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評優評先工作方案
為了客觀、公正、合理地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用制度來激勵、督促全體教職工提高政治和業務索質,認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職責。避免人為因素,增強評優的透明度,有利於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年度考核評優工作實施意見。
一、評優評先注重以師德為先的原則。
教師師德是衡量評優評先的重要標準。在學校突發事件和教育教學工作中對學校工作有貢獻、教師公認、師德好、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教師公認的可直接評優評先。
二、年度考核量化考核方案。
l、注重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學校的考核是教師平時德、能、勤、績的綜合體現,也是衡量教師工作態度和實績的標準,其計算方法如下:
(1)班主任
(2)科任教師及教輔人員
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實績的原則。
以當年1月、7月兩次教學成績為實績,以50分為基分,超年級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類推。低年級平均分減分,以此類推。在原基礎上提高分加分,以此類推。在原基礎上降低分減分,以此類推。
3、加分因素。
(1)獲獎加分:當年年度獲“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
秀班主任”“兩基”“先進個人”“優秀共產黨員”的教職員工可按省級5分、市級3分、縣級2分加分。
(2)發表淪文、經驗點滴文章加分。
為鼓勵教師學習業務、提高素質,在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刊物上發表文章的按省級1分、市級0. 5分、縣級0.2分加分。
(3)教學活動加分。
縣及以上優質課、資訊科技比賽、教學競賽等活動獲獎、獲輔導獎的教師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學活動,按最高獲獎等次計。
4、減分或排除評優因素。
(l)早退、遲到全年累計超過8次不得評優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計10節,病假全年累計20節,不得進入優秀等次。
(2)曠課、曠會、曠工一次不得評優秀等次。
(3)學校出現重大責任事故,校長和分管副校長不能進入評優等次。
(4)全校教職工因工作失誤受到縣局黨委通報批評的責任人不能進入評優等次。
(5)所帶班級學生在校期間有違法犯罪現象,受到校級以上處分的。
(6)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的。
(7)因責任事故導致學生傷害的,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
(8)從事有償家教的。
三、說明:
1、有主線學科的教師按平時考核積分和教學考核積分、加分因索、減分因索之和計入考核總成績。
2、學校行政和非主線學科教師按平時考核積分、加分因素、減分因索之和的80%計入考核總成績,並進行民意測評,佔20%。
3、每位教職員工的年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列,再按分配的優秀指標數,確定進入優秀人員名單、通過教職工測評,校行政審查最終確定年終考核進入優秀等次人員名單。
本方案至制定之日起執行。如有更改,另行通告。
中學評優評先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體現學校的辦學理念和對學生的`培養目標,樹立科學的教育評價制度。為每一個學生創造均等的成長、成功、成才機會,引導學生正確全面地認識自我,以德為先,推動學生自治管理,引領學生全面發展,實現我校德育工作的實效性。
二、評價類別
優秀團員、優秀團幹、三好學生、優秀班幹、優秀學生、優秀學生會幹部、優秀學生會成員、學習積極分子、學習標兵、騰飛獎。
三、評選條件
1、優秀團員:
(1)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質高,關心時事政治,熱心為集體服務,尊師愛友,樂於助人。在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和《團員守則》等方面均能起模範作用。
(2)組織觀念強。按時參加組織生活,積極參加團的活動,認真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按時交納團費,沒有不利於組織的言行。
(3)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學好問,成績優良,模範遵守紀律,尊敬教師,虛心好學。
(4)自學地堅持鍛鍊身體,積極參加各項文娛、體育活動,身心健康,衛生習慣良好。
2、優秀團幹:
除參照優秀團員的條件外,還應做到:
(1)能大膽地開展工作,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2)工作積極主動,任勞任怨。
(3)按質按量完成團委交給的各項任務,並有創新精神,在團員青年中有一定的影響。
3、三好學生:
(1)熱愛學校,熱愛集體,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在社會和其他場合能維護學校榮譽,
(2)有較強的公德意識;團結同學,寬容待人,樂於幫助他人。
(3)誠實守信,言行文明,尊敬師長;
(4)有良好的學習態度和學習習慣,學習成績在年級名列前茅,學科發展均 1
衡,無不及格、無偏科科目;體育成績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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