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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諮詢服務合同範文合集9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諮詢服務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選諮詢服務合同範文合集9篇

諮詢服務合同 篇1

諮詢服務合同編號:

受讓方(甲方) :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 話:傳 真:

讓與方(乙方) : ,男,身份證號碼:

住 所 地:

電 話:傳 真:

鑑於乙方是A、B、C設計和製作技術祕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技術祕密使用權轉讓給甲方使用;鑑於甲方希望使用該技術祕密且願意支付給乙方技術祕密使用費;根據《中華人民共諮詢服務合同法》有關技術諮詢服務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諮詢服務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 技術祕密名稱:A、B、C三項產品的設計和製作技術使用權。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種化學儀器的樣品、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檔案圖紙和使用說明書等有關內容。保證提供的技術和資料完整、正解和有效,且生產技術未進入公有領域。

1.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後,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第1.2 條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後5 日內向乙方發出通知,乙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後的5 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

1.4 乙方享有該三種儀器的技術成果權,儀器各種說明書上落款的技術成果權人應為乙方。

第二條 技術培訓

2.1 甲方於諮詢服務合同簽訂生效後,應作好技術培訓的準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裝置方面的配合。接受乙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2 乙方在本諮詢服務合同生效後應向甲方提供生產技術和質檢技術培訓及諮詢服務,培訓時間為15 天。以便甲方實施乙方轉讓的技術祕密達到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2.3 從甲方試製技術祕密產品時起,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技術諮詢,直至試製出符合本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甲方原因不能試製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並解答甲方在實施技術祕密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2.4 甲方承擔培訓人員在培訓、諮詢期間內的交通費和住宿費等費用。若培訓需要延期,則另交付每天200 元。若培訓結束後的生產途中需要諮詢和指導,則另交付每小時40 元。

第三條費用和酬金

3.1 入門費:甲方須於諮詢服務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支付入門費10000 元(大寫:壹萬元正)。

3.2 提成費:從本諮詢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內,甲方每銷售一件分子間隙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3 元;甲方每銷售一件物質導電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6 元;甲方每銷售一件水電解器,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8 元。

3.3 甲方保證每年最低銷售分子間隙器、物質導電器、水電解器各3000 件。超出各3000 件的部分,乙方按第3.2 條標準的70% 收取提成費。

3.4 甲方應於簽訂諮詢服務合同之日起的第6 個月的最後一日,交付最低標準的提成費的40% ,餘額於諮詢服務合同簽訂後的第12 個月最後一天具實結算,但結算件數不得低於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最低生產件數。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第2 至5 年的費用支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保密義務

4.1 甲方同意在本諮詢服務合同有效期內及諮詢服務合同期滿後十年內,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祕密及與之相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圖紙予以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技術祕密及有關密給任何第三方。同時還保證採取措施防止任何洩露情況發生。

4.2 如果甲方發生洩密情況,乙方有權根據洩密的範圍和程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3 如果上述技術祕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部分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五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5.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實際生產條件時,在不影響諮詢服務合同產品效能的原則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

5.2 在諮詢服務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5.3 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的改進技術。

5.4 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清專利。

5.5 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准後,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准,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5.6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5.7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六條 違約責任和獎勵

6.1 因乙方提供的技術錯誤造成產品的質量不合格,這些不合格的產品,乙方不能享受本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酬金。甲方不按乙方的技術要求生產的不合格產品,仍應當向乙方支付本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酬金。

6.2 甲方若遇經營風險,則按決策風險自負認定,已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不予返還,未交付的費用和酬金仍應交付。

6.3 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交使用費的1 %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乙方有權解除諮詢服務合同,甲方並應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合同總金額費的30 %的違約金。

6.4 甲方違反諮詢服務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7.1 本諮詢服務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2 若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它約定

8.1 本諮詢服務合同為普通許可。甲方無權將該技術祕密透露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甲乙雙方訂立的技術祕密使用權轉讓諮詢服務合同不影響乙方與其他方訂立有關諮詢服務合同。

8.2 本諮詢服務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8.3 本諮詢服務合同一式二份,諮詢服務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4 本諮詢服務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2

項 目 名 稱: 北京市某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

委託方(甲方): 北京某投資有限公司

受託方(乙方): 北京京某諮詢有限公司

籤 訂 時 間: 20xx年 5 月 4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專案名稱: 北京市及商業街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 專案進行專項諮詢服務,並支付相應的諮詢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諮詢服務的內容如下:

1 、諮詢服務的目標:

達到專案委託方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的要求 。

2 、諮詢服務的內容:

( 1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綜合市場及商業街基礎設施工程資金申請報告,建設內容有道路及停車場工程、電力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熱力工程、公共設施工程及綠化工程等基礎設施工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 2 )完成上述專案的“資金申請報告”編制工作,編制完成的報告經甲方認可後,按印刷文字的要求印製 6 份報告並加蓋編制單位公章後交付甲方。

( 3 )在專案進入評估工作階段時,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報告進行說明並對報告進行免費修改、調整和補充 。

3 、諮詢服務的方式: 以文字報告的方式提供服務 。

第二條 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諮詢服務工作:

1. 諮詢服務期限: 在 甲方要求的 時間內完成“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工作;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諮詢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 、提供技術資料:

( 1 ) 專案區的總體情況介紹 ;

( 2 ) 專案建設方案的初步設想 ;

( 3 ) 有關專案建設內容的基礎資料和資料 ;

( 4 ) 專案區地理位置圖等 。

2 、提供工作條件:

( 1 ) 確定一名主管領導負責專案的協調工作;

( 2 ) 指派一至二名業務工作人員專門負責配合乙方進行報告的資料收集工作和聯絡工作 。

3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在專案啟動後的前一週內,安排乙方前往專案擬建地點進行考察和收集有關資料。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 、諮詢服務費總額為: 100000 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元整) ;

2 、諮詢服務費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為:“ 資金申請報告” 交付甲方後 15 天內支付全部 諮詢服務費 100000 元(拾萬元整)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六條 雙方確定以下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諮詢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 、乙方完成諮詢服務工作的'形式: 以完成“資金申請報告”文字的形式進行。

2 、諮詢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按照甲方在專案委託時的要求和國家、地區有關編制專案“資金申請報告”的規定執行 。

3 、諮詢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 由甲方審查的方式進行 。

4 、驗收的時間和地點: 北京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

第七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 、 甲 方違反本合同的第 三、四、五 條中的約定,應當按照服務費總額 5% 的費用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 乙 方違反本合同第 一、二、五、 條中的約定,應當按照服務費總額 5% 的費用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 田瓊 為乙方專案聯絡人。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提交 北京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 一式 4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北京某諮詢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教育局供方(乙方):______電腦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雙方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定的買賣合同及甲方與______電腦有限責任公司____電腦服務中心簽定的系統工程安裝工程合同,經協商一致,達成融資合同如下:

1.付款方式採用買方信貸方式,即由各縣(市、區)教育局下屬______學校作為承貸主體向銀行借款,用於甲方的辦公自動化或“校校通”建設,借款總額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整 )。借款期限不超過三年。由乙方負責為承貸主體在銀行的借款提供擔保。

2.甲方應向承貸主體分期還清辦公自動化或“校校通”建設用款。每期還款比例、時間依據承貸主體與農行保定市支行簽定的借款合同為準。

3.甲方應承擔借款(辦公自動化或“校校通”建設用款)利息、可能產生的罰息等責任。由於違約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4.甲方在未向承貸主體還清 “校校通”建設用款前,甲乙雙方應按還款比例持有一定的裝置所有權,逾期不能還款,甲方應付剩餘裝置金額_____%的違約金。在此期間,甲方有責任保證裝置的完好無損。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如發生丟失、損毀等應由甲方負責賠償應付金額。在甲方全部還清“校校通”建設用款後,裝置所有權即全部轉歸甲方所有。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委託代理人簽字,保定市教育資訊中心確認,並加蓋各自單位的行政公章或經濟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教育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電腦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服務合同 篇4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受託人(乙方):xxx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程式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遵照執行。

一、委託事項: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資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為實現融資,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事項包括:

1. 尋找推介資金出借方,資金出借方包括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和個人等一個或多個出借方;

2. 收集申請融資借款所需資料,策劃最佳的融資方案;

3. 以甲方名義與資金出借方溝通借款條件、利息和費用等相關事項;

4.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達成借款協議、簽訂借款合同,協助辦理借款所需的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

二、雙方對服務事項的要求:

(一)委託人就委託服務事項對受託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額不少於人民幣大寫 元,出借期限不少於 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於;

3、負責提供融資借款協商場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務,協助借款擔保、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的辦理;

4、在

(二)、受託人(乙方)就委託服務事項對委託人的要求:

1、甲方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詳細固定住址及通訊聯方式、電話等身份資訊資料,保證能親自簽署借款檔案、辦理借款手續。

2.甲方必須向乙方真實提供和陳述資信情況、借款用途、擔保方式等。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申請融資所需的相關資料、檔案、憑證、權屬證書,並保證其提供資料、檔案、憑證或權屬證書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須配合乙方為促成借款協商、簽訂借款合同、辦理借款擔保而實施的行為,應配合乙方與資金出借方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不得推遲或拒絕。

5、甲方據實支付辦理借款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的費用

三、諮詢服務費用:

1.委託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先行向受託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xxx元(小寫xxx元),受託人促成受託人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後,擔保金抵作諮詢服務費,委託事項未促成則全額無息退還甲方;因甲方違約而導致委託事項終止,保證金不予退還。

2、委託人與受託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時起,受託人的受託服務事項即視為完結,委託人(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託人全部諮詢服務費。

3、諮詢服務費按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總額的%計算支付,辦理借款延期的視同二次服務,需同樣再次計算支付諮詢服務費。

4、本合同的諮詢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5、諮詢服務費的支付時間和方式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獲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為支付。

四、其他約定

1、受託人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第三人)達成借款協議或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後,由於委託人原因(包括但不僅限於反悔、放棄借款、不配合辦理擔保等法律手續等)而終止委託事項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託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託人(乙方)的諮詢服務費。

受託人促成的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履行情況(提前或推遲借、還款,履行質量等)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執行。

2、沒有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諮詢服務費,但簽訂本合同後委託人終止委託事項的,不退換履約保證金。

4、本合同簽訂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當即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自下列之任一條件滿足時自動終止,且雙方互不書面通知。

A、合同簽訂後30日內未能促成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時;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條(二)項的要求履行,致使委託事項無法進行時;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約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不足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六、受託人促成的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作為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事項的依據。

七、本合同完全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絕無任何欺詐和脅迫;受託人已就合同內容提請委託人注意,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認識清楚、一致,沒有疑義。

八、本合同履行中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合同內容共2個頁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 受託人: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5

鑑於:甲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因投融資事務及管理尋求專業支援;乙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在的專業從事投資資訊諮詢、企業管理諮詢、財務資訊諮詢、商務資訊諮詢等諮詢業務的企業法人,具有提供投融資、管理事務及上述諮詢服務的能力,並願意接受甲方委託提供相應服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服務事項

甲方因融資 萬元事宜,委託乙方就融資方式、物件選擇、操作辦法、風險防範措施等事宜,委託乙方提供諮詢服務。

二、乙方服務內容

1、幫助甲方聯絡或者尋找適合甲方融資需求的物件;2、對甲方擬進行的融資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3、幫助或者代理甲方與潛在的融資物件進行初步的商業談判或者協商;4、根據融資意向雙方的具體情況,為甲方擬定融資參考方案;5、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準備融資方案執行過程中所需的基本資料。

三、諮詢服務費

就乙方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報酬為:甲方按實際取得融資額的 %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在融資通過審批並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務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服務費後,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至以下條件之一出現時止:

⑴ 甲方與合作對方實現成功合作,即甲方與合作對方主要合作合同簽訂;⑵ 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放棄融資計劃;⑶ 甲方已經實際失去融資條件;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棄與乙方聯絡的客戶進行實質性談判。

五、保密

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資資訊、關於主體與資信情況的資訊,經甲方特別明示為保密資訊的,乙方應承擔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洩露,但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風險承擔

1、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訊、資料、方案與措施等均供甲方參考,對甲方使用後可能產生的風險不承擔任何責任。2、乙方對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對方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對合作物件資信狀況與承擔責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證。3、乙方對所提供諮詢服務是否能使甲方實現擬融資目的不作任何保證,甲方支付費用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還。4、對甲方與合作對方之間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融資諮詢服務合同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在收到費用前暫停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2、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應按逾期支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後拒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服務費。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認為需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1、對本合同的修改需以書面方式進行,並且簽名代表人及印章應與本合同簽名與印章相符。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可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諮詢服務合同 篇6

甲方(聘請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聯絡人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檔案;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

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程序;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並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範為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為人民幣20xx元,並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取;

(2)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為3%;

(3)爭議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專案收費:

對於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併購、收購、對外投資等專案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後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評估、諮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襄陽市城區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範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為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二0XX年一月一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先生/女士)

乙方:寶貝家旅遊資訊諮詢有限公司

經雙方友好協議,共同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以供雙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諮詢服務及月子安全服務;

★ 乙方對甲方個人隱私執行嚴密的保護措施,一對一服務,杜絕個人資訊洩露; ★ 乙方提供業內領先的7*24小時安全中心值班人員專業的應急諮詢

服務;

★ 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出國護照、簽證等手續及訂購優惠的國際、國內航線機票; ★ 甲方簽約後獲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服務的內容參見《月子中心 服務細節確認單》(部分套餐或客戶附加要求除外);

★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同時獲得美國移民、美國房產、美國留學、特色旅遊的 諮詢服務;

★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享有“寶貝家百企聯盟”會籍資格,並享有會員的一切 權益;

★ 乙方將在國家法律允許範圍內,協助甲方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選擇的服務套餐預算級別為:( )套餐 寶貝家鑽石定製型套餐: $500,000起寶貝家貴賓尊享套餐: $300,000 起

★ 套餐預算明細見乙方公開發布的《套餐資費預算》及《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本合同金額以雙方最終確認,甲方所有應在國內實際支付的金額為準。

2、 乙方有權在不同時期根據運營成本和市場的情況對套餐價格作出調整。所有的套餐價格均以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價格為準。

3、 付款:

首付款及餘款(全部國內支付):

3.1、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支付簽約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選套餐預算金額的( )% 計( )元。

3.2、在乙方交付往返機票及全部出國手續之日,甲方應支付餘款計( )元。

3.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蓋有財務收款專用章的票據為唯一憑證。

4、 合同終止 :

4.1、甲方於預產期前60天以上在中國生產或流產的(需提供區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及賬單原件)的;

4.2、甲方被海關原機遣返(需提供搭機證明)的;

4.3、甲方因簽證拒籤原因(需提供拒籤後的護照原件)的;

4.4、本章節下條(第4.5條)所列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約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還甲方預繳的定金及相關付款(已發生的簽證費、POS機手續費等除外)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相關錢款的退還在經甲乙雙方書面退款要求並核實後,10個工作日內退還。

4.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因不可抗力合同終止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6、醫院和醫生

乙方不提供醫療服務。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選擇醫院、醫生為其提供醫療務的權利,甲方應通過和正規的美國醫院簽署合同來保障自身權益,乙方不對甲方和醫院、醫生之間可能產生的糾紛或事故承擔任何責任,但將努力協助甲方解決或有糾紛或事故,期間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據過往的經驗為甲方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資訊查詢。

三、合同確認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簽字蓋章並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雙方在簽署或執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但該等行為並不影響非訴爭事項的履行。

甲方: 乙方:長春市寶貝家旅遊資訊諮詢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日期:

諮詢服務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

一、 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諮詢費用金額、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

1.諮詢費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現金( )轉帳( )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義務與權利

1.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義務與權利

1.義務: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及時為甲方提供諮詢產品.

2.權利: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協議規定,及時支付諮詢費用;在提供《專案諮詢報告》後,為甲方提供_______日次專案相關免費諮詢服務,超過提供的免費諮詢時限,另行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_______折以上標準計算諮詢費。

六、其它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服務合同 篇9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之規定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企業財務諮詢服務等有關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財務顧問,幫助甲方辦理如下事宜:

(一)財務管理諮詢

1、提供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為公司財務合法運營提供法律依據;

2、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包括財務管理環境、崗位設定、崗位職責、人員分工、控制程式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定期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分析,關注公司在籌資、投資、資金運用等多方面的運作,使公司保持健康成長的態勢。

(二)會計核算諮詢

1、提供會計核算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確保公司財務會計核算的合規合法性;

2、瞭解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包括會計科目設定、電子軟體使用、會計核算程式、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檔案管理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定期對公司會計核算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公司財務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法》、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所有重大專案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的變化。對常見核算問題是否設定了日常預防措施。

(三)納稅籌劃諮詢

1、提供納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在保證公司合法納稅的前提下,減少納稅成本;

2、輔導相關人員熟悉與貴公司經營業務相關的各項稅收政策、法令和稅收徵管規定,以及相應的財務會計處理規定。幫助相關人員提高其業務水平,做到依法納稅,不錯不漏。

3、根據公司的主要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特點,設計優化公司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架構;協助公司實施稅務管理完善方案。

4、配合甲方對納稅事項進行籌劃、運作。

(四)審計事項諮詢

1、提供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

2、對公司經營活動中需要提供審計報告的事項進行諮詢服務(財務諮詢以外的服務專案另行收費)。

3、配合甲方全程參與審計工作,協助甲方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二、服務方式:

1、遠端諮詢服務(即非現場諮詢服務),實行電話或傳送電子郵件的方式。

2、現場諮詢服務。

三、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甲方:

1、甲方有關財務方面的問題,可隨時諮詢乙方;

2、在委託期內,甲方可定期檢查乙方為其所做的工作;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合法完整的財務資料,供乙方查閱;

4、根據工作需要為審計諮詢服務工作人員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乙方:

1、積極負責的為公司提供服務,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各項財務制度指導甲方做好服務範圍內的各項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最大限度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2、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每月到甲方現場工作時間不少於兩天;

3、認真做好甲方所有資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傳播,否則將賠償甲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4、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及時準確的辦理工作範圍內的事務。

四、收費標準:

經過雙方商定,顧問費為每季度元人民幣,在服務的過程中,如增加服務專案,收費專案另行商定。

甲方認為需要進行實地調研,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真實合格發票後,於每季初支付上季度顧問費;

2、顧問費通過銀行轉賬付至乙方帳戶。

乙方戶名:**********會計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

帳號:*********************

六、甲乙雙方合作的期限是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同意後,本協議終止。

七、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的商業機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者洩露,否則將賠償對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八、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根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不採取訴訟方式,仲裁裁決的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不負違約責任,但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報告,同時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