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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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合作經營合同模板集錦7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作經營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合作經營合同模板集錦7篇

合作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之規定,經甲、乙雙方的協商,決定合作經營計程車XXX7出租客運業務。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 合作方式和經營事項

1、甲方自願將XXX7計程車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轉讓給乙方,轉讓金額為十八萬六千元整。甲、乙雙方共同享有計程車XXX7 產權、經營權及其它權利的一半。

2、甲、乙雙方各出一名駕駛員經營此車,本著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雙方協商交班時間、地點及加油事項,雙方駕駛員的營運收入各自所得,甲、乙雙方不得相互干擾。

二、有關費用承擔方式

1、從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程車XXX7所付各種費用,各種國家及公司的各種費用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平攤,各付發生費用的百分之五十。

2、以安全責任出發,甲、乙雙方所請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責任,誰違章誰承擔,若因事故而耽誤對方營運時間,按耽誤一班 補償一班的方式解決。

3、由於出租客運屬高風險行業,雙方協定在經營過程中盜、搶事故,所需費用及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4、關於計程車XXX7所發生的正常修理費用(如保養、正常 磨損等)由甲、乙雙方在固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費用各付一半,所耽誤的時間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非正常修理費用由肇事方一人承擔所有費用。

5、關於交班誤時問題,由甲、乙雙方約定好交班時間後,甲、乙 雙方要遵守交班時間,若有特殊情況,雙方互補時間。

6、關於節假日的排班問題,暫定為每年4個(五一、十一、元旦、除夕),具體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7、關於加油費用,加油標號為93號。白天在有可能的情況下甲、乙雙方現場加油。加滿為準。

三、其它規定

1、甲、乙雙方駕駛員因違規違章,而被扣車、證所造成的損失由違規方負責。

2、計程車XXX7要其他添置物品和裝飾裝修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平攤。

3、具體時間責任劃分為每天16:30分以前為白班責任,以後為夜班責任。以交接班的時間為準。

四、合作經營期限

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到一方賣出股份或雙方賣車止。

五、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

1、合同期內,一方違約,應對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三千元整。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由一方向____市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執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注:5;215;年元月份以前油補歸甲方所有;以後的油補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第一條 合同性質

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__),地址為__________甲方與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__),地址為__________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裝置,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專案投人。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資料、配方、生產程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資訊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 “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應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資訊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協定時間提供的技術資訊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 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 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 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並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 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或雙方聯合作原告,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第五條 提成費

5.1 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 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___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 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______%。

5.4 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年__月_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 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 技術培訓

6.1 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專案的培訓。

6.4 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 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 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 優先條款

7.1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裝置、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 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 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年。

第九條 合營期限

9.1 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________年。

9.2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兩(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和技術。

第十條 仲裁

10.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 若干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委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

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檔案,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書中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字各一式四份,每種文字雙方各持2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成如下,雙方共 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範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 _____(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專案_____會務現場佈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製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天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製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____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後付30%,餘 款於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專案現場製作工程部分委託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後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專案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20xx年月?日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第六條: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或指定授權人:

帳戶: 開戶行: 帳號: 全稱:

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就結成長期商務合作關係,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 伍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內容 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專案。

2、協助乙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如甲方自身還未與客戶簽約時,乙方的合作程序則聽從甲方安排。

4、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客戶與乙方直接簽約,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專案。

2、協助甲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為甲方推薦的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以及最優的價格。

4、乙方同意以約定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結算。

三、合作條件

1、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客戶成功與之簽約,即視為推薦成功。

2、成功推薦專案後,被推薦方向推薦方支付該專案實際營業額的2%做獎勵。

3、付款方式:自被推薦方首次收到客戶服務費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每月結算一次,每月5日前支付。推薦方則提供對應的正式發票。

四、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雙方在分配利潤時,如任何一方對利潤分配的基數、方式有異議的,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五、補充變更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六、協議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七、爭議處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蓋章:________ 蓋章:________

合作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乙方申請甲方考察,甲乙雙方秉承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雙方就酒店所需的海鮮供應配送與合作經營,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作為甲方經營所需海鮮(海鮮、河鮮、江鮮、冰鮮)等所有水產品的唯一駐店供應商【注:甲方有大型宴席不得自己採購水產(海鮮、河鮮、江鮮、冰鮮以下簡稱海鮮)】不能以次充好,缺斤短兩,以死充活,並按照甲方要求的規格提供。

二、本合同期間內甲方負責乙方所供應海鮮進入甲方酒店所需的水、電,及水產養殖人員工作餐,乙方負責配送的鮮活海鮮的相應的輔料,並且乙方在本合同期間內節約用水、用電,且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及安排。

三、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信譽與形象,雙方應秉承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努力擴大乙方供應配送的海鮮系列菜品的銷售工作,乙方應及時保質保量的做好海鮮的供應,以確保甲方經營需要,嚴禁配送腐爛變質和不符合食用衛生標準的海鮮類。一旦類似情況發生,由乙方負全責。

四、合作利益及結算方式:海鮮系列按銷售價格(銷售價格雙方商定)的比例分配。即甲方佔實際銷售收入的40%,乙方佔銷售收入的60%甲方如果有促銷活動,乙方予以配合,甲方每天將銷售情況彙總並與乙方對賬,雙方簽字後,每月10號一次性結清營業款,不再另作其它任何費用的分攤(即乙方不負責稅收及其它任何費用)。本合同期內,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收取海鮮出品銷售的權利。如甲方沒有及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收到貨款後在繼續供貨。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允許變更或解除,但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貨款的效力。如雙方解除協議停止供貨,甲方在三天內把乙方的有所款結清,如甲方有違約要付違約金(按貨款總金額每天1%計算)給乙方,(注:甲乙雙方合同要變更或解除,需要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六、合同終止:本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合同經營的權利。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5

甲方: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作方式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位於________,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________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________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裝置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3、乙方確認本專案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__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二條、合作時間

本合作專案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

1、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_______%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_______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_______%作為合作專案的後續發展基金。

2、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_______%虧損。若超過_______%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四條、專案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專案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_______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專案經營的財產。

4、專案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退出合作經營

1、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______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十七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書》共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學院廣大同學的就餐需求,豐富菜餚的花色品種,滿足同學們不同地區的口味要求,甲乙雙方本著食品安全至上,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場地為:

售飯卡機號為:

二、甲乙雙方的範圍:

三、本協議期為壹年(壹年為校歷的兩個學期,實際日期以學校的開學放假時間為準);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四、乙方負責場地內設施裝置的保管和維護,設施裝置另附清單,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五、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合計元(¥元)。

六、為保證餐廳正常執行,不影響學生用餐;嚴禁乙方在協議未到期時解除協議,確要解除協議不退保證金。

七、由於乙方加工食品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動用乙方的保證金處理相關事務。

八、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私自轉讓經營權;若私自轉讓經營權,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九、甲乙雙方

合作經營

中的薪酬分配和費用攤銷按雙方約定執行,詳細細則見附件1。(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由甲方存檔)

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食品衛生安全法》,《後勤管理制度》、《學生二樓餐廳衛生安全行為規範》。

十一、核定乙方的營業限額為:元。乙方的售飯機營業收入必須達到協議核定的營業限額,若沒有達到,按營業限額收取管理費;超出營業限額的部分按5%獎勵返還乙方,但月營業天數不足25天的,不發超額獎勵。

十二、為滿足學生就餐,乙方在營業期間不允許隨意停止營業,有特殊原因的需事先請假,無故停業《學生二樓餐廳衛生安全行為規範》進行處罰。

十三、乙方負責其分配區域的衛生清潔和經營秩序,甲方隨時抽查,發現問題按《學生二樓餐廳衛生安全行為規範》進行處罰。

十四、經營中絕不允許收取現金,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十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學生二樓風味餐廳

乙方:年月日附件1,甲乙雙方

中的薪酬分配和費用攤銷辦法

附件2,設施裝置清單

附件1:甲乙雙方

中的薪酬分配和費用攤銷辦法

1、甲方按乙方月營業收入的%收取管理費。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清潔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有計量儀表的按刻度收取,沒有計量儀表的按營業收入的比例分攤。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原材料由甲方統一提供,月末結算時扣除。

4、乙方主要烹飪裝置使用電力的,按用電裝置的功率及執行時間另加電費。

我已仔細閱讀並確認同意上述執行辦法。

(乙方負責人簽名,手印):

(身份證影印件貼上處)

合作經營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 公司和 國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昆明市,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中國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 在中國 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市 區 街 號。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依據法律成立的企業,在 國 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合作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作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 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省 市路 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為限對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條件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作公司經營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的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 。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 ,產品品種將發展 。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 元(折萬美元)。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為 元人民幣(折萬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佔 % , 乙方美元佔 %。

第十一條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條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資比例分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第十三條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須經合作他方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規定外,合作各方應履行下列責任: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協助辦理合作公司建設期所需的機械裝置的進口有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事宜;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裝置、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協助合作公司聯絡落實水、電、交通基礎設施;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當地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負責(協助)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裝置等物資運至中國港口(交付合作企業);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裝置、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裝置安裝、除錯以及試生產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各工人;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合同產品;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與乙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合同,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質量控制、培訓人員等。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

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技術是合法的擁有者,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保證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經營目的的要求。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將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作公司, 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裝置的選型及效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合同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合同的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作公司, 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合同試產期內使合作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合同的規定提供裝置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作公司的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為 年。技術轉讓合同期滿後,合作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銷售

第二十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 %,內銷部分佔 %。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佔 %。由合作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佔 。由合作公司委託外方合作者銷售,外方合作者銷售佔 %。

第二十二條 合作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合作公司可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合作商標為 。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董事會於合作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 人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或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或者簡單半數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務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案儲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 方推薦,副總經理 人。由甲方推薦 人,乙方推薦 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 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裝置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 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委託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裝置的,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 人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 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裝置、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檔案、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裝置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效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程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作、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各方推薦的高階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 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 合作公司按中國的法律和有關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外籍員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國員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繳納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加以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但應不少於 %

第四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從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對合作公司財務審查,並將結果報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一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會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四十八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四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會計年度的年度自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外匯管理

第四十九條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條 本合作公司應分別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戶。

第五十一條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存入中國銀行或經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國外銀行,一切外匯支出由合作企業外匯存款帳戶中支付。外匯平衡由本合作企業自行負責。

第五十二條 本合作企業的外籍和港澳員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外匯部分在依法納稅後,有權匯出國外。乙方分得的外匯紅利,依法繳納稅收後,可以匯國外。

第十六章 利潤分成

第五十三條 自獲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潤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佔 %,乙方佔 %,第 年至第 年;甲方佔 %,乙方佔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期限為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作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五條 合作期滿合作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剩餘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險

第五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的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決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七條 對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同意通過,並報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條 由於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要求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向合同審批機關申請批准終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作企業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條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資的各項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及提供合作條件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 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一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六十二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應相互提供履行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條 由於地震、颱風、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知合作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後,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採取措施,繼續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適用法律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四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根據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合作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六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協議檔案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條 合作各方傳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設計各方權力、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於一九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昆明市簽字。

中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中國 公司 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