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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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代理合同8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代理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代理合同8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貴州滿天香酒業貿易有限責任公司(茅臺吳公巖酒廠)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在 範圍內代理銷售甲方的滿天香白酒系列產品,代理銷售限為 年,協議期滿後,乙方需繼續代理銷售的,需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為確保產品質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許可證、酒類銷售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相關產品的檢測報告。

3、甲方為使乙方零風險開創市場,甲方按代理商級別首批供貨可先不支付貨款,()其中,一級代理商首批供貨 萬元,二級代理商首批供貨 萬元,三級代理商首批供貨 萬元(均按出廠價計算)。

4、甲方供給乙方的首批貨物,在6個月至一年內銷不出的,乙方可退還甲方或更換其它產品,產生的退貨費用由乙方負責。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貨款50%的信譽保證金,代理商交納的信譽保證金在終止代理時甲方全額退還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貨款,甲方可從乙方的信譽保證金中扣除)。

6、為確保乙方的市場資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銷售網點內進行銷售,不利用乙方的銷售人員銷售甲方的產品。

7、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組織非甲方的產品(只限茅臺酒以及茅臺鎮的其它中級酒)。

8、甲方向乙方供貨後,乙方在半年內未產生效益或銷售金額不足3萬元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進行甲、乙雙方終止協議財務結算。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貨後,應立即組織和策劃銷售。市場銷售區域及網點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區域內進行。

2、乙方銷售人員在市場銷售過程中,應遵循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不得任意過份抬高價格或低於代理價銷售。

3、乙方與甲方簽訂代理銷售協議時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關證件(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貨物時,乙方按甲方出廠價支付貨款,乙方如遇團購的,甲方可根據乙方的需求與乙方簽訂供貨協議,嚴格按協議條款履行職責。

5、乙方在市場銷售過程中,不得有損甲方名譽的言論好行為。

6、乙方年銷售額超過30萬元以上的,甲方給乙方超出部份進行獎勵,獎勵比例為:超出金額在10萬元以內的按5%獎勵;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給於8%獎勵,30萬元以上的給於10%獎勵。

第三條:供貨結算方式

1、甲方供給乙方的首批貨物作為乙方代理期間的週轉物資,該貨物待甲、乙雙方終止協議時結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貨物時,必須先款後貨,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必須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發出。

3、甲方供給乙方的貨物在運輸途中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在收到貨物時當場驗收,損壞的產品名稱及數量由運輸方簽字認可,並於當日通知甲方,由甲方與運輸方明確責任後處理。

4、貨款結算按甲、乙雙方協商的結算價進行結算,協議終止後的結算按乙方的實際銷出量結算。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雙方不得違約,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甲方違反第一條第六款,除核定經濟賠償外,並處以20xx元至 5000元的罰金。

3、乙方違反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經濟賠償外,並處以1000元至 3000元的罰金。

4、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中產生異議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相關法律、法規程式處理。

第五條:本協議有效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或負責人: 法人或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帳,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簽定以下協議:

一、委託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 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 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 對於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二、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按照委託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 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應當保密;

(三) 對委託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 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予以解釋。

三、業務範圍:

1)根據委託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要符合《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和稅務部門的`要求,內容真實、準確;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會計資料傳遞程式和簽收手續: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

4)按有關規定稽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在每月月度結束後15 天內,向甲方報告核算結果和會計報表;

6)對委託方有關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問題,提供諮詢意見,並可根據委託方的要求提供財務分析報告;

7)如委託方需要變更工商營業執照的有關內容,並相應變更國稅和地稅登記內容的,按市場價格的70%收費。

四、代理記帳收費: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帳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 元,按月支付。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帳簿費。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終止:

委託人、受託人終止委託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報關委託協議

編號: (報) 甲方:A公司地址:XX

乙方:B公司

地址:XX

甲、 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出口報關代理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與代理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貨運出口報關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定專人全面負責出口報關工作.

  (二)雙方的責任

1. 甲方負責在截關前二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並確保單單一致,單貨一致。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報關委託書、合同、發票、裝箱單、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單、報關單、手冊及有關批文等(根據需要提供),並列印清單交於乙方;如需要,甲方還須向乙方提供報關所需的其他配套檔案.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報關單證後須立即稽核.如有與“中國海關報關手冊”不符點須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準備重新提供.

3. 乙方需在報關的同時與甲方保持聯絡,有問題及時通知甲方.甲方須保持通訊暢通。(特別是雙休日和節假日)

4. 乙方應在報關後第一時間退還經結關核銷後的退稅單與核銷單。

5. 在發生海關退還錯單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後應配合立即提供改單所需的單證,若發生海關艙單與報關單證資料不符的,甲方應立即及時更正.

6.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查驗跟蹤時,由乙方安排人員到海關現場辦理全部查驗手續,如查驗時發現貨物與報關單申報不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7. 如遇需向海關出具保函,原則上乙方必須有甲方傳真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保函,才可代為甲方向海關出具保函。甲方應做到所提供傳真件及影印件真實,合法,準確,並做到及時銷保。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及法律責任均有甲方負責。

8. 甲方貨物為特種貨或者危險貨時,甲方有義務在報關前向乙方作詳細說明,未作說明或者說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未經事先說明,不得裝載和夾帶危險物品,假冒,違禁和侵權商品,否則由此給乙方帶來的連帶損失、費用包括乙方受到的任何索賠,罰款均由甲方承擔.

9. 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故意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接受海關在報關中和結關後的詢問與調查。

  (三)費用及結算方式

1.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RMB80元報關費;如多一張報關單則加收輸單費RMB30/票.

2.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RMB50元商檢換單費.

3.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查驗服務費,標準如下(二期,三期碼頭,海關監管倉庫RMB200元(監管倉庫移貨費如有另算),大榭,遠東,四期碼頭,梅山碼頭RMB300元)。

4. 如遇錯單,如果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收取;如果是乙方原因的,則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

5. 甲乙雙方須在每月10號前對清上月的報關票數和費用,並於15號前付清上月所有費用。如甲方沒按時付費,乙方有權採取一切相應措施包括扣留所有核銷單等單據。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費用、利息、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等)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需附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當年已年檢)(蓋企業公章) NVOCC 證書和貨代批文影印件如有(蓋企業公章)

所有檔案蓋騎縫章

稅務登記證影印件(蓋企業公章)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人才服務,甲方作為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務、廣告招商等相關業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 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為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網際網路、人才相關服務,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資訊。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稽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個人提交身分證影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2 甲方向客戶推薦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務及廣告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諮詢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3 甲方保證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 甲方須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釋出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乙方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資料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 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6 甲方有權利選擇代理模式中的一種,並遵守乙方規定的統一資費及服務標準(資費及服務標準以乙方網站上公佈的資訊為準),不得擅自進行更動。

2.7 甲方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產品釋出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 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為甲方提供規範的服務體系,並直接為甲方的客戶提供技術支援和諮詢服務。

3.2 乙方盡力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援和諮詢服務,幫助甲方提高拓寬業務範圍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戶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後服務。但對於由於甲方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而導致乙方無法向甲方客戶服務,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因此乙方有權利廢除甲方代理商資格。

3.4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產品服務體系、價格體系和代理制度,調整資訊以網站公佈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應對甲方的資料資訊給予保密。

3.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8 如發現由於甲方欺騙客戶,造成乙方無法對客戶進行服務,後果由甲方完全承擔,並賠償乙方名譽損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請甲方參加各類代理商年會、產品釋出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 違約責任

4.1 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 免責條件

5.1 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援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 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

6. 付款/結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結算方式按照乙方網站上相關條款執行。

6.2 如果是預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預付款的兩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出給甲方,並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後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人才服務和廣告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6.3 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戶分別開票等),須以書面方式詳細說明。

7. 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 附則

8.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列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3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託方):上海啟示商悟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範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於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元(RMB)劃入乙方帳戶;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餘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週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說明甲方在上一結帳週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使用者資訊等資料,並列明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定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並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於雙方協議的價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 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 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並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範類似行為的發生。 e. 甲方不得擅自複製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 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並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 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 乙方有權稽核宣傳方案。

d. 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並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資訊,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說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 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並有為對方保守技術、資訊等祕密的義務。

b. 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祕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c.於本協議簽訂日期後出現的;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於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並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協議有效期限和終止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並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並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說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准後,本協議終止。

十、其它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並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諮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為準,可採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6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委託乙方辦理如下事宜:

甲方: 經辦人: 手機:電話:地 址: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公司賬號:開戶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申請人

申請人名稱: 。

申請人地址: 。

2、甲方就商標(貼上商標標識),此商標在國際分類的類及 第 類商品/服務上申請註冊。

第二條 代理許可權

乙方負責代理事項過程中的程式性事務,涉及到甲方權利的撤回、放棄、變更等實體性事務,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

第三條 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為甲方商標代理人。期間如乙方變更商標代理人,應當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第四條 費用

1、甲方應就本合同委託事項向乙方支付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其中:代收商標局/商評委規費: 元;

代理費:元。

2、上述費用支付方式為本合同簽訂後 七 個工作日內。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如實、準確地向乙方說明委託代理事項的內容,並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2、甲方聯絡人或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將變更情況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3、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和諮詢本合同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

4、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獲得本合同委託事項涉及的相關檔案資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對上述委託事項的有關內容、資料和資訊負有保管和保守祕密的義務,除已公開的,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資料後,應在 五 個工作日內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

3、乙方應客觀、如實地告知委託代理事項的程式及風險,不得就代理事項的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4、乙方在代理過程中應向甲方通報本合同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在收到商標局/商評委審查意見或相關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轉達甲方,並提供諮詢意見和建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合同導致甲方無法實現委託目的的,乙方應退還所收取的費用。

2、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項所需檔案、資訊,或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委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項完成後終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負責人: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7

紅酒區域代理協議

甲方(總代理商):珠海市阿爾法有限公司

乙方(地區代理商):

萊祿福葡萄酒是德國原裝進口一種低糖、低酒度、低熱量的100%優良葡萄釀製而成的綠色天然飲品。是德國葡萄酒進入中國市場的品牌。經雙方協商,乙方接受有關代理條件,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作為甲方 地區(省會市級、省級)代理商,專權經銷德國萊祿福葡萄酒。地域為 範圍內。一:地區代理商資格及代理期限

1:地區代理商必須具備有工商及酒類經營執照。

2:地區代理商必須支付代理保證金人民幣:萬元。代理期滿後十五天內總代理商將退回有關保證金。

3:代理期限叄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銷售定額數量

首次訂貨不少於箱共支。以後每月訂貨量不低於箱支(可分次或一次訂貨)。每年為箱共支。

每兩箱(24支)贈送一支小瓶(375ml)葡萄酒或相應量的大瓶裝葡萄酒作為促銷用酒。

三:價格

1:總代理商對地區代理商的代理價為: 元/支(750ml裝,不包括運費及保險費);地區代理商對區域內分銷(或經銷商)的價格由各代理商確定。2:建議全國市場銷售價為人民幣: 元/支.750ml裝(本價格不包括娛樂場所、酒樓、賓館的銷售價,該價格由各地代理商確定)。

四:訂貨及結算方式

1:代理商訂貨必須提前一個月預訂並支付50%預付款,餘款提貨前付清提貨。運費及保險費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由於萊祿福葡萄酒對中國屬於限量計劃銷售模式,所以代理商應將每年度訂貨或下一批訂貨計劃提前一個月預先通知總代理商,總代理商根據各代理商先後訂貨供應。

五: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總代理商)

1:統一全國策劃宣傳、廣告,統一制訂有關市場定價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關進口手續、商檢資料和有關產品介紹。

3:確保地區代理商訂貨的供應和合同的執行。對各地區代理商應一視同仁,先後順序發貨。

4:及時協調各地區代理商區域銷售關係,統一組織各地區代理商的銷售業務培訓和德國廠家交流活動。

乙方(地區代理商)

1:在甲方授權區域內建立銷售網路,選擇和確定分銷或經銷商,保證完成年度銷售計劃和額度。

2:自行確定區域內的銷售批發價和特定場點(娛樂場所、酒樓、賓館等)的市場價格。

3:及時向總代理商反映有關銷售情況、庫存情況和市場定向。協助總代理商處理與周邊區域代理商的關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若違反本協議或不能按合同供應貨源。乙方有權提出中止代理合同並要求返還代理保證金和直至要求有關賠償損失的權力。

2:乙方若違反協議或未能完成協議規定的訂貨量,甲方有權提出中止代理合同並處罰代理保證金和直至要求有關賠償損失的權力。

七:代理期滿的中止和延續

按本協議執行代理期滿,甲方(總代理商)應將代理保證金在期滿後十五天內返還給地區代理商。同等條件下,地區代理商有優先延續地區代理的權利。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上述的各項事宜執行,雙方互不承擔相應責任。2:在本協議執行中若出現有關違約行為。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共識,可訴訟仲裁。並按有關仲裁承擔相應的責任。

3:協議在雙方簽署並乙方交納保證金後生效。乙方交納保證金和本協議簽署後五天內,甲方應將授權書送交乙方,確保地區代理商的經營合法性。4: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自願的原則,本著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態度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均由雙方共同認可,並同意遵照執行。合同內容如下:

一、合同範圍:

甲方在此授權委託乙方就本公司的相關財務會計工作提供服務,乙方具備完成上述委託事項的合法資格和能力,並依此向甲方收取相應的代理服務費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三、合同收費及支付方式:

1、收費:採用按月為結算方式的收費辦法,每戶 元/月(大寫: )。

2、代理記賬工本費150元/年。

3、支付方式:合同簽訂3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每月服務費用,或在徵期申報工作開始前一次性結付當月服務費用。

4、其他形式:甲方也可選擇按半年、年度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在此種支付形式下乙方將給予適當的優惠。

5、首次支付費用:服務費 元/月,共 月,賬本費 元,合計: 元(大寫: )。

四、雙方責任、權力及義務:

1、甲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憑證,作為乙方進行記賬和進行各項代理服務的初始依據。

(2)、甲方有責任按照乙方所要求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相關財務憑證,以此確保財務及稅務申報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3)、甲方有責任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有責任最大限度為乙方在為其進行代理服務時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5)、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財務工作和代理服務工作實施監督和核查。

(6)、甲方有權利對乙方所提供的代理服務享有知情權並對不明事項提出質詢。

(7)、甲方有權利在為乙方提供其他客戶資訊並促成代理服務事項前提下減免當月服務費用。

(8)、甲方有義務完成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事項後,不限於合同約定事項以外的財務工作。

(9)、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在代理服務中涉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檢查工作,並承擔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務專案以外的相關財務工作事項。

2、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財務憑證前提下,有責任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稅法》以及行業通行的慣例,為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會計代理服務。

(2)、乙方有責任按合同中所規定的時間,為甲方提供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財務代理服務事項。

(3)、乙方有責任在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的前提下向甲方開具相關收款憑證。

(4)、乙方有責任在代理服務範圍內以最大限度減少甲方工作專案內容的前提下,完成財務代理服務工作。

(5)、乙方有責任在甲方提出對財務代理服務進行監督與核查時,向甲方呈報真實有效的財務資料。

(6)、乙方有責任在提供財務代理服務的範圍內對甲方的基本情況履行告知義務,並提醒甲方及時處理相關突發事件及應用方法。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完成相關主管部門對企業的各種檢查工作,並確保在財務代理服務範圍內的各種資料和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8)、乙方有義務在甲方為乙方提供新的代理服務客戶的前提下向甲方支付承諾的酬勞。

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中所約定的各種條款以及相關事項中,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均構成違約,並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由此給另一方所造成相應損失。

2、本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賠付對方違約金(一個月的服務費)。

3、出現與本合同中條款嚴重相違的情況下則構成嚴重違約,另一方將保留終止此合同並通過相應法律途徑解決違約事項的權利。

六、確認、告知事項約定:

1、由於財務工作的特殊性,在乙方為甲方提供專業財務代理服務的過程中,涉及相關注意事項和資訊,乙方將向甲方履行書面告知義務,甲方在接到相關書面告知事項的前提下同時向乙方書面確認告知事項收悉。

2、任何一方提出終止本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待告知事項完成並經另一方確認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七、保密事項:

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甲乙雙方均應對合同中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在未經得另一方許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合同的具體細節和相關條款,否則將承擔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向本合同執行地的有關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蓋章(簽字):甲方蓋章(簽字):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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