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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牌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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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牌安全承諾書

******樓頂廣告牌由我公司進行設計、加工製作、安裝,我公司具有多年豐富的廣告牌製作經驗,廣告牌設定規格為**m寬***m高版面,採用50鍍鋅角鐵結構,彩鋼釦板版面, 結構設計達到“戶外廣告設施鋼結構技術規程 cecs 148-2003版”設定要求,版面加裝led數碼管亮化,抗風效能好,結構紮實美觀,牢固安全,如有任何質量和安全問題,均由我公司承擔一切責任,謹此保證。

年 月 日

廣告招牌質量安全承諾書

佛山市三水區城市綜合管理局白坭分局:該大型廣告牌位於 ,廣告牌支架以鋼結構為主,規格為 m(高)× m2(寬),總外飄 m (或佔地 m),在批准使用期內,承諾做到以下事項,確保廣告牌安全使用,杜絕事故發生:

⒈每月定期對廣告牌結構元件實施檢查,加緊加固鑼絲鑼帽;

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防鏽防腐處理;

⒊定期對廣告牌進行清洗,確保廣告牌歷久常新,美化市容;

⒋遇到暴風雨等特殊天氣時,應派專人全天候監控並做好防護措施;

⒌積極、認真接受各級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若該廣告牌在正常使用情況下造成意外傷亡或其他社會不穩定因素時,承諾人將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

承諾人(公章或指模):

日 期:

戶外廣告(招牌)設定誠信及安全承諾書3

本人已認真閱讀瞭解戶外廣告(招牌)設施設定市容稽核有關要求,現做出以下誠信承諾:

1、根據城市市容主管部門的審批要求,本人承諾所提供的申報資料資訊均真實、有效。

2、本單位承諾設定場地無侵害他人利益,周鄰四至關係由本單位自負。如果發生周鄰糾紛,本單位(業主)願立即停止施工,自覺接受主管部門收回許可證等處罰,待協調解決後恢復施工。

3、本單位承諾嚴格按審批意見書的內容、規格、位置設定,不違章設定或超範圍施工。

4、如果發生超審批範圍設定施工或場地糾紛,本單位願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自行拆除或由執法部門強制拆除。

5、如遇城市建設、規劃調整或其它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戶外廣告(招牌)設施的,本單位願無條件拆除。

6、本單位承諾戶外廣告設施設計具有相應資質設計、施工、安裝企業按規範要求設計施工,必要時,要求有施工監理。

7、本單位承諾施工期間設定安全防護網和警示標誌,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場地環境衛生整潔,確保現場安全。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措施到位後方組織施工,保證施工人員執證上崗並系戴好安全帶(安全帽)按規範施工,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要求。

8、本單位承諾定期維護更新、失去使用價值時自行拆除。因戶外廣告(招牌)設施或臨時施工發生倒塌、脫落、墜落或造成他人損害的,本單位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本單位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如有違反上述承諾,本人(單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民事責任。

申報單位名稱(蓋章): 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高炮廣告牌設定承諾書

xx-x城市管理局:

為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園區良好的容貌秩序,本單位特作如下承諾:

一、經園區城-管局等戶外廣告管理部門許可後,方可按審批要求設定戶外廣告(店招店牌),並嚴格按照批准之時間、地點、規格、數量、色彩和內容設定。

二、所設定的戶外廣告(店招店牌)符合建築設計標準,保證製作安裝施工質量,並保證戶外廣告(店招店牌)的正常亮化。

三、所設定的戶外廣告(店招店牌)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無安全和質量問題,滿足交通和消防要求,不影響周邊居民/單位的正常生活/經營秩序,內容真實、健康、合法。

四、負責做好戶外廣告(店招店牌)日常的安全質量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定期進行安全、質量鑑定,確保戶外廣告(店招店牌)整潔、完好、美化、亮化、安全和正常使用。

五、所設定的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到期時,無償自行拆除;如需延期,在到期前一個月內,主動到園區城-管局等廣告管理部門辦理好相關手續。

六、在設定、檢查、維護、更新和拆除戶外廣告(店招店牌)時,避免損壞綠化及其它市政公用設施。

七、設定大型戶外廣告時,及時自行向有相應資質的保險公司投保。

八、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該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引起的經濟損失及一切法律後果均由本單位自行承擔。

九、自覺服從規劃、工商和城-管等部門管理。在設定期間,因都市計畫建設管理等需要,本單位願意自行無條件拆除。

特此承諾。

承諾單位(蓋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戶外廣告牌施工安全協議書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鑑於:1.乙方承諾其為擁有廣告及戶外廣告牌施工資質的單位。

2.乙方對本專案的各種情況進行充分的考查,瞭解現場場地狀況及周邊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戶外廣告牌手續審批辦理,設計製作安裝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遵守:

一、專案名稱:同樂湖國際專案外圍廣告牌

二、廣告牌地點:環同樂湖國際專案部四周

三、專案概況:

本廣告牌為標準戶外廣告牌,設計年限為三年,抗風級別為7級。廣告牌高度為3米,牌面規格20mx3m x 123塊,使用功能為戶外宣傳,專權為甲方所有。

四、專案內容概述:

a .廣告牌施工場地平整

b .整體材料及標準見材料標準附件

c .一年內配合甲方廣告牌內容的更換

d .廣告設立合法手續審批辦理

五、合部施工專案由乙方包工包料,審批手續及費用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水電由甲方免費提供

六、廣告牌設計:乙方負責廣告牌的全部設計,設計圖紙待甲方簽字認可後,乙方按確認施工圖紙所表述的內容及質量要求施工。

七、工期:雙方約定本專案工期為120天

八、手續:2011年6月15日前辦理審批手續完畢

施工:開工期2011年5月18日,竣工日期:2011年9月20日

九、開工延期:如因甲方原因開工延期,則工期順延

十、工期質量控制

1、乙方應認真按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及其委派的檢查檢驗。

2.、乙方應負責現場全部作業的安全,自開工之日起直到雙方簽訂竣工驗收後所有的損失或損壞均有乙方承擔。

十一、廣告價款

本合同廣告價格為90萬(玖拾萬元整)(廣告牌工程造價、審批手續3年手續使用權)不可預見專案和其它專案,甲方不再另行增加費用 十二、支付方式

1.無首付款、待廣告牌106國道旁500米施工完畢合格撥付20萬(貳拾萬元整)

2.餘款70萬(柒拾萬元)分兩次給付,待甲方對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約付60萬元(陸拾萬元)剩餘10萬(拾萬元)於次年的9月底給付(作為廣告保脩金)

十三、未經甲方代表確認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內,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竣工驗收

廣告牌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戶外廣告牌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

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十五、保修

乙方戶外廣告牌專案中整體工程保修3年,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

收記錄上簽字專案算起。

十六、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手續齊備,竣工結束、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戶外廣告牌交付甲方後、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會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條款終止。

十七、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法院起訴。

十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定日期:2011年4月18日

廣告牌安裝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安全安裝管理規定,為確保在(北坪樑、牌路山、關橋橋頭、三道線交界處戶外廣告牌)安裝、懸掛的安全,甲方對乙方的廣告施工安全責任明確如下:

1、戶外廣告牌的懸掛和安裝,乙方必須確保其在安裝和使用過程的安全性,同時,乙方必須認真履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並派專人對施工現場施工安全管理進行監督,確保上述廣告載體及人員在施工期間的安全。

2、乙方必須自行負責所帶的裝置、工具和各項物品的安全,若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乙方必須自覺服從並認真配合現場甲方及其保安人員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工作,並對提出的施工安全隱患必須及時配合整改。

5、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規範操作,如違規操作造成施工人員生命、財產損失、人身傷亡的,由乙方負責一切安全事故和經濟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7、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或負責人): 代表人(或負責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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