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貨物運輸合同範文錦集八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貨物運輸合同 篇1______月度水路貨物託運計劃表
____年____月
本表經承運人籤蓋運輸合同專用章後,具有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按《水路
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起運地: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編號:__________
貨名
到達港(地)
換裝港(地)
收貨人
託運量
核定量
備註
第一
第二
重量
體積
重量
體積
特約事項
提計劃單位:_______________託運人(簽章)________ 承運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1.補充計劃使用此表,加蓋紅色“計劃外”字樣。
2.規格:長14釐米,寬23釐米。
gf-91-0404(續)
水路貨物運單
本運單經承託雙方簽訂後,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均按《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
關規定辦理。
貨物於______月_______日
集中於________________交接清單號碼___________運單號碼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運港
到達港
到達日期
(承運人章)
收貨人
(章)
託運人
全稱
收貨人
全稱
地址電話
地址電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發貨符號
貨名
件數
包裝
價值
託運人確定
計費重量
等級
費率
金額
應收費用
重量
噸
體積(長,寬高)m
重量(噸)
體積m3
專案
費率
金額
運費
裝船費
合計
運到期限(或約定)
託運人
公章) 月 日
總計
特約事項
核算員
承運日期
起運港承運人章
複核員
貨物運輸合同 篇2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保險貨物在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並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本保險。
第二章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範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於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的責任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後的十五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
第四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於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5.其它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第四章 保險金額
第五條 保險金額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第五章 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的同時,應按照保險費率,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並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獲悉後,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機構並應迅速採取施救和保險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第九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一部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
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十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並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理。
貨物運輸合同 篇3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4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檔案: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檔案;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檔案。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5甲方: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
工商執照號: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法定地址:XXXXXXXXX
工商執照號:XXXXXXXXX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XXXXXXXXX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以下XXXXXXXXX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XXXXX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簽訂地點:XXXXXXXXX 簽訂地點:XXXXXXXXX
貨物運輸合同 篇6編號:(20) 福錦西第________號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福清市錦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駐西寧工程部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福錦西 20 第____號
甲方:福清市錦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駐西寧工程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乙方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車輛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裝置名稱: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編號 ,數量 ,裝置新舊程度 。
第二條 運輸期限
1、車輛期限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長運輸期限,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2、運輸計費起止時間
(1) 裝置運輸的計費開始時間按裝置進場後的報道開工時間為準。
(2) 在汽車運輸期間,因甲方原因停工(自然災害、地震、火災及政策性因素
等),不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汽車運輸計費時間。
(3) 汽車退場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發出書面申請,乙方接到書面通知後不再按日曆天數計算運輸費。
第三條 工作內容甲方根據本作業區的生產任務,乙方在指定的採場和排巖地點進行岩石和煤礦等其他運輸工作。
第四條 工作地點注意事項
1、該車輛營運地點僅限於在中鐵資源總公司海西分公司木裡煤礦指定的採場工作面,未經作業區隊長同意不允許私自將車開出本作業區的生產區域。
2、車輛裝載的數量標準必須按作業區規定的標準執行,由裝載人員具體實施。
3、車輛必須按照規定裝夠數量,若發現裝不滿的跑車按規定和情節進行處罰,若是裝載人員造成的每次處罰裝載司機200元,若是車輛不聽指揮私自造成的,每次罰違章車輛500元。具體由作業區隊長根據實際情況在現場決定。
第五條 結算單價及方式
一、 單價:
1、油價保價6元/升,低於6元/升的依實際單價為準,高於6元/升的差額由甲方承擔。
2、運費單價按正常出勤25天左右/月的車輛全部統計平均後,按油耗比例42%左右、每部車毛利潤65000元左右核定汽車容積每立方的運輸單價(運距在1公里以內,每立方單價4.3元左右,按車廂容積量計算)。
二、 結算方式:每個月的30日為計算日,計算完後當月運費不予結算,在次月20日前款項給予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所有權
1、運輸方式:本裝置的運輸由乙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2、運輸裝置的所有權:合同中所列運輸裝置的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對運輸汽車只享有運輸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裝置的所有權。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裝置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運輸裝置的管理及費用
裝置的'驗收、安裝、除錯、使用、保養、維修、管理、材料等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汽車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運輸期內發生的運輸汽車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
2、在運輸汽車發生毀損和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 將運輸汽車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 更換與運輸汽車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 當運輸汽車毀損或滅失至法修理的程度時,應及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第九條 雙方義務和責任
(一)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提供操作人員操作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產,滿足甲方施工要求、施工管理制度及汽車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等。
2、統一服從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施工安排。
3、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不持證上崗,甲方有權拒絕裝置進場施工,如不聽取現場施工指揮人員的指揮或無證上崗造成的汽車和其他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如果不及時配備操作人員或只配備一個操作人員,甲方將給予罰款。乙方應及時發放操作人員的工資,如果拖欠工資,甲方將給予乙方翻倍罰款,嚴重者將停止合同。
5、因施工現場地處高原,乙方要保證及時瞭解操作人員及管理人員的身體狀況,一經發現及時處理並報告甲方。工區內嚴禁酗酒、打架鬥毆,一經發現,甲方將給予嚴厲處罰,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6、負責配備裝置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汽車狀態完好。
7、負責操作人員的工資、裝置維修、輔油及配件。
8、與甲方共同辦理汽車裝置的運輸費及扣款的籤認工作。
9、負責提供有效合法銀行賬戶。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汽車裝置工作。
2、提供乙方操作司機的住宿。
3、負責主燃油的供應。
4,、負責運輸裝置的進場籤認、每月運輸費及各項扣款的籤認工作。
5、負責運輸費的及時支付。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乙方汽車或服務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2、 本合同未涉及的條款,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3.本合同經出租、承租雙方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後,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7甲方:
乙方(承運人): 身份證號: 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貨運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甲方有權指定乙方運輸車輛的貨物裝車地點、行駛路線及收貨地點。
2、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支付運費,運費每月支付一次,甲方按單程里程結算(按規定的車公里執行),乙方必須憑運輸發票辦理結算。
3、甲方有權檢查核實乙方車輛的執行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準時如數承運貨物。
2、乙方保證其承運車輛車況良好,運輸需用的鴨籠、大繩、篷布等由乙方自理。
3、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方式為隔月發放(例:3月份運費5月份發放;4月份運費6月份發放),如果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給甲方造成名譽或者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扣除其運費,並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4、乙方車輛證件必須齊全有效,包括運營手續及車輛保險等。(保險:成員險不少於2人,每人不低於5萬元,第三者不低於20萬元)。
5、乙方保證運輸安全,嚴禁酒後駕車,如有發現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6、乙方承擔車輛執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包括交通事故、人身傷亡及其他財產損失),並對所承運貨物負責。如因車輛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所造成毛鴨途中和宰前死亡、丟失等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民事賠償。
7、為保障運輸里程的公平,乙方上崗前必須安裝GPS 定位系統。
8、如乙方解除協議,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解除本合同。
9、甲方如遇到不可抗拒外力導致甲方停產或關閉,本運輸合同自動解除,甲方無賠償責任。
三、甲方和乙方不存在勞動法規定的勞動關係,乙方不是甲方的職工或僱工,無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
四、爭議解決及其它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2、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均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內為有效期。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車號: 保險單號: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篇8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保險物在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並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本保險。
第二章 保險責任第二條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範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 海嘯、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於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使貨物的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失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後的15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第四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於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5.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第四章
保險金額第五條 保險金額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第五章
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的同時,應按照保險費率,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並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獲悉後,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機構並應迅速採取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第九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一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1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並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1.保險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貨票;
2.承運部門簽發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鑑定書;
3.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費用的單據。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報告後,應當根據保險責任範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後,應在1天內賠。
第十二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按貨價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計算賠償;按貨價加運雜費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加運雜費計算。但最高賠償金額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
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不足,保險金額低於貨價時,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貨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並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四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賠,如被保險人提出要求,保險人也可以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給保險人,並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後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18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出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願放棄權益。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_________
保險公司(蓋章)_________ 被保險人(簽字)_________
保險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