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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稽查工作建議

稅務機關通過稅務稽查,不僅揭示了納稅人執行稅收政策法規、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也是對稅務機關稅收徵管工作的一個檢驗。它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稅務機關日常徵管的工作質量,徵管工作開展的深度及存在的問題。重視稽查成果運用,可以找準徵管弱點,強化徵管措施,堵塞徵管漏洞,更好的發揮內控職能。

稅收稽查工作建議

簡單來講,稽查的成果分為直接的查補收入和打擊涉稅違法行為、對外的規範納稅秩序和對內的促進稅收徵管三個方面。查補收入和打擊涉稅違法行為是最為直接的稽查成果,2008年度,海門稽查局查補稅款、滯納金、罰款達2700萬元,佔市局整體收入的2.18%,為市局完成年度收入任務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對查到偷逃國家稅款、虛報計稅依據、發票違章等違法行為都按規定進行了處罰,達到移送標準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有效地打擊了涉稅違法行為。通過典型案件曝光、行業查後預警等手段,加強稅法宣傳,展示稽查成果,以達到震懾心存僥倖的違法人員,起到“查處一個、教育一批、整治一片”的良好效果,規範了納稅秩序,這是稅務稽查的對外成果。對內而言,稽查局以《互動工作聯絡單》、《互動資訊反饋單》、《徵管建議書》等形式,將稽查中發現的徵管問題向市局相關科室和各分局進行反饋,並提出工作建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有助於徵管部門改進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提高徵管水平和效率。這三個方面都是稅務稽查應有的職能,不能將稽查片面理解為單純的檢查,從而忽視了稽查成果的轉化和利用。那麼如何將稽查成果更好的服務於稅收工作,筆者認為通過以下幾個方面努力來實現:

一、提倡稽查部門內成果分享,以查促查

稽查部門內部的分工較為明確,各司其職,減少了相互影響,使案件的檢查與定性處理更為準確,但是也導致相互之間的交流和協作很少,尤其表現在各個檢查組之間。即使對同行業的檢查,檢查人員對其他各組發現的疑點和問題、檢查的方式和方法,都不甚瞭解,好的稽查方法和檢查經驗都得不到推廣。所以稽查成果的利用首先應在稽查內部,建立有效機制,增強協作意識,達到以查促查的目的。

(一)開展案件交流講評。每月固定一至兩天,開展一次稽查部門內部的案件交流講評會,各檢查組選擇一戶或兩戶典型的案件,在會上進行介紹查前方案、發現疑點、尋找突破、取得證據和檢查方法等,將一組的檢查經驗轉變成整個稽查部門的工作思路。

(二)召開行業檢查通報。在行業專項檢查過程中,根據工作進度,不定期的召開一、兩次行業檢查通報會,各組對發現的疑點和查到的問題進行通報,對該企業的生產工藝、原料來源、銷售渠道、動力耗費等相關資訊進行比對,防止出現檢查肓點。

3、堅持優秀案例評眩優秀案例評選是稽查部門內部成果分享的重要手段,一方面檢查人員通過撰寫案例分析,對檢查過的某個案件進行了再一次梳理分析,為以後的檢查積累了經驗。另一方面,其他人員通過某一案例分析,可以看出這戶企業的問題是如何被發現,如何被證實,從中吸取他人的檢查經驗。

4、編寫稅務稽查指南。稽查部門的人員每年都有變動,經常會有一些“新手”加入到稽查工作隊伍,為了提高他們檢查能力,快速掌握稽查技巧,也為了提升整體的稽查水平。可以利用檢查取得的成果,編寫稅務稽查指南,分行業、分稅種寫明檢查重點和發案規律,指導以後的檢查工作。

二、完善徵管與稽查良性互動,以查促管

1、加強溝通和協作。一直在提徵管與稽查互動,但真正效果如何也許不是很明顯。目前稽查局由於職能的特殊性,不同於徵管分局,稽查局查補的稅款一般都要進行處罰,而且剛性較強。有時徵管分局對被查的企業很關注,一是因為稽查查補收入不算徵管分局的徵收任務;二是怕一案雙查要被追究責任。因此出於自身利益的保護難免要為企業說情。其實稽查與徵管的目的是為了規範行業行為,所以說應該多加溝通,通過查前瞭解、查中溝通、查後反饋共同管住稅源才是雙贏的,企業也不會增加額外的負擔,也是稅企雙方減少矛盾的一個有效途徑。

2、加強監督和檢查。目前稽查局以徵管建議書的形式彙總到徵管科,將發現的典型問題和建議一一羅列。由徵管科指導分局進行整改。究竟整改的效果任何,有沒整改那也是不得而知。有些問題是一直提一直存在,有時稽查人員可能礙於情面也沒有直截了當的點到企業名稱,但分局領導應該引起重視。有些問題如建賬不全、帳務處理不規範等也不是說改就能改的,因此效果不是很明顯。建議職能科室能加強對分局的督促和檢查,對一些問題較多的分局要進行嚴格考核,使大家都引起高度重視,達到查處一個行業規範一個行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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