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考核制度
為全面貫徹實施法制教育工作,切實有效地落實普法工作的目標任務,推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該項工作整體合力,積極推進依法治校、依法從教,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檔案要求,結合本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實際,建立如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內容
1、各處室教職工在職能範圍內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重視物件的學法用法活動的情況。
2、教職工開展其他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況。
3、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計劃、總結、資料資訊等基礎工作。
二、考核方法和時間
1、考核方法。採取以各處室自查為主,學校組織抽查相結合的`方法,考核結果納入教師年度目標考核和本校依法治校工作考核的內容。
2、考核時間:每年年度考核。
三、考核要求
1、全體教職員工要高度重視,將考核作為貫徹落實“五五”普法規劃、加強依法治校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加以落實。
2、要認真總結,如實做好法律知識檢測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
3、學校在抽查基礎上對有關情況進行通報。
市中區永安鎮中心校
二00六年一月
五五普法考核制度 [篇2]
幹部帶頭學法用法,嚴格依法辦事,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是新的歷史條件下幹部必備的基本素質。為此,根據“五五”普法規劃制定本制度。
一、學法考勤物件
機關國家公務員;
政法部門的國家公務員;
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
村(居)四職幹部。
二、考勤方式
凡以鎮、辦事處、村或單位舉行普法學習會議實行簽到制;
鎮“五五”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學法單位是否規定內容、學時等組織學法物件進行學法,並抽查學法單位及物件的學習記錄、心得體會等。
三、獎懲辦法
以鎮統一組織的學法培訓,遲到者設遲到席;
缺席者按鎮有關規定執行;
村、單位、企業、部門無學法考勤記錄的應整體補課;
參學物件遲到、缺席和無學法記錄的應分別情況進行補課;
年度學法綜合考核位次在政府機關旗牌欄公示,居全鎮前三位的以黨委政府名義發文表揚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居末三位的給予黃牌警告並向其主管部門通報,村(居)在年度綜合目標考核中酌情扣分;
對錶現出色的學法物件全鎮每年表彰10名。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