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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霞山區義務教育學校學生轉學工作公告

為規範我區學校學籍管理和教育教學工作,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等要求,切實做好我區2017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轉學工作,yjbys小編整理一份霞山區義務教育學校學生轉學工作公告分享如下,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2017年霞山區義務教育學校學生轉學工作公告

  一、受理轉學申請時間

2017年8月12、13日兩天。

  二、轉學條件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可根據本人意願轉入有空餘學位(轉入年級學生實際人數少於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下同)的民辦學校就讀,民辦學校可根據辦學特色與需要接收轉學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向實際居住地對口服務範圍(即學區) 公辦學校申請轉學。如對口學區學校沒有空餘學位,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向當地有空餘學位的公辦學校申請轉學。

(一)隨家庭遷移戶籍或住所

(二)隨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包括人才引進等)

(三)隨法定監護人異地務工或經商,法定監護人具有擬轉入地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

(四)符合有關優待政策

  三、證明材料

學生家長鬚向學生擬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學籍基本資訊表或學籍卡(由轉出學校列印並加蓋公章,下同)。轉入公辦學校的,還須根據轉學條件向轉入學校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隨家庭遷移轉學的,需提供《居民戶口簿》或房產證等有效證明材料。

2、隨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轉學的,需提供《居民戶口簿》、法定監護人調令或工作單位證明,其中隨法定監護人人才引進轉學的,還需提供有關政策檔案。

3、隨法定監護人異地務工或經商轉學的,需提供《居民戶口簿》、《居住證》(外省市人員提供,下同)、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產證等有效證明材料,下同)和合法穩定職業證明。

4、符合有關優待政策的',需向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有關政策檔案等證明材料。

5、法定監護人不是父母的,還需提供監護人變更證明(法院判決書或監護人公證書等,下同)。

  四、轉學流程

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轉學,經轉入學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稽核後,通過電子學籍系統辦理學籍轉接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學生家長持有效證明材料向學生擬轉入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填寫《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申請表》(見附件1)。

學校對家長提交的各項證明資料進行初審(上交材料要註明“與原件相符”,經辦人簽名,蓋學校公章)。初審合格的,學校將擬接收的學生資訊錄入《2017年秋季中國小校轉入學生登記表》(附件2),且在2017年8月18日前加蓋學校公章上報教育股(同時將電子版傳送到郵箱: ,校區轉學由校區初審,送主校複核蓋章,然後上送)。

2、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稽核同意後,轉入學校將轉學申請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有關證明材料上傳到電子學籍系統,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發起辦理轉學手續並核辦。

3、轉入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在電子學籍系統中核辦。

4、轉出學校在電子學籍系統中核辦。

5、轉出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在電子學籍系統中核辦。

6、轉入學校獲得其他三方同意資訊後,通知學生報到入學。

7、轉出學校按照與學生家長商定的方式,將學生的紙質個人學籍檔案寄轉入學校或用檔案袋密封、蓋章後交學生家長帶到轉入學校。轉入學校應將學生轉學有關證明材料歸入學生檔案。

  五、工作要求

1、中國小生轉學取消轉出學校、轉出地教育行政部門紙質稽核環節,保留轉入學校、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紙質稽核環節和轉入(出)學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電子稽核環節。

2、學校應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轉學要求的學生辦理轉學手續。

3、轉入學生須經教育局批准,任何學校不得擅自安排學生入讀。

4、各學校要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弄虛作假,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5、各學校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工作,做好轉學插班的政策宣傳和群眾的諮詢工作,確保全區轉學插班工作順利進行。

  六、其它學段的學生轉學辦理

其它學段的學生轉學按《湛江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國小生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湛教〔2017〕67號)要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