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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彙編9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彙編9篇)

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1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實施產業鏈“鏈長制”的工作方案》(寧委辦發〔20xx〕23號)、《南京市推動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寧委辦發〔20xx〕27號)精神,為進一步強化部門聯動,匯聚創新要素,推進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開發區主導產業方向,在梳理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政策和開發區產業鏈發展情況的基礎上,對照南京市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目標,聚焦軟體和人工智慧、新能源汽車、醫藥與生命健康、積體電路、軌道交通、智慧製造裝備、智慧電網等八條產業鏈條,實施產業鏈推進機制,建立鏈長制工作專班,打好產業基礎高階化、產業鏈現代化攻堅戰。

二、發展目標

實現產業規模加速趕超,八大產業鏈主營業務收入每年增長20%左右,全面建成核心技術自主可控、產業鏈安全高效、產業生態迴圈暢通的先進製造業體系,打造2個全國有影響力、3個全省有影響力、3個全市有影響力的產業鏈。

到20xx年,產業規模效應初步顯現,重點產業鏈影響力顯著提升。其中,人工智慧、新能源汽車產業建立完整的產業鏈,產業規模進入全國前列;智慧裝備製造、軌道交通、醫藥與生命健康產業初步建立產業鏈,產業規模進入全省前列;積體電路、軟體和資訊服務、智慧電網產業引進培育12家龍頭核心企業,產業規模在全市比重穩步提升。

到20xx年,建成自主可控的先進製造業體系,形成若干全國有影響力的產業鏈。其中,人工智慧、新能源汽車產業形成核心競爭力,產業影響力進入全國前列;智慧裝備製造、軌道交通、醫藥與生命健康產業建立完整產業鏈,初步形成核心競爭力;積體電路、軟體和資訊服務、智慧電網產業初步建立產業鏈。

三、重點方向

著眼國內國際產業鏈重構,聚焦人工智慧、新能源汽車、智慧製造裝備、軌道交通、醫藥與生命健康、積體電路、軟體和資訊服務、智慧電網等八大產業,明確主攻方向,著力強鏈補鏈。

人工智慧,重點突破人工智慧基礎層、技術層、應用層的研發創新,加強人工智慧場景建設,推動人工智慧創新融合應用;著重發展AI底層硬體、演算法、智慧網聯汽車、智慧機器人等領域。

新能源汽車,重點推進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及核心零部件產業發展,佈局智慧網聯汽車發展;緊盯LG、博世等世界企業,打造新能源汽車產業高地。

智慧製造裝備,重點發展機器人、關鍵基礎零部件、大型成套裝備、工程裝備、工業軟體、網際網路平臺等領域,增強制造裝備供給能力。

軌道交通,重點發展多系列軌道交通車輛產品,在智慧軌道交通控制系統等領域形成發展新優勢;引進軌道交通領域總部類、功能性企業,進一步完善軌道交通全產業鏈。

醫藥與生命健康,重點聚焦創新藥、體外診斷醫療器械,推動醫藥、醫信等領域協同發展;積極推動生物醫藥、生命健康領域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積體電路,重點提升高階晶片研發設計水平,建設先進晶圓製造線,強化先進封測業支撐;引進行業龍頭企業,形成產業帶動支撐作用。

軟體和資訊服務,重點加強高階工業軟體研發,加速工業、科技等重點領域協同攻關;提升軟體和資訊服務業對製造業和服務業促進作用。

智慧電網,重點發展特高壓等重點領域,推動園區重點智慧電網企業發展。

四、主要任務

(一)推動產業集聚發展。按照鏈式整合、叢集帶動的原則,加強重點排程和扶持,推動產業集聚集約發展。積極爭創國家級先進製造業叢集、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叢集、國家創新型產業叢集,爭創省級智慧網聯汽車先導區、南京市數字經濟產業園,打造中國南京智谷,爭取更多國家級、省級、市級園區掛牌和政策支援。著力營造“園區大環境+行業小環境”的產業生態,打造公共平臺,提供專業化服務,為園區集聚更多人才、資金、技術、企業提供保障。

(二)培育產業龍頭企業。每個產業梳理一批綜合規模、發展潛力、科技創新能力強的重點企業,建立龍頭企業培育庫,對入庫企業實施“一對一”精準服務,推動本土優質企業做大做強。支援龍頭企業實施高階併購重組、強強聯合,加速產業鏈關鍵資源整合,加快形成引領產業發展的領軍企業、細分領域競爭力強的單項冠軍企業。培育一批處在產業前沿的獨角獸、瞪羚企業。

(三)拓展推廣應用場景。在生產製造、商務服務、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開拓和塑造更多的應用空間,為技術超前、模式先進的產品提供更多更好的應用空間。搭建創新產品供需對接資訊共享網上服務平臺,為本地產品提供更多參與市場競爭的機會。定期策劃組織召開供應鏈對接交流會,通過釋出供應鏈需求、創新產品路演等形式,幫助企業產品拓展市場。

(四)引導各類資本介入。發揮新興產業發展基金及科技創新基金的引導作用,圍繞八大產業適時建立產業專項基金,並積極爭取南京市八大產業專項基金,支援龍頭企業創新發展、重大專案建設。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再融資和併購重組,推動企業做大做強。積極對接“寧創貸”、轉貸基金、政策性擔保政策,為企業提供更好的融資服務。

(五)加大高階人才集聚。加大海外柔性引才力度,優化調整人才科技貢獻獎補政策,加大對產業緊缺高階人才的獎補力度。吸引研究生、“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本科畢業生來開發區就業創業,對用人單位引進符合八大產業鏈方向的上述人才,爭取市級針對性獎補政策。

(六)搭建產業發展平臺。圍繞產業鏈龍頭企業需求,引導高校院所與企業全面合作,加快引進和培育新型研發機構,通過技術合作、成果開發、專案孵化等方式打造一批產業發展平臺。積極推進製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新型創新聯合體建設,大力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平臺、檢驗檢測平臺等公共技術平臺。加強重大技術攻關專案跟蹤服務,力爭在若干產業領域率先實現突破。

(七)實施產業鏈精準招商。緊盯產業鏈細分領域和上下游相關環節,梳理排定產業強鏈補鏈的關鍵環節、目標客戶,積極開展定向招商、精準招商,加快引進一批龍頭專案、高階專案和特色專案,有效打通產業鏈堵點、連線產業鏈斷點;分產業鏈編制招商地圖和招商政策。

五、工作機制

實施“鏈長制”工作機制。建立鏈長排程會制度,實行產業鏈鏈長負責制,由鏈長負責領導推動重點產業強鏈補鏈工作;產業鏈鏈長由管委會領導擔任,一個產業鏈、一位開發區領導、一個工作專班、一位專班負責人。每條產業鏈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鏈長排程會議,排程該產業強鏈補鏈工作,協調解決產業鏈發展中的重大事項。建立產業鏈專班負責人會議制度,通報各產業鏈“鏈長制”工作情況,交流工作經驗,協調處理產業鏈條間的共性問題。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統計考核體系。構建與產業發展形勢匹配、能夠反映產業鏈發展成果的統計指標體系,強化八大產業統計工作,為監測研判、考核激勵提供依據。加強企業庫資訊的收集整理、按季度對產業鏈動態和企業發展情況進行跟蹤,研判行業指數和發展態勢,為推動產業發展提供決策參考。加強工作通報和指標考核,強化責任落實。

(二)強化產業協調發展。積極落實紫東地區發展戰略、強化棲霞板塊“三區”聯動發展,推動有利於共同發展的產業鏈跨區域佈局和梯度設定,做優做強做長產業鏈條。加強棲霞板塊“三區”廣泛開展合作招商、互推專案,實現資訊共享、優勢互補,探索“科技創新在大學城、企業孵化在行政區、產業發展在開發區”的跨區域聯動發展模式,推動產業叢集化、鏈條式發展。

(三)強化營商環境打造。嚴格落實國家行政審批改革要求,全力推進事中事後監管,對產業發展包容審慎管理,促進市場充滿活力、規範有序。落實創新產品推廣應用行政容錯免責機制,部門相關負責人在符合相關規定條件、標準、程式,同時勤勉盡職、沒有謀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決策責任。強化工作輿論環境營造,深入挖掘典型案例,總結提煉產業鏈發展成果,形成良好發展氛圍。

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省新型工業化暨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業倍增行動奮力實現工業大突破的意見》(黔黨發〔20xx〕10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黔府辦發〔20xx〕6號)及《中共遵義市委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遵義市推進工業倍增行動率先實現工業大突破實施方案>的通知》(遵黨發〔20xx〕17號)要求,結合全市各開發區發展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

精準把握開發區建設發展中的難點、痛點問題,著力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利用五年時間,有力有序解決開發區運營機制不順暢、產業佈局不科學、土地利用率不高、優質專案落地率低等問題,推動全市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現綜合實力進一步提升,產業集聚效應和競爭力大幅提高,融合示範取得實效,開拓創新能力增強,主要經濟指標倍增,對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進一步凸顯的發展目標。

(二)主要指標

到20xx年,全市開發區工業總產值實現5500億元,期間年均增長20%以上;工業投資累計突破3600億元;規模工業企業數達到1300戶以上;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工業增加值佔全市工業的比重均達到90%以上;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工業用地產出強度分別達到500萬元/畝、300萬元/畝以上,標準廠房使用率達90%以上。建成20xx億級開發區1個(貴州仁懷經濟開發區<仁懷名酒工業園區>),1000億級開發區1個(貴州苟江經濟開發區<貴州和平經濟開發區>),500億級開發區2個(遵義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貴州習水經濟開發區),100億級開發區7個(貴州赤水經濟開發區、遵義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貴州紅花崗經濟開發區>、貴州正安經濟開發區、貴州湄潭經濟開發區、貴州新蒲經濟開發區、貴州婁山關經濟開發區<婁山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遵義市務正道煤電鋁迴圈經濟工業園區),50億級開發區5個(遵義綜合保稅區、貴州綏陽經濟開發區、貴州鳳岡經濟開發區、貴州餘慶經濟開發區、道真上玉工業園區)。貴州仁懷經濟開發區(仁懷名酒工業園區)、貴州苟江經濟開發區(貴州和平經濟開發區)。遵義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別新增50億級專案5個以上,各省級開發區分別新增20億級專案5個以上,道真上玉工業園區、遵義市務正道煤電鋁迴圈經濟工業園區、遵義綜保區分別新增10億級專案5個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明確開發區功能定位。堅持開發區以發展工業為主,突出生產功能屬性,與國土空間規劃充分銜接,科學合理做好產業規劃。在規劃編制(修編)時,重點圍繞開發區工業發展,科學合理規劃必要的生產生活所需配套設施建設,防止開發區規劃範圍內民用建築不合理過度增加。除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用地外,原則上開發區工業用地應占建設用地70%左右。引導企業向開發區集中,產業向開發區集聚,除對資源、環境、地質等條件有特殊要求外,原則上新辦工業企業均集中到開發區。嚴格控制在開發區外安排新增工業用地,確需安排的重大工業專案,須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及產業發展規劃進行科學論證。引導符合條件的存量工業企業進入開發區,科學有序推進存量企業實施“退城進園、異地技改”。(責任單位:市工業和能源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國資委,各縣<市、區>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

(二)提升開發區基礎設施水平。堅持適度超前、務實管用原則,高標準整體規劃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與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有機銜接,實現一體化佈局和聯動發展。全面提升開發區電力、燃氣、供水、通訊、道路、消防、防汛、治汙、環衛等配套服務水平,解決基礎設施配套“最後一公里”和“通而不穩”問題。將為企業服務的公共資訊、技術、物流等服務平臺和社會事業建設專案統一納入整體規劃建設。鼓勵開發區集中建設非生產性配套設施,提高基礎設施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率。(責任單位:市工業和能源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大資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人防辦、遵義供電局,各縣<市、區>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

(三)優化公共配套服務功能。支援開發區配套建設與產業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加快完善物流產業基礎設施。加快建設一批企業技術中心,支援有條件的開發區優先申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引導開發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創新創業基地、產學研基地,促進技術成果在開發區轉化應用。鼓勵開發區設立科技創新發展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完善融資、諮詢、培訓、場所等創新服務。(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

(四)培育打造首位產業。實施開發區首位產業培育提升行動,各開發區原則上主攻1個首位產業,可培育2至3個潛力產業。集中人才、政策、資金、土地等要素打造一批規模大、效益好、實力強的優勢產業叢集。聚焦首位產業,重點培育一批龍頭骨幹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促進龍頭企業和中小企業優勢互補、協同發展,培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壯大產業叢集,支援有條件的企業掛牌上市。(責任單位:市工業和能源局,各縣<市、區>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

(五)加大招商引資力度。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和開發區領導幹部帶頭招商引資工作機制。對以往出臺的招商引資政策進行清理及修訂完善。明晰享受條件、適用範圍、優惠幅度、兌現流程、執行期限等內容,要實現利益與責任對等。簽訂的協議或合同要明確專案畝均投資強度、單位面積產值、容積率及建設進度等具體控制性指標。加強專案落地推進的後續服務、跟蹤問效和督查考核,提高專案履約率、入園率、開工率和投產率,形成謀劃一批、簽約一批、開工一批、投產一批的專案建設格局。(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局,各縣<市、區>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

(六)提升開發區產出效益。堅持以“畝產論英雄”,推進開發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升開發區工業用地產出效益和質量。加大土地收儲和閒置土地處置力度,探索完善工業低效用地退出機制,嚴格實施“兩年一評價”。在符合規劃且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對企業提高現有工業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嚴格控制工業用地改作他用。依據確定的畝均產出強度約束性指標,各開發區分類制定畝均投入產出標準、畝均稅收、畝均工業產值、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等指標體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入產出率。(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

(七)提升標準廠房使用效率。開展閒置標準廠房和“殭屍企業”清理工作,對於產出效率低、“租大用小”的標準廠房予以騰退。引導中小微企業入駐標準廠房,提升廠房適用性及利用率,原則上各級不新下達標準廠房建設任務,由開發區結合產業發展和招商引資專案需求,合理規劃、有序適度建設標準廠房。支援企業實施“零增地”技術改造,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購買土地、自行建造廠房。(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

(八)強化資源要素配置。堅持用地跟著專案走的原則,工業專案用地使用計劃指標應保盡保。加強開發區水、電、熱、氣等保障,加快天然氣管道“縣縣通”專案建設,完善開發區內部天然氣管網布局,支援開發區內企業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鼓勵電力高耗能園區建設增量配電網,切實降低工業用能成本。加強政銀企互動合作,引導和支援金融機構加大對工業企業和專案的資金投入。建立完善“園區搭平臺、企業用人才、政府供服務”機制,幫助企業完善引人、用人、留人機制,支援開發區圍繞主導產業加強職工技能培訓,依託第三方技能認定機構開展人才技能認定。(責任單位:市工業和能源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金融辦、市水務局、遵義供電局,各縣<市、區>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

(九)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勵和支援縣級政府依法委託開發區辦理行政審批、許可事項,嚴防“一頭審批、一頭備案”等“明放暗不放”的現象。依法精簡投資專案准入手續,簡化審批程式,推行集中審批、容缺審批、告知承諾制等管理方式。全面開展工程建設專案審批制度改革,統一審批流程、資訊資料平臺、審批管理體系及監管方式。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為開發區企業投資經營提供“保姆式”“一站式”及“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逐步推行“施工圖聯合圖審”“竣工測驗合一”,提升“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水平,推進“網上辦、掌上辦”。推進企業高頻事項進園區,力爭實現“辦事不出園”。(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大資料局,各縣<市、區>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

(十)提升市場化運營發展能力。健全完善開發區“管委會+運營公司”模式,開發區運營公司要堅持實體化執行、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經營,立足於做大做強,增強融資能力、償債能力和再發展能力,有效利用和盤活開發區各類資產。開發區運營公司由開發區管委會直接管理,負責開發區管委會決策執行、開發區資產經營管理、投融資,並參與實體經濟經營,開發區運營公司不參與地方政府融資。強化開發區運營公司風險管控,防範化解債務、安全、環境、廉政等各類風險。在有條件的開發區探索試點開發區財政獨立核算機制,在現行財政管理體制框架下探索建立財政收入分享機制。(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遵義市推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詳見附件1)。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比照成立本級推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議事協調機構,解決開發區建設和發展中困難和問題,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

(二)強化督查排程。建立開發區建設發展排程督查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對開發區建設發展工作進行排程,並定期不定期對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查。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須於每年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推進情況(其中,6月底報送當年半年工作推進情況,12月底報送當年全年工作總結;20xx年只需報送年度工作總結)。

(三)強化激勵約束。根據省年度開發區綜合考核排名情況實行重要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對考核結果好的開發區優先考慮擴區升級,加大政策資金支援力度;對考核結果差的開發區,限制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特別是土地資源利用效率低,安全、環保不達標,建設發展長期滯後的開發區,按程式提請進行追責問責,直至撤銷建制,倒逼加快推動開發區實現高質量發展。

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3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閩政〔20xx〕15號)、《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全市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泉政文〔20xx〕121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綜合實力,提高產業領取效應和產業競爭力,結合具體工作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創新管理體制和執行機制

(一)構建精簡高效的開發區管委會機構,內部實行扁平化管理。根據中央機構改革精神,開展機構改革執行效果評估,整合相近相似職能,優化大部制機構設定,最大限度避免職能交叉、政出多門、多頭管理問題,切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同時主動對接上級有關城市執法、監察委、環保等體制改革,理順涉及體制改革部門與區直相關部門的職責關係,確保各項體制改革有序推進。

責任單位:區黨群工作部,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繼續完善“小政府、大社會、大部制、強服務”的行政管理模式。積極向上爭取先行先試政策,推動臺商投資區成為全方位改革開放的先鋒,借鑑先進國家、地區改革經驗,營造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大環境。破解影響我區開發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難題和阻力,為新區“大開發、大建設、大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責任單位:區黨群工作部,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推進開發區市場化運營改革。成立與管委會實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運營公司,實行市場化運作。發展提升我區現有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城市建設有限公司、水務公司、市政公司等4家區屬國有企業,強化市場化運作,確保與區管委會政企、政資分開。極力構建職能科學、機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責任單位:區黨群工作部、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強化招商和優化服務

(一)推行平臺招商。搭建對接平臺,解決投資不對稱的問題。為優質專案找資金,為實力財團找潛力專案,為企業找合作企業,爭取整合升級;根據招商產業重點設立專項招商產業基金,致力於入股或補助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企業;常態化組織供需對接會或論壇,引導意向企業、臺灣行業協會與本市(區)企業對接,同時,深入開展“引智”工作,提升區內企業人才總體水平。

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局

(二)推行視窗招商。出臺切實可行的中介招商獎勵政策,充分發揮視窗資訊多、人脈廣、渠道多的優勢,全面拓展招商空間和實效;協商聘用閩投臺北辦事處、中泉臺北辦事處、豐澤船務臺北辦事處、兩岸醫事協會等單位或個人,為政府經濟顧問;探討與中國機電商會臺北辦事處、臺灣工商建設研會、臺灣科學園區工業同業公會、臺灣電電公會等團體和機構的合作事宜,密集赴臺開展經貿交流活動,維護好重要招商視窗,助力專案入駐。

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局

(三)推行以僑招商。發揮僑臺外事、工商聯職能,增加“請進來、走出去”活動頻率;探討在重要區域與異地商會合作,委任其祕書長為招商顧問,規範工作職責及辦事程式,增加招商觸角;加強泉州臺商投資區臺商聯誼會建設,通過該渠道,加強與全國臺商協會的溝通聯絡,拓寬資訊渠道,強化臺商歸屬感和向心力。

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局

(四)推行精準招商。充分發揮區專家庫作用,深入研究分析我局提出的五大產業招商重點,掌握每個產業國內外發展形勢、行業內重點企業區域分佈及排名情況、企業投資意願及規劃佈局,圍繞園區鎖定的重點招商產業類別,緊密跟蹤目標企業,實行一對一精準招商,力爭取得成效。

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局

(五)打造高水平營商環境。貫徹落實《泉州市提升營商環境行動計劃》,推行“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簡化涉企證照事項,為促進就業創業降門檻;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完善收費監管制度,推行企業簡易登出登記、個體工商戶簡易登出登記,減稅降費,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負擔;減少投資專案前置審批和規範前置中介服務,推進並聯審批,推行投資專案幫辦代辦,為激發有效投資拓空間;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探索住所登記負面清單制度,為公平營商創條件;優化服務質量,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精簡審批申報材料、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為群眾辦事生活增便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加快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全面規範行政許可行為。

責任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科技經濟發展局、黨群工作部、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加快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

(一)加速產業集聚發展。發揮國家級臺商投資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三個國字號品牌效應;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快轉變產業發展方式;構建以先進製造業為主導、戰略性新興產業為引擎、現代服務業加速發展的總體發展格局;打造軌道交通、裝備製造、新材料、大健康、大醫療五大產業,形成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高階化、叢集化、創新型現代產業經濟體系。

責任單位:區科技經濟發展局、投資促進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加快創新驅動發展。創新人才養和引機制,完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的高階職稱專項事業編制試點。積極向上級編制部門爭取開發區高層次人才專項事業編制試點。解決我區雖然承擔縣一級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但行政、事業編制按純開發區核定,機構編制及其緊缺;雖有縣一級機構編制管理許可權,但行政、事業編制由市編辦統籌分配等問題。保障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引進工作。

責任單位:區黨群工作部

(三)培育創新企業群。引導優勢資源向開發區骨幹企業集聚,培養一批創新能力強、能夠引領產業發展的“雙高”龍頭企業、獨角獸種子企業和智慧製造領軍企業。完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長效機制,實施瞪羚計劃,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庫、瞪羚企業培育庫,運用企業研發投入分段補助、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瞪羚培育企業貼息補助等激勵創新政策,重點培育以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和瞪羚企業為核心的開發區創新企業群,並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援。推進開發區大型骨幹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行動,支援區內大型骨幹企業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發機構,推動企業研發機構提檔升級,承擔國家、省級各類科技專案。

責任單位:區科技經濟發展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推進開發區集約綠色發展。推動傳統產業綠色化轉型,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實施並推進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和技術改造,推動轄區重點行業企業發展迴圈經濟;積極培育節能環保產業,促進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的分類利用和迴圈使用;加強規劃環評跟蹤管理。及時做好規劃環評修編工作;妥善做好汙水集中處理、環境應急等重點環保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責任單位: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科技經濟發展局、規劃建設與交通運輸局、水務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推動產業園區合作共建。推動與其他國家級開發區等區域交流協作,採取飛地經濟、聯合共建、委託管理等形式,建設跨區合作產業園區。建立健全合作共建、產業共育和利益共享的合作機制。

責任單位:區科技經濟發展局、投資促進局

四、集約利用土地

(一)嚴格工業專案准入門檻。堅持土地供需雙向調節和有保有壓的原則,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土地供應政策,嚴格執行供地目錄和用地標準,合理控制用地規模。新增建設用地重點向我省鼓勵發展、列入產業調整振興規劃的重大專案和省重點專案傾斜。禁止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專案、以及“兩高一低”(高耗能、高汙染、低水平重複建設)專案和產能過剩行業供地。從嚴把關100畝以上的工業專案在用地預審、農用地轉徵、土地供應的手續辦理。

責任單位: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投資促進局、規劃建設與交通運輸局

(二)創新土地出讓方式,試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在工業用地採取彈性年期出讓時,出讓價格不得低於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且不得低於《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相應年期的'價格。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年期可分別設定為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出讓價格按照相應年限通過市場評估,並按法定程式報批後確定

責任單位: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投資促進局

(三)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用地成本。鼓勵企業對現有工業專案加大投資,提升生產技術水平。對經濟實力較弱的中小企業,引導企業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方式取得土地,減輕企業一次性支付土地費用成本的負擔。支援民間投資利用自有工業廠房舉辦資訊服務、研發設計、創意文化、倉儲物流以及其他新興產業和養老、幼托等社群服務業的,可不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但不得分割產權出讓)。在符合規劃、安全等要求,並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支援企業在原依法取得工業建設用地上增建生產性設施、進行廠房加層、翻建改建廠房或開發地下空間,增加用地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於我省鼓勵發展、列入產業調整振興規劃的重大產業專案和省重點建設專案,實行優惠的地價政策,在確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

責任單位: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投資促進局、規劃建設與交通運輸局

(四)盤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率和投入產出水平。加大對存量土地的盤活處置力度,對批而未徵、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以及低效利用等存量土地,依法依規採取申請撤銷農用地轉用與土地徵收批文、加大徵遷力度、調出指標置換用地、調整專案加快用地以及二次招商等措施進行盤活利用;對閒置土地,依法依規進行妥善處置。定期組織對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進行排查梳理,進一步提高開發區土地利用質量和效益,促進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

責任單位: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投資促進局、科技經濟發展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進一步推動我區城市與產業的同步發展

(一)加快全區市政基層設施建設。推進南北大道、東西大道等道路建設,爭取金嶼大橋、百崎大橋儘快開工建設。重點啟動湖東片區和白沙片區等城市片區綜合開發建設;按照國際一流標準和“七個同步”要求,做好湖東片區生態公園、市民廣場、秀塗片區綜合管廊的建設;推進東園北車片區、東園光電產業片區、張阪片區、湖東片區等區域的“七通一平”。啟動各片區次、支幹道建設,加快完善各片區路網和市政管網。

責任單位:區規劃建設與交通運輸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完善社會事業建設。建立公平普惠的基礎型公共設施網路,構築泉州臺商投資區高標準的“市級——區級——組團級”三級公共中心體系,建設一批代表城市形象的標誌型公共設施。明確配置標準,以投資區發展目標為導向高標準建設公共設施。啟動7個安置小區工程和1個區級公租房建設。實施“教育強區”五年規劃,與葳格教育簽訂建設教育園協議;啟動“美麗鄉村”建設五年行動計劃,投入不低於1000萬元開展“垃圾革命”,實施城鄉綠化一體化“四綠”工程和村村亮化工程。

責任單位:區規劃建設與交通運輸局、民生保障局、教育文體旅遊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建立我區聯席會議機制。區管委會分管領導任召集人,區黨工辦、黨群部、科經局、投促局、財政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規劃建設與交通運輸局,人行惠安支行,各鄉鎮人民政府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區科經局。區重大招商引資專案、龍頭企業激勵扶持政策等由聯席會議“一事一議”、個案研究。

責任單位:區直各部門

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4

為促進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以下稱東湖高新區)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其引領、示範和輻射作用,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xx〕7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促進湖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發〔20xx〕28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牢把握“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方向,始終堅持“高”“新”特色,積極發揮“自創區、自貿區”先行先試作用,圍繞將東湖高新區建設成為世界一流科技園區、全國創新驅動發展示範區、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和長江中游踐行“兩山理念”樣板區的發展定位,加快推進以東湖科學城為核心的光谷科創大走廊建設,大力建立湖北東湖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和武漢國家科技創新中心,為國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戰略支撐。主要指標如下:

經濟發展領跑全省全市。2025年,東湖高新區經濟總量突破5000億元,發展首位度進一步提高。培育12家千億級“產業航母”企業、10家百億級行業龍頭企業、一批國際領先企業,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科技企業梯隊,打造若干具有引領性新興產業叢集。到2035年,全區綜合實力大幅躍升,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初步建成“世界光谷”。

創新能力穩居全國第一梯隊。東湖科學城建設初顯成效,光谷科創大走廊建設加快推進,研發經費投入年均增長14%以上,發明專利擁有量翻一番,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10000家,集聚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學家,湧現若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原創成果,成為全球重要科技創新策源地。

改革開放引領區域發展。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引領全方位開放格局加快形成,對外開放平臺功能不斷完善,對“一帶一路”倡議戰略支撐能力穩步提升。政務服務改革不斷深入,要素市場化配置更加高效,基本形成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戰略支撐強化行動,提升原始創新策源能力

1、構建高水平創新平臺體系。高標準推進東湖科學城建設,將東湖科學城打造成為科學特徵凸顯、創新要素集聚、策源能力突出、科創活力迸發的一流科學城。加快推動7個湖北實驗室建設執行,優化完善國家重點實驗室,在優勢領域爭創國家實驗室。集中佈局和推進脈衝強磁場優化提升、作物表型組學研究、深部岩土工程擾動模擬等9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預研預製和建設。加快推進國家資訊光電子創新中心、國家先進儲存產業創新中心等9個國家創新中心建設和建立工作。加快建設人工智慧計算中心、武漢人工智慧研究院等一批前沿創新平臺。強化創新平臺建設資金保障,市、區共同支援重大創新平臺建設運營。(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2、吸引集聚海內外一流創新人才。支援東湖高新區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對頂尖人才可採用“一事一議”方式引進,支援經費按照市區1∶1予以保障,並在居住、教育、醫療等優質資源方面予以全方位支援。全面升級“3551光穀人才計劃”,構建評審制、舉薦制、認定製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模式,支援東湖高新區設立10億元光谷“合夥人”引導基金,引導創投機構投資,助力人才企業成長。支援東湖高新區率先實施人才跨國界、跨地區、跨體制流動機制,對外籍人才提供出入境、停居留、工作、創新創業許可便利,為非本市高階人才提供戶籍居民同等待遇。鼓勵東湖高新區科研人員在高校院所和企業之間雙向流動,探索企業家職稱評審直通車制度。支援東湖高新區骨幹企業等與高校共建共管現代產業學院。(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市委外辦)

3、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聚焦國家和省、市戰略需要,在光通訊、積體電路、新型顯示、基礎軟體、生物醫藥等領域關鍵技術環節,實施一批科技重大專項和重大工程,加快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突破一批前沿引領技術。優先支援東湖高新區企業參與國家重大科技創新專案,支援東湖高新區對獲得國家立項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專案,分年度按照國家撥付資金50%的比例予以支援,單個企業每年最高支援1000萬元,支援企業集中優勢創新資源鑄“重器”、補“短板”。(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武漢產業創新發展研究院)

(二)實施科技企業倍增行動,激發企業創新發展活力

1、積極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援東湖高新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試行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實施住所登記申報承諾制,拓展“一址多照”登記適用範圍。支援東湖高新區實施更大力度的創業資助政策,吸引和集聚一批高校院所科研人員、企業科技人員、海歸人員、連續創業者在東湖高新區創辦科技型企業。擴大首購、訂購等非招標方式的應用範圍,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重大創新技術、產品和服務採購力度。到2025年,東湖高新區市場主體數量力爭突破20萬家。(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2、支援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支援東湖高新區探索實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和方式改革,探索對符合條件的生產研發類規模以上企業實行“報備即批准”。完善高新技術企業獎補政策,抓好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支援東湖高新區實施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和獨角獸企業“倍增計劃”,積極培育一批“專精特新”隱形冠軍。到2025年,東湖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力爭突破10000家,瞪羚企業數量翻一番,上市企業數量達到100家,形成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稅務局、市地方金融局)

3、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面向企業創新需求,按照“專案來自企業、平臺建在企業、成果對接企業、人才服務企業”的要求,加快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支援東湖高新區設立10億元股權激勵專項資金,支援科技型企業管理團隊、技術人才和業務骨幹實施股權激勵,促進企業加速創新發展。支援龍頭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機構等,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支援東湖高新區建立財政科技資金穩步增長機制,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研發機構,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統計局)

(三)實施產業能級提升行動,加快構建“221”產業體系

1、做大做強兩大產業叢集。支援東湖高新區打造全球頂尖的“光芯屏端網”產業叢集,突出“光”特色,做強“芯”核心,做大“屏”規模,強化“端”帶動,優化“網”生態。開展產業鏈創新,推行“鏈長制”,制定“一鏈一策”。加快長江儲存二期、華星光電T4及T5、邁瑞醫療、華大智造智慧智造及其研發基地等一批重大專案建設。到2025年,東湖高新區光電子資訊產業產值達到5000億元。支援東湖高新區打造國際一流的生命健康產業叢集,加快培育壯大生物醫藥、高階醫療器械、智慧診療、生物農業和生物服務產業發展。到2025年,東湖高新區生命健康產業總收入突破3000億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衛健委)

2、推動數字經濟與新消費融合發展。籌劃建設數字經濟產業研究院,加強數字經濟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孵化培育一批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加快以5G、物聯網、智慧計算中心為代表的資訊基礎設施建設,佈局建設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融合基礎設施。優先支援東湖高新區釋出“光谷新經濟應用場景清單”,在智慧交通、人工智慧、智慧醫療等社會治理領域建設一批示範應用場景。探索建立符合數字經濟發展特點的包容審慎監管機制,支援前沿技術探索和應用。支援發展數字文化、數字創意、新零售等服務業業態,加快服務業數字化發展。建設“五星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工業網際網路),完善工業網際網路標識解析國家頂級節點和二級節點建設,加快製造業智慧化改造,推動東湖高新區製造業在全市率先實現整體數字化轉型。(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

3、搶抓未來產業發展制高點。支援東湖高新區設立未來產業基金,加快培育人工智慧、量子資訊、腦科學、合成生物、新能源等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未來產業。發揮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試驗區作用,依託武漢人工智慧計算中心,支援東湖高新區與北京大學、中國科學院等高水平研究機構共建新一代人工智慧研究院,在類腦智慧、智慧晶片、機器視覺等重點方向形成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人工智慧產業叢集。聚焦生物種質資源選育、農業微生物培育等重點方向,依託相關高校院所和科研機構力量,突破基因編輯、分子育種、組學技術等,打造種子“晶片”。在電磁能、數字建造、醫療高階影像裝備製造等智慧製造重點方向,攻關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形成產業先發優勢。(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四)實施開放協同創新行動,打造全球創新網路重要節點

1、服務區域協同一體化發展。加快推進以東湖科學城為核心的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協同發展,支援東湖高新區與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其他區域,按照合作建設一個離岸科創平臺、打造一個飛地園區、組建一支產業基金、舉辦一系列對接活動、搭建一個工作機制的“五個一”合作模式,深化區域協同創新發展。探索跨區域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創業孵化、產業協作等合作新機制,推進東湖高新區與武漢城市圈相關城市協同創新。通過共建科技資源庫、重大創新平臺,鼓勵創新主體跨區域聯合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案,發揮東湖高新區在長江中游城市群創新共同體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2、加快集聚國際創新資源。釋放“自創區、自貿區”政策疊加優勢,全面落實國家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持續推進電信、網際網路、金融、科技服務、大健康、文化教育等重點領域擴大開放,嚴格落實“非禁即入”。持續吸引國際科技組織、外資研發機構、跨國公司、國際科技服務機構等創新資源在光谷集聚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

3、加速融入全球創新體系。支援東湖高新區設立東湖國際科技合作基金,支援企業開展海外併購、建設海外創新中心,大力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資源整合能力的科技領軍企業。支援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湖北實驗室和科技領軍企業深度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加強全球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等領域國際科技合作,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路。支援東湖高新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人才交流、技術合作和產能協作,積極參與中非創新合作中心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五)實施雙創環境優化行動,營造熱帶雨林式創新生態圈

1、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在積體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慧等重點領域,支援高校院所、龍頭企業、重大創新平臺等創新主體建設一批專業化、特色化雙創孵化載體。積極推動大學科技園向未來產業科技園升級,探索構建未來技術與產業孕育的新型產學研融通發展模式。加速創新街區、創新社群、創新樓宇建設,實現校區、園區、社群“三區”融合發展。持續舉辦光谷青桐匯、東湖創客匯等有影響力的創新創業活動,弘揚和踐行新時代科學家和企業家精神,營造鼓勵創新、崇尚成功、寬容失敗的良好創新創業氛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2、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支援東湖高新區建設國家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範區,搭建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公共服務平臺。常態化開展智慧財產權證券化,建立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支援武漢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升級擴容,推動建立武漢智慧財產權法院。推動中國(武漢)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設立光谷專窗,提升新一代資訊科技等領域專利審查速度,支援東湖高新區建立國家級智慧財產權保護示範區,統籌協調仲裁、調解、公證和維權援助等多方力量,更好服務企業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法院)

3、創新科技金融支撐。支援東湖高新區籌建科技金融專營機構,打造銀行、證券、保險和租賃等全牌照科技金融體系。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以及保險公司在東湖高新區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支援金融機構在東湖高新區開展產品與服務創新。支援東湖國家科技保險創新示範區建設。支援東湖高新區承接國家金融創新試點,積極爭取數字人民幣試點、金融科技監管沙盒試點等。支援創業投資、天使投資和產業基金髮展,支援東湖高新區打造中部地區風投創投中心。(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4、優化營商環境。支援東湖高新區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統籌推進省、市107個“一事聯辦”主題落地實施。全面對標一流營商環境,自主探索更多“一事聯辦”主題,全方位提升服務品質和效率。支援東湖高新區制定《市場監管領域首違不罰事項清單》《包容審慎信用監管若干措施》,建立市場主體容錯機制。進一步推動《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落實,全面實現行政審批辦事不出示範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大資料局)

(六)實施改革攻堅破冰行動,推動體制機制先行先試

1、深化科研管理改革。試行科研經費投入“雙軌制”,結合實際情況對基礎研究和產業創新專案採取“非競爭性”和“競爭性”扶持方式。探索建立重大原創性、顛覆性、交叉學科創新專案非常規評審機制和支援機制,推行重大科技專案管理首席科學家或者技術總師負責制。圍繞光芯屏端網、生命健康等重點產業需求,探索實施一批“揭榜掛帥”制科技專案,對獲得立項的專案,單個專案最高資助3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2、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實行“先賦權後轉化”模式,深入推進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者長期使用權試點。推進積體電路、化合物半導體、創新藥和醫療器械等一批中試熟化平臺建設,打通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產業化雙向連結“快車道”。落實市、區專項資金支援,加快推進武漢產業創新發展研究院落地執行,支援各類新型研發機構發展,加快構建“政產學研金服用”一體化創新體系。(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武漢產業創新發展研究院)

3、深化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支援東湖高新區學習借鑑和推廣中關村先行先試改革試點做法,在重大創新平臺建設運營、產業發展、資源配置等方面推進實施一批創新改革舉措。支援東湖高新區建立健全高效管理體制,在核定的機構和人員編制總數內,自主設定內設機構,探索建立員額和崗位管理制度,全區員額管理實行總量控制,自主決定員額管理人員在區內的選用、調配、管理、福利待遇、任免和獎懲。(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七)實施民生領域補短板行動,建設產城融合生態科技新城

1、建設優質均衡的基礎教育體系。支援東湖高新區實施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資源擴容工程,鼓勵東湖高新區與市屬、部屬院校,國外院校合作辦學,提升園區基礎教育競爭優勢。支援東湖高新區開展“資訊強教”,推進應用智慧課堂、名師工作室、課程社群等教育資訊化新模式。力爭到2025年,東湖高新區建成義務教育新優質學校50所,建立國家和省、市特色學校30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2、打造高質普惠的醫療衛生體系。支援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院、武漢兒童醫院等部、省、市屬龍頭醫院光谷院區建設發展。加快推進光穀人民醫院等綜合性、普惠性、公益性醫院專案建設。支援東湖高新區引進國際化、精品化醫療服務機構,打造光谷國際醫院。力爭到2025年,東湖高新區建成1個國家醫學中心、4個重大醫療專案、10個三甲醫院光谷院區。(責任單位:市衛健委)

3、大力推動園區綠色低碳發展。支援東湖高新區建設雙碳產業園,探索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建設模式,推動碳中和綠色技術應用推廣。實施“大湖+”行動,有序增加城市綠地綠量,提升綠地品質,推進全域景區化。持續推進光谷生態大走廊建設,打造集生態、科技、創新為一體的綠色創新大走廊。力爭到2025年,東湖高新區園區環境明顯改善,城市承載能力不斷增強,建成山清水秀景美的生態科技新城。(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城建局、市水務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舉全市之力推動東湖高新區高質量發展。統籌謀劃東湖高新區中長期發展重大戰略舉措,定期研究東湖科學城、光谷科技創新大走廊核心承載區建設,以及“自創區、自貿區”聯動改革創新等重點工作,加大對東湖高新區規劃建設、產業發展、創新資源配置的統籌力度,增強東湖高新區對全市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以推動全市全域自主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二)保障土地資源供給。積極推動東湖高新區擴大區域範圍和麵積。支援東湖高新區科學合理擴增城鎮開發邊界和城鎮建設用地面積。對東湖高新區新增用地指標予以傾斜。促進東湖高新區土地高效、集約、節約利用,盤活存量低效用地。在符合現有規劃、產業政策、標準規範、投資強度,確保廠房結構安全、不改變工業用途的前提下,零增地技改專案廠區範圍內容積率、廠房高度不再設定上限指標限制。支援東湖高新區完善“標準地”制度,實施新型工業用地(M0)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建局)

(三)加強評價監測。落實國家高新區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加強東湖高新區資料統計、執行監測和績效評價。對東湖高新區考核評價側重研發經費投入、成果轉移轉化、創新創業質量、科技型企業培育發展、經濟執行效率、產業競爭能力、單位產出能耗等內容。每年1月底之前東湖高新區要將發展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5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閩政文〔20xx〕15 號)精神,進一步發揮開發區作為改革開放排頭兵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應和增長動力,現結合我市開發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力爭通過努力,到20xx年,我市省級(以上)開發區地區生產總值突破3400億元,建成地區生產總值超100億元以上11個,其中超600億的開發區1個、超500億的開發區1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達到35億元,工業用地地均稅收達到30萬元/畝。開發區綜合實力顯著提升,產業集聚效應和產業競爭力明顯提高,對福州社會經濟發展的支撐帶動作用進一步凸顯,為新福州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二、工作任務

(一)創新管理體制和執行機制

創新、完善管理體制和執行機制,進一步構建精簡高效的開發區管委會機構。

1、實施整建制託管。各開發區(不含海關特殊監管區、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由市委、市政府全部委託園區所在地黨委、政府管理,包括園區黨建、經濟建設、社會事務等。開發區管委會在人力物力保障和監管責任上配合抓好落實。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不變,園區資產不移交。行政管理由當地黨委、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依法承擔園區管理主體責任。加大對開發區財政支援。福清江陰經濟開發區、臺商投資區與市財政及所在縣(市)區稅收和土地收益分成比例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完善市級重點工業園區體制機制的意見》(榕委發〔20xx〕10號)規定執行,其餘各開發區的稅收和土地收益分成比例按現行政策執行。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編辦、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實行市場化運作。力爭20xx年底,開發區(工業園區)全部成立運營公司。運營公司承擔園區開發建設、招商引資、投資運營、專業化服務等功能,可獨立或合作運營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新工場、眾創空間、加速器等創新創業載體。運營公司與管委會實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開。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商務局、市投促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科技局、市編辦

3、各開發區運營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可與各級國有資本交叉持股,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運營公司可通過上市融資、發行債券、設立產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等方式開展資本運作,發展成為資本實力強、運作水平高的產業園區投資運營商。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金融辦

(二)創新招商引資機制和優化服務

1、探索創新招商引資機制。

(1)推行公司化招商。有條件的開發區要根據產業發展特點,與市招商服務公司合資成立屬地專業化招商公司,打造招商資訊平臺和招商智庫,建立招商成果獎勵機制。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為招商公司量身定製經營業績考核辦法,根據招商成果給予資金獎勵,並按貢獻大小獎勵到個人。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投促局、市商務局、福州招商服務公司

(2)推行產業鏈招商。推動特色產業園區建設,依託現有龍頭企業開展產業鏈上下游招商,吸引一批產業鏈上下游的高關聯配套企業集聚,打造具有特色的產業園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投促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

(3)推行第三方招商。與境內外投資促進專業機構開展密切合作,鼓勵引進社會化招商機構,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拓寬招商渠道,拓展招商引資網路,提升招商實效。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投促局、市商務局、福州招商服務有限公司

(4)推行產業基金招商。加強與省級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絡,爭取省裡對福州·馬尾基金小鎮、福州軟體園基金大廈等基金產業的支援,完善“政基企”合作機制,促進基金與實體產業對接;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鼓勵設立產業引導基金,探索以資金為媒介,促進產業專案入區入園,積極爭取國家金融創新試點在福州·馬尾基金小鎮和福州軟體園基金大廈先行先試。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投促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金融辦

(5)加強對臺交流。發揮好福州對臺經貿交流先行區的優勢,深入貫徹國家、省、市惠臺政策,鼓勵支援涉臺園區與臺灣相關園區深度合作,探索協同招商、收益共享的新模式,允許福州臺商投資區等涉臺園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出臺扶持特色產業發展和對臺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相關開發區管委會、市投促局、市商務局、市臺港澳辦

2、優化服務,提升營商環境。落實《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州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榕委發〔20xx〕xx號),大力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幹”精神,認真查詢在提供優質服務、打造良好營商環境方面存在的短板,依託開發區所在地的行政服務中心,持續優化整合“一窗受理”視窗,推行行政審批事項實現全流程網辦,提升“一趟不用跑”事項網上申報率和電子證照應用率;引進各類中介服務和代理機構,為開發區內企業投資經營提供“保姆式”“一站式”的“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讓企業辦事不出區,快捷方便;推行統一編碼管理,實現區級和市級同源事項的事項名稱、事項類別、法律依據、基本編碼等要素基本統一,並在市權責清單系統進行通用事項對接。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各行政服務中心

3、開展投融資合作,完善投融資渠道。各開發區主動與金融機構開展投融資合作,完善配套政策,推廣工業園區廠房按揭貸款模式,為開發區龍頭企業及區內的上下游企業提供供應鏈金融服務。針對大資料、物聯網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探索引進管理經驗豐富和專業性較強的風投機構,做好資本與專案的精準對接。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境內擔保境外發債、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等方式融通資金。鼓勵產業鏈中的核心企業向上下游企業提供融資支援,在應收賬款質押融資領域開展創新。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金融辦、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4、開發區可探索設立投資控股公司,完善創投資金管理及退出機制,拓展“雙創”融資渠道,推動開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無抵押貸款試點,支援保險公司開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金融辦、市科技局、市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市財政局、市發改委

(三)抓好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

1、堅持產業立區,打造優勢產業。各開發區要結合區位特點、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環境容量等因素確定主導產業,走專業化發展道路。堅持產業立區,重點引進一批符合園區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打造優勢產業,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推動園區建設與產業升級的“雙輪驅動”。沿海開發區要主動對接國家戰略,與“一帶一路”“海上福州”建設聯動發展。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海洋漁業局

2、實施開發區產業高質量發展和趕超發展計劃。推動產業高階化、集聚化發展,以新一代資訊科技、新材料、高階裝備製造等戰略新興產業領域為重點,重點培育和發展一批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至20xx年,培育和發展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200家以上。著重在成長前景較好的重點企業、設有研發機構的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單項冠軍企業中甄選一批科技創新、產品開發能力較強,質量效益突出,市場前景廣闊的高成長企業,在融資服務、電力排程等方面給予優先保障。至20xx年,全市工業園區高成長企業達到100家,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達600家。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金融辦

3、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整合優化。積極爭取省商務廳、福州海關等部門的支援,促進符合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逐步整合升級為綜合保稅區,提升海關特殊監管區的綜合競爭力。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支援單位:福州海關

4、創新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鼓勵開發區通過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貼息資金、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等方式,搭建科技人才與產業對接平臺。鼓勵開發區建立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協同創新平臺。完善各類創業服務中心、企業孵化器等創業孵化平臺。落實我市人才引進獎勵政策措施,創新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創造宜居宜業的良好生活環境,為引進中高階人才提供必要條件。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城鄉建設局、市編辦

(四)促進區域協作和資源整合

1、主動與閩東北經濟協作區等合作區對接交流,開展合作共建,推動產業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共建雙方可協議分享共建園區工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投資、招商引資等經濟指標和稅收收益。省內開展工作考核評價時,允許共建雙方將源自共建園區的相關指標各按100%納入統計。共建園區可參與聯合組建市場化運作的股權基金,對成長性好、前景可預期的境內外創新型產業專案或企業進行戰略投資。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統計局

2、以國家級開發區和發展水平較高的省級開發區為主體,整合或託管區位鄰近、產業趨同的開發區。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及轉型升級,中心城區以新一代資訊科技、新材料、高階裝備製造等戰略新興產業為主,其他傳統企業逐步向城區外轉移。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商務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編辦

(五)集約利用土地,提升使用效率

1、加大土地開發強度。在符合規劃、安全及環保要求,且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工業園區內原有用地上進行廠房加層改造,增加用地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在原址擴建的工業專案所需新增工業用地,符合工業用地各項控制性指標的前提下,可按程式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盤活利用存量土地。按照《福州市開發區低效用地認定及處置辦法(試行)》(榕國土資綜〔20xx〕617號),通過實施“騰籠換鳥”“退二進三”政策,積極盤活閒置、低效利用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投入產出水平。支援園區內低效用地進行整體兼併或分棟轉讓,用於發展新興產業及我市鼓勵發展的生產性或高科技服務業,相關部門給予辦理過戶變更手續,支援優勢企業優先兼併或購買。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科技局

3、創新土地利用模式。對新增工業用地,根據不同行業生命週期、不同型別工業專案特點及企業實際需求,實行“彈性出讓、先租後讓、分期供地”等靈活的土地供應政策,彈性出讓年期原則上不超過30年,確保土地資源向用地少、產出高、效益好的專案傾斜。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科技局

4、嚴格執行有關集約利用土地規定。省級(以上)開發區均納入土地集約利用評價,設立滿3年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排名居全省同級別開發區末5名的,原則上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暫停農用地轉用報批;居全省前5名的,優先安排300畝的土地儲備報批指標。嚴格執行《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 53 號),規範履行工作程式,對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閒置的,採取簽訂補充協議、重新約定開竣工日期、協議有償收回、置換等方式予以處置;對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閒置的,採取徵繳土地閒置費、依法收回等方式予以處置。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聯席會議機制

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召集人,市商務局、工業和資訊化局、科技局主要領導任召集人,市商務、發改、工業和資訊化、科技、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城鄉建設、林業、海洋漁業、應急管理、統計、金融、編辦、福州海關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聯席會議負責對涉及我市開發區重大專案建設存在問題、企業激勵扶持政策等進行研究、協調。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林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統計局、市金融辦、市編辦、福州海關

(二)加強分類指導

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由市商務局牽頭管理;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由市科技局牽頭管理;省級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由市工業和資訊化、商務部門牽頭管理,以上按各單位新設定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執行。市生態環境局、各牽頭管理部門以及有關職能部門,指導各開發區根據產業發展方向做好規劃環評工作,及時妥善做好汙水、固廢、危廢集中處理,做好集中供熱、環境應急,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市、縣兩級統計局指導各開發區做好統計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統計局、市編辦

(三)落實考核評價和激勵約束機制

根據新制定的《福建省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考核評價辦法(暫行)》(閩商務開發區〔20xx〕10號),省市對上一年度開發區的發展水平進行綜合評價(海關特殊監管區暫不列入評價範圍)。每年將根據綜合評價結果實施獎懲措施,對綜合得分位居全市前3名的開發區按規定由省財政資金給予獎勵,對綜合得分位居全市第4至第6名的開發區由市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獎勵(省、市獎勵不重複享受)。對評價結果位居全省後5名的開發區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限期內未整改到位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有關程式對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負責人進行問責,直至採取降級、免職等懲戒措施;對連續兩年評價結果位居全省最後1名的開發區,根據不同情形,設定強制整改期,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按程式報省政府批准後,退出省級開發區管理序列,對機構編制作相應調整。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商務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統計局、市編辦

(四)積極推動省級開發區申報設立工作

申請設立省級開發區的有關園區要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和開發力度,著重在完善提升、轉型創新上下功夫,力爭開發區的工業用地地均稅收指標儘快超過上年度全省省級開發區平均水平,達到申請設立省級開發區的指標要求。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商務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科技局

四、其他事項

本文所指開發區,專指我市17個省級(以上)開發區。省級以下開發區可結合工作實際參照執行。

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6

為貫徹落實省市黨代會精神和省政府主要領導來連調研指示精神,以大格局、高標準、新思路推進“十四五”期間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區高質量發展,根據《省政府關於推進全省經濟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實施意見》、《省政府關於促進全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連雲港市“十四五”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等檔案,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創新驅動、投資帶動、內外聯動和綠色發展,優化體制機制,突出分類指導,加快轉型升級,把開發區打造成為引領全市後發先至的首要引擎、各種優質要素爭相集聚的投資熱土、產業特色鮮明的創新發展高地、體制機制改革的先行區和國內國際雙迴圈交匯融合發展的載體平臺。

(二)發展目標

“十四五”末,市開發區地區生產總值突破800億元,徐圩新區地區生產總值突破1000億元,其他開發區至少翻一番,全市開發區地區生產總值力爭達到3500億元,佔全市比重達到50%以上;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外貿進出口總額、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實現翻番;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佔全市比重50%以上,製造業增加值、實際利用外資、外貿進出口總額佔全市比重達80%以上。各開發區主要指標領先其他縣區或所在縣區增幅,在省級層面開發區綜合考評中每年至少進1位。

二、主要任務

(一)體制機制優化工程

1.規範職能定位,理順職責關係。按照權責一致原則,20xx年9月底前理順開發區“區內區外”“條塊之間”職責關係,明確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與開發區管委會的職責邊界。對處於起步階段、區域範圍相對獨立的開發區,社會事務管理職能原則上由屬地政府承擔;對代管鄉鎮(街道)的開發區,進一步理順關係,合理配置開發區與所轄鄉鎮(街道)職能,科學劃定邊界;對產城融合度較高的開發區,積極推動向城市綜合功能區轉型,具備條件的可與所在行政區實行一體化管理。(責任單位:各縣區、功能板塊,市委編辦)

2.規範內部架構,實行機構精幹和扁平化管理。按照優化、協同、高效的原則,20xx年6月底前各開發區完成內設機構的進一步優化,構建大規劃建設、大經濟發展、大社會事業、大行政執法、大市場監管等大部門制工作格局,承擔經濟發展、科技創新和營商環境優化等職責的機構比例不低於60%。實行扁平化管理,職能機構以下原則上不再設管理層級,推動崗位向招商引資一線和服務企業一線傾斜。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垂直領導的,市縣級管理部門原則上不向開發區派駐機構。(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各縣區、功能板塊,各省級開發區)

3.優化開發區管理執行機制。推動各開發區按照“黨工委(管委會)+公司”的模式優化開發區管理架構,黨工委、管委會主要承擔落實發展規劃、推動政策落地、協調服務企業、促進產業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等職能,依法依規行使賦予的經濟管理許可權;開發區國有公司實現實體化運作,承擔起探索開發區市場化開發、建設、運營和服務的職能。鼓勵有條件的開發區“十四五”期間突破行政區劃,採取股份合作、委託招商、“飛地”經濟和“園中園”等多種方式,與長三角地區開發區合作共建,加快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責任單位:各縣區、功能板塊,各省級開發區,市委編辦、市商務局、市發改委)

4.推進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規範各開發區人事和薪酬管理,注重“事業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對各類編制資源和人員進行統籌使用,實現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推行開發區薪酬總額管理,完善績效考核,合理拉開收入差距,發揮薪酬和考核機制引領與保障作用。(責任單位:各縣區、功能板塊,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財政局)

5.加大財政政策支援力度。提高開發區財政自主權,支援有條件的開發區實行“一級財政”管理體制,“十四五”期間實現省級開發區財政預算管理和獨立核算。鼓勵縣區按照共同發展、激勵發展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建立開發區和地方政府合理的投入和收益分配製度,支援開發區建設和運營管理。積極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開發區建設。鼓勵開發區國有公司在做好論證評估和風險防範基礎上,規範履行決策程式,投資區內優質企業,實現雙贏。(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各縣區、功能板塊)

(二)產業集聚集約發展工程

打造特色產業園區。根據產業發展需要,穩妥推進開發區四至調整。落實“工業立市、產業強市”相關舉措,重點圍繞連雲港10條重點培育的產業鏈,國家級開發區確定3—4個主導產業方向,省級開發區確定1—2個主導產業方向,打造特色產業園中園,集聚優質要素資源,出臺促進產業發展舉措,構建產業發展支撐體系,建設“主導產業引領、龍頭企業帶動、產業生態支撐”的特色產業園區,推動特色產業叢集發展。(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縣區、功能板塊,各省級開發區)

提升產業鏈穩定性和競爭力。發揮石化產業基地、“中華藥港”載體優勢,依託龍頭企業和重大產業專案,引導開發區間建立合作和利益共享機制,推動產業、企業耦合協同發展,培育優勢產業叢集,增強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能力。20xx年6月底前各開發區建立區內智慧車間、工廠、“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庫,加快培育一批領軍企業,提升在相關產業鏈體系中的地位,到“十四五”末全市開發區智慧車間、工廠、“專精特新”小巨人數量突破160家。20xx年12月底前贛榆海洋經濟開發區、連雲港化工園區、灌雲臨港產業區力爭完成省級化工園區達標建立,提高產業承載能力。“十四五”末全市上市公司總數達到16家。(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局,各縣區、功能板塊,各省級開發區)

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縣域範圍產業用地規劃佈局,強化開發區用地空間保障。堅持“畝產論英雄”導向,各開發區在20xx年12月底前按照《江蘇省建設用地指標》(20xx版)要求和產業發展定位,建立綜合評價機制,對區內企業按單位用地稅收、單位能耗銷售收入、單位汙染物排放銷售收入、研發經費投入強度、全員勞動生產率等指標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差別化配置資源,提高資源和土地利用效率。做好土地供後監督,綜合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治辦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騰退、盤活殭屍企業、散亂汙企業和本質安全度較低企業的存量用地;通過追加投資、轉型改造、合作經營等方式提高低效閒置用地利用強度和產出效益。(責任單位:各縣區、功能板塊,各省級開發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

(三)創新體系建設工程

加快創新平臺建設。依託市高新區引進、培育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公共服務平臺等載體,集聚資源服務全市產業創新發展。支援各開發區與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和深化實質性戰略合作,引進、共建一批新型研發機構和產業創新平臺。各縣區、功能板塊將“十四五”期間新建重大產業創新平臺目標任務根據產業定位分解至省級以上開發區,並納入市、縣考核體系。市開發區、徐圩新區加快“中華藥港”、石化研究中心重大創新平臺建設,各開發區新建成一批產業特色鮮明的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產業創新中心。“十四五”末全市開發區省級以上研發機構數量達300個。(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縣區、功能板塊,各省級開發區)

建設全面人才支撐體系。深入推進開發區人才“十個一工程”和花果山英才計劃,推動開發區建立以優勢產業為依託,以企業為主體,管委會引導、市場化運作的高階人才引進機制。市開發區、高新區、徐圩新區“十四五”期間實現國家級人才工程入選零的突破,省級開發區在省級人才工程入選方面實現全覆蓋。推行人才“雙落戶”制度,20xx年12月底前各開發區建立與高校院所聯合引進、培養產業發展急需各類人才的合作機制。在省級以上開發區建立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打造“順心創業、安心工作、舒心生活”的人才友好型開發區。鼓勵市開發區、市高新區和條件好的省級開發區設立人才創業引導基金,解決人才專案“首投”問題。(責任單位:市人才辦、市人社局,各縣區、功能板塊,各省級開發區)

加強創新主體培育。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類企業引進力度。20xx年6月底前各開發區制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機制,以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勢傳統企業為重點建立後備培育企業庫,促進更多企業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十四五”末全市開發區淨增高新技術企業數超400家。鼓勵企業購買專利技術,加快成果轉化,培育壯大一批擁有核心智慧財產權和自主品牌的企業。(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功能板塊,各省級開發區)

強化創新環境建設。加強開發區智慧財產權資訊化、智慧化基礎設施建設,市開發區、徐圩新區等園區圍繞石化、新醫藥、新材料等主導產業開展專利導航分析研究,提高開發區智慧財產權服務能力和區內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用水平。完善科技金融服務,推動市開發區、市高新區構建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資體系、機制。在條件較好的開發區啟動企業創新積分制試點,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各縣區、功能板塊,各省級開發區)

(四)招大引強突破工程

聚焦招商主責主業。強化招商引資“一把手”工程定位,堅持專案為王,建立重大招商專案分級快速反應機制,明確重大招商引資專案由縣區、功能板塊主要領導直接掛鉤,集中統籌排程各級資源協同推進,變招商部門單兵突進為各級領導和部門提前介入、全員參與、共同推進的專案推進機制。突破重大專案招引,市開發區、徐圩新區每年各引進百億元以上專案2個,連雲經濟開發區、贛榆海洋經濟開發區每年各引進百億元以上專案1個以上,其他開發區每年各引進50億元以上專案1個以上。(責任單位:各縣區、功能板塊,各省級開發區,市商務局)

堅定不移推進產業招商。加強產業鏈招商整體方案的頂層設計,開展開發區產業鏈現狀評估和相關行業研究,搶抓產業發展風口機遇,把握藍海,規避風險,形成以“建鏈、補鏈、強鏈”為指導的產業招商指導目錄,明確招商靶向企業,提高招商的精準性和有效性。20xx年12月底前各開發區完成主導產業產業鏈招商規劃的制定。(責任單位:各縣區、功能板塊,市商務局,各省級開發區)

加強招商工作組織統籌。20xx年12月底前各開發區建立覆蓋產業招商規劃、產業政策制定、營商環境建設、開發區形象推介、招商人員選拔培訓、資訊渠道培育、專案落地服務、績效考核的全流程招商工作體系,形成對招商工作的系統性支撐,全面提升專業化水平。(責任單位:各縣區、功能板塊,市商務局,各省級開發區)

創新招商工作模式。深入挖掘駐點招商、以商引商等行之有效的招商模式潛力,支援開發區通過購買服務、專案委託、委派等方式與國內外優秀招商中介、行業協會、商會等機構合作,開展市場化招商。鼓勵市開發區、市高新區、徐圩新區等條件較好的開發區設立主導產業發展基金,探索基金招商模式。推動各開發區制定配套激勵措施,對成功引進優質產業專案的社會專業機構和個人進行激勵。(責任單位:各縣區、功能板塊,市商務局,各省級開發區)

(五)開放水平提升工程

提升外資利用質量水平。堅持穩存量、擴增量、提質量並舉,優化開發區實際使用外資考核指標設定,推動製造業外資引進,提高引資層次和水平。深度挖掘開發區現有產業鏈及重點企業合作專案,開展“以內引外”“以外引外”,拓展利用外資渠道,豐富外資利用形式。支援開發區引進、培育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功能性機構和研發中心。“十四五”期間開發區累計實際利用外資超40億美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區、功能板塊,各省級開發區)

促進外貿穩增長。支援開發區培育、招引外貿龍頭企業、生產型外貿企業。支援以開發區為載體申報跨境電商產業園、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幫助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市場採購貿易等新業態拓展市場。支援市開發區發揮自貿試驗區、綜合保稅區優勢,發展分撥配送、市場採購、離岸貿易、保稅維修、保稅研發等業務,優化貿易結構。(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稅務局,連雲港海關,各縣區、功能板塊,各省級開發區)

完善開發區開放功能。20xx年9月底前市開發區、市高新區、徐圩新區、上合組織(連雲港)國際物流園和東海經濟開發區、灌雲經濟開發區(空港片區產業園)、灌南經濟開發區、贛榆經濟開發區制定自貿試驗區聯動創新發展區平臺建設方案,主動承接自貿試驗區連雲港片區和“一帶一路”標杆示範專案建設的溢位帶動效應,圍繞產業加強制度創新和先進經驗複製推廣,出臺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措施,更好地集聚境內外優質要素資源,打造特色開放優勢。(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自貿辦),自貿試驗區連雲港片區管委會,各縣區、功能板塊,相關省級開發區)

推進國際園區合作。擦亮連雲港上合組織“出海基地”招牌,引導市開發區依託“一帶一路”供應鏈基地專案加強與哈薩克裡海物流基地、東門特區等境外開發區的合作;推動上合組織國際物流園發揮省級國際合作園區平臺作用,進一步豐富建設內涵,編制發展規劃,“十四五”末建成服務“一帶一路”經貿、產能合作的重要平臺。指導各開發區加強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的研究和利用,深化與日韓產業合作,培育中日韓(江蘇)產業合作示範園區。(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區、功能板塊,各省級開發區)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層面每年召開一次開發區工作推進會。各縣區、功能板塊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開發區專題工作會議,按照工作力量向開發區集中、資源要素向開發區傾斜的要求,集聚縣級資源,確保本方案各項舉措的貫徹落實。市商務局要履行好牽頭協調職能,提高統籌協調能力,做好督查和總結。市各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體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各縣區、功能板塊,市相關部門)

(二)嚴格考核獎懲。將本方案中明確的發展目標分解至市各相關部門及市開發區、徐圩新區和省級開發區年度高質量發展考核中,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在開發區考核指標設定方面要區別於普通行政區考核,突出體現開發區特點的個性化指標。將開發區在省、市考核中進退位情況作為確定開發區績效薪酬的重要參考依據,與開發區全體工作人員年度薪酬總額掛鉤。對在省考核中持續進位的開發區給予通報表彰;對連續兩年退位的開發區進行約談整改。(責任單位:市考核辦、市商務局,各縣區、功能板塊)

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7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黔府辦發〔20xx〕6號)等檔案要求,現就推進貴陽貴安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全省推進新型城鎮化暨“強省會”工作大會和全省新型工業化暨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大會、貴陽貴安新型工業化暨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大會要求,全力提升工業叢集集聚發展水平,將開發區打造成為新型工業化發展的主陣地和主戰場。到20xx年,高新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等3個開發區達到千億級規模,貴州烏當經濟技術開發區、貴州清鎮經濟技術開發區、貴州修文經濟技術開發區、觀山湖區現代製造工業園區等4個開發區達到五百億級規模,其餘開發區達到百億級以上;開發區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工業增加值佔全市工業比重均達到90%左右。

二、主要任務

(一)科學推進開發區規劃佈局。

1、優化開發區空間佈局。突出開發區產業特別是工業發展的首要功能,原則上開發區工業用地佔建設用地(除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用地外)比重達到70%。嚴格執行開發區規劃分級稽核,及時調整優化不合理的各類規劃,推動開發區規劃與經濟社會總體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產業規劃有機銜接,科學劃定開發區“四至”紅線範圍。支援開發區採用“一區多園”建設模式規劃佈局。(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貴安新區自然資源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引導企業和專案向開發區集中。支援和引導開發區集中連片規劃,原則上新的工業專案都要集中到開發區,各有關部門按照新建工業專案進開發區的原則做好審批服務工作,對既有改擴建專案新增工業用地進行嚴格控制,確需在開發區外安排或對資源、環境、地質等有特殊要求的,須按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有關要求加強科學論證。(牽頭單位: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貴安新區產業發展局、貴安新區經濟發展局、貴安新區自然資源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3、推動開發區提檔升級。支援國家級開發區和發展水平較高的省級開發區調規擴區,支援發展速度快、質量優的省級開發區申報國家級開發區,推動特色工業園區申報省級經濟開發區或高新技術開發區。(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貴安新區經濟發展局、貴安新區產業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做大開發區產業規模。

4、科學謀劃主導產業。各開發區要聚焦先進裝備製造業、新材料產業、數字經濟產業、中高階消費品製造業、醫藥製造業、新能源產業等六大新產業及已有主導產業,立足自身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市場前景和發展環境,明確首位產業,培育2至3個潛力產業,圍繞主導產業抓發展謀劃、抓招商引資、抓企業培育,推動上下游企業集聚,避免同質化競爭,實現錯位發展。(牽頭單位: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貴安新區產業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5、強力推進開發區工業招商。各開發區要圍繞主導產業繪製產業鏈“全景圖”“現狀圖”“招商圖”,健全完善開發區招商工作機制,強化招商專案全過程挖掘、策劃、跟蹤、對接、談判、服務等工作,形成“專案+載體+政策+推介+隊伍”的全鏈條投資促進體系,切實增強招商的針對性、精準性和實效性。“十四五”期間,每個國家級開發區新增投資50億元級專案5個以上,每個省級開發區新增投資20億元級專案5個以上。(責任單位:市投資促進局,貴安新區產業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提高開發區基礎設施配套能力。

6、打造適度超前的基礎設施。各開發區要科學制定年度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統籌安排和有序推進開發區道路、供電、供氣、給排水、排汙等基礎設施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必須保證重大專案落地需要,不得影響專案開竣工。推進開發區融合基礎設施建設,開展“5G+工業網際網路”應用示範開發區試點。進一步加大開發區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加快推進汙水處理、汙水管網建設。鼓勵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開發區佈局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貯存、處置場,規範工業固體廢物利用處置。確保開發區範圍內工業汙水應收盡收,大幅提高固廢綜合處置利用率。(牽頭單位: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貴安新區產業發展局、貴安新區生態環境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7、完善生產生活配套服務。堅持產城融合,推進開發區和城鄉建設同步規劃實施,加快推動開發區與城鎮融合發展,原則上鄰近城區的開發區所需生活性配套用地在城市建設中統籌進行安排。重點推進技術研發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檢測平臺技術中心、倉儲物流中心等生產性服務配套,加快推進商貿服務、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生活性服務配套,到“十四五”期末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貴安新區自然資源局、貴安新區經濟發展局、貴安新區產業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四)著力提高開發區集約水平。

8、推動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各開發區要對區域記憶體量工業企業土地利用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按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對企業用地進行認定和處置,建立閒置用地處理機制,有效推進低效用地回收再供給。全面深入開展閒置廠房和“殭屍企業”清理工作,對“退城入園”、轉型升級的企業優先協調使用閒置廠房,通過“騰籠換鳥”、合作開發等方式有效盤活閒置資產。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規劃、安全生產等前提下,適度提高開發區新建工業專案用地容積率。(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貴安新區自然資源局、貴安新區產業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9、提高開發區畝產效益。堅持“畝產論英雄”,切實提高開發區產出效益,開展土地利用情況摸底,實施土地綜合利用考核評價,結合產業結構和企業規模特點,對畝均稅收、畝均產值等指標開展綜合評價,根據考評結果,在用地、用電、用能、用水、排汙、信貸等方面進行差異化支援。到20xx年,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工業用地產出強度分別達到500萬元/畝、300萬元/畝以上。(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貴安新區自然資源局、貴安新區產業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0、推進標準廠房提質擴量。制定標準廠房管理及考核辦法,進一步梳理標準廠房使用情況,建立使用和空置明細臺賬,加大對長期停產停業佔用標準廠房的騰退力度,鼓勵引導小微企業和創新創業專案入駐標準廠房,提高標準廠房利用率。進一步優化標準廠房建設模式,支援和引導社會資本多元化參與標準廠房建設。鼓勵專業運營服務商參與標準廠房運營,提升市場化運營服務水平。到20xx年,累計新增標準廠房1500萬平方米,標準廠房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牽頭單位: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貴安新區產業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五)提高開發區管理服務水平。

11、理順管理體制機制。全面完成省級經濟開發區與工業園區的機構職能整合,規範省級開發區管理機構,加快建立精幹高效的內部運轉機制。國家級開發區持續推進和優化聘任(用)制,省級開發區加快探索推進薪酬制度和績效考核機制改革,充分調動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突出開發區以產業發展為主功能,承擔有社會事務管理職能的開發區,具備條件的要加快剝離社會事務管理職能,交由屬地政府承擔。(牽頭單位:市委編辦,貴安新區組織人事部,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2、提升涉企政務服務水平。持續深化開發區“放管服”改革,推進審批許可權下放,優化審批流程,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在有條件的開發區開展商事制度改革試點,實行集中審批、容缺審批、告知承諾的管理方式,為企業提供“一站式”政務服務,全面降低企業制度性成本。重大專案實行全程領辦代辦“保姆式”服務,實現服務企業不出開發區。鼓勵有條件的開發區打造24小時自助服務大廳,全面推行業務辦理電子化流程,大力推動“網上辦”“掌上辦”事項。(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大資料局,貴安新區經濟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3、提高專業化運營能力。更好地發揮運營公司市場化配置資源和政府監督管理作用。支援有條件的開發區設立國有運營公司,編制開發區管委會權責清單,釐清開發區管委會與運營公司的職責關係,確保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鼓勵社會化機構獨立或參與建設運營“區中園”、專業化特色園區。運營公司承擔開發建設、招商引資、投資運營、專業化服務等功能。(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貴安新區產業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六)提升開發區開放協作水平。

14、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充分發揮西部陸海新通道重要節點城市的優勢,加快建設市級對外貿易綜合服務平臺,引進一批國際化專業化的貿促隊伍,支援有條件的開發區積極探索與境外經貿合作區開展合作,實現外商投資、對外貿易、服務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全面增長,切實提升開發區對外貿易合作水平。“十四五”期間,開發區實際使用外資年均增長8%以上,開發區進出口總額年均增長10%以上,開發區服務貿易接包合同執行額年均增長15%以上。(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貴安新區產業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5、推動區域協同發展。支援開發區創新“飛地經濟”合作機制,強化區域協作互補,重點圍繞貴陽貴安產業發展現狀及定位,加快推進貴陽市土地資源緊缺區域與貴安合作建園,以專案合作建設為抓手,加快形成開發區之間區域協同、產業分工互補的體系。強化市級工作統籌協調,進一步健全完善園區共建利益共享、指標分享的原則和機制,促進區域協同發展。(牽頭單位: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商務局、貴安新區產業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七)強化要素保障能力。

16、高標準推進工業用地收儲。實行開發區工業用地統一規劃、統一收儲、統一整理、統一管理,強化工業用地的收儲,嚴格做到擬收儲地塊與國土空間規劃、環境保護、林地保護等各類規劃的緊密銜接,提前完成涉耕、涉林地塊佔補平衡,提前開展涉汙地塊治理修復,提高工業用地供給質量。“十四五”期間,貴陽貴安累計完成工業用地收儲60000畝以上。(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貴安新區自然資源局、貴安新區產業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7、探索工業標準地出讓模式。針對已完成收儲的工業用地,提前完成礦產壓覆、地質災害、區域規劃環評等綜合評價,明確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容積率等控制性指標,試行建立標準地出讓模式,提高土地供應效率,減輕企業負擔,加快推進工業專案落地建設。(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貴安新區自然資源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xx、加強能源保障。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推進貴陽超超臨界電源示範專案建設,提高開發區接入電壓等級,探索以園區為單位開展電力直接交易,深化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工作。依法依規開展工業企業天然氣直供試點,支援天然氣管輸企業進行管網互通互聯,鼓勵天然氣生產管輸企業向工業企業提供直供服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貴安新區經濟發展局,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9、加強融資支援。支援開發區運營公司與金融機構開展投融資合作,為開發區企業提供金融服務。鼓勵商業銀行與供應鏈核心企業開展合作,創新供應鏈金融服務模式。持續用好市工業和資訊化發展引導基金、信用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轉貸應急資金等政策性金融產品。(牽頭單位:市金融辦、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貴安新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推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指導開發區規劃佈局、體制機制改革、考核評價等重大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貴安新區經濟發展局等部門對開發區相關審批管理服務職能保持不變,各部門結合工作職責,加大對各類開發區支援力度。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確保上下協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完善管理評價機制。按照省開發區考核評價管理辦法,完善開發區動態排程和監測,定期通報開發區建設發展情況,對在省考核評價結果居前的開發區,給予配套資金獎勵,並將考核評價結果與開發區政策、專案、資金以及土地資源要素供給掛鉤。對重點工作推進不力的予以通報、及時問責。

本方案所稱開發區包括:國家級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特色工業園區等。

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8

為深入貫徹落實貴州省、畢節市新型工業化暨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大力推進新型工業化,奮力實現工業大突破,促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到20xx年,開發區工業總產值、工業增加值、工業投資、工業企業戶數等主要經濟指標實現倍增,建成150億級以上省級重點開發區。

(二)年度目標。20xx年,實現工業總產值75億元,工業增加值28億元,工業投資27億元,工業企業戶數60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1戶);20xx年,實現工業總產值90億元,工業增加值33億元,工業投資28億元,工業企業戶數71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7戶);20xx年,實現工業總產值110億元,工業增加值39億元,工業投資28億元,工業企業戶數83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33戶);20xx年,實現工業總產值130億元,工業增加值48億元,工業投資29億元,工業企業戶數95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39戶);20xx年,實現工業總產值150億元以上,工業增加值56億元,工業投資30億元,工業企業戶數105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44戶)。

二、重點任務

(一)明確功能定位

1.堅持工業發展首要功能。開發區以發展工業為主,突出生產功能,調整優化總體規劃、產業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充分銜接。除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用地外,工業用地性質不少於70%左右。圍繞工業發展,科學合理規劃一定比例商住用地,滿足開發區必要的生產生活所需配套建設。

2.堅持企業向開發區集中。推動企業向開發區集中,產業向開發區集聚,用地開發實現集約。除有特殊要求不能入駐開發區外,原則上新辦企業、新建專案均要入駐開發區集中發展。有序引導符合條件的現有存量工業企業進區入園。

3.堅持差異化特色化建設發展。按照“一城兩翼”、產城一體、產城融合發展思路,明確開發區“一區兩園”發展方向和首位產業。其中,甘棠產業園依託黔希化工、黔西電廠、永潤天澤化工等企業,以現代化工為首位產業,以新型建材、裝備製造為潛力產業,加快推進省級化工園區建立工作,打造重工業產業園;岔白產業園依託高原藍夢菇、質品服飾等企業,以特色食品加工、紡織服裝為主導產業,打造輕工業產業園。

(二)強化產業培育

圍繞首位產業和潛力產業,制定產業鏈圖譜,大力實施建鏈、延鏈、補鏈、強鏈,著力補齊產業鏈關鍵環節,吸引上下游配套產業向開發區集聚,形成完善的產業鏈。

1.推動現代化工產業加快發展。實施首位產業培育提升行動,政策、資金、土地等要素配置予以傾斜支援,著力提升首位產業佔比,培育一批市場競爭力強的現代化工企業。加快啟動年產30萬噸甲醇、5萬噸碳酸二甲酯、5萬噸聚乙醇酸、20萬噸二甲醚制10萬噸乙酸甲酯和10萬噸乙醇專案、15萬噸雙氧水等專案,永潤天澤100畝地精細化工和黔孚氣體年產5000噸乾冰等專案建設,力爭20xx年前全部建成投產。

2.做大做強新型建材產業。以黔西電廠和黔希化工產出的粉煤灰、爐渣、脫硫石膏等固廢為基礎,大力發展石膏建材、混凝土砌塊、輕型牆體材料等產業,加快形成煤電建(材)迴圈經濟產業鏈。重點推進以粉煤灰、脫硫石膏為主原料的加氣磚、建築石膏粉、石膏砂漿、水性塗料、粘合劑和抗裂砂漿等新型建材專案建設。

3.做活做優生態特色食品產業。立足市內及周邊豐富農副產品資源,以食用菌、中藥材、辣椒、刺梨等為原料,加大農副產品的開發及深加工力度,打造畢節市農副產品加工基地。重點推進年產5000萬棒食用菌全產業鏈融合發展專案(菌種菌棒加工廠、保鮮品加工廠、幹品加工廠、即食食品加工廠及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及中藥材、辣椒、刺梨等精深加工專案。

4.培育壯大輕紡產業。堅持綠色發展、迴圈發展和低碳發展,大力承接東部地區產業轉移,圍繞質品服飾全力打造綠色供應鏈和生命週期低碳輕紡工業產業鏈,構建從原料、生產、營銷、消費到回收再利用的輕紡工業迴圈體系。重點推進質品服飾二期、三期建設專案。

5.大力發展新型裝備製造產業。支援新舊動能轉換,重點圍繞永貴機修、川煤煤機等企業,加大智慧機械化裝置生產、推廣、應用力度。同時,積極發展化工機械制修專案。

同時,穩步推進紅木傢俱、吉他製造產業,積極推進白酒製造產業。

(三)強化招商引資

1.切實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堅持把招商引資作為開發區工作的重中之重和頭等大事,完善開發區領導幹部招商引資工作機制,依託民建中央、東部十省市民建組織和廣州市增城區的幫扶優勢,圍繞首位產業、潛力產業和其他主導產業,強化“兩圖(產業鏈發展全景圖、現狀圖)、兩庫(招商專案庫、目標企業庫)、兩池(資金池、人才池)”建設,大力開展以商招商、產業鏈招商、駐點招商,精準靶向招商。“十四五”期間,開發區新引進億元級專案5個以上,年均引進優強企業20戶以上。

2.規範招商引資政策。開發區要梳理完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明晰享受條件、適用範圍、優惠幅度、兌現流程、執行期限等內容,實現利益與責任對等。要認真履行與投資主體簽訂的協議或合同,對投資主體履行義務責任達到約定目標的,要積極按協議或合同兌現優惠政策;對投資主體不履行義務責任,獲得的優惠政策依法依規收回;對借用招商引資進行詐騙、洗錢等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予以嚴懲。

3.注重招商引資實效。落實招商引資專案事前評估機制,招商引資簽約專案需經事前評估、集體決策,投資合同做到權責對等和合法性審查全覆蓋。簽訂的協議或合同需明確專案畝均投資強度、產值、稅收、就業等具體指標。加強專案落地推進情況後續服務和跟蹤問效,確保招商引資專案有序推進。

(四)強化企業服務

開發區要始終把企業作為發展主體,全心全意提供優質服務,拓展服務職能、延伸服務渠道,以服務推進建設、以服務促進發展。

1.全面推行掛牌服務。每個企業均明確服務包保幹部,將掛牌服務工作全面鋪開,方便企業反映問題和對接聯絡。

2.建立政企溝通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定期溝通互動制度,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每半年召開1次座談會,邀請企業家代表參加,聽取企業的意見建議。

3.完善走訪服務機制。強化每週一次的走訪服務工作,把幹部走訪服務企業工作作為溝通政企關係的橋樑和紐帶,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

4.推行企業測評制度。開發區每半年召開一次企業測評會,由企業對幹部的服務情況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年終對幹部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據。

(五)強化集約發展

1.集約節約利用土地。堅持“畝產論英雄”,大力推進開發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健全畝均工業產值、稅收等指標體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入產出效率。對開發區內長期停產停建的企業進行戰略重組,盤活現有土地等資源資產。到20xx年,開發區工業用地投資強度和工業產值強度達到300萬元/畝以上。

2.管好用好標準廠房。根據產業發展需求和財力狀況,合理規劃、有序適度建設標準廠房,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購買土地或租賃(土地入股)的方式建造標準廠房。全面深入開展閒置廠房和“殭屍企業”的清理力度,建立和完善企業退出機制,明確退出標準,對未履行投資協議的,依法進行予以清退,有效盤活閒置資產。從20xx年起,除達一定投資額度的重大專案外,對所有入駐企業一律不再實行三免兩減半的優惠政策,廠房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按標準收取,根據履約情況實行相應獎勵補助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黔西市推進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市政府市長任組長,分管工業的副市長、開發區黨工委專職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任副組長,統籌協調開發區改革發展、管理考核等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開發區,由開發區負責日常工作的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統籌研究開發區建設與發展全域性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開發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督促落實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各項重點任務。

(二)強化要素保障

1.加強用地、金融支援。堅持用地跟著專案走的原則,工業專案用地使用計劃指標“應保盡保”。在開發區試行“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土地供應方式。鼓勵和支援各類投融資公司積極面向開發區提供投融資服務,建立健全開發區風險擔保體系。優先推薦開發區基礎設施和高新技術專案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性銀行、國際金融組織優惠貸款和國家有關專項資金、基金的申報。

2.加強財政支援。市財政每年預算一定資金支援開發區及區內工業企業發展。開發區及企業獲得的國家、省、市支援資金,由市財政及時撥付。開發區內產生的財稅收入,屬於市留存部分,原則上全部返還用於開發區發展。規範開發區財務管理,強化財務和債務風險管控。

3.完善開發區基礎設施。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推動開發區供水、排水、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承載能力。啟動化工園區工業汙水處理廠的建設。科學佈局、加快推進固體廢棄物處理專案建設。做好環保設施的保養維護,確保穩定正常執行,達標排放。加強開發區水、電、熱、氣等保障,切實降低工業用能成本。加快開發區天然氣管道專案建設,完善內部天然氣管網布局。加大火電廠蒸汽餘熱餘壓利用力度。支援開發區內企業集體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推進增量配售電業務改革試點。

(三)推進體制機制改革

1.規範機構設定。緊緊聚焦招商引資和服務企業、專案兩大主責主業,探索和推行內設機構大部門制,規範開發區內設機構職能職責、人員設定,建設統一合理、高效執行、權責分明的開發區管理體制,增強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職能。剝離開發區社會事務管理職能,徵地拆遷等社會事務交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負責,基礎設施建設等交由相關職能部門或相關平臺公司實施,汙水處理廠運營管理交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

2.推行“管委會+公司”運營管理模式。新組建開發區投資運營公司,將開發區標準化廠房、土地等優質資產資源劃轉為公司資產,負責土地收儲、土地和廠房租賃、產業專案建設等工作,推進公司實體化執行、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經營,增強投融資能力、償債能力和再發展能力,提升造血功能。選聘懂管理、懂經濟、懂市場的專業人才到公司任職。同時,公司獨立於一般性政府平臺公司,不參與政府融資。

3.推動審批服務創新。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在開發區設立便企服務點,涉企審批部門派駐人員,或探索資料共享前臺受理,後臺即時辦理。對重大專案實行全程領辦代辦,對一般專案提供“一站式”服務。

(四)強化考核獎懲

建立健全開發區招商引資、專案管理、企業服務考評制度,不斷完善幹部日常考核,做到任務精準分解到個人、評價精準定位到個人、獎懲精準落實到個人,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開發區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9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xx〕7號)、《科技部關於印發〈國家高新區綠色發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科發火〔20xx〕28號),加快推動全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包括國家和省級高新區,以下統稱高新區)高質量發展,進一步發揮高新區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有效支撐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科技自立自強和“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為發展方向,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營造良好創新創業創造環境為抓手,以培育發展創新型企業和產業為重點,以科技創新為核心,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佈局產業鏈,提升產業現代化水平,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完善區域創新體系,將高新區建設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示範區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

(二)發展目標

到20xx年,全省高新區創新能力明顯提升,體制機制持續創新,福州、廈門、泉州科技城基本建成,自創區與省內其他高新區共建一批協同創新平臺,省級以上高新區設區市實現全覆蓋。產業結構明顯優化,新業態和新經濟不斷湧現,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和產業增加值實現“雙倍增”,創新型企業群體不斷壯大。發展環境明顯改善,管理體制更加精簡高效,支撐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創新體系加快形成,國家級高新區在全國排名明顯提升。堅持綠色發展,推動產業轉型,打造綠色低碳生態園區。

到20xx年,建成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高科技園區,福州、廈門、泉州科技城全面建成、創新功能更加完善高效,各類創新要素集聚度顯著提高,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主要產業進入全國價值鏈中高階,實現園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以自創區引領高新區高質量發展

(三)佈局建設福廈泉科技城。圍繞以自創區為重點的科技創新走廊建設,深入打造福廈泉創新型城市。以福州高新區、福州大學城為依託,推動福州建設中國東南(福建)科學城;依託廈門大學、嘉庚創新實驗室、同安“三谷”等創新資源,打造宜居宜業宜創的廈門未來科技城;以引進中國科學院國家授時中心為支撐,建設泉州時空科創基地。將中國東南(福建)科學城、廈門未來科技城、泉州時空科創基地等科技城建設作為一項重要指標納入自創區年度考核,對建設成效明顯的科技城給予獎勵1000萬元,經費繼續從自創區建設省級專項資金中列支。對科技城內重大平臺的用地指標給予保障,其配套設施用地規模由所在地政府優先保障。支援符合條件的地區依託國家級高新區按相關規定程式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科技廳、自然資源廳、商務廳、工信廳、發改委、財政廳)

(四)發揮自創區示範引領作用。加強政策先行先試,進一步增強福廈泉高新區作為自創區核心區的帶動能力。加強自創區建設省級專項資金對協同創新的扶持力度,支援自創區三片區之間以及三片區與省內其他高新區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的科技創新平臺共同開展協同創新。協同創新經費提高到5000萬元。引導省內其他高新區,特別是老區蘇區所在地的高新區主動融入自創區建設,支援帶動閩東北、閩西南兩大協同發展區發展。各高新區要主動複製推廣自創區、自貿試驗區等相關改革試點政策,鼓勵高新區與自創區、自貿試驗區等加強聯動合作。(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科技廳、發改委、財政廳)

(五)推動省級以上高新區設區市全覆蓋。強化地方政府高新區建設主體責任,鼓勵和推動有條件的縣(市、區)建設高新區,重點支援寧德市建設高新區,實現全省高新區設區市全覆蓋。支援產業園區通過建立省級高新區助推創新發展,支援傳統工業園區通過建立省級高新區加快轉型升級。加快高新區標準化建設,持續推動在高新區產業發展的關鍵節點上研究打造一批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支援有條件的地方依託高新區建立國家級或省級國防科技工業軍民融合創新示範基地。(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科技廳、商務廳、發改委、工信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國防科工辦)

三、加快培育和壯大創新型產業叢集

(六)加快建設新基建。推動高新區實現千兆光纖+5G“雙千兆”網路和移動物聯網深度覆蓋,有效滿足高新區管理和企業轉型升級低時延、高頻寬、廣覆蓋、可定製的高質量網路使用需求。加強綠色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支援在高新區和建立中的省級高新園區同步規劃建設5G基站、工業網際網路、人工智慧、智慧感測及物聯網等新基建專案,符合條件的優先列為省重點專案,在用地保障、審批辦理等方面給予支援。(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自然資源廳,省通訊管理局,省工信廳)

(七)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加快培育新興產業龍頭骨幹企業,實施一批引領型重大專案和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構建多元化應用場景。吸引國內外高校院所、企業的先進技術成果在高新區“首發首試”。支援高新區企業繼續實施中科院STS計劃配套專案,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培育新興產業。深入推進新一代資訊科技、高階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生物與新醫藥、節能環保、海洋高新等新興產業“強鏈、補鏈、延鏈”工程,培育形成若干以科技領軍企業為龍頭、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叢集。圍繞人工智慧、區塊鏈、泛物聯網、量子科技、類腦科學、柔性電子、高效儲能、無人駕駛等新技術領域,加快新技術、新產品產業化應用,培育未來產業。(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工信廳、發改委、科技廳、國防科工辦)

(八)做大做強特色主導產業。立足高新區資源稟賦和基礎條件,合理規劃佈局重點產業,確定主攻方向,各高新區力爭形成1~2個在全省具有明顯區域特色、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的主導產業,提檔升級優勢產業,推動延伸產業鏈、佈局創新鏈、補足服務鏈、提升價值鏈,形成集聚效應和品牌優勢,打造具有區域產業特色的高新區。深入推廣“網際網路+先進製造業”新模式,促進企業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轉型。(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工信廳、發改委、科技廳)

四、建設高水平科技創新平臺

(九)實施高水平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工程。以新制度、新機制建設首批省創新實驗室,推動在生物醫藥、海洋高新、柔性電子等領域建立省創新實驗室。支援建設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應用數學中心等,發揮平臺創新引領支撐服務作用。支援高新區以龍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為主體,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建設市場化執行的新型研發機構、主導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科技成果中試工程化服務平臺。對新評估命名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高新區的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機構年度技術交易額累計200萬元以上的,按技術交易成交額的3%給予獎勵,單個機構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工信廳、教育廳、財政廳, 福州、廈門、泉州、寧德市人民政府)

(十)打造新型創新創業孵化平臺。修訂《福建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完善高新區創新創業創造服務體系,推動高新區建設一批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引導高校、科研機構與高新區聯合建設大學科技園。對高新區內認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包括大學科技園)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認定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50萬元。對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適時開展動態評估,擇優進行獎勵。支援高新區建立科技資源支撐型、高階人才引領型等國家創新創業特色載體。(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財政廳、工信廳、教育廳)

(十一)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繼續打造“知創福建”品牌,完善服務,對高新區主導產業的智慧財產權申請提供優先審查通道,實現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鼓勵高新區構建以企業為主導,高校、科研機構等多方參與的智慧財產權運用體系,打造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園區。推動高新區規劃建設、企業生產製造、技術支撐服務等重點領域的標準制修訂工作,研製一批工業(產業)園區建設重點領域標準。〔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智慧財產權局)、科技廳、發改委、工信廳〕

五、加速激發企業創新活力

(十二)積極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援科技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在高新區創新創業,通過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途徑,加速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在高新區組織開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車”活動,推動各類要素資源在高新區集聚,促進技術、資本、人才與產業的深度融合和精準對接。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做強核心業務,加快專業化、精細化發展,打造具有競爭力和影響力的產品與品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工信廳)

(十三)支援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實施高新技術企業“雙倍增”專項行動,促進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培育更多“獨角獸”、專精特新企業。建立健全政策協調聯動機制,落實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等政策。完善企業研發投入激勵機制,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動具有研發活動和研發機構的規上工業企業數量大幅增加。(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工信廳、財政廳,福建省稅務局,廈門市稅務局)

(十四)提升企業研發水平。圍繞國家戰略科技和我省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建立健全產業重點攻關技術目錄(庫)制度,充實完善重點產業產學研協同創新重大專案目錄。支援高新區內相關企業和單位積極參與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自然科學基金等科技計劃專案,開展聯合研究和創新攻關。對高新區購買重大科技成果實現產業化的企業,按不超過實際支付技術交易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落實“揭榜掛帥”等機制,重點攻克一批“卡脖子”技術。構建軍民融合協同創新機制、軍民資訊和設施共享機制,推進軍民兩用技術研發,培育一批“專、精、強、優”軍民融合創新主體。(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工信廳、財政廳、國防科工辦)

(十五)吸引培育一流創新人才。支援高新區企業通過多種方式與國內高等院所、職業技術學院和技工院校等合作培養高層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援高新區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和引進國際創新團隊。支援高新區企業申報國家和省級引智專項計劃,在高新區企業工作的外國高階人才申請來華工作許可不受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限制,可按規定申請人才簽證。在高新區企業工作的外國專業人才確有需要的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或工作經歷等限制。鼓勵有條件的高新區探索崗位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符合實際的分配激勵和考核機制。(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社廳、科技廳、教育廳、工信廳,省委人才辦、編辦)

六、加速推動開放協同創新

(十六)加強區域創新合作交流。鼓勵高新區加強與國內外高校及科研機構、國內知名科技園區、福州地區大學城等合作建設一批創新園區、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專業技術服務平臺,推動三明中關村科技園、中科院STS(科技服務網路計劃)福建省中心及莆田分中心建設,形成分工協作和優勢互補的區域創新格局。發揮與中國工程院共建中國工程科技發展戰略研究院的作用,加強協同攻關,推動兩院院士及其團隊的科技成果在高新區企業率先轉化落地。推動省內高新區之間的合作交流,提升高新區建設發展水平。支援高新區與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開展校企合作,共建職業技術技能提升中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工信廳、教育廳、人社廳,省科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十七)拓展對外科技合作領域。推動高新區加強與創新先進國家和地區開展人才交流、技術合作和跨境協作,推動優勢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等“創新飛地”。支援高新區加大對境外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領先企業、國際創新型企業的引進力度,積極建立國際創新園區。支援廈門建設金磚國家新工業革命夥伴關係創新基地,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金磚國家的科技創新合作。(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工信廳、商務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七、深化高新區體制機制改革

(十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授權事項清單制度,賦予國家級高新區相應的科技創新、人才引進、市場準入、專案審批等省級和市級經濟管理許可權。將省級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企業投資專案備案等事項下放或者委託到國家級高新區(汽車整車投資專案備案工作除外)。對於省級科技計劃專案,賦予具有獨立財政管理職權、清晰獨立管轄區劃和設有科技管理機構的國家級高新區享有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許可權。支援國家級高新區在符合規劃、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適當提高建設用地容積率,單個工業專案的容積率上限可提高至3、0。(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科技廳、商務廳、自然資源廳、工信廳,省委人才辦)

(十九)優化管理體制。修訂完善《福建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範省級高新區設立、變更、評價等全流程管理。先行探索高新區與設區市政府部門建立直通車制度。加強高新區管理力度,優化高新區內部管理架構,實行扁平化管理,整合歸併內設機構,實行大部門制,合理配置內設機構職能。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試點探索推進高新區共享職工之家建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委編辦,省人社廳、財政廳、工信廳,省總工會)

(二十)加強科技金融服務。鼓勵高新區成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運營公司,開展股權、債權融資等多樣化融資模式。積極運用上市融資再融資、發行債券等各類直接融資工具,支援高新區企業轉型發展。支援商業銀行在有條件的高新區設立科技支行。支援金融機構在高新區開展智慧財產權投融資服務。探索擔保機構、風險投資與銀行合作的科技擔保投資體系。(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財政廳、科技廳,福建銀保監局,廈門銀保監局)

八、加強組織管理

(二十一)強化組織領導。堅持黨對高新區工作的統一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承擔起高新區建設的主體責任,加強高新區領導班子配備和幹部隊伍建設,給予高新區充分的財政、土地等政策保障,加強對高新區規劃建設、產業發展和創新資源的統籌。省委組織部會同省科技廳加強對國家級高新區幹部人才隊伍建設的支援,強化高新區的科技創新與治理。各高新區尤其是福廈泉國家級高新區,要加大先行力度,探索可複製推廣的經驗做法;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制,切實強化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監管;要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營造鼓勵擔當作為、創新發展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商務廳、發改委、財政廳、工信廳、自然資源廳、應急廳、生態環境廳)

(二十二)激勵國家級高新區爭先晉位。推動國家級高新區綜合實力在全國排名穩步提升,把高新區建設情況納入當地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對評價考核結果好的國家級高新區,予以通報表揚,加大政策資金支援力度。進入全國排名100名以內的國家級高新區,每晉升1位,獎勵10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其餘的每晉升1位,獎勵50萬元,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統籌用於高新區創新發展。對評價考核結果較差的,通過約談、通報等方式進行整改。對省級高新區將根據總體發展情況適時開展評估工作。(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科技廳、財政廳、商務廳、發改委、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