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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6級碩士學位研究生實踐工作安排通知

目前,2016級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課程學習即將在5月初相繼結束,為做好其專業實踐派遣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於2016級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開展專業實踐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6級碩士學位研究生實踐工作安排通知

  一、專業實踐時間要求

1.應屆本科畢業入學的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時間不少於1年(一般為1至1.5年);會計碩士MBA、翻譯碩士等專業學位研究生則按照培養方案的要求進行專業實踐(會計碩士專業實踐時間一般為5個月以內,MBA和翻譯碩士沒有明確的實踐時間要求);委託培養或大學本科畢業於相關專業且在相關行業工作一年以上或因本人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專業實踐的研究生,可以申請免修專業實踐。

2.全日制工程碩士、會計碩士專業實踐派遣工作一般自第二學期期中(5月份)開始。

3. 符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於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的補充規定》(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補充規定”)或《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工作方案》(詳見附件2,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檔案中規定的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導師或導師組可自主安排全日制工程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研究生在校外進行專業實習的時間累計不少於半年(自主安排專業實踐的研究生在校外實習的企業必須是與學校或學院簽署研究生工作站共建協議或實習實踐相關協議的企業)。

  二、企業工作站需求徵集

除克拉瑪依工程師學院、北京工程師學院、天津工程師學院、塔里木油田等校級聯合培養實踐基地由研究生院統一聯絡外,其他院、系級企業工作站均由各學院(研究院)負責聯絡。請各學院(研究院)儘快與歸口管理的研究生企業工作站聯絡,徵集2017年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進站需求,並於4月24日前各企業工作站的進站需求(附件3)通過OA傳送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詹老師。

  三、專業實踐安排

專業實踐採取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校內實踐和現場實踐相結合、專業實踐與論文工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業實踐安排主要採取研究生在校內導師的指導下,通過與研究生工作站雙向選擇,由學院(研究院)集中安排進入研究生工作站的方式進行。

請各學院(研究院)根據“補充規定”、“工作方案”開展試點工作,制定所在學院(研究院)導師自主安排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工作實施細則、工程創新型工程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實施細則和監督管理辦法,報研究生院審批。審批通過後,符合“補充規定”第一類要求的導師組,可自主安排不超過當年所招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總數的50%完成專業實踐;符合“補充規定”第二類要求的校內導師,可以自主安排1名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完成專業實踐;符合“工作方案”中的有關規定,每個導師一年可以推薦不多於2名本人名下的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作為工程創新型研究生進行培養,工程創新型研究生名額各學院控制在20%以內。符合“補充規定”第二類要求的校內導師或“工作方案”中規定的工程創新型研究生相關要求的,需由導師本人填寫相關申請表(見附件4、附件5),交由所在學院(研究院)審批和研究生院稽核備案。

請各學院(研究院)於4月28日前將“2017年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安排”(附件6)通過OA傳送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詹老師。申請專業實踐免修,必須提交專業實踐免修申請表(附件7)和相關證明材料,並經學院(研究院)稽核通過、研究生院批准後方可實施。自主安排完成專業實踐的,請在“備註”欄填寫“自主安排”;免修專業實踐的'請在“備註”欄填寫“免修”。

  四、建立班級及黨團組織

各學院(研究院)在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導下成立駐外學生班級、黨團組織,研究生工作部直接負責選派人數較少、成員分散的工作站學生的班級和黨團組織建設。班級組織和黨團組織要覆蓋在站實踐的所有研究生。請在報送專業實踐安排的同時,向研究生工作部陸杭波老師報送班級與黨支部建設資訊(詳見附件8)。

  五、召開專業實習工作會

為做好2016級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赴研究生工作站專業實習工作,研究生院將於4月下旬舉行專業實習工作動員及部署會議,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研究生開展專業實踐訓練

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須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教學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在學院(研究院)的統一安排下,按時進站進行專業實踐訓練。無故不按時進站專業實踐或擅自離開研究生工作站者或請假不辦理請假手續者,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中的紀律與考勤有關條款處理。對於在企業工作站違紀違規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校將按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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