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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2018

為逐步推進廣東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2018年廣東省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安排日前公佈。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廣東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希望對你有幫助。

廣東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2018

  廣東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

2018年1月和6月各安排一次學考

考試時間分別是

1月6日(星期六)

1月7日(星期日)

和6月9日(星期六)

1月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9科,6月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6科。除語文科考試時長為120分鐘外,其餘各科考試時長均為90分鐘。1月考試成績在2月下旬公佈,6月考試成績在7月上旬公佈。

具體安排如下:

這兩次考試的報名時間分別為:

1月考試

報名時間安排在2017年11月13-18日

6月考試

報名時間安排在2018年4月16-25日

  廣東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資訊

其中,1月考試,接受我省2018年高中階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和技工學校,下同)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報名參加規定科目的考試,其中語文、數學和英語3科作為高職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分類招生錄取(包括依據學考成績錄取和自主招生兩種招生型別,具體辦法另文通知)依據,由考生自願選擇報考,其他科目由考生根據自己參加大學聯考意願及原有學考科目成績情況選擇報考。6月考試,接受我省2018年高中階段教育二年級學生及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報名參加規定科目的考試。

廣東省戶籍學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相應年級的,可報名參加我省相應科目的學考。廣東省戶籍學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期間,未取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學考相關科目考試成績、擬在我省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高水平運動員、運動訓練、高職類面對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等各類單考單招)和高職分類招生考試的,須按規定報名參加我省相關科目的學考。

在學考成績的使用上,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科目考試成績,是具備普通高校相關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可以作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資格條件和相關專業錄取的依據之一。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考試成績,一是作為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含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據;二是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及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

廣東省戶籍學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期間取得的由省級教育或考試部門統一組織的學考(或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成績,按規定辦理成績轉入手續後,我省予以認可,可作為當年及以後普通高校錄取的依據。在外省取得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語文、數學和英語科目學考成績,按規定辦理成績轉入手續後,我省予以認可,但只能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及同等學力認定的相應科目成績,不能作為當年及以後高職院校分類招生錄取的依據。

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規定的在我省參加大學聯考條件的非廣東省戶籍隨遷子女,參加2018年學考所取得的成績,按我省有關規定使用。其他非廣東省戶籍考生,在我省參加學考取得的成績如何使用,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省招生委員會確定。

  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管理

1.全省高中生學業水平測試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和管理。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在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實施和管理本地區學業水平測試的具體工作。

2.學業水平測試單科進行,由省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和統一計分,各市具體實施報名、測試工作。技術科目中的'通用技術由學校組織測試,省、市抽查認可。

3.學業水平測試按照考試的要求,切實加強質量管理、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以提高測試的效度和信度。

4.省考試院向社會公佈“學業水平測試說明”,規定測試內容、試卷構成、試題形式、計分體制等。“學業水平測試”保持相對穩定。

5.加強對學業水平測試命題計劃、命題、試測專案、審題、統計分析、試卷評價等環節的管理,保證各科試卷都能滿足預定的質量要求。

6.客觀性試題採用機器閱卷,主觀性試題採用網上閱卷。加強質量控制,保證評分具有較好的一致性。評卷按學科成立評卷組,負責本學科評卷的組織、管理工作。

7.測試成績只記載等級,不記載原始分。考試成績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佈,不查卷。

8.全省按統一標準和要求設定考點、考場。測試蒔是、測試考場的條件、測試指令、考場管理等每一環節均實行統一規範的管理。

考點按考生及考場數量配備足夠數量的監考員和其他工作人員,每個考場配監考員兩名(體育類、藝術類單獨編排考場的,應配備三名監考員)。同一考場中的監考員應來自兩個不同的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