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合同公證範文
(一)出讓方應提交:
1. 主體資格證明:
(1) 國有股份,提交持有國有股的部門、機構出具的股權代表人資格證明。
(2) 法人股份,提文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 個人股份,提交戶口薄或居民身份證及其影印件。
(4) 外資股份,法人持有的提交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資格證明,個人持有的,
提文護照或回鄉證。
2. 股權證明。
3. 允許股權轉讓者的證明檔案或材料。
4. 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受讓方應提交:
1. 主體資格證明:
(1) 法人提交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
(2) 公民提交戶口薄或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回鄉證及其影印件。
2. 資信證明。
3. 允許受讓的'證明檔案或材料;
4. 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代理人代為辦理股權轉讓合同公證的,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其影印件。
(四)股權轉讓合同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