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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熱門)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整治方案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整治方案(熱門)

整治方案 篇1

根據省環保廳《關於印發20xx年全省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豫環文〔20xx〕59號)要求,為確保我市20xx年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活動,認真貫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和《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指南(試行)》(環保部公告20xx年第74號),督促企業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和環保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排查並整改環境安全隱患,降低環境風險,維護環境安全,保障群眾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經研究,成立20xx年全市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由王亞洲局長任組長,黨組成員、監察支隊支隊長王雪峰任副組長,酒青霞、趙雙軍、劉德政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應急辦,酒青霞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方案制定、活動實施、資訊彙總和總結上報等工作。

三、排查範圍及內容

(一)排查範圍

1.尾礦庫和皮革、電鍍、鉛蓄電池、有色金屬冶煉等涉重金屬企業。

2.石油化工、化學原料及化學品製造、醫藥製造及涉及危險廢物、化工廢料類企業。

3.出入境河流斷面、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4.領導批示、媒體曝光和群眾反覆舉報涉及的企業。

根據上述檢查範圍,結合我市實際,經領導小組審查同意,確定我市排查整治物件59家(見附件1)。對於信訪舉報等涉及的企業,如存在環境安全隱患,隨時列入排查整治物件。

(二)排查內容

1.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情況。主要檢查企業是否按規定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是否把評估報告與預案一起備案。企業現有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物質種類和風險評估報告相比是否發生變化,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是否通過評審。是否確定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風險等級確定是否正確合理。

2.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設施措施情況。主要檢查企業是否有截流、事故排水收集、清淨下水系統防控、雨水系統防控、生產廢水防控等設施措施。涉及毒性氣體的,是否設定毒性氣體洩漏緊急處置裝置,是否設定生產區域或廠界毒性氣體洩漏監控預警系統。是否落實環評及批覆的其他環境風險防控設施措施。

3.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主要檢查企業是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是否制定本單位的隱患分級規定,是否有隱患排查治理年度計劃,是否建立隱患記錄報告制度,是否制定隱患排查表,重大隱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是否建立重大隱患督辦制度,是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

4.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情況。主要檢查企業是否按要求編制(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是否經過專家評審,是否向環保部門備案。是否制定年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計劃,是否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是否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進一步補充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是否建立環境應急演練檔案。是否建立突發環境事件資訊報告制度。

5.企業環境應急能力保障情況。主要檢查企業是否設立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機構,是否配置必要的應急物資和應急裝備(包括應急監測),是否成立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是否對職工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培訓,是否建立培訓檔案。

6.企業突發環境事件資訊公開情況。主要檢查企業是否按規定公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演練情況,公開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及處置情況,公開環保部門整改要求落實情況。

四、排查方法

企業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各企業要對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積極開展自查,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並配合做好檢查以及資訊填報等工作。環保部門將對重點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加大查處整治力度。

五、時間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為動員部署、排查、整治、檢查4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8日至4月20日)

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根據確定的'排查整治企業名單,組織召開各有關企業參加的專題會議,安排部署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並落實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

(二)排查階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各企業必須全面排查環境管理情況,對存在的環境問題,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責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並完善內部環境管理制度,規範各項臺賬。市環保局應急辦要督促、指導各有關企業對照《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指南(試行)》、《河南省尾礦庫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指南(試行)》和《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等規章規範,開展排查,包括隱患問題、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時限、治理投入及措施等內容。同時要求各相關企業及時填報《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表》(見附件2)。各有關企業應於5月31日前完成隱患排查工作,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將整治臺賬及《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表》報送至市環保局應急辦(第二行政區5號樓5204房間)。

(三)整治階段(6月1日 至7月15日)

對照企業上報的《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表》及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臺賬,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企業排查出的問題進行彙總、梳理,建立“一企一策”治理臺賬並分別下達整改通知,明確期限和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一家、銷號一家。

(四)集中檢查階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領導小組辦公室抽調人員要集中時間和精力對所有企業的整改情況加強督查、核查,重點督查、核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臺賬落實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開展不力的還存在環境隱患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業,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對“未按規定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的”,依法予以立案查處;“將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且整治不力的企業資訊納入社會誠信檔案”,並向金融機構等有關部門通報。通過開展此次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活動,集中查處一批、整改一批環境安全隱患,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風險防控,確保我市環境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

各有關企業要高度重視此次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治活動,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確保圓滿完成此項工作。各有關企業負責人要親自抓、負總責,認真做好本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爭將各類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要按照任務分工,對所有企業進行拉網式排查,做到“無死角、全覆蓋”。根據省廳要求,整治活動開展情況實行月報告,自5月份開始要求各企業每月5日前將上月進展情況報環保局應急辦,應急辦要按照時間節點做好資訊收集和彙總,每月按時上報省環境保護廳我市上月整治活動進展情況,並於8月30日前將活動總結上報省環保廳。

(二)加強學習,提高指導能力

由於本次活動增加了許多新內容、新要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規章規範,提高環境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在企業排查階段,一方面,要充分調動、發揮企業履行環境安全責任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另一方面,要認真指導企業開展自查自糾,督促企業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後患。

(三)狠抓整改,確保取得實效

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要堅持底線思維、問題導向,認真組織開展檢查整改階段的各項工作,通過查詢問題、查處違法、督導整改等措施提高企業的風險防控能力。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彙總梳理,分類處置,依法依規督促企業抓好整改落實。對可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內能治理完成的隱患,堅持即查即改;對情況複雜、短期內難以完成治理或自身難以解決,且涉及危害廠區外環境安全的長期隱患,依法採取立案查處、列入“黑名單”、停產限產等措施,督促整改。

整治方案 篇2

為有力推進我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城鎮風貌整治工作,結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實施“兩線一片”的城鎮風貌整治要求,市整治辦近期將實施市政府至新區轉盤城鎮風貌整治示範段。根據近期相關會議精神和遂寧考察經驗,現將市政府至新區轉盤城鎮風貌整治示範段工作計劃如下:

一、工作內容

由規劃建設局和城管局共同委託設計單位對市政府至新區轉盤示範段沿線28棟建築進行統一設計。採用整治前後效果圖對比方式來指導實施。

(一)建築外立面包裝整治

拆除不符合規定的建構築物,建築外立面簡單裝飾(提供裝飾部分的位置、尺寸、顏色、材質等)。

(二)空調機位設計

指定外機位置、尺寸、顏色、材質、外觀樣式。

(三)店招和牆身廣告統一規範

1、取消所有樓頂廣告。

2、規範店招高度、寬度、出挑距離、底板顏色和材質。

(四)城市園林綠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擠佔公共綠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現象,對現有城市道路綠化、城市廣場及綠地內綠化進行升級上檔,增加綠量,豐富綠化景觀層次。

2、新增完善城市公共空間內的公共設施,改善城市環境,創造更多人性的、舒適的.、優美的公共空間。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節點光亮工程整治

對已經建設的光亮工程專案進行清理,規範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規劃要求的專案。對城市重要節點應依據規劃結合建構築物增設光亮工程,確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體性、系統性、藝術性,讓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間秩序整治

對城市道路、綠地廣場等公共空間的宣傳欄、標識標牌、佔道經營點位、車輛停放等行為進行規範治理,做到整齊劃一、秩序井然,體現瀘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風貌。

二、時間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階段(4月10日~4月30日)

規劃建設局委託設計單位對市政府至新區轉盤示範段沿線28棟建築和城市道路綠化景觀進行統一設計。城管局委託設計單位對市政府至新區轉盤示範段沿線28棟建築進行廣告位、店招、光亮工程進行統一設計。電力、電信、公交公司等職能部門委託設計單位對市政府至新區轉盤示範段沿線對城市道路兩側公共配套設施(如變配電箱、電話亭、電話交換箱、公交候車亭等)進行統一設計。4月30日前交由規劃建設局統一組織審查。其餘各職能部門應按各自職責在4月30日前書面提出整治計劃、時間進度交整治辦。

(二)前期動員和準備階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辦確定28棟建築的責任單位並召開整治動員大會,宣傳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關追責辦法,充分調動業主的積極性,主動配合到該項工作中來。同時,市規建局牽頭拆除上述地段所有違章建築,市城管局牽頭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樓頂、牆身廣告。各業主單位自行拆除不規範的防盜窗、雨棚等附著物。

(三)實施階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責任單位按審批的設計方案實施外牆清洗(包裝)、空調機位統一安裝、店招及戶外廣告製作、光亮工程等。園林、城管等部門實施人行道綠化、市政公共配套設施改造。電力、電信等部門負責實施各自公共配套設施。整治辦及相關職能部門督促、檢查。

三、組織機構保障

由市規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員組織成立臨時協調小組,負責指導上述地段業主單位實施城鎮風貌整治工作,協調各項整治內容安排,協調部分整治資金落實,監督檢查整治成果。

四、部門職責

(一)市規建局:負責編制該地段的城鎮風貌建築規劃及道路景觀改造設計方案;牽頭組織對該地段違章建(構)築物進行拆除;牽頭對該地段需要重新整體包裝的建築物外立面進行包裝整治;負責對該地段內園林綠化、市政公共配套設施進行整治;負責該地段城鎮風貌整治工作專項資金的預算上報;負責督促該地段城鄉風貌專項整治各階段工作,檢查和驗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負責編制該地段的建築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設施改造設計方案:牽頭組織對該地段不符合規定的建(構)築物附著物進行拆除和規範;負責該地段農貿市場周邊佔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設單位按規劃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傳部:負責制定該地段城鎮風貌整治專項行動宣傳工作方案,加大城鎮風貌整治專項行動的宣傳、教育力度,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四)市監察局:按照《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效能監察工作方案》和《瀘州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責任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對該地段沿線部門城鎮風貌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效能問責;對政令不暢、執行不力、行動遲緩、效率低下、推諉扯皮、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單位和人員,及時發出監察建議或監察決定,依據《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川辦發〔20xx〕13號)、《瀘州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責任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規定嚴肅查處。

(五)市公安局:負責對該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標識標牌設定、標誌線劃定,車輛停放的指揮安排,並協助城管局對違章佔道、建築外附著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暢通。

(六)市工商局:協助市城管局做好該地段廣告、店招、燈箱的清潔和文字規範工作,以及店鋪臨街面其他附著物的清潔和規範工作,保持規格尺寸統一、色彩協調、設定高度一致和清潔整齊;負責規範農貿市場交易秩序,查處各類違規行為。

(七)市商務局:負責該地段農貿市場硬體設施的升級改造,完善市場基礎設施。

(八)市環保局:負責該地段所有臨街店面的油煙治理工作,杜絕臨街面設定油煙排氣筒(窗)。

(九)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協調該地段城鎮風貌專項治理資金。

(十)市郵政局:負責對該地段的郵亭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一)市民政局:負責對該地段路名牌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二)瀘州電業局:負責對該地段變、配電箱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三)電信公司:負責對該地段電話亭、電話交換箱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四)公交公司:負責對該地段公交站牌進行清潔或統一包裝。

(十五)江陽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組織動員該地段市民積極參與城鎮風貌專項整治工作,協助各部門開展的整治工作,協調整治過程中產生的各類矛盾,組織志願者參與城鎮風貌專項整治行動。

(十六)其它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負責本單位建(構)築物及其附著物的清潔、修補和規範工作;組織動員單位職工積極參與本地區、本單位城鎮風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志願者參與城鎮風貌專項整治行動。

五、具體措施

參照遂寧城鎮風貌整治經驗和我市實情,為確保該項工

作順利開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棟公共建築由市整治辦責成各棟建設業主自行按規劃設計方案實施,資金自行協調解決。5棟居民住宅樓由市政府按規劃設計方案統一組織實施,預算資金為350萬元,由財政統一安排。

(二)包裝整治施工前期各業主單位應自行拆除違章建築、店招、樓頂及牆身廣告、防盜窗、雨棚、空調外機等與規劃設計方案不相符的附著物。施工過程中矛盾協調由業主負責,江陽區政府配合。市整治辦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檢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綠化及市政設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規劃設計方案統一組織實施,預算資金為300萬元。

(四)城市道路兩側公共配套設施(如變配電箱、電話亭、電話交換箱、公交候車亭等)應由各自職能部門負責清洗或統一包裝,資金自行協調解決。

整治方案 篇3

根據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等6部門、市區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等6部門《關於印發省油氣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改善我區大氣環境質量,保護人民群眾的安全和健康,結合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工作目標

全區所有油庫、加油站、油罐車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分別達到《儲油庫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加油站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和《汽油運輸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要求。

二、工作內容及進度

(一)準備工作階段(20xx年5月31日前)。

區經濟和資訊化局、區公安分局、區安監環保局、區交通運輸局管理部門對轄區內油氣排放情況進行摸底調查,掌握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的數量、規模、位置等基礎資訊,建立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管理臺賬(見附件),制定油氣回收治理工作方案,分別報市、區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局)、環境保護局、交通運輸局備案。

(二)治理改造階段(20xx年9月30日前)。

區經濟和資訊化局會同區安監環保局、交通運輸局、質監局、公安消防等部門組織實施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督促業主單位開展油氣回收治理,並完成驗收工作。

(三)督促檢查階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同市環境保護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公安消防支隊等部門組成督察組,對各地油氣回收治理完成情況進行抽查,並通報抽查情況。區經濟和資訊化局會同區相應部門對全區成品油企業油氣回收治理情況進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油氣回收治理裝置或設施,按照相關規定、程式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與施工單位組織實施;油氣回收治理工程不得發包或轉包給不具備資質、資格的單位或個人。

(二)油氣回收治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有計劃分批組織實施,並確保按時保質完成,避免對社會經濟發展用油造成影響。

(三)加裝油氣回收裝置(系統)後,為確保計量器具效能準確,加油機使用單位應重新申請計量檢定,經檢定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同時,確保消防、車輛安全等效能不受影響。

(四)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工程涉及建設專案審批事項的,業主應辦理審批手續後方可組織施工;未涉及建設專案審批事項的,經相關部門備案後組織實施。

(五)完成油氣回收治理的業主,應及時向區環保部門申請進行環保檢測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環保部門發放油氣回收治理驗收合格通知書。同時上報省、市環保部門備案。

(六)新建加油站、儲油庫以及新增的油罐車,必須安裝油氣回收治理裝置或設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

成立由區經濟和資訊化局、區公安分局、區安監環保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質監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為油氣回收治理審批、備案、驗收等工作建立“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及時組織驗收,確保如期完成油氣回收治理任務。

成品油主管部門職責:牽頭負責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實施及督促檢查。

環境保護部門職責:負責按環保相關標準做好技術培訓及指導工作,對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督促檢查並進行達標驗收。

交通管理部門職責:負責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的'實施、督促檢查驗收。

公安、質監、安監部門分別負責加裝油氣回收裝置對消防、計量、安全設施效能影響的檢測驗收。負責對油罐車加裝油氣回收裝置的監管。

(二)監督管理。

1.新建油庫、加油站未配套建設油氣回收裝置,未經環保部門驗收通過的,成品油主管部門不予頒發成品油經營許可證書,安監部門不予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新登記油罐車未配套加裝油氣回收裝置的,質檢部門不予發放罐體檢驗合格證,公安部門不予發放行駛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予發放道路運輸證。

2.已建油庫、加油站未按時完成油氣回收治理,未通過環保驗收的,成品油主管部門不予年審;安監部門不予換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油罐車未按時完成油氣回收治理,未經檢驗合格的,公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予年審。

(三)宣傳保障。

區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大對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定期公佈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進度,公開環境保護政策、措施,釋出違規排放油氣汙染物企業名單,使廣大市民充分了解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的意義、內容和進展情況,積極參與支援治理工作,監督儲油庫、加油站以及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的開展,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以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為契機,按照“突出重點、集中治理、健全機制、持續改進”的工作思路,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作為“醫療質量萬里行”和“三好一滿意”活動的重要內容,提高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權益和用藥安全,實現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服務的醫改目標。

二、 活動目標:抗菌藥物使用率和使用強度控制在合理範圍內

a) 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60%

b) 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0%

c) 抗菌藥物使用強度力爭控制在40DDD以下

d) 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超過30%

e) 住院患者外科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控制在術前30分鐘至2小時

f) 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不超過24小時

三、重點內容

1、明確管理責任制

科室主任是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第一責任人,醫院成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小組。

2、學習培訓

對全院醫師和藥師進行抗菌藥物使用知識和規範化管理的培訓。執業醫師經考核合格後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藥師經考核合格後取得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3、自查自糾

科室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開展自查自糾,進行總結整改。

4、督導檢查

醫院對各臨床科室自查自糾整改後的抗菌藥物使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作為科室及科室主任績效考核內容之一。

四、實施步驟

1、7月1日前根據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整治方案》,制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整治方案》,提交藥事管理委員會討論稽核,並報院長審批。

2、7月18日對全院醫師和藥師進行抗菌藥物使用知識和規範化管理培訓,並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醫師授予抗菌藥物處方權,藥師授予抗菌藥物調劑權。

3、7月21日-7月25日臨床各科室開展自查自糾。

4、9月20日起醫務科、藥劑科具體執行,對各臨床科室抗菌藥物應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按照《實施細則》進行相應獎懲,以幫助臨床科室持續改進。

5、總結交流

專項整治結束後,進行全院總結交流,針對存在問題持續改進,迎接上級主管部門專項整治檢查。

整治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理念,堅持貫徹落實《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突出汙水治理、集鎮規範治理兩大重點,提升建立衛生鄉鎮水平,實施常態化管理,深化環境質量,示範建立、宣傳教育“四大提升工程”。

二、工作目標

按照《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和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會要求,為進一步鞏固全鄉“創國衛”成果,集鎮環境達到“五不”,即集鎮環境做到垃圾不亂扔、廣告不亂貼、攤位不亂擺、車輛不亂停、工地不亂象;農村環境做到垃圾不亂倒、汙水不亂排、雜物不亂堆的總體整治工作目標。在繼續鞏固集鎮環境治理已經取得的階段性成果的同時,組織開展公路、市場、交通、綠化及容貌治理等專項行動,營造乾淨、整潔、有序、優美、文明、和諧的新風貌。

三、整治內容及職責

(一)工作內容

在全面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基礎上,開展好集鎮,城鄉結合部,縣、鄉、村道公路沿線,校園周邊和工地等區域的環境治理、風貌整治等工作。

集鎮重點落實“四化”、“五無”、“六歸”、“七有”、“三不”的要求。即:

四化:亮化;綠化;淨化;美化。

五無:無亂堆亂放、亂潑亂倒;無亂貼亂掛、亂刻亂畫;無過街橫標、破舊招牌;無亂擺亂設、越門佔道;無亂停亂靠、亂行亂鳴。

六歸:停車歸點;人車歸道;坐商歸店;農貿歸市;廣告歸位;垃圾歸場。

“三不”:即做到生產生活和建築垃圾不亂倒、生產生活汙水不亂排、房前屋後雜物不亂堆。

七有:有組織機構;有專門隊伍;有必備設施;有獎懲措施;有工作預案;有監督檢查;有良好秩序。

(二)工作職責

1.監督所分管範圍內的所有單位、部門、企業、門市業主的“門前三包”、“院內四自”情況;

2.單位、部門、企業監督廣告牌不得沿街擺放,必須入門市,上街沿,不得設定落地廣告牌、落地遮陽棚、落地雨棚;

3.監督門市、攤點不得越線經營(坐商不得超出門市捲簾門,小食店早晨9點以前歸店經營,夜市出攤時間秋冬季5點以後,春夏季6點以後(秋冬季為10月31日-來年4月30日),其餘為春夏季),貨物擺放整齊;

4.臨街面二樓以下一律不得裝掛各種雨棚和附屬物;

5.監督單位、企業、門市業主清除產權範圍、租用門市外的所有牛皮癬;

6.監督居民區、樓院樓道、公共場所、小街小巷、衛生死角地區的清掃保潔工作和物品堆放;

7.監督所轄區域內餐飲店面的衛生保潔工作;

8.監督沿街亂停亂放的摩托車、汽車、自行車等各類車輛在停車線內停車,能排出汙水的'車輛不能在集鎮停放。

四、領導機構和管理機制

繼續完善分片負責,集鎮及公路沿線的管理體制,健全以書記、鄉長為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黨政領導分片包乾,各部門齊抓共管的領導機構,加強領導和管理。

五、強化督查問責

為確保整治工作任務落到實處,鄉黨委、政府將城鄉環境整治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實行嚴格的問責制。

1.由書記、鄉長、紀委書記採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各片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整改。

2.對各片因工作不力,責任不到位的機關工作人員懲扣當月工作性津貼。

3.在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影響、妨礙綜合整治工作開展或帶頭違反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相關規定的機關工作人員,視情節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待崗、撤職、罷免、辭退、黨紀政紀處分等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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