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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

宿舍住宿人員(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嚴格遵守並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根據《消防法》施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負責宿舍的安全,各住宿人員均為第一責任人。

禁止破壞供電裝置、消防設施。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各住宿人員必須保證樓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會報火警;如發現著火,立即採取措施撲滅初起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並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1.宿舍內要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

2.點燃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3.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禁止電爐取暖,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禁止私自拆卸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5.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床上、從席子裡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線(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6.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取暖器等電器裝置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7.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裝置的電源。

如在宿舍內發現違反上述行為,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並結合產生後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建立安全文明的住宿環境,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未經許可或非緊急情況嚴禁擅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

2、嚴禁在床鋪上吸菸、燃蠟燭。違規者罰款50元/次,情節嚴重者清鋪處理。

3、員工在宿舍內使用移動插座時要注意安全,無人時要拔掉插座頭。

4、充電器充電完畢及時拔掉,以免造成安全隱患。

5、不得將插座放置在床鋪上,避免引起火災。違規者罰款50元/次。

6、宿舍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熱得快、電爐子、電夾板、電磁爐、電褥、電熱鍋、電吹風等。違規者罰款100元/次。

7、如在宿舍內發現有使用大功率電器,但未追究到責任人,宿舍內全體住宿人員,每人處罰100元,並通報。

8、宿舍內嚴禁使用酒精爐,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入宿舍。違規者罰款100元/次。

9、嚴禁在電線、燈管等電器裝置上放置物品。違規者罰款50元/次。

10、員工不得留他人住宿。如發現罰款100元/次。

11、嚴禁在宿舍內飲酒、賭博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違規者罰款1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交公安執法部門處理。

12、嚴禁男女混宿,如有發現,處罰500元並予以通報,做清鋪處理。

13、住宿員工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宿舍沒有人員時要關好門窗。

14、安保人員每天晚上定時檢查,如有宿舍不予開門,宿舍罰款200元/次,住宿人員均攤。

15、在安保人員檢查時,如有被查宿舍的`人員不配合檢查、出言不遜、毆打等嚴重的違紀行為發生時,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宿舍罰款200-500元,並予通報、開除責任人,或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嚴格執行。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區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員工人身及財產安全,建設安全、和諧、舒適的宿舍環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各碧桂園樓盤員工宿舍。

二、職責

(一)人力資源部經理職責

1.按屬地管理原則,各樓盤人力資源部經理是屬地員工宿舍消防安全負責人。

2.負責對新入職員工消防知識培訓;負責制定具體消防檢查制度。

3.負責組織物業管理部、宿舍管理員、宿舍管理委員會對員工宿舍進行定期(每月不少於兩次)消防檢查,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杜絕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放置雜物,並進行詳細記錄,發現違規行為、消防隱患,應及時作處理整改。

4.在物業管理部配合下,定期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的活動,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物業管理部經理職責

1.配合宿舍管理員按規定對員工宿舍進行消防安全工作檢查,對消防裝置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並至少兩月一次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按章管理,文明值勤。

2.負責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三、員工在宿舍區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員工自購自用的.電器,須到宿舍管理處進行申報,填寫《員工自購自用電器登記表》,並附上安全合格證書影印件。

2.不能擅自亂拉電線。

3.不能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飯煲、電熱器、點磁爐、電水壺等),嚴禁超負荷用電,違反規定扣10分的負激勵,並將違規物品清理出區。

4.使用小功率的電器(如電視、電腦、檯燈、手機充電器等)時要注意安全用電,不得在沒有連線插頭的情況下直接把電線插入插座上;不得把檯燈放在床上使用;手機充電器使用完後,必須從插座上拔掉,各類電器應與易燃可然物保持60㎝的距離,並且做到“人離切斷電源”。

5.注意電腦用電安全,應該購置一個符合電腦電源的安全插座(如

5個以上插座位並能提供6A以上電流,有質檢合格證的條形插座),電腦使用完畢後,應該切斷電源。

6.嚴禁在宿舍區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煙花、天拿那等)。

7.各員工均應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對各種違規行為都有責任進行制止、報告,共同建立維護安全、和諧、舒適的宿舍環境。

8.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將按《員工手冊》進行嚴肅處理,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員工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

全體學生應自覺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員對學生宿舍防火檢查,並遵守下列防火事項:

1.宿舍生管、管理員、樓層長、寢室長和學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識、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救火、會組織人員疏散。

2.學生宿舍內的消各類滅火器均屬宿舍消防設施,嚴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內消防設施。

3.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使用各種家用電器,不得亂接亂拉電源線和私接電源保險,嚴禁使用電爐。

4.不得在宿舍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酒精爐。

5.不得臥床吸菸,嚴禁點蠟燭學習。

6.嚴禁學生在宿舍存放、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電熱鍋、電熱杯、熱得快、電吹風、電夾板等禁用電器,嚴禁學生在宿舍內私拉電線。

7.樓梯、走廊和陽臺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各種物品。

8.發現他人違章用火、用電或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制止,並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9.瞭解消防知識,掌握簡易的'滅火方法,發生火災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在確認不會傷害到自己時,使用滅火器撲救初起火焰。

凡違反本制度有關規定,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並視情節給予處分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了保證學生宿舍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保障宿舍成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規範學生宿舍的秩序,結合學校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個宿舍應設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員,負責監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務,建議由舍長擔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組織全體宿舍成員學習消防制度,組織討論制定火災發生時的安全逃離方案。

三、宿舍人員應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瞭解身處環境的火災危險程度,認識各種消防安全標誌和消防表識,懂得防火常識,熟悉滅火知識(如使用各種型別的滅火器和室內消防栓等設施),掌握報警要領(如正確撥打火警電話,和大聲疾呼及手動報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滅火中的有關安全事項,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體位置,應急照明平時不得關閉等消防安全知識。

四、宿舍人員應定期檢查宿舍,檢查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設施的落實情況,如發現老化線路或其他火災隱患,應及時上報學校主管領導解決隱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員監督,宿舍全體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

1、認真做好室內衛生保潔,宿舍內垃圾應及時倒入垃圾池內,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記憶體放物品,如紙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時處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燒起火。

3、不私拉電線,不使用違規電器,禁止用電超負荷執行。

4、保證用電器只在宿舍有人時使用,宿舍無人時不能使用,用電器應儘量遠離床鋪等易燃物。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公司宿舍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集體宿舍的樓房必須有兩個安全出口;

1.2.每一層樓的主要通道和樓梯間應有安全出口指示燈和應急燈;

1.3.安全出口燈應保證24小時長明,應急燈應保證意外停電時起到應急照明作用;

1.4.宿舍的每一層樓均應安裝消防栓和放置適當數量的滅火器,並保證長期有效;

1.5.宿舍的照明電源及其它用電源應有保護接地(零),所有的引電線應有套管,不得有裸露的金屬電線;

1.6.宿舍的吊扇應有安全防護措施防止打傷上床工人的'頭、手等部位;

1.7.宿舍的每一層樓應貼有逃生線路圖,工人應熟記逃生線路,熟練掌握逃生技巧。

2.入住公司宿舍必須按照公司宿舍行政部的安排入住,未經行政部同意不得私自換宿舍或床位。

3.嚴禁在宿舍亂接亂拉電線。

4.嚴禁在公司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強度耗電用具。

5.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或從事其它工作。

6.吸菸者的菸頭應把它淋熄後丟進拉圾桶,不可到處亂扔,不可躺在床上吸菸。

7.點蚊香睡覺應把蚊香放置在絕對安全的位置,保證不會燒著被蓋、衣服等可燃物質。

8.上下樓梯應手扶護攔,不要蹦蹦跳跳的,防止摔作。

9.在宿舍應保持安靜,不要在宿舍放音響等製造噪音,影響他人的休息。

10.遵守公司的相關規定,未經公司有關部門允許,不得留宿他人或把他人帶進宿舍。

11.不得把水到處亂倒,必須倒進下水道。

12.節約用水用電,用完水後立即關水,人離開宿舍時應當關電。

1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在宿舍從事違法活動。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是人員密集的地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全體學生必須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

二、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要杜絕違法違規行為,要依靠全體職工和學生做好火災的預防和自救工作。

三、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齊抓共管,分工負責,責任追究。具體分工如下:

(一)安保處對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宣傳,制定相關制度,掌握學生宿舍防火情況。

(二)政教處負責對學生宿舍日常消防設施及工作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整改火災隱患。定期向分管領導彙報學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三)學校要經常性開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宣傳防火知識和違反消防規定學生的教育工作。

(四)總務處負責保障學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電及日常生活協調工作。

(五)學生宿舍舍長負責督促落實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爐、電熨斗、電吹風、電開水壺(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電器裝置。

(二)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線和損壞供電設施。

(三)嚴禁在學生宿舍內將交流電器(如檯燈、電取暖爐、充電器、接線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質上使用。

(四)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如: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罐)及各種燃氣爐具,硫酸、鹽酸等危險物品;嚴禁在學生宿舍記憶體放及燃放煙花爆竹。

(五)嚴禁在學生宿舍內違章使用明火,如:點蠟燭和使用明火燃燒一切物品。

(六)嚴禁躺在床上吸菸,亂丟菸頭。

(七)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及電器裝置上拴掛蚊帳。

(八)嚴禁損壞或非火災時擅用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

(九)違反以上規定,將沒收其違章物品,並按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一旦引發火災,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規定》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及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各住宿學生要學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生著火事故,立即採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

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案人姓名並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員工宿舍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生活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運營部負責人,負責生活區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禁止在宿舍吸菸、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發生。

四、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五、保證宿舍內用電安全,嚴禁宿舍員工私接電源、私拉電線插座,禁止使用熱得快、電炒鍋

等大功率電器,以免引起電線過載,造成短路失火。

六、禁止私自開啟配電箱,禁止使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裝置、電氣設施等。

七、禁止私自挪用、開啟、玩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在火警時刻正常使用。

八、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床上、從席子下穿過或與可燃物接觸。

九、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空調等電器裝置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十、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並關閉門窗,切斷宿舍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裝置的電源或關閉總電源。

十一、保管好自己財物,不在寢室存檔大量現金,手機、電腦等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財物失竊。

十二、生活區範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十三、23:00以後需自覺熄燈,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聚眾賭博活動,色情活動及吸毒等的違法行為,違者將上報公安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十四、火警:119匪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學生宿舍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擅離職守,宿舍通道應24小時保持暢通,並有明顯疏散標識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嚴禁違章用電。宿舍內不得亂接亂拉電線,私裝插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

三、使用檯燈、床頭燈時,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擋燈泡,同時要與其他可燃物(如蚊帳、床單、書報等)保持安全距離,並應做到人離燈熄、燈亮人在。

四、學生宿舍嚴禁吸菸、點蚊香和使用蠟燭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燒雜物,嚴禁使用煤火爐、酒精爐、液化氣灶等燒水做飯(菜)。

五、嚴禁在宿舍內、過道上停放各種車輛和堆放雜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動用任何消防設施,否則按損壞公共設施論處。

六、一旦發生火警火災,要鎮靜,不要慌亂。值班員應根據火災應急預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並報警,同時開啟各安全出口大門並派人組織學生迅速有序地通過安全出口離開火警現場。

七、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學生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管理,經常性、不定期地檢查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萬無一失。

八、對違反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規定行為的學生,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應按有關規定沒收違規用具,並通報相關部門,學工部可按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報有關職能部門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對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工作人員,相關職能部門應予以批評教育直至清退離崗,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生活指導老師和各班班主任是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對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負好則。應對所管理的住宿生進行住宿守則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

二、生活指導老師、各班班主任每天應到住宿生宿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嚴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內抽菸、點蠟燭、用電爐等用電器。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處理,並向值周行政彙報。

三、值周行政、老師,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在熄燈後,應對男、女生宿舍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師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認真開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識教育,讓住宿生儘快適應在校集體生活,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制定的《寢室公約》。

五、注重發揮班隊幹部、寢室長的作用,管理好學生在宿舍就寢情況,維持就寢紀律,確保就寢安全。發現問題要及時給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彙報,以便在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宿舍內的`照明開關要有專人負責,並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開關好室內的燈。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全體員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管理

1、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酒店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酒店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床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離床位,違者每次扣5元。

二、全體員工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譁、吵鬧。

三、宿舍衛生管理制度:(管理層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10元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衛生乾淨,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牆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擺放整齊。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晒。

四、不準往走廊和窗戶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衛生間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衛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15元,並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六、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酒店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七、所有員工必須在23:00之前歸寢(正常上晚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10元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寢室長或管理層請假,未經批准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元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九、會客管理制度:

1、酒店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元。

2、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經理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並沒收裝置。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並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3:30時後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十一、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3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總經理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五、積極主動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六、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說,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鬥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七、宿舍鑰匙由酒店辦公室統籌管理、分配、複製,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複製,違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屬御粥坊,修訂權屬總經理辦公會。

(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戶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並送醫院。)

十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實行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目的:為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根據公司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入住

1.本公司員工可根據各自情況選擇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權稽核員工是否適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准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如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進行登記。

3.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4.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的房間和床位,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換床位、房間。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違反者,公司將視情況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最高可取消入住資格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所有住宿員工因事退房或離職時,到企管部辦理取消住宿手續,並交清鑰匙、用具等交接手續。在正式離職之日起的2天內在企管部或宿舍長人員的陪同下搬離宿舍。

6.每晚門衛22:00準時鎖公司大門。22:00後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員必須在警衛室的《外出人員登記表》登記,並由門衛簽字批准後將大門鎖好。

二、宿舍規定

1.嚴禁在休息時間22:00-06:00宿舍內大聲喧譁、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等,影響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須關燈。

2.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除手機充電器之外,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在宿舍內使用電熱管、電爐、電飯煲、電壺、電暖器等其它家用電器。凡發現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視為正在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予以罰款。

3.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鬨鬧事。

4.嚴禁私藏公共物品,貯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違禁物品。

5.嚴禁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

7.嚴禁無故擺弄和自行移動消防器材。

8.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違者視為偷竊行為。

9.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必須將燈管、門窗關好。

10.嚴禁飼養任何動物。

三、衛生值日

1.公司宿舍實行宿舍長負責制,宿舍長由住宿舍的員工推舉並報公司同意後產生,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間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安排入職人員床位,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組織宿舍定期衛生大掃除等。

2.宿舍全體人員按照宿舍長安排的值日表輪流充當衛生值日員,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床鋪、物品,力求整齊劃一。

3.公司辦公室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安全、衛生等方面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衛生死角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處理完畢。對檢查中連續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並全體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四、物品管理

1.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後與宿舍長進行確認,確認文件一式兩份,公司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公司維修。

4.宿舍內非私設施,未經宿舍長批准,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從工資中作價扣出。

5.宿舍內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禁止在地面、牆壁、陽臺上亂貼、亂掛、亂塗、亂畫,禁止私自鑿洞、打釘、拉線等。

6.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三日內須搬離宿舍,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由宿舍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場,確認均繫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彙報公司,予以結算工資。

五、除原價賠償外,違反以上任何一項規定罰款50-500元/人次。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20xx-3-1起執行,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監管,並在執行過程中不斷修改和補充完善。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加強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保障公司職工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並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安排,工地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裝置和設施。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各住宿人員必須保證樓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採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孝報警人姓名並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1.禁止在宿舍吸菸、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3.宿舍內安全用電,嚴禁宿舍員工私拉電線插座及使用電飯鍋、電炒鍋、電熱水等電器,以免引起電線短路失火.。嚴禁宿舍員工做飯,並使用明火照明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如果遇特殊條件需要使用的,由公司申報物業管理處,並得到允許後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裝置、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5.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6.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床上、從席子裡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線(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7.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裝置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裝置的電源。

9、員工宿舍範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10、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後到白天14:00以前,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色情活動及吸毒的違法行為,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11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手工具、賭資並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對於上述違反行為,如在宿舍內被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並結合產生後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目的

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為員工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第二條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寢室長每月2日前,須核對本宿舍住宿人員及宿舍內的所有餐廳財產報宿管員,再由宿管員報餐廳辦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4.寢室長有義務向酒樓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第三條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管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1次,宿管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填寫夜歸證明單。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管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兩次者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造成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第四條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相應的處分。

第五條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0元,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第六條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於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於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於各自床下,並置面盆於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飾品等雜物。

8.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元,次。

第七條管理規定

1.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餐廳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餐廳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2.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3.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4.宿舍內嚴禁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5.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影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門備案。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消防管理是xx職工宿舍區物業管理工作中的重點,為了保證xx職工宿舍區業主和住戶的人身、財產安全,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專業消防與義務消防相結合'的方針,'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道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管理規則》為準則,並結合xx職工宿舍區的結構和特點,開展消防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第一。

1、消防機構的建立

2、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xx職工宿舍區值班室主管負責設立消防組織機構,指揮消防演練和滅火工作;

(2)消防主管負責監督日常消防工作和協調督促消防裝置的維護保養,負責執行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值班執行和義務消防隊的工作;

(3)技術保障班負責對消防裝置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故障排除;

(4)專門的`消防監管員負責巡迴檢查、器材管理、直觀裝置設施的檢查、動火作業及相關檔案管理;

(5)xx職工宿舍區全體員工和業主都是義務消防員,擔負滅火義務。

3、消防管理規定(防火公約)

(1)xx職工宿舍區值班室將利用《業主手冊》及宣傳欄、畫等形式向用戶傳達xx職工宿舍區防火管理公約;

(2)xx職工宿舍區的業主和進入xx職工宿舍區的客人,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xx職工宿舍區防火管理制度》;

(3)須進行二次裝修的使用者,必須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並接受適當消防培訓和購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4、消防檢查制度

(1)消防監管員定期對各種消防設施器材巡迴檢查,查詢消防隱患,並做好相應紀錄;

(2)保安員每週按照規定路線、檢查內容對xx職工宿舍區進行巡迴檢查,並做好相應紀錄;

(3)定期組織各種安全檢查,發現問題除當場解決的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責任部門或使用者整改,整改單位在通知書上簽名後存檔;同時限期整改,跟蹤驗證。

5、獎懲制度

xx職工宿舍區每年總結一次消防工作,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違者予以處罰。

6、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

(1)xx職工宿舍區和xx職工宿舍區值班室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建築防火規範》,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裝置、器材,並由消防主管具體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監管員登記在消防設施、器材登記表中,以備查詢;

(2)結合xx職工宿舍區具體情況以及裝置執行情況,需要更新、改造、增補等較大專案,由消防主管提出方案,值班室主管向提出申請,審批後實施;

(3)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由消防監管員每月檢查一次,主要專案有:消防栓、各種滅火器、防火門、各種標識等,並做好相應記錄。

7、消防知識培訓

(1)對xx職工宿舍區的消防工作,要求通過宣傳欄、畫等傳達到各業主和住戶,做到每季度在宣傳欄上摘登'消防動態'及通報xx職工宿舍區的消防情況和下一步的工作重點;

(2)每年不少於兩次組織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技能訓練;

(3)每年3月、11月為春、冬季訓練月,對全體人員進行消防基礎知識、滅火技能、火災事故處理程式(滅火作戰程式)等訓練,並進行考核,記錄存檔;

(4)消防主管、消防監管員在上崗前必須接受相應知識和技能培訓,技術人員必須有水電基礎知識或資質證書,並通過消防培訓方可上崗;

(5)積極參加社會各項消防活動,參加公安消防部門舉辦的各種培訓、學習。

8、消防演習

(1)xx職工宿舍區每年至少組織—次消防演習,按《消防滅火作戰程式》實施;

(2)消防演習後,消防主管編制消防演習報告,對在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xx職工宿舍區值班室主管或其指定人應制定相關措施,要求有關部門整改,並驗證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