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函

當前位置 /首頁/範文/書信函/列表

防火安全的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市消防主管部門對裝修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及要求,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工作原則,維護本物業的消防安全經自願同意,確定業主/使用人及裝修施工單位為本單元物業區域防火責任人,本人/本單位鄭重承諾將嚴格按照及遵守以下裝修防火安全責任,違者將自願承擔一切責任。

防火安全的承諾書

一、 業主/使用人及裝修施工單位在裝修施工時必須設有專職或兼職防火責任人,並將防火工作方案(包括防火安全措施、火災應急方案)報物業服務中心稽核備案,以確保裝修施工期間防火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業主/使用人外包或自承的二次精裝修工程,需將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裝修使用材料的檢測證明、防火安全措施及防火安全負責人名單按消防主管部門要求上報,同時交物業服務中心備案,如未按消防主管部門要求自行設計裝修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業主/使用人及裝修公司負責。

三、業主/使用人及裝修施工單位進入現場前,應由防火負責人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四、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應由業主/使用人及裝修施工單位施工人員提前到物業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好動火許可證後方可施工,業主/使用人及裝修施工單位負責人要加強動火人員的管理,落實安全措施。

五、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易揮發的材料不允許在施工現場及大樓內任何地方設定庫房儲存,施工現場存放的.數量不得超過當日用量,在進行易燃、易揮發液體作業時,不準與易產生火花的工種交叉作業。

六、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嚴禁無證動火。

七、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自動報警設施,如有特殊需要,需經物業服務中心同意登記備案,同時在施工現場做好保護。

八、業主/使用人及裝修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嚴禁埋壓、圈佔消火栓和其他消防設施,必須自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保證其有效性。施工人員必須瞭解滅火器材的效能和使用方法。

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提前將電氣裝置的功率、用電部位報物業服務中心,經批准同意後方可使用,要按指定部位取得電源,不準超負荷用電,嚴禁亂接拉電線。

十、施工現場需停水、停電、停氣必須提前向物業服務中心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十一、施工現場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施工時,雙方之間要另籤防火安全責任書。

十二、業主/使用人及裝修施工單位要承擔其施工現場內的一切防火、治安等事故責任。

十三、在物業重點防火部位施工,必須報物業服務中心同意後並做好相應保護後方可施工。

十四、業主/使用人及裝修施工單位施工人員須遵守物業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物業服務中心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糾正。

十五、業主/使用人及裝修施工單位違反防火安全規定並造成後果,業主/使用人及裝修施工單位將承擔一切責任。

十六、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業主/使用人及裝修施工單位申請的本次工程專案竣工驗收結束後,本協議自行失效。

承諾人:

簽字:

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TAG標籤:承諾書 防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