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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股東合作協議

合夥人:__________甲(姓名),男(女),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市(縣)____街道(鄉、村)____號

個體戶股東合作協議

合夥人:__________乙(姓名),男(女),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市(縣)____街道(鄉、村)____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萬元,甲出資____萬元, 乙出資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 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 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戶股東合作協議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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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膝上型電腦公司個體經銷商合作協議

甲方:××膝上型電腦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為了共同開拓市場,本著公正合法、長期合作、公平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約應按合同約定賠償對方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簽署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前兩個月為試銷期。

2、此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一經簽訂蓋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到期後,另確定新的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經銷產品及區域:

1 、甲方授權乙方經銷甲方公司生產的山寨版膝上型電腦。

2 、甲方授予乙方山寨版膝上型電腦品牌的銷售區域限於______________區域,乙方只能負責甲方產品在該區的經銷業務。

三、產品價格: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市場參考售價。(促銷活動除外) 2 、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不能低於或高於合同約定價格銷售。否則,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

3、甲方銷售價如有調整,需於調整前十日通知乙方,調整售價不可追溯至已確認的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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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訂貨方式及財務結算:

1、訂貨方式由乙方開立訂貨單送交甲方(可網上投遞),由甲方稽核後,列印正式訂貨單提交乙方確認後生效。交貨時間及其附加條款變更,應在訂貨單中註明,訂貨單經確認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撤銷,變更或拒收。

2、乙方以現款方式提貨,甲方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後即日發貨。

3、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後,由乙方負責驗收。乙方在指定地點提貨時,須當場驗收合格後再提。貨物有損壞時,甲方協助乙方與運輸公司交涉追討相關損失,如果是產品本身質量問題,甲方負責保修,乙方對保修後產品不滿意可以換貨。

4、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否則,視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失效。(此舉為合作保障)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制訂全國、區域政策規定、產品價格的決定權。

2、擁有對廣告宣傳、促銷活動方案的監督權。

3、甲方擁有對乙方工作配合、銷量配合的評審權。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培訓業務人員、促銷人員。

5、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向乙方提供產品的詳細資料及產品配件、宣傳資料等。

6、甲方依據全國市場走向,制訂新的營銷模式應及時告知乙方。

7、保證提供乙方所需的貨源,負責做好市場的管理、指導工作。

8 、甲方負責監督並杜絕竄貨現象的發生,以確保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合法權益。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對甲方政策制定的建議權和實施權。

2、乙方有權利享受甲方提供的產品銷售和服務方面的支援

3、乙方享有參加甲方提供的免費技術培訓、定期的營銷管理指導等的權利。

4、乙方負責指定區域內甲方產品的推廣與銷售,包括髮現潛在客戶、積極推薦甲方產品、為客戶提供銷售服務、定期走訪客戶、按時反饋資訊、執行下達的銷售計劃等。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在違犯相關管理制度時,接受相應的處罰。

6、乙方需遵守甲方經銷體系規範,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與監督。

7、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經營模式從事經營。

8、 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技術操作規範和程式對外提供產品銷售及售後服務。

9、乙方需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經銷體系全國統一零售價(特殊促銷期間經公司同意除外)。

10、不得將甲方產品商標等用於與市場經銷無關的其他場合。

11、乙方有定期向甲方彙報自己所在城市的市場行情、銷售情況和自己遇到的銷售難題等,以便甲方瞭解產品在市場上的經銷情況和銷售前景,採取及時的措施的義務。

12、乙方需維護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做有損於甲方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事。

13、 乙方合理使用甲方的資源,不得將任何有關公司產品資訊洩露或提供給競爭對手。

14、乙方因違法經營造成經濟、法律責任時,乙方需承擔相應責任;甲方的問題由甲方承擔。

15、乙方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名稱、包裝、風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類產品。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六、產品質量及退貨:

產品如發生質量問題,須經甲乙雙方協調或經公正獨立之第三方檢驗,經確認為生產製造技術的原因而導致,由甲方負責更換或退回,往返運費由甲方負責;若因乙方或所屬加盟店處臵不當或消費者使用不當所導致的質量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七、雙方合作前特別約定:

1 、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工商、稅務等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進行商業活動,如有違反,屬乙方個人行為,概與甲方無關,因此衍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甲方每月對乙方的考核截止當月月底。

3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終端明細目錄,由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如出現虛報、錯報、漏報現象,經甲方核實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

八 、禁止事項

1、乙方人員在銷售活動中,禁止以甲方的職員或代表身份出現。

2、乙方應配合甲方之統一經營規劃,乙方不得變更產品的名稱,售價和甲方的經營標誌,乙方如違反本條,甲方可中止本合同效力,待問題解決後再重新恢復,因此產生之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不得仿照甲方產品,不得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一經發現乙方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九、服務

1、由甲方為乙方經營店面提供形象裝修設計方案。

2、甲方將對乙方所屬技術人員、促銷人員進行培訓。

3、經銷合同生效後,乙方公司名及聯絡方式將被納入甲方的宣傳體系中。

4、乙方可享受由甲方提供的POP宣傳畫、促銷禮品、宣傳資料等。

十、解除合同

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賠償。

1、乙方嚴重違反本公司《個體經銷商管理制度》之規定。

2、乙方受到刑事判決,宣告破產以及受法院強制執行的情況下。 3、乙方故意詐騙甲方或顧客的情況下。

4、乙方違反誠實信譽造成甲方利益或名譽受到嚴重損害的情況下。

十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此合同有效期為一年,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期滿是否續簽由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協商確定。

2、此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一經簽訂蓋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違約責任

雙方應嚴格按合同條款執行,如有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另行協商。

2、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生效後,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髮生,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於限期內終止合同或變更條款。

甲方:××膝上型電腦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簽約人: 簽約人:

公司公章: 公司公章:

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日期:

個體戶股東合作協議 [篇3]

個體合作經營協議

甲方,張廷法、男,1970年8月19日出生,現住址:蒼溪縣陵江鎮龍潭村二組

乙方,何永傑、男,1968年1月7日出生,現住址:蒼溪縣陵江鎮紅軍上段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五金建材,總投資為60萬元,甲方出資30萬元,乙出資30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張廷法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本次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由張廷法、何永傑負責,。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2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合夥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現合夥人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2012年4月1日

(簽章) (簽章) 2012年4月1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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