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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燃油系統著火的應急預案

1 總則

鍋爐燃油系統著火的應急預案

為及時、有效而迅速地處理鍋爐燃油系統著火事故,避免或降低因鍋爐燃油系統著火事故所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和政治影響,避免和減輕因鍋爐燃油系統著火事故對本單位可能造成的重大裝置損壞事故。結合發電部工作特點制訂本預案。

2 概況

2.1 鍋爐燃油系統概況

鍋爐的燃油系統是發電廠主要的工作系統之一,對鍋爐啟動,停爐以及制粉系統發生故障時保證機組穩定執行起著相當大的作用,鍋爐的燃油系統是由燃料的油罐通過管路接引到各臺爐的.燃燒器前,再用高壓油管接引到油槍,當需要投油時,開啟有關的油管路和蒸汽管路閥門即可。系統燃用是的輕柴油。

2.2 燃油系統著火事故引發的因素有:

2.2.1 油管路漏油,並在附近有使用電焊,火焊作業,火星飛濺,造成油管路著火;

2.2.2 制粉系統著火或電纜著火導致油管路著火;

2.3 柴油是揮發、易燃、易爆物質,執行過程中如果出現管路及閥門漏洩,油氣濃度過高或壓力過大、溫度過高達到爆炸極限,與靜電或明火均會發生爆炸,爆炸威力巨大,輕則危及爆炸裝置本身和值班人員,重則造成嚴重火災殃及其它裝置和周圍人群,並造成嚴重環境汙染。

3 應急預案內容

3.1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1應急救援指揮部

組長:發電部主任

副組長:發電部副主任

常務副組長: 值長組組長、當班值值長

3.1.2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a. 在鍋爐燃油系統著火事故發生後,根據事故情況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式,組織本單位力量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處理,使損失降到最低限,迅速恢復燃油系統執行和將機組併網執行;

b. 負責向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c. 在鍋爐燃油系統著火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按職責分工,趕赴現場組織事故處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電網、保裝置的原則,保障安全停機,避免重大裝置損壞事故;

d. 事故處理期間,要求各崗位盡職盡責,聯絡渠道要明確暢通,聯絡用語規範,認真做好有關情況的記錄工作;

e. 對事故發生的現象、裝置損壞情況和事故處理經過一定要記錄清楚,等待備查;

f. 事故應急處理的終止:所有停運機組均恢復正常執行為全公司鍋爐燃油系統著火事故應急處理的終止點;

g. 組織和提供事故恢復所需要的人員、備品備件,組織事故恢復所必需的生產車輛,組織實施事故恢復所必須採取的臨時性措施;

h. 完成鍋爐燃油系統著火事故(發生原因、處理經過、裝置損壞和經濟損失情況)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工作。

i. 本預案的主管部門安培部。

j. 本預案的修訂日期為二年。

3.1.3應急通訊

總指揮電話號碼:

副總指揮電話號碼:

日常管理辦公室電話:7876207

廠內火警:119

新市區人民醫院門診:2063006

新市區人民醫院急診:2063120

廠內部值班報警:110 7876117

3.2 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 執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值班紀律,監盤思想集中,經常分析各執行引數的變化,調整要及時,準確判斷及處理事故,不斷加強執行人員的培訓,提高其事故判斷能力及操作技能;

3.2.2 在鍋爐設計時,油燃燒器必須配有調風器及穩燃器,保證油槍根部燃燒所需用的氧量,新安裝的油槍,在投運前應進行冷態試驗;

3.2.3 鍋爐燃用渣油或重油時應保證燃油溫度和油壓在規定值內,保證油槍霧化良好,燃燒完全。鍋爐點火時應嚴格監視油槍霧化情況,一旦發現油槍霧化不好,應立即停用並進行清理檢修;

3.2.4 若鍋爐較長時間低負荷燃油或煤油混燒,可根據具體情況利用停爐空氣預熱器受熱面進行檢查,重點是檢查傳熱部件,若發現結垢時要鹼洗。

3.3 應急預案的啟動

3.3.1 事故發生後由當值值長立即向發電部主任彙報,由發電部主任根據情況釋出命令啟動執行本應急預案,發電部主任下達應急預案啟動令,執行人員應立即在執行範圍內,緊急啟動本預案,各就各位,組織事故的應急處理;

3.3.2 通訊聯絡按公司網上的最新電話號碼簿執行,在事故發生後,通訊應急小組全力確保排程電話的暢通,確保值長崗位直撥電話的暢通。

3.4 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事故處理人員應沉著冷靜,以保證人身安全為第一原則;

3.4.2 正確迅速處理,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向主管領導詳細彙報事故情況;

3.4.3 在事故搶險過程中,指揮人員應詳細瞭解事故現場狀況,有序指揮,工作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服裝應符合安規要求,做好自身防護;

3.4.4 當班人員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迅速開展自救工作,採取有效隔斷措施,將儲油罐供、回油門及時關閉,防止事態擴大;

3.4.5輔網主值班員應立即停止執行供油泵,並聯系值長將燃油系統停電,將2 臺爐前供回油門關閉;

3.4.6 執行應急組應立即對傷員進行救援工作;

3.4.7 在應急救援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程和本預案的要求,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3.4.8 保護好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並保證各安全通道的暢通;

3.4.9 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接警人員講清單位,著火部位、什麼物品著火、火勢大小報警用的電話號碼和報警人姓名;

3.4.10 消防人員到達火災現場後,向消防人員講清現場情況及注意事項,並協助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3.4.11 當事故現場火災嚴重威脅應急小組人身安全時,應在值長的指揮下有序地撤離事故現場,到達安全區域;

3.5 生活生產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 在鍋爐燃油系統著火事故發生後,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況下要堅守本職崗位,使生產正常進行;

3.5.2 根據實際情況恢復生產工作,防止損壞裝置,並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 保安應急小組要佈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消防應急小組要隨時準備進行救險工作;

3.5.4 根據現場恢復情況,由發電部主任宣佈事故應急處理情況的終止,生產秩序恢復為正常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