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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經理例會制度

一、例會地點:酒店三樓(如有變動由總經辦另行通知)

部門經理例會制度

二、政策目的:做好工作佈置和總結及時糾正工作中出現的錯誤,促進各部門間的配合,加強檢查提高服務質量,特建立例會制度,同時通過制定此制度來規範酒店管理層例會順利進行、工作落實。

三、概述:

1、周例會將於每週一下午2:00舉行;

2、各部門彙報工作情況,以及需提請總經理或需要其他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3、由總經理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講評,提出工作要點,並進行佈置和安排。

4、會議內容形成紀要發放各部門經理簽收。

5、與會者到會必須有準備,發言坦誠、有序、嚴肅、精煉。

6、與會者必須對會議內容貫徹執行,做到有佈置、有落實、有檢查。

7、會議結束後,總經辦要根據紀要進行跟蹤,主抓落實。

8、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遲到每次給予50元處罰,無故缺席,每次罰款100元。

9、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人員,提前30分鐘告知總經辦。

10、會議期間所有手機關閉或震動狀態。

11、在會議進行期間原則上不允許提前離開,如有急事須口頭告知總經辦,經同意後方可離開,並對當天會議內容跟蹤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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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會議發言程式:

1、餐飲部 2、出品部 3、客房部 4、ktv 5、工程部

6、財務部 7、總經理 8、總經辦 9、總結

部門經理例會制度 [篇2]

為完善公司現代企業制度,規範公司治理結構,進一步明確總經理辦公會議事程式,保證經理層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承擔義務,有效防範經營風險,促進公司經濟及各項事業持續、穩步、快速發展,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會議制度。

一、總經理辦公會議的形式及參加人員

1、例行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理主持負責召集和主持。總經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可委託一名副總經理召集和主持。會議參加人員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根據會議內容可由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列席會議。公司班子成員因故不能參加總經理辦公會議,應向總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副總經理請假。

2、總經理特別辦公會議。即公司所遇突發或其他特別工作而召開的不定期的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理主持,並由總經理指名的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二、開會時間

原則上,總經理辦公會定於每週一召開;如遇緊急情況可根據總經理的安排隨時召開。

三、總經理辦公會議議事規則

1、公司綜合部負責總經理辦公會議議題的整理收集、會議安排、會議記錄、紀要整理和會議資料的保管等工作,並定期存檔。

2、總經理辦公會議議題由總經理決定;總經理辦公會議各成員可在工作分工範圍內,提前三個工作日向總經理申請提出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可供會議決策的方案等書面材料,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應有充分的材料和明確的決策建議。

3、總經理辦公會議一般應提前一天將會議通知、會議議題及有關材料送達參加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

4、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問題實行民主集中、多數一致、總經理負責的原則,由總經理歸納出席會議成員的多數意見後作出決議,對經會議討論尚不宜作出決議的議題,總經理有權決定下次再議。在必須作出決議而又不能形成多數一致意見時,總經理有最終決定權。總經理辦公會議決議以公司會議紀要形式下發執行,同時須報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備案。 5、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必須認真負責地行使職權,遵守保密紀律,維護公司領導班子的團結。

6、總經理辦公會議的議題及有關材料,會議討論情況和會議記錄為公司核心機密,一切有關人員不得洩露,違者依照有關法規追究責任。

四、總經理辦公會議的議事內容

總經理辦公會議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總經理辦公會議內容為(包括,但不限於):

1、擬訂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及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報董事會審批。 2、研究實施經董事會討論決定的公司年度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發展規劃、新專案開發、資金投向、財務預算 、利潤分配、職工培訓、職工工資分配、職工福利等方案;審定季度生產經營計劃及階段性中心工作方案

3、擬訂、修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及審定部門管理制度;制訂、調整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制訂公司幹部配備方案;決定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中層幹部及其他管理人員的選拔、考察、任免和獎懲議案;決定公司基本工資制度和工資標準、年度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內部分配形式和方案、工資調整方案;決定公司職工獎勵和處分。

5、確定向董事會彙報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總經理年度、半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等有關事項;通報經理層日常工作;研究日常安全、生產、經營管理等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審定公司與所屬企業簽訂的各種經濟責任書(承包書、責任狀、公司內部生產經營承包方案);協調處理涉及與其他分管部門交叉業務和上級部門、地方關係的'重要事宜。 6、研究確定公司章程規定的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範圍內的工作。

7、研究確定建設中的施工進度計劃、重大裝置招投標意見、重大材料的招投標意見、一般裝置和材料的採購方案、數量、價格及供貨商和其它屬於公司經理層決定的各項事宜。 8、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的事項,由分管副總經理按照分工範圍督促檢查,在下次會議上或規定時間內通報貫徹落實情況。

五、會議紀要的上報及下發

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紀要經總經理籤批後,由公司綜合部上報董事會,報送股東單位,並下發至經理層班子成員、各部門及與會議有關的單位或人員。

六、其它

1、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的事項,由有關部門承辦。公司綜合部負責協調、檢查和落實。 2、會議議題由與會人員提出或由有關部門提請,綜合部負責彙總上會研究。

3、提交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研究的議題,分管領導應事先召集有關部門進行研究並提出意見;對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應向會議說明。

4、與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時要提前告知總經理,並對提請事項陳述自己的觀點,辦公室負責記入會議紀要。

經理辦公會議制度

一、經理辦公會議由經理主持召開,公司領導或各部門有關負責人蔘加;

二、經理辦公會的主要任務和內容:

公司領導及各部門交流工作情況,分析工作形勢,安排一個階段的工作;商討工作,作出決策;處理本公司及各監理專案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討論研究並決定本公司重要規章制度、各部門職責範圍、工作人員的福利待遇,人員需求等;研究決定本公司日常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項,以及經理認為需要召開經理辦公會研究解決的問題;

三、經理辦公會議事規程:

(一)經理辦公會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收集、彙總,並報經理確定。各部門需提交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的議題,應在會前二天以書面材料送公司辦公室;

(二)公司領導在職權範圍內可以解決的問題,各部門之間能夠自行協調解決的問題,一般不提交經理辦公會討論;

(三)凡需提交經理辦公會研究的議題,議題提交部門必須事先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做好充分準備,為會議提供準確、可靠的決策依據。對需要會議做出決定的問題,議題提交部門必須有明確、具體的建議和意見;

(四)參會人員不準私自錄音及整理會議記錄,不準隨意傳播和擴散領導同志的講話和會議決定的問題。會議精神需要傳達報道時,必須報經理批准;

四、公司辦公室負責經理辦公會的召集和組織工作,辦公室祕書作會議記錄並起草會議紀要;

五、會議決定的事項以會議紀要為準。會議紀要為正式檔案,有關部門應認真貫徹執行。會議紀要由主持會議的公司領導簽發,其他領導會籤。

六、辦公室要及時將會議決定的事項抄送有關單位和部門,並加強督查督辦工作,及時將落實情況向公司領導彙報;

七、經理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具體時間由辦公室在會前通知有關參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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