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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消防安全知識

食堂是動用明火量大、人員集中的地方,要求全體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消防法規。

食堂消防安全知識

一、 禁止私拉亂接電源。電器裝置的安裝及線路鋪設應符合安全規定,新增設的電器裝置和線路必須經供電部門、消防部門稽核同意後方可施工安裝。

二、 照明燈具不得靠近可燃物。廚房應採用防潮燈具,其線路應為防水線路。

三、 廚房內一切電器裝置及其線路必須規範安裝。不準擅自增加容量,不準超負荷執行,不準使用非防水線。

四、 爐灶附近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五、 廚房內使用的液化氣爐必須搭建灶臺後方可使用。對使用液化氣爐的總閥、調壓閥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

六、 液化氣罐應遠離火源和就餐人員,嚴禁在售餐視窗處使用。

七、 廚房內禁止存放油桶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存放備用液化氣罐,備用罐應放在庫房間,禁止在庫房內吸菸。

八、 食品間和灶房要嚴加管理。禁止外來人員進入,嚴防投毒、偷竊案件的`發生。

九、 餐廳內禁止使用液化氣罐加工、加熱食品。

十、 就餐高峰時間要做到餐廳出入口秩序井然,嚴防有人滋事。

十一、 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員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關閉所有電閘,切斷火源、氣源和電源。

十二、 按防火規定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到經常檢查,按期更換,杜絕不具備防火條件的經營活動。

十三、 嚴禁擠佔、堵塞消防通道及消防設施,保證消防設施完好。

十四、 食堂管理部門每週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十五、 業戶應建立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積極主動參加學院組織的滅火疏散演練。

十六、 違反本規定尚未造成後果的視情節給予50元---2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十七、 違反本規定的由保衛處開具罰單交學院財務處,由財務處從抵押金和利潤反點中扣除。

十八、 保衛處代表學院行使防火安全監督檢查。各單位、各部門要積極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平安。

十九、 本規定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二十、 本規定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食堂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保衛處2015年9月1日修訂)

一、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汙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消除,爐灶油垢常請洗,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二、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分神處理其他廚務,或與人聊天。工作時切勿抽菸或將未熄滅的菸蒂隨便放置。

三、易爆危險物品,不可靠近火源,例如酒精、汽油、煤氣鋼瓶、火柴等不可放置與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

四、用電烹煮食物,須防水分燒乾起火,用電切勿利用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項電器。

五、定期對線路檢查,外部絕緣體破裂或插座頭損壞,應立即更換或修理;發現電線走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六、使用煤氣爐、煤氣管線,勿靠近電氣線路或電源插座裝置。爐具及鋼瓶未經檢驗合格者,不可採用。

七、用煤氣鋼瓶不可橫放,管線及開關不可有漏氣現象。點火及熄火須正確操作,以防煤氣外洩,引起火災或中毒。

八、每日工作結束時,必須清理廚房,檢查電源及煤氣、熱源火種等開關確實關閉。防火檢查不可遺忘,以防萬一。

九、萬一起火,要立即熄滅,並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隊未到前,自己要先搶救。油類起火最好是用消防沙或滅火器來撲滅。

十、平時注意對食堂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組織職工學習消防救災常識,訓練大家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滅火器及消火栓非火災不得挪用。

十一、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雜物,保持疏散通道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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