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當前位置 /首頁/範文/合同協議/列表

有關代理合同六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代理合同六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拓展市場,共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省市(地) 產品的獨家經銷商。

一、經銷

品種:

規格:

包裝:

批准文號:

零售價: 元/盒;

批發價:元/盒

開票價: 元/盒(現款現貨)

二、代理定額

乙方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內購銷甲方產品總額為 萬元,其中購銷進度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數量:數量:數量:數量:金額:金額:金額:金額: 乙方首批量根據城市大小而定,最低量件以上,期限為三個月,三個月後確實做過努力推廣,沒有開啟市場的,甲方有權收回市場,產品在包裝沒有破損的前提下,甲方保證退貨。零風險經營。

 三、供貨及結算方式

1 .乙方首次進貨為 件(每件盒)。在合同簽訂後乙方將首批貨款付給甲方。甲方收款3日內保證及時發貨(中鐵快運)。以後乙方應於每月 25 日前將下月要貨計劃報給甲方,以便安排保證市場供應。

2 .甲方按代理底價出具增值稅發票及其他必要單據,若乙方另有需要,高於代理底價開票的高出部分的稅金由乙方承擔。

3 .甲方負責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擔一次性運費及保險費,到站後的短途轉運費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貨費用由乙方負責。

4 .甲方保證將產品保質、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發生破損,乙方應在收貨後及時向甲方提出異議,商討後取得一致意見。

 四、優惠政策和支援辦法

1.為鼓勵和支援經銷商擴大產品銷售,甲方按照不同經銷商的購銷總額給予經銷商相應優惠和支援,如下表所示:

編號年回款總額(萬元)返利(%)優惠支援(元)

1≥290420xx年終返點(每年元月結算)具體返利、支援的形式和支付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次年銷售回款總量按 %遞增,如達不到,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獨家經銷資格;

 五、市場保證金及管理

1 .經甲乙雙方共同約定認可,乙方須在合同簽定之日起 7 日內向甲方交納萬元的代理保證金,逾期本合同自動失效。

2 .市場保證金主要用於協議區域代理權的確認和市場規範運作的保障。

3 .如乙方有竄貨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代理保證金”,並取消其代理資格。

4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完成代理合同且無違規行為,甲方全額退還乙方的“代理保證金”,不計利息。

5、乙方在代理期間,如發現有向所代理產品區域以外的區域竄貨(以箱號為準),甲方有權做相應的處罰或沒收乙方全部保證金,情節嚴重者取消其獨家代理資格,並可按進貨價格的8折給乙方退貨。

藥品經銷協議可由北京市公證處進行公證或由北京知名律師事務所進行合同見證,市場保證金可由公證處或律師事務所獨立保管,降低合作風險。

 六、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和相應的質檢報告。

2、甲方應向乙方通報當地經銷商的分佈情況,不得向乙方以外單位提供等同或高於協議乙方的讓利和支援, 不得向乙方經銷地區以內單位或個人直接供應產品,若直供則銷售額劃歸協議乙方的經銷業績。

3、乙方根據市場實情,在全國統一零售價的原則下,積極維護甲方價格體系政策,不得亂價而影響全盤市場;

4、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完成合同指標的情況下,享有優先續約權;

5、乙方不得以低於甲方開票價格進行批發或零售,一旦違背,甲方有權取消其相應資格及其優惠承諾,並有權進一步追究責任。

6、乙方須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產品的市場情況的資訊反饋資料,並及時回籠貨款。否則,甲方將延遲放行下批產品。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銷售終端明細表(為防止經銷商竄貨,所以經銷商每月應向甲方提供產品去向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返點)。

 七、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因違約帶來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八、免責條款因產品質量引起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經確認非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種 損失,甲方概不退貨且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若因產品質量造成乙方退貨,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包裝完好無損。

 九、其他本合同屬雙方商業機密,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向第三方洩露本協合同內容;乙方代理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在任何大眾媒體上做廣告宣傳,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負全部責任。情節嚴重者,甲方將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十、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確定後簽定補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須在合同簽定日期起7日內向甲方交納全額市場保證金,以取得所在地區獨家代理權,合同自首批進貨後生效。

3 .雙方如有爭議,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達成一致。如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區經理/業務代表(簽字):業務經理(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策劃實施 活動。

2.活動地點:

3.活動內容:

二、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價款:總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本合同價款為固定價格,包括但不限於完成本合同所需的人工費、管理費、利潤、稅金等全部費用,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其它費用。本價格為合同簽訂時的協議價格,如在合同執行期間,甲方發生增項或乙方減項或漏項,價格可以發生調整,但甲乙雙方應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另行簽署補充合同加以明確,合同款可以按照變更後價格執行。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工作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性支付所有價款。(可選擇:分期付款: )

2.甲方以現金或支票方式付款。乙方應在甲方支付款項的同時,向甲方提供正式的稅務發票,若乙方不提供發票,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且不承擔任何責任。(可選擇:甲方以銀行匯款的方式付款。乙方應在甲方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提供發票,若乙方不提供發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該款項且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當提供真實、有效賬戶資訊,甲方向該賬戶打入相應款項時即視為已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了相應費用。乙方如需變更上述賬戶相關資訊的,應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隨時監督、檢查乙方執行本合同的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工作進行驗收,如乙方未能按其所提交的合同約定內容按時、保質、保量執行,從而造成對甲方產生不良效果的,甲方有權拒付乙方本次費用,並保留追討乙方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權利。

3.甲方欲變更活動的時間、地點、形式等,應於活動舉行前3日通知乙方。

4.如甲方認為須終止本次活動的,自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自動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後應立即停止工作,並於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3 日內將已經完成的工作移交甲方。甲方應補償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程序所發生的實際而合理的費用。

5.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額的人民銀行同期給款利息支付違約金。甲方未按照約定付款的,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釋出廣告。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馬上組織備料及活動籌備工作。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內容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並辦理本活動所需的一切審批發布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

3.乙方應依照約定,負責本次活動的籌劃、籌備、組織、實施等相關工作,直至保證本次活動能夠圓滿完成。在活動中乙方需與甲方提前協商各個環節,且需經甲方確認同意後方可實施。

4.對於甲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乙方應當及時改正。

5.乙方需保證在本次活動中各項使用裝置與物品的質量,保證各項裝置與物品在活動期間能夠正常使用並保障使用效果。若因乙方使用的裝置和物料的質量問題導致發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乙方在活動期間,應注意維護現場秩序,在保證活動效果的同時,保證現場的安全、形象。

7.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員提供商業賄賂或者其他形式的利益。

四、商業機密

任何一方應對在本合同簽訂以前及以後所知悉的對方的一切資料、資訊、資料進行無限期保密,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在本合同確定的應用範圍外的任何時候使用對方的商業祕密,或者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商業祕密,或者允許第三方使用對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實施其他侵犯對方商業祕密的行為,否則對方有權終止合同執行,並要求承擔本合同標的額20%的違約金以及賠償所有損失。

五、不可抗力

1.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導致雙方合作無法繼續履行等情形。

2.一旦本合同雙方確認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延期履行,任何一方都可以暫停履行本合同,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過後 日內提交不可抗力事件的及有效證據。如果上述不可抗力的影響未能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天內消除,且雙方未能就本合同協商一致達成變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雙方按廣告實際釋出情況進行結算。

3.一方違約後發生不可抗力,違約方不能免責。

六、通知(如需)

1.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絡均以書面通知(包括但不限於信函、傳真等形式)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檔案,屬於合同的補充檔案。雙方聯絡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以如下地址為準: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2.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3.上款中的“實際收到”係指通知內容到達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4.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通訊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及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七、合同解除

1.乙方出現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對於甲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拒絕改正或改正後仍不符合甲方要求;

(2)未經甲方許可,將本次活動的全部或部分工作轉委託於第三方;

(3)提前終止本合同;

(4)向甲方工作人員提供商業賄賂或者其他形式的利益。

2.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未支付的款項不再支付,甲方已支付的款項乙方應退還,乙方應當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從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應當進一步賠償。

3.合同解除後,一方應當退還對方提供的所有資料。

八、爭議解決

1.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1.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讓與給第三方。

2.本合同未盡之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於本合同項下乙方義務履行完畢並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全部價款之日終止,但本合同中個別條款對其適用期限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4.本合同的附件 份,由合同雙方共同簽章確認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約應按合同約定賠償對方由此導致經濟損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簽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銷期。

2.合同到期後,另確定新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經銷產品及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經銷甲方_________產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產品銷售區域僅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產品價格

1.價格按全國統一價執行(價格表附合同)。

2.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不能低於或高於合同約定價格銷售。否則,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

3.甲方保留統一調整產品價格權力,調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結算方式

1.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後,甲方組織發貨。

2.如甲方更改帳號,以甲方財務部簽章後書面通知為準。

3.在未得到甲方財務部簽章書面通知,乙方不得將貨款(或借款)交給或借給甲方業務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戶,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五、合作保證

1.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十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戶。否則,視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合同保證金,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合同。合同保證金利息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六、市場操作要求

1.乙方應建立起本區域完整銷售網路,保證經銷甲方產品在經銷區域內終端鋪貨達到:商超_________家,酒店______家,酒樓______家(附終端明細目錄),產品進入所有終端網點鋪貨覆蓋率第一個月應達到______%,第二個月以後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設堆頭、端架商超數量應保持在商超總數量_____%以上,經甲方確認。

2.乙方在經銷期內必須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按實際回款額計算),其中首批迴款____________萬元,月度銷售比例及任務如下:

3.經銷期(包括試銷期和正式經銷期)內乙方保證完成月度銷售任務,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建設商超堆頭、端架。若在合約期內乙方連續累計無法完成兩個月度銷售任務,或不能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數量和商超堆頭、端架建設數量,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4.在試銷期內,乙方完成合同約定月度任務、終端鋪貨率、商超堆頭建設數量,則轉為正式經銷商,甲方發經銷商確認通知函

5.乙方保證合同指定產品均在限定區域內銷售,如竄區域銷售,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並根據數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件--_______元/件違約金,或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6.乙方做好售後服務並積極維護品牌形象,同時負責做好產品包裝物回收處理工作。

7.乙方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名稱、包裝、風格相近仿冒品或同類產品。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終止與乙方合作。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監督並杜絕竄貨現象發生,以確保乙方在銷售區域內合法權益。

2.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所發生廣告媒體宣傳、宣傳品、促銷品、推廣活動等事宜,乙方應提出計劃方案,經甲方稽核同意後,乙方即可安排實施。

3.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產品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4.保證提供乙方所需貨源,負責做好市場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提供電視、軟性文章等宣傳媒體資料及終端培訓。

5.及時兌現合同約定政策支援。

6.負責將產品運至乙方市場,運費由甲方承擔。

八、產品驗貨約定

甲方貨到乙方市場當日清點核實品種、規格、數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貨運回執單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產品驗收生效,運送產品、宣傳品、促銷品等物品如出現短缺或破損,乙方應在貨運回執單上註明。否則,出現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獎勵政策

參與公司經銷商級別評定,兌現獎勵。

十、產品調劑約定

本合同產品在發貨三個月內如滯銷可提出調劑,調劑產品來回運費,運送損失及內外包裝材料損失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有調換產品必須保證包裝無開封、髒、損現象,不影響二次銷售,否則不予退換。

十一、雙方合作前特別約定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工商、稅務等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進行商業活動,如有違反,屬乙方個人行為,概與甲方無關,因此衍生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向甲方彙報每月庫存、銷貨情況及下期要貨計劃、市場資訊,乙方每次上貨金額應在______________萬元以上。

3.甲方每月對乙方考核截止日為當月_____日。

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終端明細目錄,由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如出現虛報、錯報、漏報現象,經甲方核實後,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違約金。

5.屬甲方投入進店費終端網點,進店所有權應歸甲方。

十二、解約手續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達到雙方合同約定條款其中一條,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以甲方經銷商確認通知函為準。

2.在解約時乙方應將經銷區域內銷售網點無條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雙方解約,乙方市場完好無損仍有銷售價值產品,甲方按乙方進貨價________%價格回收,與甲方有關並由甲方提供資料,乙方應無條件交回甲方。

4.解約手續辦理完畢,甲方退還乙方合同保證金。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補充,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4

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合同:

公司名稱

第1條 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

第3條 經營有關船用裝置(以下簡稱船用裝置):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船舶專用裝置專案,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後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裝置(以下簡稱非船用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業務範圍除船用裝置外,還代理非船用裝置。

註冊資本

第4條 公司註冊資本的總金額為u.s.d.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為u.s.d.________(大寫______)美元。

股權分配

第5條 甲方擁有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

董事會

第6條 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7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專案並檢查執行合同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並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8條 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略)

第9條 董事會成員不在公 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託在國外考察,聯絡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願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並由董事會批准任命。

第11條 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階管理人員貪汙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甲、乙方的責任

第12條 乙方負責開闢_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_______________裝置代理權,因專案訂單、售後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於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使用者要求廣闢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13條 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__________裝置的適合專案於國內訂貨單位,可採用公司與使用者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裝置名稱、樣本及售後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_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採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會計與審計

第14條 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係為日曆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結。會計採用借貸記帳法,船用產品專案和非船用產品專案分別記帳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後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佔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佔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專案,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專案,凡各自負責專案的純利超過__________________港幣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______%的款額授予超 額專案的一方,餘額部份按第14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曆月結束後30天,季報應在日曆季後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曆年結束後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15條 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後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錶、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准。

第16條 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17條 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後,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18條 公司檔案、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19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

第20條 經雙方簽署的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第21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合同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22條 本合同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合同。

第23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佈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合同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24條 合同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25條 由於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願終止。

清算

第26條 公司合同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佈公司解散。

第27條 清算後,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後,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籌建工作

第28條 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於第30個日曆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的公司帳戶,而餘下的總金額之50%應於90個日曆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帳戶。

第29條 本合同籤 署後,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並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30條 董事會成立後,按合同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並聘請工作人員。

適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條 本合同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______________法律為準。

第32條 合資的雙方由於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33條 若調解於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34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或按照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凡屬下述情況,將不視為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第35條 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第36條 在第35條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的各種因素應採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第37條 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過友好協商,繼續執行本合同。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第38條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檔案,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條 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通知

第40條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檔案、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並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字

第41條 本合同英文及中文字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公司存檔備查一份。

甲 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 見證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合資代理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企業、組織或具有法人資格的個人按照合資代理公司法定地址的適用法律所建立的企業,為代理世界各國廠商不同型別的具有競爭性的產品,以取得委託廠商的'“產品折扣”和“佣金”為利潤。合資代理經營的特點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和共擔風險。

這種合資代理商有註冊資本,信譽較好,為推銷業務,於推銷產品集中的地方,一般來講,都會成立“維修服務中心”以維護產品的聲譽和開展售後服務。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茲因甲方工作需要,決定採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月。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責及要求: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勞動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採取(月,周,日,定額)工資制,(月,周,日,定額)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險方面):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規定。

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雙方執行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_____號》。

2.聘用期間,乙方人事檔案,人事關係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聘,續聘合同另行簽訂。

4.在聘期內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關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徵得對方同意後,方可根據規定解除聘用關係。

  五、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消崗位,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可以解除聘用關係的。

  六、甲,乙雙方聘用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乙方自謀職業

  七、甲,乙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合同終止不再續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離校手續。

  八、本合同在執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負責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請上級政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員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其他未明確的,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乙方若出現違反本合同約定事項,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籤(章)並經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鑑證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聘用關係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門、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用人單位簽字、公章):__________

甲方(人事部門簽字、公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受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擔保人籤):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人才交流中心鑑證(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品牌及價格:

1.1乙方經過詳細的市場調查後,向甲方申請加入“大開”木門區域經銷經營體系,自願接受甲方之經營理念,認同甲方的經營管理模式及產品定位。

1.2甲方授權乙方在 省 市(縣) 區(鎮) 街(路) 號開辦“大開”牌木門專賣店。符合 店要求,屬於獨家經營區域,並代理開設“大開” 牌木門系列產品特許代理商,甲方授權乙方為 地區“大開”牌木門系列產品特許代理商,可在該區域範圍內,從事旋朝木業“大開”牌木門系列產品的銷售與推廣,並負責該區域市場的渠道供貨與銷售管理.

1.3 乙方享有旋朝木業全國統一供貨價(詳見價格表)。甲方若有價格變動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付款方式及發貨要求:

2.1 乙方首次新店出樣金額,不少於人民幣 捌仟 元整,方可享受代理商供貨價。乙方購貨需填寫《訂貨協議》,負責人簽字蓋章加以確認。(見附件2)

2.2 乙方可選擇銀行匯票、電匯、現金等方式向甲方財務部所指定的賬戶支付貨款,款到安排發貨。

甲乙雙方可根據實際購銷情況定期核對往來賬目。

三.運輸費用:

上海市訂貨運費:套裝門免費送貨,3套以上起送,由甲方負責送到乙方指定的本市地點。三套一下酌情收取一定運輸費用。外省市訂貨:甲方負責辦理髮貨事宜,負責送至乙方指定託運站,運費及包裝費由乙方自理。

四.售後服務: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符合質量標準的合格產品,並承擔產品免費保修二年,終身維護的售後承諾。

五.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5.1 乙方需有50平方以上的經營場所,經銷“大開”牌系列木門。

5.2 乙方需有從事木門或建材產品的經歷,並具有獨立策劃的經營頭腦。

5.3 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大開”牌系列木門品牌加盟金: 元整。

5.4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跨區域經銷“大開”牌系列木門。

5.5 乙方需開發本區域內的二,三級分銷網點。

5.6乙方需遵守款到發貨的原則。(以實際到賬為準)

5.7 乙方在代理甲方產品的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來損害甲方的聲譽與利益。

5.8 乙方積極對甲方的工作予以評價和投訴,從而達到互相統一的原則。

六.相關費用支付、返利及獎勵政策:

6.1 提供“大開”木門專賣店門頭招牌及專賣店的裝修風格設計圖。

6.2 提供“大開”木門專賣店門頭製作費: 500 元整。(費用在貨款中抵扣)

6.3 提供“大開”木門專賣店裝修費:: 30平方—20xx元, 50平方3500元80平方7000 元整。(費用在貨款中抵扣)

6.4 提供“大開”木門專賣店的出樣木門,按供價的 8.5 折供貨。(僅限新開張一次優惠)

6.5 提供“大開”木門專賣店統一的配套物品如:授權牌,X展架,工作服(2套),環保袋,認證資料,合同訂單及產品宣傳資料等。

6.6 提供“大開”木門新專賣店,開張策劃活動方案,協助乙方做好開業的準備工作。

6.7 提供乙方產品廣告宣傳支援,按累積提貨量,每扇門補貼 10 元計算 ,作為乙方在當地廣告推廣費用上補貼。(費用在貨款中抵扣)

6.8 甲方支援乙方: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全年若完成總銷售量 萬元業績指標,按實際回款金額 % 以貨的形式返利給乙方。

6.9 甲方將提供乙方當地的各類工程資訊及技術指導,協助乙方開發市場,促銷宣傳,加大推廣品牌宣傳力度。

七、訂貨、補貨及調換

7.1 甲方提供之產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及甲方獲得營銷權之系列產品。

7.2 應提前將購貨計劃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確認。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負責將貨物發出,為乙方代辦託運,貨交承運人視為產品交付,運費由乙方承擔。

7.3 乙方每次補進貨物金額多少不限,年進貨量不得低於套裝門 套。定製產品不退不換,如必要產品需更換貨須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同意後方可發至甲方指定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拒收,退換貨的運費由乙方負擔;半年內不提出申請的視為已銷售,則不享受該項服務;產品運輸途中的風險,按法規由責任方負責。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日止,本合同期滿後,若雙方同意,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九、合同終止與續約

9.1 乙方如中途要求解除經銷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合同解除三日內乙方應負責摘除、銷燬所有帶有甲方商業標誌的燈箱、門面牌匾、宣傳畫等,並拍照交由甲方備案。經甲方稽核確認後,將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相關證明檔案及贈品退還甲方,並立即停止相關經營活動。因不可抗力的非人為因素影響導致乙方無法經營,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甲方可收回乙方所有不影響二次銷售的產品,確保乙方安全退出。

9.2 合同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在該地區有優先續約權,無需再繳納訂貨保證金。如乙方要求續約,應在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約申請,續約時乙方需繳納 仟元的管理費,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期為一年的〔續約證明〕,如乙方未獲甲方〔續約證明〕,則視為乙方放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有權在其區域內重新發展其他經銷商或代理商。

十、附則: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本合同操作過程中出現新的情況,雙方可另行補充,作為本合同的副本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須嚴格遵守,若一方有違背合同之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10.3合同期內雙方發生爭執,應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可直接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4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TAG標籤:六篇 代理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