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
1、審批財務收支,審閱財務專題報告和會計報表,對重大的財務收支計劃、經濟合同進行會籤;
2、編制預算和執行預算,參與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確保資金的有效使用;
3、審查公司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4、負責稽核公司本部和各下屬單位上報的會計報表和集團公司會計報表,編制財務綜合分析報告和專題分析報告,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5、制訂公司內部財務、會計制度和工作程式,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
6、組織編制與實現公司的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與成本費用計劃。
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21、負責基建集團整體財務規劃及戰略支援;
2、組織建立和完善基建集團的財務管理體系、管理制度及流程體系;
3、參與投資專案的可研、合同談判;
4、組織實施專案建設及運營期財務管理(各子公司);
5、組織財務團隊為經營班子提供月度財務報告及經營分析支援;
6、組織集團內成本費用管控、稅務策劃相關工作;
7、組織集團的預算、決算工作及其稽核。
8、組織對集團的存貨、固定資產等資產進行管理或監管。
9、協助控股集團財務總監做好基建集團的團隊建設工作。
10、完成基建集團總經理和控股集團財務總監臨時交辦的任務。
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31、負責財務報表及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資訊對外披露的正常進行,有效地監督檢查財務制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及適當及時的調整;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並執行對日常管理、年度預算、資金運作等的總體控制;
3、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按時完成稅務申報以及年度審計工作;
4、比較精確地監控和預測現金流量,確定和監控公司負債和資本的合理結構,統籌管理和運作公司資金並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5、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併購等經營活動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援,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6、與財政、稅務、銀行、證券等相關政
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41、嚴格遵守並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2、會計、財務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瞭解國家財經政策和會計、稅務法規,熟悉銀行結算業務;
4、建立、執行國際業務相關的財務制度;
5、編制外貿業務的會計總帳和分類帳;
6、銀行票據、現金等財務金融憑證解送和本外幣結算;
7、負責國際業務的成本核算、進出口退稅及外匯核銷,納稅申報;
8、保障運作資金供應和現金流暢順,有效進行結算管理和應收、應付賬款管理;
9、協調稅務、銀行等相關機構的關係;
10、配合工商、稅務、海關等部門的年檢及審計工作。
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51、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2、參與公司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預算的制訂,編制並監督預算的執行;
3、按照上級集團的要求,配合做好本級集團的投融資管理;
4、擬定公司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並參與公司相關制度的制定;
5、負責公司的年度決算工作;
6、參與公司對各部門和職業經理人的績效考核;
7、根據上級集團的要求,及時準確完成上級集團佈置的各項工作;
8、做好計財部與公司各個部門和上級集團相關部門及有關單位的財務溝通協調工作;
9、參與公司重大經濟合同的簽訂;
10、負責公司財務稅收籌劃、稅務管理及落實及各類財務報表的製作及憑證的稽核;
11、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61、能獨立完成本部門財審和稅審業務專案;
2、負責對承擔專案審計計劃的撰寫,能較準確地測試審計專案的重要性水平和審計風險;
3、對下一級人員進行合理分工、指導、並對其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對其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4、負責審計專案的審計質量,及時反映審計中出現的業務問題;
5、負責所主審專案審計報告及時上報部門稽核,關注及時回覆上級部門的稽核意見;
6、與被審計單位協調處理有關業務問題;
企業總會計師工作職責7一、總經理應向公司董事會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和規定,全面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並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彙報。
二、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三、根據董事會的要求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建立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並組織實施和改進,為經營管理體系執行提供足夠的資源。
四、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項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協調、檢查和督促各部的工作。
六、根據市場變化,不斷調整公司的經營方向,使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七、負責倡導公司的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塑造企業形象。
八、負責代表公司對外處理業務,開展公關活動。
九、負責公司資訊管理系統的建立及資訊資源的配置。
十、簽署日常行政、業務檔案,保證公司經營運作的合法性。
十一、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管理和提高。
十二、負責公司安全工作。
十三、負責確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十四、負責公司組織結構的調整。
十五、負責組織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其它臨時性、階段性工作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