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代理合同彙編7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代理合同 篇1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二款規定,茲委託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專利代理人_________代為辦理名稱為_________的發明創造申請:
一、委託事項
其他有關事項。
二、費用
1.申請代理費_________元,實審代理費_________元,申請代理加急費:_________元,其它費用_________元。
2.代收款項:
實用新型申請費_________元
發明申請費_________元
外觀設計申請費_________元
實質審查費_________元
公佈費_________元
3.代理費、代收費合計:_________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現金_________元
支票_________元
三、宣告及保證
被代理人:
1.被代理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代理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被代理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被代理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被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代理人:
1.代理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代理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代理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代理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七、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2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鑑於:
1、雙方均為合法設立企業法人或公司指定負責人,雙方均依法享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相關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甲方是手機遊戲___________的研發公司(或研發公司的母子公司或關聯公司),甲方承諾對本遊戲具有(或因授權具有)完全的智慧財產權,擁有遊戲伺服器端和客戶端軟體及技術(包括所有結果程式碼、文件、列表、庫、資料檔案以及需用於遊戲服務的所有相關程式軟體)的全部權利,並有維護和升級上述遊戲的權利和能力;
3、甲方將通過本合同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進行本遊戲的和服務。
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就乙方獨家代理甲方具有完全智慧財產權的手機遊戲______________(下簡稱“本遊戲”)進行運營、推廣、發行、使用、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內容
1、甲方授權乙方為本遊戲在全球(含ISO、ISO越獄、安卓版本)的獨家代理商,乙方如需增加語言版本或者平臺,甲方不可另外收取費用。
2、甲方完全擁有本遊戲(包括中文版及其他語種版本)的智慧財產權和所有權,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各類公開場合做出涉嫌侵權的不實宣傳。
二、代理期限:
_____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滿意可續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合法獨家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代理商。
2、甲方應當確保本遊戲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已存在的的智慧財產權,遊戲內容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本遊戲在開發完善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均由甲方獨自負擔。
3、甲方授權乙方在全球所有平臺範圍內各語言版本遊戲的代理運營權具有唯一性,甲方不得在雙方合作期間在任何平臺運營或授權第三方運營本遊戲。
(二)乙方
1、乙方對合作平臺的使用者直接進行或通過合作平臺運營商進行本遊戲的市場行銷等活動,並可以將本遊戲轉讓或再許可給任何第三方代理運營,及或向第三方銷售本遊戲;
2、甲方提供伺服器技術支援、市場接入、商務推廣等維護與支援服務,以及對終端使用者的客服工作,甲方會指定專門GM來和乙方的GM聯絡溝通,為乙方提供協助;
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所有關於本遊戲的升級資料、補丁、版本升級、伺服器端程式的升級以及終端使用者端程式的升級都將被認為是本遊戲及伺服器端程式的補充。乙方將對以上所有更新資料自動享有代理權而無須支付任何附加費用。
4、雙方約定本遊戲外廣告資源遊戲內外均歸乙方所有,由乙方獨立運營,盈虧自負。甲方原則上不得在產品內新增任意與本遊戲無關的連結,除甲方自行研發的遊戲產品外,不得將其連結到第三方遊戲類產品網站。
四、代理條件
1、乙方必須是註冊合法的公司或經營單位,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一定的市場經營網路。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有關資質(企業營業執照、工程施工資質證、銷售許可證)。
五、違約責任
自乙方代理資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資格失效之日內,甲乙雙方若違反合同條款,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___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數額賠償給對方。
六、爭議的解決
如在協議期內如發生分歧,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訴至___________人民法院解決。
七、附則
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可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第一條: 約因
製造商名稱武漢魯邦建材有限公司,(簡稱制造商),同意將下列產品
(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商(簡稱代理商),代理商名稱 ,代理商代理地區為(簡稱地區):
代理商不得在指定區域外銷售,一經發現可處罰金最低20xx元人民幣,建材代理商合同。
第二條 代理商的職責
代理商應在該地區拓展使用者,獨自在代理區域內銷售產品,代理商無權代理製造商或簽訂任何對製造商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商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包括裝運期和付款)對使用者解釋。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商是 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資訊,爭取使用者,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商應精通所推銷該產品的技術性能。經銷所得利益為促成銷售所得利潤。
第四條 經營與合作方式
方案
簽署經銷協議後三日內,代理商首次訂貨最低 元,價格執行省市代理商價格表中的最低價格。
第五條 訂貨、付款及貨運
1、代理商第一次訂貨必須滿足最低訂貨數量:附訂貨明細單
2、代理商向製造商訂貨時,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後,傳真給製造商。
3、製造商收到訂貨單後,堅持款到發貨,按照先訂貨、先付款者先發貨的原則。湖北以外地區,乙方應在付款後儘快將付款憑證影印件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儘快安排發貨。
4、代理商須在收到貨物三個工作日之內驗收貨物,如有商品損壞,需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同一次驗收合格。產品如出現自身質量問題,所發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維修退換。以下情況如有發生製造商不負任何責任:在使用中不按使用說明操作的;
5、代理商一年內銷售量最低 ,如代理商在合同簽訂一年內銷售量達不到 本合同自行終止作廢,製造商可與本區域其他的單位簽訂合作協議。
第六條:有關銷售約定
代理商在距保質期4個月可申請換貨,經甲方總部批准後執行(換貨所發生的運費由乙方承擔)。如果因質量問題退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廣告和展覽會
公司負責在中央電視臺做廣告宣傳,合同範本《建材代理商合同》。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商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如(報紙,牆體廣告,門頭廣告、電視臺等)並支付廣告費用並突出“RUPPON魯邦”品牌,宣傳內容要真實,在宣傳中由代理商宣傳的不合理內容製造商不負任何責任,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由代理商承擔。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八條 使用者的意見、代理商的作用
代理商有權接受使用者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為宜。
第九條 向製造商不斷提供資訊
代理商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4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十條 保證不競爭
1、代理商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商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商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商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訂的任何協議均應告知製造商,代理商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4、所有產品說明及銷售檔案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商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一條 保密
代理商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洩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第十二條 分包代理商
代理商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商,代理商應對該分包代理商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工業產權的侵犯
代理商應視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商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商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經銷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第十四條 代理商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力。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使用者的訂單通知代理商。
第十五條 資訊反饋
向代理商不斷提供資訊,為促進代理活動,製造商應向代理商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檔案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資訊。製造商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代理商。
第十六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商的僱員獲得經銷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商應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及工資,製造商應提供食宿。
第十七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合同執行滿1年後,代理商如無違約行為且符合以下兩條;1.如遇原材料價格上漲製造商需提供市場價格上漲的合理有效依據,在原價格加上價格上漲部分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同意可按新價格執行。 2.雙方可以協商任務量逐年遞增(銷售量只能增加不能減少),可以重新簽署合同。
第十八條 檔案的歸還
協議期滿時,代理商應將第十三條中所述及的由製造商提供的全部廣告資料及所有檔案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九條 爭議處理方式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由製造商方人民法院處理(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法院)。
第二十條 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一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二十二條 留置權
代理商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武漢魯邦建材有限公司所有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附:1、 雙方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程式碼證。
2、製造商提供的代理商價格表(價格表無製造商加蓋公章無效)。
3、製造商提供的指導價格表。
製造商: 代理商:
簽署地: 簽署地:
代理合同 篇4蓍作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蓍作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版者(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並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本合同的約定以各種中文版本的形式出版本作品,並在國內外公開發行。乙方擁有本作品的專有出版權。
第二條甲方應確保本作品不含有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含有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洩露國家機密,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侮辱或者造謠他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如出現上述內容,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三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確係本作品為甲方本人創作(或翻譯)的原稿,享有蓍作權。如本作品的行使侵犯他人的著作權,並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將本作品的內容稍加修改,以原名或更換名稱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並終止本合同。
第五條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字數:_________(千字)
開本:_________(開)
體例:_________
圖表:_________(幅)
附錄:_________(則)
印數:_________(冊)
定價:_________(元)
第六條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本作品的譽清稿交付乙方,甲方到期不能交稿,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
第七條乙方應在_________年出版本作品。乙方不能按時出版時,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30日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若本作品未能如期出版,
(1)由於乙方的原因,乙方向甲方支付第八條約定報酬的30%,並將原稿歸還甲方,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向甲方支付第八條約定報酬的`10%,並將原稿歸還甲方,但可以留存複製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保留本作品的專有出版權;本作品一旦出版,乙方向甲方支付第八條約定的全部報酬,但應扣除己經向甲方支付的金額。
第八條本作品首次出版或重印後,乙方將按照國家版權局“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標準向甲方支付報酬。
(1)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基本稿酬定為:_________元/千字;印數稿酬為:每印一千冊支付基本稿酬的1%。
(2)版稅:總碼洋_________%;起印數為_________冊。
(3)一次性付酬:_________元。
第九條乙方尊重甲方對本作品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動本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後記,應徵得甲方同意。
第十條本作品的校樣由乙方根據甲方簽字的原稿負責審校;甲方若看審樣,只限在校樣上作個別不影響版面的修改,並在7日內退還乙方。如校樣不能按期退還或因修改過多而增加排版及審校費用,甲方應承擔推遲出版的責任及30%的改版費用。
代理合同 篇5甲方(著作權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稱(暫定名):_________
署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多次協商,就《_________》一書的出版,版權買賣或發行等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該書在中國(大陸、港澳臺)、海外以圖書形式出版中文(簡體、繁體)、外文文字的出版發行事宜;委託期限暫定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上述著作的著作權,並承諾擁有上述著作中文(簡體、繁體),外文文字版權的轉讓及傳播等處理權力。甲方提交的上述作品,如果侵犯他人的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或其他合法權利,或者因抄襲、剽竊他人作品或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作品而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甲方(著作權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如簽署本協議後,乙方才發現上述作品有以上侵權行為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書。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圖書出版或發行事宜包括如下事項:
1。代理該書的版權洽談,圖書出版等事宜,具體包括聯絡出版社,與出版社洽談溝通及版權買賣等;
2。代表甲方與出版社簽訂圖書出版協議(版權買賣協議),並代收代轉本著作的稿費,版稅或版權費和樣書;
3。代理該書的發行等事宜,具體包括聯絡圖書批發商和書店等發行機構,與圖書發行機構洽談溝通等;
4。代表甲方與有關圖書批發商,書店等圖書發行機構簽訂圖書發行協議,並代收代轉本著作的發行收入。
第四條 乙方在代表甲方與出版社或發行機構等簽訂有關協議時,要維護甲方的權益,並應保證甲方著作權不受侵害。
第五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代理費用,具體支付辦法如下:
1。乙方聯絡好出版社併成功簽署圖書出版協議(或版權買賣協議)後,乙方依據所籤的圖書出版協議或版權買賣協議,在甲方應得收入中扣除_________%的費用作為代理費用;
2。乙方聯絡好圖書發行機構併成功簽署圖書發行協議後,乙方依據所籤的圖書發行協議,在甲方應得的發行收入中按回款以____%的比例分批扣除,作為代理費用。
第六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作品的列印稿和電子文件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時交稿,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30日內通知乙方,雙方可另行商定交稿日期。
第七條 乙方應爭取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出版(或發行)上述作品,並於圖書出版後30日內負責將圖書樣書提交給甲方。乙方因故不能按期代理出版(或發行)該書,應在代理期限屆滿前30日內通知甲方,雙方另行商議續簽事宜。
第八條 乙方與有關圖書出版或發行機構簽定有效的圖書出版,版權買賣或圖書發行協議,即視為代理成功。
第九條 乙方應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在圖書付印前,乙方應負責將書稿清樣提交給甲方校閱一次;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將校改後的書稿退回給乙方。
第十條 在圖書出版後60日內,乙方應負責將甲方提交的原書稿和照片等資料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雙方因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協議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由乙方運營的電子商務平臺上銷售甲方供應的產品。
二、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銷售,由甲方承擔產品的質量問題,並提供售後服務。
三、甲方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給乙方供應貨物,具體物資清單如下:
四、代銷方式
收取手續費。乙方根據代銷商品的數量和價格收取相應的手續費,其手續費為商品售價的5%。
五、代銷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簽訂協議後,甲方不得擅自出售委託乙方代銷的這部分物資;如要自行銷售,需提前7天告知乙方,待乙方撤銷電商平臺上的銷售資訊後方可進行。
2、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品種交付貨物,由甲方送貨上門,運費由乙方承擔;
3、接受在約定期限內乙方未能銷售的存貨,以及因質量問題第三人退給乙方的退貨,無理拒收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及多支出的費用。
(二)乙方的義務
1、以適當方式銷售代銷的產品,因乙方過錯造成產品遲延銷售或不能銷售的,應負賠償責任。
2、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價格和期限給付已銷售部分的貨款。
4、在約定期限內未能銷售完產品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及時處理,以免延期造成損失。
5、乙方有義務為甲方維護公司的形象及甲方公司產品的品牌形象,如有發現乙方有損壞甲方形象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終止雙方的合作。
六、結算方式
乙方通過自有電商平臺實現產品銷售,產品銷售款將通過支付平臺統一進入乙方帳號,
待乙方收到了全部貨款,且在規定的退換貨期限內並未發生任何退換貨行為後,乙方再按月將該月內所進行交易實際發生的淨銷售額(即商品總金額扣除優惠券金額、禮品卡金額、銷售提擁、優惠金額、運費金額)結算給甲方。
七、發票說明
甲方將商品委託給乙方代銷,此時商品所有權並未轉移給乙方。因此,乙方在交付商品時不確認收入,不開具銷售發票。乙方銷售商品後,開出銷售清單,甲方根據銷售清單開具銷售發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時供貨或貨物質量不合格應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拖欠實銷貨款不按期清償,應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若欠總貨款超過 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保密
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十、雙方發生爭議解決辦法:
雙方發生爭議後,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開始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7甲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北京市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
地址:長沙市雨花區勞動中路528號大華賓館28樓
電話:0731-88285888
甲方因 一案,於年月日與乙方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盈長沙 字第 號),委託乙方為 階段的代理人/辯護人,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現因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解除於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
【 】盈長沙 字第 號委託代理合同。
第二條 律師費的約定
第三條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結事項。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 甲、乙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北京市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承辦律師: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