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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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餐飲服務合同4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餐飲服務合同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餐飲服務合同4篇

餐飲服務合同 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已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受甲方僱傭在甲方任職,據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

1、 對甲方提供給乙方或乙方在受僱期間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間接接觸的技術資訊(諸如烹調方法、配方、技術訣竅、管理檔案、管理流程、研發專案或類似專案),以及其它任何方面的祕密或專有的資訊或資料(下稱“保密資料”),乙方承諾僅將該等保密資料用於完成其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並在甲方要求時立即將保密資料及所有複製品交還甲方。乙方進一步同意,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傳送任何保密資料。

2、 乙方在此同意就上述保密義務應由甲方向其支付的補償金已經包括於支付給乙方的工資。

3、 乙方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為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以及甲方與乙方的僱用關係終止後3年內繼續有效。

第二條 不競爭

1、 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

2、乙方向甲方承諾:

(1)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並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其它(競爭或其它)業務。

(2) 自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三年內,而無論其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它個人,均不得:

(a) 在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b)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職工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或者中斷與甲方的業務關係;

(c)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a) 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賠償5000-100000元的違約賠償金;

(b) 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因調查該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2、乙方承擔的前款違約責任不足以彌補其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實際損失。違約的實際損失,包括由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評定的保密資訊的價值及評估費用、調查費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請有關部門追究乙方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如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協議亦應變更相關內容。本協議所稱的“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是指“國家、***省、*****市政府部門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本協議被視為是甲方《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協議中如有任何與《勞動合同》相沖突的條款,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以及因任何原因停止在甲方任職之日起三年。

4、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服務合同 篇2

甲方(業主方):

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的暫定名為 肥牛府酒店(以下簡稱“該酒店”)的籌建提供顧問服務事宜,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

第一條乙方提供顧問服務的內容

1.1該酒店籌備開業前的顧問服務

酒店名稱和標識提供建議;

負責為酒店製做管理系統、服務流程;

負責製做酒店各項規章制度;

負責提供一套財務報表的表格樣本併為酒店經營的財務、稅收管理提供建議;

提供菜牌、菜譜內容的製做方案及設計;

負責員工工裝的選樣;

提供後廚核心技術(包括湯料的配製、後廚菜品的製做方法)的傳授。

負責提供酒店所有菜品的設計及製做方法;

為該酒店的裝飾裝修提供顧問服務、諮詢意見;

為該酒店的後廚裝置的採購提供諮詢意見及建議;

為該酒店各功能區的設定提出設計方案

協助甲方進行該酒店的員工招聘、崗前培訓工作;

負責為甲方制定營業方案、手冊,確定該酒店各崗位的設定及各崗位職責;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採購渠道供甲方選擇。

為其他與酒店開業有關的事宜提供諮詢意見。

1.2開業後一年內的顧問服務

在該酒店開業後一年內,由乙方負責為酒店經營提供經營顧問服務。乙方應不定期地到酒店進行巡視,並對酒店經營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對於甲方提出的諮詢要求應立即予以解決。

幫助解決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及經營問題,對經營方式提供建議。

第二條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2.1 雙方約定,開業前的顧問服務費用為人民幣100000元;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60000元;餘款在該酒店開業日後三日內支付。

2.2開業後一年內的顧問服務費用的計算方式如下:

該酒店開業日至次年的該日的淨利潤的10%。該項服務費用在開業日之次日當日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承諾及保證

3.1甲方保證如期支付款項。

3.2乙方保證盡期盡責地為甲方提供高質量的顧問服務工作,並保證在收到甲方的諮詢請求後48小時內,提供解決方案和相應的諮詢意見。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請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餐飲服務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乙方就接受甲方委託承包甲方的員工餐廳一事,經雙方友好協商後,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作條件

1.甲方的員工餐廳為甲方所屬,是為員工提供工作餐的福利餐廳。員工工作餐是指早餐、午餐、晚餐等

2.甲方負責提供員工餐的製作場地、洗刷間和員工就餐場地

3.甲方提供的餐廳應具備上下水、供電、消防等系統,並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

4.甲方提供的餐廳運營所需的部分專用裝置設施(主要指廚房裝置、餐檯、餐具、餐椅及工具等。具體裝置詳見雙方的裝置交接明細單)。

5.乙方負責該餐廳經營管理所需全部流動資金的籌措,包括但不限於原材料採購、人工費及其它管理費用等。

6.乙方應被允許使用必要的配套設施裝置,並設定一部可供乙方使用的外線電話。

7.除本合同特別約定外,乙方將全面負責在該餐廳內的經營管理業務,甲方將不參與有關經營活動,但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

8.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應獨自並承擔甲方和政府職能部門對員工餐廳所要求的衛生、環保、安全等管理責任和達標要求。

9.乙方在合同簽訂後一週內提供以乙方為法人申請的並且在有效期內的衛生許可證,如未能提供以乙方為法人申請的衛生許可證,本合同無效。

10.如果甲方人員因為食用乙方所提供的食物出現人身傷害或疾病等意外,對由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應當在事發後立刻全額賠付,無需等待衛生檢疫部門的化驗報告,如果事後證明乙方提供食物沒有問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 壹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任何一方提出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均未書面通知對方不再續簽,本合同將在到期後自動延續壹年。

第三條餐廳的經營要求

1.餐廳營業日

乙方應保證餐廳在甲方工作日內正常營業。在非營業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工作餐。

工作餐用餐時間:

a)早餐時間:6:30-8:30

b)午餐時間:11:00-13:00

c)晚餐時間:17:30-19:00

d)甲方因特殊原因要求在其他時間供應工作餐,應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條 成本和費用的處理

1.合同期內甲方無償提供的配餐裝置、設施,水、電、燃氣,此部分費用不計入餐飲成本。

2.員工工作餐標準為 元/人/餐(包括直接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管理費用為 元/人/餐。乙方應提供符合每餐標準的員工工作餐,具體用餐標準如下:

a)餐廳提供員工選擇的食品種類至少包括,但不限於此:

1種主葷菜;

3種素菜;

花樣麵食;

風味小吃套餐;

1種湯或米粥;

主食;

b)用餐標準

*套餐 6元,包括:1份主葷菜(150克/份)、1份素菜(150克/份)、1份素菜(120克)、米飯(不限量)、湯粥(不限量);

*風味小吃套餐6元/份,包括:蓋澆飯(肉80克/份、菜150克/份、米飯500克/份)、牛肉麵(肉80克/份、菜100克/份、面500克/份)、包子(600克/份)等(每日根據菜譜提供1到2樣)。

員工可根據自己的口味和飲食習慣選擇自己的用餐品種。

c)特殊餐飲服務:

乙方需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增加特殊餐飲服務,包括:8元餐、10元餐、回民餐、節日加餐等。

第五條 收銀與結算方式

1.甲方負責向屬於本公司的員工發放用於就餐的餐卡。乙方憑藉用餐人員所持甲方的用餐餐卡向用餐人員提供員工工作餐。

2.用餐餐卡的製作及系統由甲方負責,費用由甲方負擔。

3.乙方每日根據每餐刷卡的人數和特殊餐飲餐票統計甲方每日的用餐人數,並將用餐人數填寫(每日用餐人數統計表)交與甲方進行簽字確認。

4.甲方每天上午9:00將當天大概用餐人數提供乙方,並在每週五下午15:00前,將週末用餐人數提供給乙方,根據該人數準備供餐,當人員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進行相應調整。如用餐人數超出或不足甲方提供資料時,乙方可根據自身條件進行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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