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當前位置 /首頁/範文/職場/列表

教學工作例會管理制度

為提高教學工作效度,加強教學管理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建設,構建有效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及時發現和解決教學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特制定“一月一大會,兩週一小會”的。

教學工作例會管理制度

“一月一大會”是指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主持,教務處協助,每月召開一次的學校教學工作例會。與會人員為教務處正副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

學校教學工作例會的主要議題大致為:1、總結本月教學情況;2、部署下個月教學工作;3、協調、處理教學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4、研討新教法。

教務處做好會議準備工作,其他與會人員按議題要求擬定好發言提綱。例會要求做到中心議題突出、會議時間短、效率高。

“兩週一小會”是指教研組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每兩週召開一次所在教研組教師會議。

教研組教學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大致為:1、檢查和測評教師教學工作,交流教學經驗;2、探索教學及其管理的有效方法;3、學習、研討學校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檔案;4、公佈教學、教研等業務活動情況。

各教研組可結合自己的實際,圍繞以上內容自行確定每次例會的中心議題。會議由教研組組長主持,並做好會議記錄,教務處定期抽查、點評有關會議材料。全體教師要認真參加會議,積極研討,參會情況將作為考核教師教學工作的主要依據之一。

教學工作例會管理制度 [篇2]

教學工作例會是加強教學管理,維護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為確保學院教學工作的穩定、有序、高效開展,促進教學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及時解決教學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性質

教學工作例會是由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領導主持,教務處召集的定期討論研究教學工作的會議。

教學工作例會每兩週召開一次,時間安排在雙週星期五下午,必要時可臨時召開。與會人員為教務處正副處長、各(院)系教學副主任(主管)、實訓中心主任,必要時請各(院)系主任和學院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蔘加。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和任務

(一) 傳達上級檔案、指示,討論研究貫徹檔案精神或措施;

(二) 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三) 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範圍內的區域性工作調整等;

(四) 總結近期工作並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五) 交流資訊,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係,解決各教學部門之

間協調問題。

三、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一) 會議由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領導主持。教務處做好會務工作,並做好會議記錄,同時負責將形成的決議整理成文,轉發給相關部門,並監督實施;如有重大問題不能解決,提交院務會議研究。

(二) 一般由(院)系幹事將議題(檔案或事項)送達教務處,由教務處整理好議題,向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領導彙報,確定議題,並將議題提前通知與會者。

(三) 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

1.未經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領導確定的議題不上會;

2.議題準備不充分,沒有提出解決方案的不上會;

3.本部門沒有統一意見,採取“矛盾上交”的議題不上會;

4.屬於部門職責範圍有權自行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四) 各(院)系教學副主任(主管)因故不能參加,由(院)系責任人指定人員參加;

(五) 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四、學院領導參加

學院領導參加教學工作例會可以瞭解教學動態,聽取(院)系意見,及時解決教學執行實際問題。

(一) 院領導參加教學工作例會次數每學期不少於2次。

(二) 院領導參加教學工作例會要求:

1、傳達上級檔案、指示,討論研究貫徹檔案精神、方案或措施;

2、參與教學工作的討論、研究,給出指導性意見;

3、協調各部門之間關係,解決各部門工作銜接環節中的問題。

教務處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教學工作例會議題

教學工作例會管理制度 [篇3]

教學工作例會是研究和佈置教學工作的例行會議,是常規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

1、傳達上級單位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檔案精神、決定和指示;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範圍內的區域性工作調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並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5、聽取各教研組工作彙報。交流資訊,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係,解決各教學部門之間協調問題;

6、發放教學工作有關檔案、通知和材料;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教學工作例會由分管學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或教導主任主持。

2、例會由教導處負責召集、考勤、記錄,並做好會議記錄。

3、教學工作例會每兩週一次,一般為雙週週四下午3:30(可根據學校具體工作統籌安排進行調整)。

4、為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會前認真準備議題,要有解決議題粗略的思路;屬於部門職責範圍有權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5、為達到會議效果各教研組會後要抓緊落實教學例會佈置的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協調。各教研組可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召開教學會議。

6、教導處負責催辦和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7、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三、教學工作例會參與人員

1、校長、副校長。

2、教導處人員

3、學校教學研究室人員(各學科教研組組長)。

4、根據會議內容需要,通知參加的有關人員。

四、會議要求

1、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例會是保證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環節。全體教學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每次例會必須做到有內容、有效果、有促進,不能流於形式。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無故取消例會,參會人員必

須全部與會,並按照會議的統一安排,明確各自任務,負責抓好落實。

TAG標籤:教學 管理制度 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