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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保安服務合同三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安服務合同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保安服務合同三篇
保安服務合同 篇1

甲方:石首市實驗國小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為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控制校園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發生,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務,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經雙方協商,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乙方年齡不超過45歲(出具身份證,並將影印件交德育處),身體健康,道德品質良好,有一定文化程度。

二、協議期限:本合同從xx年 月 日起至xx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三、甲方職責

1、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配足配齊工作用具。

2、按時發放工資,不得拖欠。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設施裝置。

四、乙方職責

1、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堅持原則,恪盡職守,細心工作,不擅自離崗,不無故請人代班,不遲到,不早退。

2、執行勤務時,必須著裝統一保安服裝,佩戴統一保安標誌,並持有保安人員工作證件。

2、工作時間:每天上午6:30——12:00,下午13:30——18:00,星期天休息,長假及寒暑假與清潔工協商另行安排。工作時間若需調整,雙方共同協商。

3、必須做好每日值班記錄,來客必須登記。接待來客要熱情、大方、禮貌,並問清來意。

任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除外)不得進入校園。

4、做好門前三包工作,始終保持校門口周圍的清潔,校門口嚴禁停放車輛和擺攤設點。如有不法人員進行搗亂、破壞,要及時打電話報告公安機關。

5、按時開關校門,協助德育處管理早到的學生;上課期間關閉所有校門,進出人員經門房出入,嚴禁學生出校門;上學和放學時間維持好校門前的秩序。

6、遇到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必須聽從學校統一安排和調遣,協助德育處做好突擊檢查,隨叫隨到。

7、物品出入須有學校證明,並做好出入登記,發現可疑情況可暫扣其物品和運輸工具,並及時報德育處處理。

五、待遇

1、每月工資800元(含醫療和勞動保險)。

2、甲方為乙方提供早餐。每月享受20元電話費補助,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加班補助。

3、乙方若有失職行為,發現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10元。如因嚴重失職或瀆職給學校和師生造成重大損失,出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經教育不改,繼續出現類似錯誤,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乙方如特殊情況需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兩週提出辭呈。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德育處及總務處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保安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商定由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服務人員承擔該項安保工作,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保安服務範圍

(一)、門崗:(大門)實行24小時執勤。

(二)、院內停車場實行24小時車輛秩序維持及保安巡邏。

(三)、門診樓、住院樓、醫技樓內外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

(四)、發生應急事件及糾紛時要及時趕赴現場進行維持及協調保衛工作,並報有關部門。

(五)、完成醫院交辦的臨時性警衛任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審定乙方擬定的管理方案。

(二)、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審定乙方提出的保安服務計劃及經營目標。

(四)、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室用房、保安人員相關裝置的配備。

(五)、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

(六)、醫院在職工保安人員如有實施違法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應承擔

的相關法律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七)、積極採納乙方相關合理化建議,以便更好地做好醫院的安保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保安服務制度。

(二)、按照質量目標、標準進行服務,負責保安員的招聘、培訓、管理工作的考勤、考核。

(三)、自行負責本公司保安人員的服裝,以及工資福利待遇。

(四)、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

(五)、乙方工作人員在執行任務中出現人生傷害事故後果由一方負責協商解決。第四條 保安服務費支付方式

(一)、乙方選派6名保安人員到合同指定區域內執行保安服務,費用按人均費用計算實行包乾制。所派保安人員每人每月 仟 佰元/月合計元整),年合計。

(二)、支付方式:由甲方按月向乙方以現金或轉賬支票形式於每月5號前支付上月保安服務費用。

第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簽字後,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必須相互支援工作,不得拒絕自己所應履行的義務,如有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一個月的保安服務費用。 第七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一星期內,根據甲方委託事項的實際情況辦理交接手續。第八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完善補充、變更、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的可向法院起訴或提交仲裁委員會。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保安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安服務內容

保安服務內容根據甲、乙雙方確認的《安全防範方案》的確定,乙方向甲方所轄(網點名稱)提供保安服務,保安員依據甲、乙雙方確認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安全防範任務,承擔相應的保安服務責任。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

2.指定專人負責保安人員的管理工作,制定並執行本單位內部安全防範規章,檢查、監督、考核保安人員,發現問題及時與乙方聯絡解決,對違紀違規和不能勝任保安工作的保安人員,有權要求乙方調換。

3.不得指派保安人員從事保安服務責任範圍以外的工作。

4.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防盜、防槍和消防設施,對乙方提出的安全防範隱患報告應及時答覆和改進。

5.積極配合和協助保安人員執行任務,督促本單位員工支援乙方保安人員履行保安職責。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選派合格的保安員負責甲方的安全服務工作。

2.乙方選派的'保安員必須並同時符合年齡在18至45週歲之間、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經過正規的保安培訓並取得《保安從業資格證書》、身體健康、品行良好、無違法違紀犯罪前科等條件,乙方在派駐保安員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員的人事檔案。

3.乙方為保安人員配備制服及基本保安裝備(保安員上崗必須著統一保安服裝、佩戴保安標誌和執勤證建議)。

4.保安員應嚴格履行《安全防範方案》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並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忠於職守、文明執勤。

5.保安人員必須認真維護執勤區域內的正常工作秩序,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及時處理並報告甲方和當地公安機關,採取措施保護案發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偵查各類治安刑事案件;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範措施,發現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甲方並協助予以處理;運用各種合法手段保證甲方財產安全並依法妥善處理責任範圍內的其他突發事件。

6.加強對保安員的崗前培訓和在崗輪訓,加強對保安員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加強對保安員的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確保為甲方提供優質高效的保安服務。

7.負責對保安人員的考核,對做出突出貢獻和成績的保安人員應給予一定的政治榮譽和經濟獎勵。

8.密切與甲方的聯絡,主動徵求甲方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予以解決。

9.按照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要求,負責定期支付保安員的工資、福利及相關社會保險等費用。

10、保安員在保安服務中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賠付,保安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保安員追償。乙方按規定為保安員統一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保安人員在執勤中,因公受傷、致殘甚至犧牲,其醫藥費、撫卹金等費用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理賠,保安隊員因傷、殘、亡的合理開支超出保險理賠部分,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保安服務期間、保安人數、保安服務費及付款方式

1.保安服務期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止。

2.保安人數:乙方應根據本合同要求選派七名保安人員為甲方提供安全服務。

3.保安服務費用:配二名保安的城區網點(營業中心、廣場分理處)每人每月人民幣1800元、配一名保安的農村網點(澮南、沫河口、新集)每人每月人民幣2400元(保安服務費含保安人員雙休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和夜餐補助費,其中每人每月200元為保安人員月工作考核費用),全年五個網點合計保安服務費為人民幣:172800元(大寫:壹拾柒萬貳仟捌佰元整)。保安服務費乙方應包括保安人員的工資、福利、加班費、津貼及相關社會保險等。

4.考核費用發放:由甲、乙雙方負責按照制訂的考核辦法按月對保安人員進行逐項考核,由乙方負責按月兌現考核費用給保安人員。

5.付款方式:保安服務費按月支付,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支付第一季保安服務費計14400元(大寫:壹萬肆仟肆佰元整)。

第五條 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本合同,不得降低或提高收費標準,如確需變更,必須徵得對方書面同意。

2.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可就是否續簽或終止合同進行協商;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如未提出書面提議,該合同自動延續壹年。

第六條 違約責任與爭議解決

1.甲方超過一個月不支付保安服務費,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不視為乙方違約,但甲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時向乙方付清所欠保安服務費。乙方逾期一個月未派駐合格保安人員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視為甲方違約。

2.甲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應付給乙方每名保安人員三個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乙方所預收保安服務費不予退還。

3.乙方違約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按本條第二項的同等標準支付違約金,並退還未到期限的保安服務費。

4.依據本合同,經公安機關確定是由於乙方保安人員進行保安服務工作時的過失(保安自身過錯)或故意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職的賠償責任,應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的賠償責任依據法院的生效判決來確定,乙方須在賠償責任確定後的30日內支付賠償金。在賠償責任確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減保安服務費。

6.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也可按以下第兩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XX仲裁委員會(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七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安全防範方案》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是本合同確定保安服務責任區域和具體責任內容等的唯一標準。

第八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