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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施工合同注意事項

一、裝修合同之承包方資格審查

裝修施工合同注意事項

作為發包方,為預防欺詐,應瞭解承包方主要的情況:

1、確認承包方的主體資格是否真實與合法,是否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企業法人,是否具有從事民用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2、確認簽約人的資格,若是委託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權委託書。

3、瞭解承包方的經營範圍、社會信譽等以確定其履約能力,必要時可以去參觀發包方正在施工的裝修現場。

二、裝修合同之材料

在合同中關於材料應進行詳細的約定,如可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裝置,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裝置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同時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裝置不符合標準,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

三、裝修合同之工期

在合同中,應對工期進行明確的約定,承包方應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應當順延。但如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四、裝修合同之質量

裝修合同中,作為承包方,應注意對承包事項的基本資訊進行準確、詳細約定,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質量標準施工。

1、對於產品質量標準應進行明確約定,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以避免產品質量標準方面發生爭議。

2、承包方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按照發包方認可的'設計、施工方案和做法說明完成工程,確保質量。

五、裝修合同之檢驗

為保障發包方的合理利益,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裝修合同應約定,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在合理時間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如果發包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驗收,及時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時間驗收。若發包方在驗收時發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可要求承包方賠償或返工。

六、裝修合同之保修期

為了保障發包方的利益,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驗收合格後起算,雙方可在驗收合格後填寫工程保修單。

七、裝修合同之價款

為了避免風險,應特別注意在裝修合同中對價款支付時間、方式、違約責任等進行明確約定。

1、明確約定款項的支付方式,如以現金、匯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

2、明確約定款項支付時間,開工前發包方支付相當於總價款20%的工程款;完成50%的工程量後,支付相當於總價款30%的工程款;竣工驗收後,支付總價款50%的工程款。

總的來說就是大家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的一切事物細節等事先做好清楚的打算並約定好,儘可能的降低合同雙方的損失,大家一定要牢記裝飾裝修施工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維護好自身的合法利益。

裝修施工合同注意事項 [篇2]

1、權利義務不清

房屋裝修合同中規定了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應做的工作。對於消費者來講,尤其應注意合同中規定的下列幾項:為確保建築物安全,不能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果拆改原建築物的非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的,應負責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如果在施工期間,該居室仍被消費者部分使用的,消費者應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在不妨礙施工隊正常作業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隨時對工程的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2、爭議解決辦法未約定

家裝消費者在發現裝修質量有問題時,應及時與裝修公司協商解決,但大多數消費者在合同中沒有約定出現爭議後的解決辦法。

3、增減項未加入合同

目前在裝修工程的實際履行中,增加施工專案的現象很多。一些裝修公司開始有意把報價做得很低,然後在開工後逐步增加,讓消費者無法再找另外的裝修公司,只好同意他們的要求,使得最後的裝修總價遠遠超出初始報價,所以消費者在簽訂房屋裝修合同時,如果經過多方瞭解,再自己將所支出的費用結合居室面積及施工專案是合理的前提下,對工程專案變更應謹慎。

如果在施工的過程中,因為施工專案的增減或其他因素,須對原合同進行變更的,消費者與裝修公司必須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的變更協議,與此相關的工期、工程預算及圖紙都要做出變更,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4、監理概念模糊

房屋裝修合同中規定了可以實行工程監理,“工程監理”是指監理人受消費者即甲方的委託,對工程建設專案實施監督和管理的活動。“監理人”是指取得監理資格證書,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監理事務所或單位。

由此可以看出,作為工程監理人,其身份是獨立於裝修公司之外的。有些家裝市場承諾可為消費者提供免費監理,其對裝修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還有待商榷。

5、材料供應不做確認

鑑於裝修材料品牌及價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裝修公司都建議消費者選擇“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簽訂房屋裝修合同中規定的第二種方式進行施工。那麼在材料供應上,雙方都應負一定的責任。消費者有義務按約定提供材料,並請裝修公司對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時檢驗,並辦理交接手續。

裝修公司無權擅自更換消費者提供的材料,如果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更換、補齊等補救措施。而對於裝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消費者應進行檢驗,一旦裝修公司有隱瞞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約定標準的材料施工的情況,消費者有權要求重做、修理、更換、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

6、書面檔案不全

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套設計、施工圖紙,均為合同的有效構成要件。有些裝飾公司在與消費者簽訂房屋裝修合同時,這些書面檔案不齊全,給以後進行家裝工程帶來了隱患。消費者應把以上三項檔案及支付費用的單據妥善儲存。

7、合同主體不明晰

房屋裝修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的名稱和聯絡方法。此處應注意一個細節,很多公司只蓋一個有公司名稱的章,你必須要求裝飾公司將內容填滿,並進行核對。你還應注意簽訂房屋裝修合同的裝修公司名稱,是否與合同最後蓋章的公司名稱一致。

如果不符,必須問明二者之間的關係,並在房屋裝修合同上註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發生糾紛,一定要有裝修公司比較完整的法人登記情況,以備將來投訴或起訴,省去查詢的麻煩,而且能夠找到確切的責任承擔者。

8、工程驗收不細心

驗收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合同中規定:“如未辦理驗收手續,消費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消費者負責。”這意味著如果未驗收,消費者就開始使用裝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質量問題發生爭議,因裝修現場的破壞使質量問題責任不易界定,裝修公司可依據此規定免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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