計小組向審計處領導彙報審計報告的徵求意見稿,並對審計報告的徵求意見稿進行定稿。

4、 將審計報告的徵求意見稿送相關分管領導和財務處領導傳閱,並進行相應的溝通。

5、 對審計報告的徵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定稿。

6、 將審計報告的徵求意見稿徵求被審計單位(當事人)意見。

7、 將定稿後的審計報告進入網上審批程式,並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8、 向有關領導、部門及當事人送達正式審計報告。

四、 審計報告的終結階段

1、 審計小組按審計檔案歸檔程式,整理、歸集審計工作底稿。

2、 將整理好的審計檔案裝訂成冊。

3、 按要求對歸檔審計報告進行統一編號、裝盒。

財務審計工作內容及職責 篇3

一、部門描述

財務審計部是公司經營管理的重要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制定、執行公司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成本控制制度、財產管理制度,對公司各部門涉及財務方面的一切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定期對公司的財務、經營狀況進行分析,為公司的經營決策、工程專案投資控制提供重要的依據和建議。

二、具體職責

一、負責組織貫徹執行《會計法》、《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等財經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嚴格執行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三、負責搞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工作,負責按時做賬、報表,做到手續齊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整潔,按時做財務分析,及時為相關部門提供準確、齊全、完整的會計資訊。

四、加強財務管理,做好財務結算,正確合理排程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公司發展積累資金。

五、負責與財政、稅務、國資委、審計局、金融部門的聯絡,協助總經理處理好與相關部門的關係,及時掌握財政、稅務及融資動向。

六、遵守、維護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嚴格費用開支,認真執行成本費用開支的審批許可權、費用報銷制度。

七、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圍繞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當好公司的理財、經營參謀。

八、督促、檢查公司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財產、物資的保管、使用情況,注意發現和提出財產、物資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問題的處理意見,確保公司財產、物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九、督促有關人員作好工程欠款的清理工作,為公司提供準確的財務資料。

十、嚴格按照《國有建設單位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規定對投資專案進行財務核算,做到單獨建賬、單獨核算、賬目真實準確,每月按時填報基建報表,隨時接受各級檢查。保證專項資金的“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堅持建設專案的五制要求,做好專項資金的預算、資金劃撥、效益分析管理。

十一、負責定期組織召開財務分析會,考核經營成果,分析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促進公司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十二、嚴格按《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的要求,保管公司財務工作方面的檔案、資料、合同和協議,督促本部門完整地保管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報告、其它會計核算資料。

十三、負責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財務審計工作內容及職責 篇4

一、 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審計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執行上級和農村公路管理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年度財務決算、檢查、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巨集觀調控財務執行狀況。

3、負責監督、檢查全市農村公路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4、負責農村公路建養資金管理和審計工作。

5、負責全系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

6、負責農村公路管理處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二、科室人員分工

(一)科長崗位職責:

1、主持財務審計科的全面工作,制定本科工作計劃,完善本科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加強工作人員管理,組織完成本科室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

2、協助領導指導我處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內部審

計工作及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3、協助領導指導、監督、檢查各縣(市)區的財務、審計工作。

4、負責組織各縣(市)區財會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5、掌握經費的月、年實際用款進度,及時反饋資訊,供領導決策。協調科室內各崗位的關係,做好有關經費及其他資金收付核算和管理工作。

6、組織科室人員的業務學習,提高與財務審計業務相適應的專業勝任能力。

7、負責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副科長崗位

1、遵守財經紀律,堅持財務制度。

2、協助科長做好我處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及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3、負責記賬、資金核算、會計電算化崗位工作。

4、完整準確、及時上報各類會計報表。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副科長崗位

1、強化審計基礎工作,建全內部審計崗位責任制、審計管理制度,對日常資金往來、財務收支情況嚴格進行審計監督,規範財務行為。

2、負責全市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的專項審計,監督管理工程預(決)算、銀行信貸使用、工程建設資金撥付及其他相關的財務工作,保證工程建設用資金專款專用。

3、監督、檢查各縣(市、區)農村公路管理所按照有

關規定開展審計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農村公路系統的內部審計人員隊伍,組織各縣(市、區)審計人員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審計人員業務素質。

4、完成好上級機構指定的專項審計工作和社會委託審計。

5、完成好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四)科室人員分工

1、基建出納:做到工程資金及時支付,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做到資金無差錯,各類支票、印章妥善保管,並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配合做好審計工作。

2、經費出納(工會出納):做到全處辦公經費支付,保證全處工作的正常開展;做到資金無差錯,各類支票、印章妥善保管,並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3、檔案、票據管理:負責整理裝訂會計檔案;負責會計檔案保管;負責會計檔案移交;負責會計檔案的借閱工作;參加監銷會計檔案;負責接收撤銷、合併單位及建設單位專案完工後的會計檔案。

財務審計工作內容及職責 篇5

1、督促酒店建立健全財務核算制度,檢查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對財務核算工作的質量進行監督。

2、督促酒店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財務監督機制,檢查酒店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制度及遵守財經紀律情況,對財務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

3、稽核酒店擬訂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資金使用和排程計劃,籌資、融資和投資計劃,利潤分配或彌補虧損方案。

4、對公司稅收進行整理籌劃與管理。

5、與財政、稅務、銀行、證券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建立並保持良好的關係。

6、對酒店產權轉變、資產核銷、資產重組、對外投資、債務擔保、資產抵押等重大財務活動的決策程式和實施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7、稽核酒店財務報告,評價和報告其經營管理業績。與酒店總經理一起,共同對財務報表和報告的質量負責。

8、與酒店總經理聯合審批規定限額範圍內的公司經營性、融資性、投資性(對外、對外)支出;對酒店授權範圍內的貸款擔保事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