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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員的崗位職責

篇一:醫院各級、各類人員物價管理職責

物價員的崗位職責

馬龍縣中醫醫院各級、各類人員物價管理職責

一、院長、分管領導、院領導班子職責:

1、院長、分管領導、院領導班子對醫院的醫療收費行為負總責。

2、分管院領導對醫院的醫療收費行為負主要責任。

3、傳達上級部門有關物價政策、法律、法規的檔案精神及物價通知、要求。

二、價格管理領導組職責:

1、負責全院有關物價政策、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工作。

2、負責醫院醫療收費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

3、負責醫療收費價格的政策指導工作。對科室上報的有關物價政策方面的問題,應及時反饋報批科室。

4、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各職能部門對科室醫療收費中的情況彙報並形成決議,並由相關部門組織落實。

5、決定對違反醫療收費的科室或人員的處理。

6、每次召開的收費領導小組會議須作詳細記錄。

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職責:

1、財務科(物價管理):

⑴、在院長及分副院長領導下負責上傳下達上級部門有關物價政策、法律、法規的檔案精神。

⑵、在院長及分管副院長領導下安排安排全院有關物價政策、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

⑶、在院長及分管副院長領導下負責醫院醫療收費監督管理和對內、對外的協調工作。

⑷、對各科室的收費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情況及結果應有記錄)。針對抽查情況及時反饋被查科室並向科室提出指導性意見。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求科室限期整改,追蹤整改情況並有記錄。

⑸、根據院內各種價格執行情況組織醫院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專項檢查,檢查情況及時反饋被查科室限期整改,追蹤整改情況並有記錄。

⑹、對科室上報的有關收費方面的問題能明確答覆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必須給上報科室明確處理意見。

⑺、不能明確的問題按月上報物價領導小組進行討論或向上級價格主管部門諮詢,討論或諮詢結果應在一週內反饋科室。

⑻、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對醫院有關價格、

收費方面的檢查工作。

2、資訊科:

⑴、保證醫院醫療服務資訊化管理。

⑵、落實醫院醫療服務收費價格公示、查詢,系統數字的傳輸及維護。

⑶、按上級部門要求傳輸醫療收費資料。

⑷、按上級要求設定我院“費用清單”統一格式。

⑸、協助物價管理科室按季提供各科室衛生材料收費情況。 ⑹、保證計算機程式的正常執行,保證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安全性。

⑺、協助物價管理科及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對醫院有關價格、收費方面的檢查工作。

3、藥劑科:

⑴、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藥品價格。

⑵、滿足各科室對藥品的需求。

⑶、對所購藥品的質量、數量負責。

⑷、嚴格對自制藥品進行成本核算,並上報有關部門。 ⑸、協助財務科及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對醫院藥品

價格方面的檢查工作。

⑹、衛生材料的管理參照藥品管理,由藥劑科具體負責。

4、臨床科室主任、護士長,醫技科室主任職責:

⑴、各科室應在本科室內安排1名在職職工為本科室兼職物價管理員,負責本科室物價管理工作並對本科室主任負責。

⑵、科室主任、護士長按相關規定對本科室醫療收費行為負總責,科室兼職物價員對本科室醫療收費行為負相應責任。

⑶、按相關規定明確科室物價管理員職責。

5、科室物價員職責:

⑴、及時傳達有關物價政策精神,協助科室主任、護士站組織本科室人員的物價政策學習和培訓。

⑵、建立科室醫療收費的自查制度,並將自查情況報財務科。 ⑶、對本科室的不規範收費行為進行督察整改,並將整改請款以書面形式向財務科彙報。

⑷、對本科室出院患者的費用須按規定進行“三把關”、“三核對”、“一認可”。

⑸、落實本科室對衛生材料的管理工作。

⑹、科室日常工作中發生有關政策方面的疑問,以書面形式

報財務科。

⑺、對本科室開展經上級部門批准的新技術、新專案、衛生材料及時向財務科報批。

⑻、協助財務科及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對醫院有關價格收費方面的檢查工作。

篇二:物價員職責

物價員職責:

(一)貫徹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指導、監督、檢查本單位內部價格管理工作,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努力爭創價格誠信單位;

(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為本單位價格決策提出建議;

(四)開展價格調研,採集、整理市場價格資訊,實施價格決策,配合價格檢查,接受社會監督;

(五)做好本單位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調定價前的成本測算、方案草擬等基礎工作,真實、準確記錄並核定生產經營成本,履行申報、備案、審批等程式,為企業價格決策提出建議;

(六)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協助解決本單位與消費者的價格糾紛;

(七)抵制市場行銷活動中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行為,對侵犯其價格合法權益的行為,以及對越權定價、各種亂攤派和增加企事業單位負擔的亂收費現象,向價格主管部門舉報;

(八)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供價格執行動態和價格管理資訊,反饋價格管理的意見和要求。

價格人員工作量化細則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於制止低價傾銷行為的規定》(第2號令)、《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8號令)、《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15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一、領導認真學習相應的價格法規,重視物價工作

1、領導要有基本的價格常識,瞭解國家的價格法律和法規;2、在工作中要有價格意識,經常瞭解價格動態,本行業,本部門市場價格變化情況,並適時調整本單位的價格;

3、重視價格工作,每年有本單位價格工作的計劃或安排,有專人擔負本單位的價格日常工作,領導經常督促檢查價格執行情況,支援價格人員的工作。

二、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健全,有嚴謹的調定價規定

1、有物價人員職責;2、有調定價的規定和調定價工作流程;3有調定價的資料和依據。

三、價格從業人員有較好的價格政策水平、有相適應的價格調定價技能

1、物價人員要具有一定的價格知識和財務知識,從業人員原則上具有物價、財務或法律專業學歷;2、物價人員經常瞭解國家的價格政策,適時掌握市場價格動態;3、物價人員具有基本的調定價技能,能策劃、測算或計算本行業

的產品價格;4、物價人員所策劃、測算或計算的本院價格方案符合國家現行物價政策和規定。

四、認真開展明碼標價(收費公示)工作,做到從明碼標價嚮明碼實價過渡,明碼標價達到100%,合格率達到95%以上

1、認真執行《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8號令),本部門或單位明碼標價齊全,明碼標價率100%;2、所標示的公示合符規定,經物價監督檢查機構監製;3、明碼標價的內容符合規定,標示齊全無誤,準確率達到95%以上;4、專業部門有規定的要按規定進行公示。

五、執行國家價格政策,無價格欺詐、哄抬物價、低價傾銷、亂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

1、認真執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於制止低價傾銷行為的.規定》(第2號令)、《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15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2、無價格欺詐行為,所定產品價格符合國家物價規定或有據可查;3、所策劃或制定的價格沒有誘導或模糊的語言進行宣傳,做到誠實可信;4、消費者或客戶價格投訴較少或投訴能及時處理;5、政府監管部門近段時間檢查沒有不良記錄,無價格違法行為,物價部門無處罰或其它不良記錄。

六、建立完善的價格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妥善處理消費者的價格糾紛

1、有內部處理消費者或客戶投訴的機構,能正確地對待消費者的投訴;2、分別不同情況及時處理消費者的價格糾紛,做到讓消費者滿意或基本滿意。

七、積極參加價格誠信活動,無不良信用記錄,社會信用較高

1、積極參加價格誠信活動,經常性宣傳或開展誠信活動,提倡誠實守信;2、講信用,社會反響較好。

篇三:物價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物價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負責全院有關物價政策、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工作。

2、負責醫院醫療收費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

3、負責醫療收費價格的政策指導工作。對科室上報的有關物價政策方面的問題,應及時反饋報批科室。

4、負責全員藥品價格的管理及維護工作,熟悉藥品價格政策,掌握國家藥品價格資訊並定期對藥品價格進行核對,確保醫院藥品價格的準確性。

5、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各職能部門對科室醫療收費中的情況彙報並形成決議,並由相關部門組織落實。

6、協助醫院開展物價自查,包括各科物價執行情況監督自查和院內各科室交叉檢查工作。

7、負責物價科與各科護士長之間物價政策的上傳下達工作,並檢察監督落實情況。

8、針對工作實際,積極提出物價合理化建議,負責藥品價格方面的溝通和解釋問題,

做好各科室在物價方面的協調工作。

篇四:藥品物價員崗位職責

....藥品物價員崗位職責

(一)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藥品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嚴格遵守價格法,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並積極宣傳價格法。

(二)必須嚴格、認真地執行本院各項藥品價格管理制度。藥品調價要做到及時、準確;對價格諮詢工作要耐心、細緻;各項記錄要詳細、周密。

(三)認真完成藥品價格的變動、建檔、核查。

(四)隨時接受藥品價格的諮詢和檢查。

篇五:物價員崗位責任制

物價員崗位責任制

1. 認真宣傳、貫徹、落實物價局的收費政策。

2. 嚴格執行物價收費標準,及時調整收費標準和相關內容。

3. 負責張榜公佈開學收費標準。按教育局規定把收費標準張貼在顯著位置,以利於群眾監督。

4. 負責收費標準調整的通知。收費標準的調整,要及時書面通知貫徹、執行。

常熟市中學

200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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