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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企業轉讓合同四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轉讓合同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企業轉讓合同四篇
企業轉讓合同 篇1

甲方( 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的企業股份及資質轉讓給乙方,特訂如下協議:

1、雙方約定的轉讓款: 元整。

2、員工相關事宜(員工清單見合同附件1):

甲方原公司員工包括但不限於工程師、建造師、五大員(安全員、施工員、質檢員、材 料員、資料員)及技術員等相關人員的聘用及其相應證書管理和使用,截止 年 月 日,在期滿後無條件退還,(辦理完上述人員勞動關係變更手續之後,甲方無條件退還給乙方,注:在非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辦理勞動關係變更手續的情況下,甲方仍負有退還上述保證金的義務)。

3、未完工程事宜(未完工程清單見合同附件2):公司轉讓後,未完工程,雙方約定按:。

①由受讓方全權接收,具體結算見雙方簽定的工程情況交接清單。接收條款見補充協議。

②由出讓方繼續履行完工程合約,對工程質量負責,工程款到達原公司帳戶後,受讓方不得無故拖扣款項。須在到帳三天內支付給工程責任人。

4、甲方須保證:

①被轉讓的股權及相應資產的擁有權。轉讓前,在該股權上未設定有如質押、抵押等各種他項權利;乙方受讓該股權後,該股權不會被任何人主張權利或要求用該股權協助執行。並保證工商、稅務、其他管理部門等不存在不合法律法規事宜。

②甲方須及時簽署應由其簽署並提供的與該股權轉讓相關的所有上報審批及相關檔案。

④甲方有完全合法的權利簽署和有能力履行本協議。並承諾配合乙方辦理轉讓,對外公示等相關事宜。

5、關於收購基礎及收購款項的支付約定:

①該意向書簽訂二兩日內,乙方支付甲方總收購款的%做為收購的定金。在定金到位三天內,甲方應將原公司所有原始資料,報表,經營歷史資料等交接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好股份轉讓手續。

②所有工商轉讓資料遞交工商部門時乙方必須支付收購款付至50%。乙方應在營業執照變更好三天內,去相關的稅務部門進行稅務變更,出讓方應全力配合,並承擔公司轉讓前的所有稅務及工商不合規等整改補交費用。

③在工商變更同時,出讓方應協助受讓方辦理原公司施工資質各項變更事宜,能順利變更各項營運所需的執照,資證證書,是本次收購的前提,出讓方在意向簽訂時對以上 事項進行承諾。

④ 稅賦承擔:因本次股權轉讓所涉及的相關稅費,均由各方承擔各自稅賦。

6、關於違約責任:

如甲方無故不履行收購協議的,應視為違約,意向協議及相關補充中甲方所承諾,卻未履行,而導致收購無法完成的。應視為違約,乙方可要求退回定金並賠償違約 金 。如乙方在意向書簽訂後沒有按規定支付定金的,視為違約,需賠付違約金。在支付定金後,沒有按雙方約定的進度支付收購款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沒收定金,並 可追究違約責任,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其他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7、公司轉讓後至20xx年月日止,甲方及其股東須保證乙方對受讓公司在合乎法律 法規的規定下能夠正常從事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的相應資質等。

8、轉讓相關具體事宜,甲乙雙方另行以補充協議的方式約定。

9、本協議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轉讓合同 篇2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寧波周南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全體合夥人同意,甲、乙雙方就轉讓甲方在寧波周南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轉讓財產份額及其價格:甲方將其在寧波周南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的財產份額(認繳出資額 萬元),以人民幣 萬元的價格出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上述財產份額。

2.轉讓財產份額價款的支付:乙方應將財產份額受讓款 萬元於 年 月 日一次性以貨幣支付給甲方。

3.自轉讓之日起,甲方在寧波周南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相應的合夥人權利和義務由乙方承繼。

4.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方法:協議各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本協議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協議若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6.本協議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x

身份證號碼:x

地址: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x

地址:x

x(以下簡稱“企業”) 由甲方個人投資並經營,“企業”全部財產屬甲方個人所有,並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企業”出資額為人民幣x萬元。甲方願意將其在“企業”的全部出資(包括x和x兩處工業用地及廠房)及與此相關的合法權益(以下稱出資)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

二、甲方保證對上述出資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出資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出資未被查封,保證出資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將x廠的公章、、、營業執照等所有證照在簽訂本協議時轉交給乙方。

2、甲方協助乙方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手續,登記到乙方名下。

3、以簽訂本協議之日為界,之前發生的債權歸甲方享有,債務亦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之後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與承擔,與甲方無關。

4、乙方受讓x廠整體資產權益後的風險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企業”全部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轉讓方對原企業已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五、違約責任: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出資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後生效,十五日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十、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轉讓合同 篇4

簽訂地點

委託方:

居間方: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託方的委託居間交易本合同指定礦權,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委託方指定乙方為獨家居間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礦權。

二、居間期限:

本合同居間期限為自年 月 日起至礦權交易完成(不少於180個工作日)。

三、居間事項:

居間方為委託方提供媒介服務,撮合委託方與礦權賣方達成礦權交易。

四、本合同礦權委託交易底價為人民幣圓整(¥ 元)

五、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委託方的權利義務

1、提交全部與礦權交易的資證檔案;

2、居間方在接受委託期間,委託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託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約定的礦權;

3、委託方在合同生效後,為儘快促成交易成功,委託方應積極配合居間方的工作,對居間方活動不得任意干涉;

4、委託方如實提供有效的通訊地址、聯絡方式;如通訊地址、聯絡方式變更後,應及時通知居間方,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二)居間方的權利義務

1、居間方為委託方提供準確、真實的礦權媒介資訊;

2、居間方為委託方提供與賣方交易的撮合服務;

3、居間方不為委託方和賣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擔保。礦權交易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

4、居間合同期間,賣方確定後,居間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

六、居間事務完成及酬金結算、支付方式

1、居間方促成委託方與賣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時,即為居間行為完成;

2、居間酬金的計算方法:

酬金金額=礦權交易合同總金額×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託方與居間方簽訂《礦權交易居間合同》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委託方須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人民幣 圓整(¥元),作為居間合同履約保證金。

b)自委託方與賣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之日起委託方須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總額的 80 %。

c)待礦權完成移交手續後 10 個工作日內,委託方向居間方支付結餘的委託酬金。

4、通過居間方成功完成委託方委託專案交易的,履約保證金應包計在委託酬金內;如居間方未完成委託方委託,代理方在委託工作結束後 10 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扣除。

居間本合同委託礦權所產生的相應費用後,將剩餘款項返還委託方。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委託方與居間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八、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居間期間,委託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自行、委託第三方交易礦權的,應按照合同約定將礦權交易價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2、在居間期間內或居間期限屆滿後,委託方及其關係人(指包括但不僅限於委託方的直系或旁系親屬、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與第三方交易該礦權專案時,需經過居間方最終確認“此第三方(即真正的買受人)是否是居間方客戶”,若是,委託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將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3、在居間期間期限內,在居間方將委託礦權交易並代委託方支付賣方預付款或定金後,如委託方反悔,應按照合同約定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居間方;

4、委託方隱瞞委託方狀況,由此與賣方產生的法律糾紛,致礦權無法交易。由委託方承擔一切責任,與居間方無關。同時,委託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5、不按合同約定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況出現,委託方需按本條款之約定支付違約金,如拒付,居間方有權通過訴訟向委託人追償。此時,委託方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承擔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應自行承擔責任:

1、居間方超越居間許可權向賣方做出承諾的,因此導致的後果由

居間方自行承擔。

九、合同附件

委託方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所簽訂的《委託交易礦權資訊表》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影印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簽章) 居間人:(簽章)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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