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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月考實施方案

一、目的與意義:

國中月考實施方案

月考是我校自2017-2017學年第一學期開始執行的考試製度。月考制度可以進一步規範課堂教學,激發教師教學的積極性,提高教學質量,潛移默化促進學校教學改革。月考可以逐步端正學生的學習態度,形成班級良好的學習氛圍,從而為良好的校風形成打下堅實的基礎。月考同時為教學部選拔培養優秀學生,參加技能大賽提供參考。月考制度事關整個學校的教學秩序、教學質量,教學是學校生存發展之本,需要教師、學生、教學部、學校等的密切配合。現結合學校教學實際,形成相關月考制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二、月考工作流程:

(一)、時間安排 每月上旬第一週(週四中午12:30上課,13:50下課;14:15—15:45月考)完成月考工作。

(二)、實施流程及要求

流程分為出卷、印刷、監考、閱卷、登分、成績評定、反饋

1、嚴格按照授課進度計劃表,統一教學進度。各個教研組組織教師適時擬題。同一專業、同一層次、同一科目使用同一套試題,試 1

題分值為100分。一年級考查公共基礎課,試卷分值為150分(語數外印刷在一份試卷上)。

2、同一專業、同一層次、同一科目、不同任課教師的班級試題,各任課教師共同討論出題型別和考試內容、答案以及評分標準。由一位老師(輪流)製作電子版試卷、答案。

3、各教研組組長嚴格把好試題質量關。所有科目試題考前須經教研組長審批簽字後使用。試題命題的.依據是課程標準和職業資格標準,題型應趨向標準化,題量、難度要適宜。

4、各科目月考試題、答案電子版,由教研組整理後交系(部)教學主任稽核,稽核後發給教務處。

5、教務處負責試卷印刷與考場安排工作。

6、監考老師嚴格考場紀律,杜絕考場作弊現象。

7、任課教師閱卷,並記錄成績。每次月考結束,由教研組組長組織任課教師在週五統一閱卷。閱卷完畢交叉登分(成績排序)。

8、成績評定:學期教學結束前,取月考平均成績,計入學期總成績,佔比例為20%。每次月考成績張貼上牆。

9、教師出題2課時,批卷2課時,監考2課時。

三、其它事項

1.實行月考制度,是學校教學、改革及提高教學質量、促進學風和教風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系(部)、各任課教師要統一認識,高度重視。

2.各系(部)、各教研組要召開教師專題會議,領會好通知精神和具體要求,抓好落實。

3.系(部)督導組要及時做好督查、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

教學科研處

2017年10月22日

國中月考實施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了進一步強化學校和教師的質量意識,抓好教學過程管理,客觀、公正、全面地反映教師的教學效果,實現對教師的有效評價,進一步加強教風、學風、考風建設,真正達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學,促進我校教學質量的整體提高,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龍場中學2017—2017學年度第一學期月考實施方案。

二、組織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現成立月考考務領導小組。

組 長:崔豪

副組長:姜海 李興洪

成 員: 劉雲華 馮瑞權 李金鑫 譚福瑞 劉志才 李文森

考務職責:

1、崔豪校長統籌指導全面考務工作;

2、李興洪負責考務工作,具體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4、學校組織考試巡視負責考試時的巡視工作

三、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為:2017年11月第一週(11月6日—11月8日);12月第一週和2017年元月第一週(星期三至星期四)

2、考務辦公室設在教導處。領取試卷和交回試卷都在考務辦公室。

3、本次考試學生以考號為標準,一名學生一個獨立的考號,考號為四位數的阿拉伯數

字,學生的考號開頭一位數字為該學生年級第二位數字為該生的班級,後兩位為個人的學號。

4、本次月考實行單人雙桌的方式。各班主任把該班學生人數按學號交電子文件到教導處以便安排考場。

5、考試科目:採用抽考形式,第一次考試科目為:

七年級:語文 數學 英語 地理 生物

八年級:語文 數學 英語 物理 生物

九年級:語文 數學 英語 物理 化學 政史

以後考試科目臨時再確定。

6、試卷由教導處和個教研組組長共同負責。

四 監考安排

全體教師參與,教導處按考試次數和教師總人數算出監考平均次數安排監考。監考人員守則及注意事項如下:

1、監考員每場開考前10分鐘到考務辦公室領取試卷後立即進入試室,對考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宣佈考試注意事項。

2、試卷分發後應及時督促、指導考生將考號正確填寫在試卷規定的地方,監督、指導考生按規定答卷,制止違紀舞弊行為,並按規定做好相關工作,考試時間到後,提醒考生開始答卷。

3、維護考場秩序,制止考生的違紀行為,並做好相應記錄。

4、監考人員對試題內容不做任何解釋,更不能給考生指點。但考生對試題印刷文字不清之處舉手詢問時,應予以當眾答覆。

5、監考人員在考場內要嚴肅認真,不準吸菸、閱讀報紙,不準接打手機,批改作業,備課等與考試無關的事情;不允許監考教師離開考場,不得督催考生提前交卷。

6、每場結束後,監考人員要核查學生是否將個人資訊漏寫,收卷時依據考生座位按照由前到後的順序收取,不能有倒裝、漏裝現象,確認無誤後將試卷拿回考務辦裝訂並密封,由教務處保管。

7、監考人員不得擅離職守,不得自行決定提前、延長或縮短考試時間。在監考進行中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須經考試督導員同意,並在接替人到達後,才能離開考場。

8、制止非本考場考生、巡視人員以外的任何人進入考場。

五、評卷安排及要求

1、全校教師參與評卷,教導處統一安排,無特殊情況不能請假,如有請假或缺曠按7節課計入考勤。

2、評卷時間:第一次月考評卷時間為2017年11月9日。全體教師11月9日上午8:00在學校集中,不能遲到。以後每次評卷時間臨時確定。

3、評卷實行科組長負責制,進行流水作業,個教師要服從組長的安排,要客觀、公正、公平的評卷

5、各組評卷結束後要進行統分工作,算出總分、平均分後叫電子文件到教導處。若沒有將分統結束就離開的教師算為缺曠。

龍場中學教導處

2017年10月21日

國中月考實施方案 [篇3]

實施目的:

為了達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學的目的,定期檢查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的情況,反饋教與學的資訊,強化師生的競爭意識、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從而提高我校的教學質量,經我校全體領導班子研究決定,特制訂本方案。

具體安排:

1、考查物件:全體在校學生。

2、時間安排:每月組織一次,具體時間為當週星期四一天和星期五上午半天,做到與期會考試和期末考試不衝突。

3、考查科目:七年級考查語文、數學、英語、思品、歷史;八年級考查語文、數學、英語、思品、歷史、物理;九年級考查語文、數學、英語、思品、歷史、物理、化學。其中,思品與歷史、物理與化學同時發給學生。

4、監考安排;每班安排兩名監考教師,負責一天半的監考任務,中途不得換人,做到監考教師不監考自己所代的班級。

5、閱卷安排:實行交叉互批的形式,由學校統一組織,閱卷結束後,監考教師要算出班級的總分、平均分和及格率,然後將試卷、分數及試卷分析交到教導處存檔。

6、經費安排:每位教師每參加監考一次(一天半時間),從績效工資中獎勵30元,閱卷教師每參加閱卷一次獎勵15元,閱卷工作由教導處統一安排,儘量在工作時間及工作量上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7、結果運用:每次考試後,教導處要組織教師認真分析試卷,及時發現問題,並將相關材料整理歸檔,作為每學期考核教師教學貢獻獎的依據。

8、其它未盡事宜,在實際操作中由教導處統一協調處理。

左王國中教導處

2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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