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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月考工作方案

一、實施意義:

國小月考工作方案

為了加強對學生進行過程性評價,瞭解學生階段性知識掌握情況,及時反饋教學資訊,使教學工作更加有目的性和針對性,併為教師進一步的教學安排提供可靠的資訊;同時使學生鞏固和複習所學知識,及時的發現問題,總結出自己的不足之處加以改進。

二、考試時間:

每月考試一次。具體時間為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五。

三、 考試科目

一至六年級語文、數學科。

四、檢測試題:

由教導處統一抽取石阡縣教育局統一下發的“素質教育課堂基本技能訓練”卷。

五、考試組織:

同級同科教師相互調考。

六、考試評卷

考試評卷工作由本班該科教師自行評卷,提倡同級同科教師協調統一評卷,評卷教師應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為學生打分,不得隨意打壓、提高學生分數,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評卷結束應先反覆檢查確定無誤後方能登分,登分時應小心細緻,要確保把失誤率控制在2%以內。登分結束後必須在月考後的第一個星期一早上之前以電子檔把登分表“點對點”的形式發至周明章老師處。

七、考試分析

全體教師要重視學生考試試卷的分析和成績分析。任課教師要認

真分析所教班級的成績和試卷,查詢教學中出現的問題,在教學過程中對學生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月考結束後必須認真填寫質量分析報考,與登分表同時一併交到周明章老師處。

八、考試結果

學生成績彙總後,教導處將在全體教師會上通報月考成績,並記錄在案同時根據同級的語、數科總分進行排名,一年級取同級總分前六名;二年級取同級總分前六名;三年級取同級總分前九名;四年級取同級總分前九名;五年級取同級總分前十二名;六年級取同級總分前十二名進行集合發獎。

白沙鎮國小教導處

2017年3月24日

國小月考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貫徹教育方針,進一步強化學校和教師的質量意識,抓好教學過程管理,客觀、公正、全面地反映教師的教學效果,通過考試考查,加強學科教師之間的交流,加強對學生的綜合評價;通過考試後,讓教師知道自己本班在本校教學情況,讓教師們找到奮鬥的目標,提高教師教學的積極性和學生學習主動性,真正達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學,促進我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整體提高,從而達到全面提高素質教育的目的。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組織領導

根據工作需要,特成立爐山鎮新豐國小月考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陸家政

副組長:鄧英華 孫玉華

成 員:爐山鎮新豐國小全體教師

三、考場安排

1、由學校統一組織,各班主任負責考試的全面工作。一個班級一個考場。

2、考場由各班主任負責佈置,考試時,實行單人單座;考桌桌箱一律朝前。

3、本學科教師不監考本級、本班、本學科學生。更不進入考場。

4、每個考場由兩位教師監考,監考時要佩戴監考證。

5、巡視:陸家政 孫玉華

五、工作要求

1、本次考試由學校統一安排試卷、統考和評卷工作。

2、所有教師必須按時到崗,服從工作安排,交通、生活等費用自理;不得遲到、早退。

3、本次考試堅決杜絕各類舞弊行為,保證各科成績無任何水分。 4、考試結束後,及時組織教師進行試卷分析,總結教學得失。 5、閱卷完成後,學校統一組織登分,計算出平均分存檔。 六、具體人員安排

七、經費保障

凡參加監考和巡視的教師按每場每人25元發放勞務費,參加評卷的教師按每人每天60元發放勞務費,參加統分的教師按每人每天40元發放勞務費。各教師生活自理。

爐山鎮新豐國小

2017年3月22日

國小月考工作方案 [篇3]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新課程改革,全面提高素質教育教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以考促教,以考促學,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是檢查教師和學生近期的教與學的效果,是幫助教師和學生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從而隨時制定並實施積極有效的教學策略,達到逐步實現教學質量大面積、大幅度的提高,結合我校具體實際,經學校研究,特擬定我校2017年:

一、成立月考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進(校長)

副組長:謝傑(副校長)、李林(教導主任)

成 員:盧祖光 鄭嵐 鄭豔 吳熙 賈昌貴 韓敏 朱德維 何能波 考務辦公室設在中心國小教務處,由李林、盧祖光具體負責月考業務工作。

二、月考科目

4—6年級語文、數學 六年級英語

三、月考安排

1、月考時間:見校歷表。

2、考試命題:由教務處統一制定、做到絕對保密。

3、試題內容及形式:以學什麼考什麼為原則,內容以本階段的教學內容為主。

4、考試難度:月考以課程標準為依據,以課本例題和習題為基本素材,主要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5、考試:每次月考必須按照會考要求進行。

6、閱卷及成績統計:閱卷在考試完畢的當天下午集體閱卷,實行流水作業。

成績電子檔案,同時把成績單發到教師手中,以便教師及時分析總結。

四、考後分析及相關措施

1、考後分析:月考結束後教務處將進行月考分析,教師應杜絕試卷改完就講的現象。在講評之前,應該採用成績分析表對學生的試卷進行認真分析,特別要注意對重點學生的考卷進行詳細分析。主要分析學生對哪些知識沒有掌握,錯誤原因以及準備採取哪些措施來糾正並防止出現類似錯誤。同時,教師還應根據試卷上反饋的資訊,瞭解自己在教學中存在的不足,爭取在今後的教學過程中加以改進。

2、試卷講評:試卷講評是教學的重要一環。講評的目的在於把測試結果反饋給學生,讓學生明白測試中所反映出的知識、能力等方面的水平狀況,及時糾正問題,彌補知識能力缺陷,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在試卷講評過程中,不要就題講題,而要根據成績分析表得出的結果進行有選擇的講評。在講評中,要通過變式練習或把學生的典型錯誤寫在黑板上,通過學生糾錯等形式真正使學生做到舉一反三。更重要的是教師在講評過程中,特別注意對學生解題技巧與解題方法的培養。

五、月考考核獎懲辦法:

1、經費來源:每月拿一千元作為月考獎勵。

2、具體分配方案:4—6年級的語數學科獎勵辦法。(1)平均分:高於年級平均分1分獎5元,低於10以內(包括10分)不懲不獎,低於10以上每分懲10元,所懲的金額將從教師每月的績效中扣除。(2)提高分(第一次月考以上期期末考試的班級平均分為基數):在原班平均分基礎上提高1分獎勵10元,降低5分以內(包括5分)不懲不獎,降低5分以上每分懲10元,所懲的金額將從教師每月的績效中扣除。(3)合格率:達到學校規定的合格率的班級,每科次獎30元。(4)優秀率:達到學校規定的優秀率的班級,每科次獎30元。(5)上兩班的分班分別計算。

3、各年級語數合格率、優秀率。四年級合格率:65%,優秀率20%.五年級合格率

60%,優秀率18%。六年級合格率55%、優秀率15%。(60分以上為合格、包括60分,85分以上為優秀、包括85分。)

4、英語學科獎勵辦法:以班級為考核單位,平均分40至49分,獎30元,50至59分,獎50元,60(含60)分以上獎100元。合格率達到20%或20%以上的班級,獎30元。優秀率達到6%或6%以上的班級,獎勵30元。

注:此方案經校行政討論通過試行。

2017

土坪鎮中心國小 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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