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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非京籍兒童接收義務教育入學須知

全面規定了《義務教育法》的法律責任,63條中有10條規定的是法律責任,將《義務教育法》的`執法性、操作性提到一個空前的高度。以下是關於非京籍兒童接收義務教育入學須知,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2017年非京籍兒童接收義務教育入學須知

  申請入學條件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在本市工作、在四季青轄區內居住,需要在四季青學區接受義務教育,年滿6週歲(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且從未就讀過國小。

  辦理入學流程

1、資訊註冊

申請人務必於2017年5月8日-5月17日期間,登入“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進入“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稽核入口”。註冊後按相關提示填寫資訊,內容真實、準確,經核實無誤後點擊提交。

2、列印《申請表》

2017年5月16日—5月19日期間,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網上初審申請人及其配偶雙方的《北京市居住證》(《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暫住證》)資訊;區人力社保局網上初審申請人的社保證明資訊;市國土局海淀分局網上初審在本區購房的申請人的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書)資訊;區住建委(區房管局)網上初審在本區購房的申請人的預售房合同資訊。網上初審結束後,以手機簡訊形式提示申請人上網查詢稽核結果。初審通過後,申請人可登入“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進入“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稽核入口”,列印《2017年非本市戶籍兒童在海淀區國小就讀一年級申請表》。及時到現居住地(村)居委會稽核。

3、提出稽核申請

(1)受理稽核申請部門

申請人現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新居民服務中心稽核與鎮政府稽核同一地點同步進行)

(2)提交稽核申請及稽核證明證件材料時間

2017年5月18日9:00—5月27日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

4、聯審工作小組聯合稽核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統籌各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和稽核標準對申請人“五證”原件及影印件等申請材料進行聯審。

5、反饋稽核結果

聯審工作結束後,以手機簡訊形式提示申請人上網查詢稽核結果。

6、列印《資訊採集表》

通過聯審工作小組稽核後,申請人登入“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進入“國小入學服務系統”,列印《資訊採集表》。

7、聯絡就讀學校

申請人攜帶《資訊採集表》等相關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學校進行登記(具體詳見學校通知)。學校具備接收能力,為其辦理入學手續,安排入學。學校接收有困難的,由學區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重要提示

1.本系統全市聯網,每名適齡兒童只能在一個區縣參加資訊註冊。海淀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資訊註冊時間為2017年5月8日-5月17日。

2.申請人須確保證明證件材料真實性,一經發現虛假證明證件,聯審工作小組有責任通報相關部門,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非本市戶籍超齡兒童】

獲取資訊採集資格

超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於2017年5月8日—5月12日向居住地所屬學區遞交相關證明材料,填寫《超齡兒童情況表》,學區初審通過後,為其錄入基本資訊,系統將自動傳送資訊採集賬號及密碼至申請人手機上。

申請人登入“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進入“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稽核入口”,填寫詳細資訊,經核實無誤後點擊提交。

辦理入學流程

與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辦理入學流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