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退休金如何計算?
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發布後,我們對方案進行了解讀,但仍有不少朋友表示看不懂,建議舉例說明。下面小編就通過幾個例子,帶大家一起讀懂政策!
2017年退休金例1李女士1961年11月出生,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016年11月滿55週歲辦理退休手續,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為15年,此次調整前李女士的月基本養老金為726元,此次調整李女士可調整增加的金額為:
(1)定額調整增加38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掛鉤調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掛鉤調整:
李女士繳費年限未超過15年,因此該部分沒有調整金額。
③25年以上部分掛鉤調整:
李女士繳費年限未超過25年,因此該部分沒有調整金額。
(3)與個人養老金掛鉤調整:
726元 × 2% = 14.52元,見分進角後為14.6元。
(4)高齡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李女士還未年滿70週歲,因此不享受高齡傾斜調整。
綜合上述各項調整金額,李女士此次可調整增加金額應為:
38元+25.5元+14.6元=78.1元。
2017年退休金例2張先生1955年3月出生, 2015年3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為24年2個月,此次調整前張先生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254元,此次調整張先生可調整增加的.金額為:
(1)定額調整增加38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張先生繳費年限24年2個月,超過24年不足25年,按25年計算: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掛鉤調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掛鉤調整:
(25-15)年 × 2.7元/年 = 27元
③25年以上部分掛鉤調整:
張先生繳費年限未超過25年,因此該部分沒有調整金額。
(3)與個人養老金掛鉤調整:
2254元 × 2% = 45.08元,見分進角後為45.1元。
(4)高齡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張先生還未年滿70週歲,因此不享受高齡傾斜調整。
綜合上述各項調整金額,張先生此次可調整增加金額應為:
38元+25.5元+27元+45.1元=135.6元。
2017年退休金例3林先生1945年10月出生, 2005年10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為41年7個月,此次調整前林先生的月基本養老金為4355元,此次調整林先生可調整增加的金額為:
(1)定額調整增加38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林先生繳費年限41年7個月,超過41年不足42年,按42年計算:
① 15年及以下部分掛鉤調整:
15年 × 1.7元/年 = 25.5元
②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掛鉤調整:
(25-15)年 × 2.7元/年 = 27元
③ 25年以上部分掛鉤調整:
(42-25)年 × 3.9元/年 = 66.3元
(3)與個人養老金掛鉤調整:
4355元 × 2%=87.1元,無需見分進角即為87.1元。
(4)高齡傾斜部分:
至2016年12月,林先生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因此可享受高齡傾斜調整25元。
綜合上述各項調整金額,林先生此次可調整增加金額應為:
38元+25.5元+27元+66.3元+87.1元+25元=26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