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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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屋租賃合同範文集合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房屋租賃合同範文集合5篇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姓名(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以下房屋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 該房租金_________元,按半年結算。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 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衛生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入住日抄見:水____________度,電____________度,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此房屋轉租他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屋,概不退還乙方租金及房屋押金。

(五)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六)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或改造房屋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損失或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損失。

(七)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房屋內屬於甲方的物品及裝置,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如損失或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損失。

(八) 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__元作為房屋押金,租賃結束後由甲方驗收房屋,驗收無問題後由甲方退還乙方。

此協議經甲乙雙方同意可補充相應條款。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座落在友誼北街疾控中心家屬院2-1-2房屋,帶傢俱 家電出租給乙方作住房使用。所產生的垃圾清運費、有線電視費、水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交納。採暖費由甲方負責繳納。

附清單:雙人床兩張、三門衣櫃、寫字檯帶書櫃一個、2個床頭櫃、兩個 臥室窗簾、一套木質沙發茶几、電視櫃、29寸電視(遙控器)、冰箱、5個小圓凳子、電熱水器一個、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一年,甲方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一切後果由乙方 承擔: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不按時繳納相關費用的;

4.未按合同履行義務的;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交納方式及押金

1.甲乙雙方議定合同期內月租金______元,一次性付一季度租金______元。。

2.傢俱家電押金:_______元;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使用要求

交付乙方使用的房屋完好整潔明亮,所有門、窗、鎖等完好無損,傢俱家電完好無損乙方簽字代表認同,租住期間使用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違約責任及相關約定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

2. 租賃期間,發生火災、被盜、人生傷亡事故等,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 乙方應愛護房屋內的一切設施及保持房屋衛生。

4.租期滿後若甲乙雙方租或不租都應提前2月告知對方。

5.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六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管理合同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地址、結構、間數、面積、房屋質量及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期限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時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於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其他約定: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對新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3、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應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4、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①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標準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2、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房屋的,負責賠償違約金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務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即使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災害等)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防範不善,造成財務丟失毀壞的,出租方不承擔責任。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毀壞的,房屋修繕費用由承租方支付。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只能在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訴良好總解決方式中選擇約定其中的一種解決方式)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慢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居間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服務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戶型 朝向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購房合同登記號):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已/□未)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居住□商業□廠房□其他

(二)甲乙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相關法規定,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甲方應於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在《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上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賃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月,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大寫)(¥ 元)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

第六條 居間服務

(一)丙方應當認真負責地位甲方訂立《房屋租賃三方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三方合同》的事項。

(二)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

(三)本合同簽署後,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係的,租賃雙方扔應向丙方支付上述約定的佣金。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房屋所在地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適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三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間。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第十條約定支付違約金並單方解除合同。遲延交付房屋抵達十日的;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第十條約定支付違約金並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按照約定日期支付租金達十日的;欠繳各項費用達伍佰元的;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擅自拆該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轉租未經同意的;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二款約定情形之一的`,按月租金的貳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情形之一的,按月租金的貳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回覆原狀;守約方並可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剩餘租期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每日房屋月租金百分之五的標準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超過十日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條約定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若發生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房屋租賃代理租金的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遵循公平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進行租金代收代付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協議所示的代收代付物件為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租金賬戶“),該“ 租金賬戶“專門用於代收代付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租金賬戶“應與甲方自有的'結算賬戶分開。

除甲方按有關規定應收取的代理費及其它延伸服務費用外,租金賬戶中的資金只能用於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用於其他用途。甲方提供其他延伸服務的,應在出租代理合同中註明所提供延伸服務的專案及收費標準。

第三條 甲方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北京市房屋出租委託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通過市建委租賃合同網上備案系統填報合同及出租房屋的相關資訊,網上備案系統據此生成付款列表,甲方定期下載列印付款列表並蓋章後送交乙方,乙方核對無誤後向出租人代付租金並在網上備案系統上標註付款資訊。

第四條 甲方將所代理房屋出租的,甲方與承租人簽訂《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時,應在合同中約定通過租金賬戶代收代付租賃房屋的租金。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收款清單,甲方據此在網上備案系統上標註收款資訊。

第五條 甲方要求從租金賬戶提取代理費及其它延伸服務費用的,應不超過租金賬戶同期收入的10%。確實超過同期收入的10%的,應提供費用明細清單,乙方通過網上備案系統進行核對後予以劃轉。

第六條 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能將房屋出租的,甲方應將自有資金通過租金賬戶支付給出租人。

第七條 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應用自有資金墊付租金,承租人補交租金後,甲方可從租金賬戶中提取相應金額。

第八條 甲方提取佣金或墊付房租的,應向銀行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經銀行稽核後將相應款項匯入甲方自有資金賬戶。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或出租代理合同發生變更、終止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日內,在網上備案系統予以變更、登出。未及時變更或登出造成糾紛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甲方開立的“租金賬戶“計息。

第十一條 乙方詳細記錄“租金賬戶“資金收支情況,並根據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

第十二條 租金帳戶存續期間,若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有關部門對“租金賬戶“進行凍結或扣押,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出示證據以證明租賃代理租金及其銀行賬戶的性質。

第十三條 市、區縣建委(房管局)及中介協會履行對租金賬戶的資金劃轉情況監督檢查職責時,甲乙雙方均應予以配合,並按要求提供經銀行和機構蓋章的銀行對賬單原件及相關材料。

第十四條 服務費用: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一)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交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備案一份。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備案證明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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