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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信訪工作合理化建議範文

信訪工作是中國特有的一種政治表達形式,在進行工作的時候,我們可以聽取他人建議。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信訪工作建議書,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關於信訪工作合理化建議範文

  信訪工作建議書篇一

鄉鎮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最基層的信訪工作,近年來,湖南地方的信訪工作在機制上進行了大膽探索,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從整體上而言,在思想觀念、工作方法、執行機制、保障措施等方面仍有不少的問題。一是領導層認識不夠。二是部分基層幹部素質不高。三是組織協調的作用發揮不充分。四是信訪案件辦理質量不高,督辦工作亟需加強。需要從下面四個方面解決基層信訪問題:

第一,樹立一個大局觀念。這裡的大局就是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抓發展必須抓穩定,抓穩定必須抓信訪,抓信訪必須抓基層。基層幹部尤其是黨政“一把手”要把信訪工作放到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中去認識,放到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去落實。否則,小事拖大、大事拖難、難事拖亂,不利於我們工作,不利於農村穩定,不利於和諧社會建設。第二,選好一批人工作。要選用一批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廉潔奉公、群眾觀念強、具有較高法律政策文化水平的幹部充實信訪工作。有條件的鄉鎮,可以單獨成立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和辦公性質的機構,沒有條件的鄉鎮,可以在不增人員,不增編制,不增辦公地點和裝置的情況下,從相關職能部門抽調部分精幹人員充實信訪工作。

第三,強化基層紀委組織協調職能。強化紀委在基層信訪工作中的組織協調能力,做到“組織有力不越權,協調有方不包辦”。1、建立和健全“黨委領導、紀委牽頭、各部門參與、齊抓共管”的信訪大格局。跳出過去那種只有信訪部門抓信訪的舊格局,組織整合有限的公共資源,形成合力,促進問題的解決。2、突出督辦。在工作人員看來,一些信訪事件只是眾多信訪事件中的一件;而對當事人可能一生中只有這一次與政府打交道,對他而言,這是一輩子的大事。因此,對群眾來信來訪,要切實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結案”。對那些推諉敷衍、弄虛作假甚至頂著不辦和拒不執行處理意見或決定的部門 1

和個人,要加強督辦和查處。3、建立健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相關領導和歸口管理的部門或個人職責,強化首辦責任制,抓好初信初訪工作,把好第一關;對久拖不辦的要求有關單位說明原因,造成嚴重後果的以及上報虛假情況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首先,建立健全鄉(鎮)“三點三線一中心”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從信訪資訊監控上下工夫。“三點”,即鄉(鎮)、村、組分設矛盾糾紛資訊收集點。“三線”,即三條資訊反饋線,分別是鄉(鎮)

——村,鄉(鎮)——組兩條直接雙向互動線;鄉(鎮)——村——組逐級雙向反饋線。“一中心”,即以鄉(鎮)為全鄉鎮維穩和信訪資訊中心。以各村村支書及其他本區德高望重之人為村信訪資訊聯絡員,以村各組組長為信訪資訊員。除平常發生矛盾糾紛上報外,每旬進行點對點的資訊互動,每月進行一次資訊排程,對本區域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進行認真排查和分析,力爭做到小事不出戶、難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其次,建立信訪首辦責任制,提高初信初訪辦結率。再次,建立健全“逢四說事”制度。每月4號、14號、24號規定為黨政主要領導信訪接待日和辦公日。召開信訪工作會議,瞭解面上情況,把握信訪量的增減態勢,掌握熱點、難點問題,處理好信訪問題。最後,建立健全信訪調解工作制度,推動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調聯動”格局的形成。

  信訪工作建議書篇二

20xx年即將過去,面對目前我市高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社會矛盾多、遺留問題多、群眾上訪問題突出的形勢,圍繞市委提出的保五爭三目標,我們認為應從建立全市大信訪的思想,從全域性入手,整合力量,加大力度,真正建立全市信訪工作“一盤”。

一、建立更加完善的信訪考核機制。目前執行的信訪考核機制在對各縣區、市直各單位的考核中起到了很好的激勵、鞭策作用,但隨著省裡一些機制的改變和麵對全市當前形勢,我們認為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核。

1、加強對市群工部自身業務科室的考核。其目的是促使各科室與各縣區、市直各單位的溝通,增強其服務意識,具體可以把各科室的成績排名,加入所服務物件即各縣區對其的評價因素。

2、對“三類訪”特別是赴京非訪的考核,一是要對責任單位和穩控單位同時考核。二是隨著省裡考核方法的變化,市裡的考核要與省裡統一一致起來,同時結合實際把打擊處臵情況和案件處理情況分開考核,將打擊處理的考核由市委、市政府直接對公安部門或政法委考核,不應將其對各縣區群工部考核,因為群工部對此沒有協調和指揮職能。再就是應該將人事分離的對事在單位進行評查,而不是對人所

在地評查,這樣就減少了市裡的互相協調工作。

3、對縣級領導大接訪的考核,應直接通報來接訪人(可以規定不能按所報臺帳日期接訪的,提前半天向市群工部請假)。

二、為加大案件交辦、督導力度。市群工部將國家、省交辦案件和市自立案件在徵求縣區群工部責任主體的前提下直接交辦責任單位,處理情況責任單位直接報市群工部,同時加大督導力度,由市督導小組在縣區群工部的陪同下,直接督導責任單位。

三、市駐京工作組要把縣區派駐人員統一管理,採取集中住宿(費用可分攤),統一調配。接送小組可以報請市政府購買中型麵包車兩輛,由市公安局抽調幹部統一管理值班,這樣便於管理和協調,不必各縣區一替一個月,不好管理。費用可由市政府統一出或者各縣區分攤。

四、成立全市打擊處臵非訪領導小組,加大非訪打擊處臵力度。我們認為此項工作不應由市群工部出面,而應由市政法委牽頭組成由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局參與的專門打擊考核機構。市委、市政府統一接回的非訪人員統一交打擊機構處臵。

五、市接訪大廳應該讓市直業務局委參與接訪,凡涉及反映相關類問題的設臵視窗當面解釋。各縣區也可派駐一名同志接洽,這樣現場解釋後就可以避免只有市群工部工作人

員接訪直接交辦而帶來的大量工作量。因為好多問題特別是一些不符合政策的問題,業務部門解釋後能把信訪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因交辦又必須保持滿意率而使上訪人誤認為自己有理而一味上訪。

六、建立長效的評查評判機制。對全市疑難多發信訪案件統一協調辦理,避免推諉扯皮現象。

以上只是我們的粗淺想法,有不到或不妥之處,請領導諒解。另從目前全市非訪形勢來看,在加大化解力度的同時,必須解決打擊不了的問題。如果市委、市政府不下決心解決打擊處臵收教不了的問題,非訪勢頭不但無法遏制,反而會愈加助長無理非訪人員的囂張氣焰,從而甚至串聯非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