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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所抗旱應急預案(通用8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管理所抗旱應急預案(通用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管理所抗旱應急預案(通用8篇)

管理所抗旱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國家建設部《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國家防總《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溫州市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颱風暴潮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駐溫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排程,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市本級設立溫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汛指揮部),市防汛指揮部下設城市防洪防颱分指揮部和水上防颱分指揮部;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2.1.1市防汛指揮部

市防汛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市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溫州軍分割槽副司令員、市委、市政府副祕書長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安監局、海軍91765部隊、市武警支隊、市監察局、市規劃局、市交通局、溫州電業局、市氣象局、溫州海洋中心站、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溫州海事局、市農業局、市糧食局、市供銷社、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市旅遊局、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廣播電視總檯、溫州日報社、市郵政局、農行溫州市分行、電信溫州市分公司、人保溫州分公司、網通溫州市分公司等37個單位負責人和海軍、武警支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市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

管理所抗旱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進一步明確防汛抗旱職責,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開江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颱風暴雨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乾旱災害、恐怖活動、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雨、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村委會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

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民兵和搶險隊伍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本事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排程,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鎮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要。

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天師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下設辦公室

開江縣天師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鎮農業服務中心辦公室。

1、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機構

指揮長:xxx

副指揮長:xxx

成員:xxx

2、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政策性檔案、規章制度,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排程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是鎮防汛抗旱指揮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執行市、縣防汛抗旱指令,確保防汛抗旱政令暢通;督促指導全鎮轄區各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和防汛抗旱物質準備工作;負責汛期24小時防汛值班,準確、及時收集分析傳遞各類汛情,旱情及時調查、核實、上報汛情、旱情和抗災救災情景,為縣委、縣政府領導和上級防汛抗旱部門指揮防汛抗旱、搶險救災供給決策依據。

鎮人民政府防汛防旱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鎮政府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彙報,作出決策,調集力量。

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具體組織指揮搶險工作。

辦公室協助領導做好災害處理,上報和安撫工作。

派出所負責對災害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受災人員搶救,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衛生院負責搶險中醫護人員的指揮,受傷人員的救護和防止災後疫病發生和蔓延工作。

財政所負責防汛抗旱經費的籌措、調撥和監督使用,確保防汛抗旱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供電所負責電力搶修,電力供應。

民政所做好死傷家屬、群眾的安撫和死者的屍體處理工作。

廣播站負責釋出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抗旱指令,及時報道防汛抗旱工作動態和通報重大汛情,組織廣播電視宣傳防洪抗旱工作。

各村(社群)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天師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各村村主任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堤防工程資訊

當堤防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或潰堤時,各村(社群)應迅速組織搶險,並在第一時光向可能受威脅的群眾預警,同時向鎮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險情,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山坪塘等工程資訊

(1)當蘇家溝、高坪、孟家樑水庫、山坪塘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並按照批准的洪水排程方案排程,其工程執行狀況應向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30分鐘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山坪塘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1小時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2)當水庫、山坪塘出現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光向下游預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作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行政職責人、技術職責人、通訊聯絡方式、除險等情景,以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

當水庫、山坪塘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提前向工程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3、洪澇旱災資訊

(1)洪澇災情資訊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訊、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乾旱災情資訊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光、地點、程度、受害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農業生產城鎮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等損失。災情發生後,各村(社群)應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洪澇、乾旱災情資訊。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空情,應在災害發生後1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告鎮指揮部,同時對核實災情及時組織核實並上報,為抗災救災供給準確資訊。

(3)各村委會(社群)應按《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向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鎮人民政府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上報災情。

(二)預防預警行動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職責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路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經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防汛物資,各村(社群)和有關部門也應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

(6)通訊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訊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資訊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訊為主要資料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職責、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水庫、灘塗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專案應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並經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防洪的專案,依法強行拆除。

2、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村、社,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立即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絡,相互配合,實現資訊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釋出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村、社,由國土資源部門協助鎮編制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人員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定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鎮、村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每一天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強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訊號傳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做好旱災工作

鎮抗旱機構隨時掌握旱災變化情景,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景。

做好抗旱水源排程管理工作

及時分析瞭解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根據情景適時調整工作部署。

掌握抗旱準備工作和行動情景

及時通報旱情資訊和抗旱情景

根據旱情發展趨勢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搞好舒家溝、高坪、孟家樑水庫防汛工作

1、建好防汛領導機構,成立領導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人大副主席顧新民任組長,副鎮長向軍任副組長。成員:漆明波、張元仕、王合禮、吳仁政、伍明路、肖應高。同時下設搶險隊、物資器材儲備運輸隊、通訊聯絡辦公室、搶險隊伍由各村委會、基幹民兵、村民小組長、共產黨員組成。

2、物資器材的儲備工作:尖峰寨村、紙廠溝村、龍家壩村,各備足編織袋3000條,撮箕500擔,鋤頭、鐵鏟1000把。

3、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轉移準備工作:水庫管理人員在汛期必須24小時晝夜值班,隨時觀測水庫大壩有無變化情景,危機時要在洩洪的同時及時報告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鎮指揮部要立即進入高度戰備狀態,全力組織龍家壩、李家壩、社群、崔家壩沿天師河群眾向原天師國中地段安全轉移,朱家壩群眾向原村小集結。

四、山坪塘防汛預案工作

1、重點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排程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壩,零死亡,確保大壩下游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做好大壩溢洪道水毀工程修復,確保工程安全渡汛。

3、加強工程檢查,堅持通訊暢通,管理人員和村民小組長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發生險情,及時上報鎮指揮部,鎮政府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組織搶險。

五、天師河、朱家壩河防汛搶險預案

各村要組織力量,認真檢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景,對堵塞排洪、行洪河道,嚴重影響防洪安全的障礙,要全面整治,並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堅持依法清障,對排洪防洪設施,易淹易衝區、道路橋樑、公共設施等存在隱患的,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解決辦法和措施,一旦出現險情,立即上報,投入搶險,減輕損失,洪災後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疫病防治,發動群眾生產自救,迅速修復水毀工程,避免下次洪災造成更大的損失。

管理所抗旱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指揮系統,堅持災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突發情況的各項措施,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確保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防汛搶險救災公眾的領導,確保全區道路運輸業安全度汛,經研究,成立崇禮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組長:陸軍

副組長:高東文、郝慧棟、趙王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所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郝慧棟(兼)

成員:張曉軍、白亞文張青、梅雪冬張鵬姜全、張曉峰、尹建國、胡韶梅

聯絡電話:xx

值班電話:xx

三、防汛工作重點

1、積極採取防汛措施,確保道路客貨運輸市場安全度汛

防汛工作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關係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穩定大局。要充分認識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全面防範、重點突出、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健全防汛組織、落實防汛單位責任制,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位。進一步完善防汛預案,做好客貨運輸車輛的應急保障工作,細化落實責任。

2、全面自查,消除隱患

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並對防汛設施和防汛準備工作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予以處理,以確保安全度汛。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防汛抗旱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要本著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全面落實以主要領導負責製為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制,狠抓各項防汛抗旱搶險準備工作的落實,做到思想高度重視,工作積極主動,措施紮實有效,指揮保障有力,確保全區防汛抗旱搶險運輸保障工作及時、暢通、有序。

2、構建體系,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指揮體系,有序開展防汛搶險工作,形成統一協調、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按照“分級負責、分級準備”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運輸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運輸保障工作責任,落實防汛抗旱各項工作措施。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上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第一時間得到資訊,馬上啟動應急預案。同時要開展對應急預案的演練,確保在關鍵時刻拉得出、頂得住、戰得勝。

3、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搶險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凡執行防汛抗旱搶險應急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企業和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和企業的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等要嚴格追究責任,依法進行處理和處罰。

管理所抗旱應急預案4

一、目的

為了保障三建轄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轄區內國家和團體財產安全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預案適用範圍

三建鄉轄區

三、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採取爭取有效的防禦措施,把洪勞災害的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預案啟動

洪水水位到達警戒水位,降雨量達200mm,或發生旱情,連續乾旱,啟動本預案。訊號以指揮長電話通知黨政辦。

五、應急機構

1、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領導機構是三建鄉人民政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有關防汛的方針政策,督促制定各種防汛措施,領導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宣傳動員廣大幹部群眾爭取參加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2)統一指揮,分部門負責,密切配合,協調各有關部門落實防汛職責。部署有關防汛措施和督促檢查各項防汛準備。

(3)督促檢查重大防禦洪水措施方案、排程計劃、渡汛工程措施和各種非工程措施的落實。

(4)應急搶險時親臨第一線,現場指揮,調動和組織人力、物力、財力有效地投入到搶險工作中。

(5)做好災民安置,搞好生產自救,儘快恢復生產,生活,重建家園等災後工作。

2、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指揮機構是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汛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2)制定三建鄉場鎮防汛警戒水位。

(3)瞭解、掌握氣象趨勢、雨情、水情、暴雨強度、洪水流量等資訊工作。

(4)組織檢查防汛搶險的各項工作。

(5)組織汛後檢查,檢視水利設施是否完好,制定修復計劃及監督防汛物質的使用和防汛經驗教訓的總結。

(6)檢查災民安置和救濟工作的落實情景。

(7)防汛抗旱搶險隊伍的落實情景。

(8)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的落實。

(9)檢查通訊裝置的完好情景。

(10)負責統計上報災情情景。

(11)開展防汛抗旱宣傳教育,推廣好的防汛搶險經驗。

3、日常工作機構是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設在三建水管所。主要職責是:

(1)制定場鎮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巡查制度、請示和報告制度。

(2)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日常事務工作,及時傳達上級防汛機構的批示、命令。

(3)嚴格按科學規律指導防汛搶險工作。

(4)收集掌握水情和災情,按時瞭解雨情、水情實況,向上級有關部門瞭解水文、氣象預報。

(5)及時請示報告,對重大汛情和災情要及時向上級彙報;對需要採取的防洪抗旱措施及時請示,對批准的方案及時執行;對授權傳達的上級使命及時準確傳達。

(6)對發生的重大汛情旱情要整理好記錄,以備查閱,並立卷歸檔。

(7)對所發生的各種型別洪澇旱情要根據資料及時進行分析、整理,給領導供給決策依據。

六、指揮體系及職責

1、三建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領導及指揮機構是三建鄉人民政府各行政村設立相對應的領導機構,堅持行政領導負責制。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設在政府辦公室,主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日常事務工作。

2、三建鄉及各行政村負責貫徹執行有關防汛抗旱的方針政策,制定各種防汛抗旱措施。部署有關防汛抗旱措施和督促檢查各項防汛抗旱準備工作。

3、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轄區內防汛抗旱的統一指揮、人員排程、部門協調工作。

七、行動方案

(一)防洪渡汛方案

1、指揮組:由鄉長王健同志任指揮長,譚建於、向承忠、毛磊同志為副指揮長。負責統一組織、指揮、排程、統籌協調防汛抗旱等工作。

2、搶險組:由向承忠同志任組長,成員為三建鄉防汛抗旱搶險組全體成員。負責撤離、疏散、斷電、救援受災群眾等工作。

3、安保組:由張金海同志任組長,派出所其餘幹警為成員。負責警戒險區交通及安全,保障搶險救災道路暢通,呼叫搶險救災車輛及治安等工作。

4、救護組:由黃本國同志任組長,衛生院及計生服務站全體職工為成員。負責險區傷員搶救、傷員護送、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5、技術服務組:由陳永翠任組長,向傳興、陳軍、毛政軍為成員。負責防汛抗旱的技術指導和險區界線的劃定及災後重建指導工作。

6、災情調查組:由陶鬆森同志任組長,凌成英、黃均慶為成員。負責組織民政、社會事務辦、農服中心等部門調查收集受災基本情景及統計資料上報及災後理解捐贈和救災物質發放工作。

7、通訊組:由田伍同志任組長、黎勇同志任副組長、三建電信及移動公司全體職工為成員。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通訊暢通工作,組織搶修遇險線路及裝置、保障通訊暢通。

8、電力搶險組:由張先林同志任組長、鄉村電工員為成員。負責全鄉遇險輸電線路及裝置的搶修、保護工作,保障輸電線路和設施安全及居民用電安全。

9、供水搶險組:由黃安福同志任組長、三建供水站全體職工為成員。負責三建場鎮供水搶險,保障人飲水安全。

(二)抗旱方案

1、遇乾旱天氣,各村及時上報旱情,堅持災情報告制度。鄉上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資訊暢通。

牽頭領導:譚肖樑其紅職責單位:各村委、黨政辦

2、特大旱情發生後,及時送水、送藥品等抗旱物資。

牽頭領導:向承忠職責單位:財政所、社會事務辦、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嚴重時,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隨時瞭解疫情並採取檢疫應急措施。

牽頭領導:高秀珍職責單位:衛生院

4、遇到突發事件,引發糾紛,打架鬥毆,及時到位制止、調解。

牽頭領導:毛磊職責單位:派出所、司法所

5、組織生產自救,最大限度地減輕受災程度,做好災後重建工作。

牽頭領導:譚建於職責單位:財政所、社事辦、民政辦、農服中心

八、預防、預測和預警

1、預防為主

堅持預防為主,防汛抗旱應急機構在災前組織水利工程管理所、農服中心、國土等部門會商、早部署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做好汛前、汛中、汛後及山坪塘蓄水保水的檢查和巡視等日常工作。

2、資訊監測與報告

雨情主要依靠縣防洪辦公室供給資料。水情、汛情、旱情等資訊由值班人員隨時報告給鄉防汛辦公室,一般情景下的資訊由辦公室處置。當災情異常嚴重時報鄉人民政府處置,若鄉人民政府不能處置,報縣人民政府處置。

3、支援系統

現有的。資訊監測和預警資訊傳遞手段主要是靠電話、預警器、喇叭、傳真和郵傳等手段。

4、預警級別及傳遞

預警級別分為一般(4級)、較重(3級),到達或超過警戒線時為2級,若上游出現潰壩洪水,為異常嚴重(1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5、預警行動

(1)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河堤管理,防洪排程方案實施和組織防汛搶險工作。

(2)各村村支部、村民委員會負責人員的轉移、安置。

(3)郵政、通訊部門保證汛期的各種資訊暢通。

(4)公安部門負責防汛治安管理與安全保衛。

(5)衛生部門負責醫療救助。

(6)搶險人員全部到現場待命。

九、保障措施

(1)應急隊伍保障:政府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可投入應急搶險人員50人、各村80人(魚泉子15人、廖家壩30人、蔡森壩20人、綠春壩15人)、鄉武裝部民兵連10人、志願者30人。

(2)交通運輸保障:三建鄉場鎮現有“長安車”30輛、貨運卡車16輛、摩托車29輛,所有車輛大都分佈在三建鄉場鎮附近,基本能做到隨用隨到。要租用時,先由鄉防汛抗旱辦租用,然後給予適當的補償。

(3)醫療衛生保障:以三建衛生院為主體,三建計生服務站協助,共有醫務工作人員14名,衛生院和服務站設施裝置都較為完善,完全能做到隨要隨到並開展救援。

(4)治安保障:三建派出所是中心所有足夠的警力維護應急狀態下的治安秩序,其次是三建鄉政府機關和各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的村民小組及群眾互助聯防組成強有力的治安保障體系。

(5)經費保障:應急狀態下鄉政府能供給至少3萬元,用於搶險救災工作。

十、工作要求

1、各村務必做好防汛抗旱期間水利設施狀況排查工作,並將結果及時上報水利工程管理所。

2、各村落實職責人對水利設施的管護,異常加強病險水利設施的監控。

3、龍河流域渡口行船落實專人負責。

4、轄區內各中國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5、各村及中國小做好防汛抗旱期間的各種應急措施。

十一、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程式

當汛情發生到2級時,由防汛抗旱辦公室立即報告給分管領導(分管領導不在時可直接報告給鄉長),再由鄉長命令應急搶險隊待命,同時通知各職能部門作好應急搶險準備。

2、指揮和協調

一旦汛情或旱情發生,立即啟動在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的以防汛抗旱指揮部為主,武裝、民政、財政、衛生等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協調機制。

十二、應急處置及職責

10、衛生院至原工商所由向承忠同志組織群眾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原營業所。

11、工商所至原林業站由譚建於同志組織群眾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供銷社庫房。

12、各中國小由學校所在地村長及支部書記協助校長組織師生防汛抗旱及應急避險至安全教室。

13、在防汛抗旱期間本預案包括所有成員通訊工具必須堅持24小時暢通。

14、在防汛抗旱期間拒不服從統一指揮的,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本預案由三建鄉民政府制定,三建鄉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實施,三建鄉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以前相對應預案自動終止。

管理所抗旱應急預案5

為做好防汛工作,提高應對特大洪澇災害的能力,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社群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工作實行街道領導班子負責制和社群屬地管理負責原則,街道統一指揮,各股室、各社群配合。

3、以防洪安全和轄區倒灌水地域、棚戶區人身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不斷提高防汛抗洪的現代化水平。

4、堅持依法防汛抗災,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平戰結合,積極參與和支援抗洪救災工作。

二、工作職責

根據有汛報汛、有險排險、有災救災的要求,區域內各有關社群都要圍繞防洪搶險救災開展工作。

社群負責轄區內居民疏散,妥善安置疏散居民的生活,組織居民抗災自救。

三、預防、預警機制

1、汛前準備

(1)防汛搶險物資器材準備。社群按要求做好防汛搶險物資器材儲備

(2)防汛搶險隊伍組織。社群組建搶險隊伍,做到臨戰待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3)健全機構,明確責任。每年4月前,調整社群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名單,實行街道領導班子負責制和社群屬地管理負責原則。

(4)防汛檢查。由社群城管專幹負責與區水利局聯絡,進行防汛保安檢查;提出處理方案以及度汛措施。

2、不同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1)雨情

根據區防汛安排,本區24小時降雨達50毫米以上,社群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24小時降雨達100毫米以上,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電話報告,社群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將彙報情況備案存檔。

(2)水情

當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6米時,社群防汛領導小組領導開始進入24小時防汛值班。社群防汛抗旱指揮部上崗,按街道指揮部安排,對轄區和部分單位進行區域性動員,做好人員、財產轉移與搶險準備。

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6米,1小時內降雨達50毫米以上,社群工作人員分頭下到各居民小組指揮抗洪。

水位達到57米時要進行全面動員,社群所有工作人員,要下去檢查瞭解汛情和指導有關單位的抗洪工作。

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9米(城區達到50年一遇洪水,堤防設施已超過當前執行能力),或日降雨達到200毫米以上(特大暴雨),搶險隊員進入一級戰備,保證隨時出動。所有單位必須做到無條件服從街道防汛指揮部調遣,盡一切努力減輕災害損失。

(3)險情

凡發生險情,如轄區出現倒灌水內澇地域、棚戶區安全險情,要立即向上級報告,並及時組織力量排險。

(4)災情

汛期,社群瞭解災情後,要在第一時間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報告。對災情不祥的,要邊報告、邊收集、邊繼續補充。2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災情態勢及搶險情況。

四、督查

社群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採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對社群防汛地段進行抽查、督查,確保防洪防汛安全。

五、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要求

(1)按區防指部指示安排,將應急響應行動按洪澇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分為四級: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2)從4月1日至9月30日為防汛期,汛期內,社群要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特別是手機要保持暢通)。社群要按照街道防汛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3)災害發生後,社群應及時向街道防汛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並及時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救災工作,重大洪澇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由區防指直接指揮,街道各單位要大力支援配合。

2、緊急處置

(1)搶險、排險

一旦發生險情災情,在及時向防汛指揮部門報告的同時,應急搶險隊投入搶險救災,確保災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儘量減少財產損失。緊急情況下積極配合區相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把被困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如有人畜傷亡,及時搶救受傷人員,清理、妥善處置人畜遺體。二是對緊急轉移的人員作好臨時安置,發放糧食、衣物,對災區作好衛生防疫工作。同時迅速組織力量搶修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

對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建築物等要安排專人監測、防禦。

(2)轉移

轉移工作採取層層包乾負責的辦法實施,統一指揮、統一轉移、安全第一。遵循先人員後財產,先老弱病殘人員後一般人員的原則。轉移責任人有權對不服從轉移命令的人員採取強制轉移措施。

(3)災民安置

按區防指的統一安排,街道大力配合支援災民安置工作。採取借住公房、非受災戶對口接收受災戶、投親靠友、興建廠棚、搭建帳篷等辦法,實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集中建房與分散恢復相結合。

(4)物資調撥

堅持屬地管理和就近原則,配合區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救災物資調撥。

(5)應急人員的安全保護

所有參加應急搶險的人員,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汛期進行統一的技術安全培訓,在實施應急搶險時由指揮部統一裝備安全服與必要的安全裝置。

(6)群眾安全防護

出現險情後,一方面及時組織受災區群眾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對來不及轉移的群眾按區防指安排及時組織民兵和部隊進行營救。

3、保障措施

(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由區防指統一部署,街道辦事處指揮部組織落實,並負責統一管理與排程,確保發生險情時應急隊伍能全部及時落實到位,投入抗洪搶險工作。

(2)治安保障

社群要大力配合公安部門維護治安秩序,打擊趁災打劫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重點目標安全

六、應急結束

當洪水水位處於警戒水位以下,水文、氣象部門預報短期內無異常變化,災民得到妥善安置等條件具備後,整個應急處理工作結束,隨即進入生產自救與水毀工程恢復建設階段

七、紀律與獎懲

1、紀律

防汛期間,防汛有關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出現空缺崗現象。要加強對雨情、工情、水情等情況的統計,並及時上報。對工程出現的險情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搶護,確保工程安全。加強防汛值班,做到晝夜有人接聽接收電話、傳真,確保暢通。

對不到崗到位的,不履行防汛職責的,一經查出,將按防汛工作紀律論處。對出現險情、災情不及時採取措施、不及時報告或者出現漏報、錯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防汛工作紀律處罰當事人和主要負責人,對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當事人和主要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

(2)獎勵

對錶現突出的予以適當的精神或物質獎勵。

管理所抗旱應急預案6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及時、妥善處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以保障高壩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涼州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檔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河流洪水、內澇災害、山洪災害、乾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堤防決口的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抗旱防汛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抗旱防汛的現代化水平。

1.4.2抗旱防汛工作實行各村委會主任,各單位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村、分單位負責。

1.4.3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和堅持執行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

1.4.5堅持依法抗旱防汛,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排程,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抗旱防汛統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嚴格執行相關法規,在充分利用水資源的同時,要切實保護好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XX鎮人民政府設立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災害突發性事件應對工作,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辦公室。

2.1.1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組織機構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的副鎮長和武裝部長任副組長,成員為:鎮政府辦公室、鎮水管站、派出所、國土所、鎮財政分局、鎮民政辦、鎮統計站、鎮農技站、畜牧站、林業站、學區輔導站、供電所、鎮衛生院、鎮廣播站構成。

2.2職責分工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領導、組織、指揮全鎮抗旱防汛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抗旱防汛搶險的各項政策、規章和制度以及上級抗旱防汛指揮部排程指令和批准的防洪搶險預案;及時掌握全鎮旱情、水情、汛情、災情,組織實施抗旱減災措施、抗洪搶險、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2.1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政府辦公室:負責執行鎮黨委、鎮政府及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釋出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災等決策、指令,督促有關站、所履行職責,並監督協調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鎮武裝部:負責全鎮抗旱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訓練等工作。根據汛情、災情需要,協調民兵連隊協助政府擔負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及執行重大防洪搶險任務。

鎮水管站:負責全鎮防汛搶險及所屬重點水利渠系的執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鎮抗旱防汛搶險各類預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預報,;負責實施全鎮抗洪搶險工作的技術指導及

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抗旱防汛搶險秩序和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緊急防汛期間協助防汛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打擊偷竊防汛物資、破壞防汛工程及通訊裝置的違法犯罪行為,做好抗旱防汛搶險的治安保衛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勘測、預報和預防工作;負責全鎮範圍重點區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及泥石流防禦預案的制定和落實。

鎮財政分局:負責落實、解決防汛搶險經費;及時下撥省、市、區下達的抗旱、防汛投資並監督使用;根據防汛搶險和水毀工程修復的急需程度,籌措、調劑、落實防汛經費。

鎮民政辦:負責全鎮水旱災害的調查評估,做好災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災工作。

鎮統計站:統計旱情、汛情、險情、災情,並及時做好上報工作。

鎮農技站、畜牧站:負責做好本行業的抗旱防汛搶險工作,及時準確掌握水旱災害動態,組織、協調、落實災區農、牧業減災、救災措施。

鎮林業站:負責全鎮造林地抗旱保苗預防工作。

學區輔導站: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強對中國小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國小生不到水庫、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時掌握並上報學校受洪澇災害情況,做好學校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供電所:負責全鎮抗旱防汛及抗洪搶險期間電力設施的安全執行和電力供應;發生緊急情況,線路中斷時,要及時派出專業技術人員搶修,確保防洪搶險的電力供應。

鎮衛生院:負責組織災區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緊急情況發生後,要立即組織衛生醫療救護隊進入受災區域,及時救治和運轉傷病人員,做好災區災後消毒和防疫工作。

鎮廣播站:負責根據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時向群眾釋出抗旱防汛資訊,做好防汛搶修、抗洪救災知識的宣傳

指導工作,做好嚴厲打擊盜竊防汛物資、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等犯罪行為的宣傳報道。

3 預防及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資訊

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預警資訊包括洪水、乾旱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

3.1.1洪澇災情資訊

(1)洪澇災害資訊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災人口、農作物、群眾財產;工礦企業設施;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訊、水利設施等方面的災情損失。

(2)洪澇災害發生後,受災村組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受災情況,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迅速收集彙總災情,全面掌握救災情況,並及時向區政府和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突發重大險情或重大災情,應在第一時間內採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情況,同時組織核實災情,並及時將核實的災情上報。

3.1.2旱情資訊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各村應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出科學依據。

災害發生後,各村組及時收集旱情災情動態資訊,並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重大抗旱行動應隨時上報區抗旱防汛指揮部。

旱情資訊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水和乾旱災害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組織領導機構,落實抗旱防汛責任人、抗旱防汛隊伍及預警措施,加強抗旱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重點地段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問題的堤防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

(4)預案准備。編制、修訂、完善各類抗旱防汛應急預案,研究制定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制定嚴格的抗旱水資源排程方案和節水限水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河流堤防險工險段,要制定工程搶險方案。

(5)物資準備。按照各村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須的防汛物資,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以應急需。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可按險情、災情需要統一調配抗旱防汛物資,以應急需。

(6)通訊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訊公網,確保抗旱防汛通訊專網系統完好和暢通,確保雨情、水情、災情資訊和指揮排程指令的及時傳遞。

(7)抗旱防汛檢查。實行以組織、工程、預案、物資、監測、通訊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8)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加強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河流、河灘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專案,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行洪的專案,應依法拆除。

3.2.2河流洪水預警

(1)汛期警戒水位以下正常洪水預警:由水管站、村、組實行24小時值班及巡查制度,及時將水情、旱情等資訊傳達有關部門並由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釋出預警。

(2)汛期警戒水位至緊急水位洪水預警:當洪水水位超過警戒水位但尚在緊急水位以下時,由水管站、村、組及鎮防汛辦公室實行24小時監控,各防汛責任人上崗到位,會商分析氣象、水情、工情發展趨勢,及時向上級彙報。

(3)超標準洪水預警。當出現超標準洪水時,向上級主管部門

管理所抗旱應急預案7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xxx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乾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

1.4.5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排程,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xxx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成員組成如下:

2.2 工作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預案和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排程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警資訊

3.1.1 汛情資訊

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鎮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縣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 洪澇災害資訊

(1)洪澇災害資訊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訊、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鎮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汛指揮部,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

3.1.3 旱情資訊

(1)旱情資訊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鎮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 預防預警行動

3.2.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的監測網路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訊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訊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資訊及指揮排程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訊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3 地質災害預警

(1)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訊號傳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 乾旱災害預警

(1)鎮防汛指揮部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管理所抗旱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防禦、減輕水旱災害和在我市發生水旱災害時,能夠及時、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城市節加盟芾砉娑ā貳ⅰ度∷碸芍貧仁凳┌旆ā芬約啊豆曳姥純購底苤富硬砍稍鋇ノ恢霸稹貳ⅰ豆曳姥純購底苤富硬抗ぷ髦貧取貳ⅰ蹲酆俠盟獾鞫韌ㄔ頡貳ⅰ逗登樵趾ν臣票ū碇貧取貳ⅰ豆曳姥純購滌痺ぐ浮罰確傘⒎ü妗⒐嬲攏岷銜蟻繒蚴導手貧ū駒ぐ浮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鄉鎮轄區內突發性旱澇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旱澇災害包括:河庫洪水、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颱風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負責制、部門責任制、技術人員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一切部門和單位必須服從市防指的統一指揮和排程,對不服從指揮和不執行排程命令的,實行責任追究制。

1.4.3防汛抗旱工作以防洪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

1.4.5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主要承擔防汛抗旱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客水後主水,先地表水、後地下水,先節水、後調水的原則,科學排程,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需求。

1.4.7防汛抗旱統籌兼顧,在保證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努力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1.4.8防汛抗旱各類資訊實行資訊共享。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鄉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必要時可設立前線防汛指揮機構。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行業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照“行業管、管行業”的原則,負責本行業、單位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鄉鎮人民政府設立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指揮部(以下簡稱鄉鎮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鄉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鄉鎮防指辦公室(以下簡稱鄉鎮防辦)設在鄉鎮政府農業辦公室。

2.1.1鄉鎮防指組織機構

(1)總指揮:鎮長

(2)副總指揮:鎮黨委、政府班子其他副職成員

(3)成員:鎮黨政辦公室、鎮武裝部、鎮宣傳辦、鎮廣播站、鎮經貿辦、鎮城鎮建設服務中心、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科技文化中心、鎮教委、鎮派出所、鎮民政所、鎮財政所、鎮土地所、鎮交通管理所、鎮安檢辦、鎮統計辦、鎮衛生院、各村衛生所、鎮電信局、鎮郵政局、鎮供電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領導。

2.1.2鄉鎮防指職責

鄉鎮防指負責領導、組織、監督、協調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職責是貫徹實施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上級的命令,擬訂鄉鎮防汛抗旱規章制度,及時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具體部署,組織制定實施鄉鎮內主要河湖防禦洪水方案、全鎮抗旱預案和跨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和水資源排程工作,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迅速彙總災情,在災情發生1小時內向鎮黨委、政府及即墨市政府報告災情、險情及已採取的搶險救災措施,及時提出請求緊急支援的專案和內容。統一調控和排程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地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組織開展防汛安全檢查,組織調配全鎮防汛抗旱物資和隊伍,負責鄉鎮級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鄉鎮級防汛抗旱隊伍建設,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1.3鄉鎮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防汛抗旱工作是社會公益性事業,必須在鎮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成員單位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抗旱工作。各成員單位職責是:

鎮農業服務中心:協調防汛抗旱工作,負責水工程排程,統一合理調配抗旱水源,充分發揮現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組織實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設和抗旱應急工程修復,及時調處水事糾紛;並負責旱情監測和預報,按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短期、中期、長期氣象預報、降雨實況和土壤墒情等相關資料,組織實施人工增雨工作,並提供抗旱建議和意見。負責災區農、林、牧、漁業救災,組織恢復生產並負責提供農作物播種面積、產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廣應用有關抗旱農業新技術,制定農業救災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災後災區農業生產所需種子、農資的調撥供應、技術指導,幫助災區人民搞好搶收搶種,恢復生產;

鎮郵政通訊部門:優先傳遞抗旱防汛資訊和郵件等;

鎮財政所:協調安排抗旱防汛工程建設專案、資金的籌措和及時到位,並監督使用情況;

鎮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檢查災情,負責災民的生活安排、救濟,負責救災物資的籌集、管理和發放;

鎮廣播站:按照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部署,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宣傳工具,及時報道發生的旱情災情,宣傳抗旱方針政策和動態;

鎮黨政辦:協同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做好災情的調查、核實、統計、上報工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

鎮交通所:優先運送防汛抗旱、救災的人員和物資;

鎮供電公司:保證防汛抗旱、救災用電的優先供應;

鎮衛生院:負責組織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飲用水質的檢驗工作,指導群眾做好水質消毒,保證飲用水安全;

鎮派出所:負責防汛抗旱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協助查處水事糾紛,嚴厲打擊偷竊、破壞抗旱設施的犯罪行為。

其它有關部門在防汛抗旱期間,按照各自的職能範圍,根據指揮部的救災指令,無條件地提供服務,配合相關部門共同完成救災任務。

2.1.4鄉鎮防辦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決定、排程命令以及鄉鎮政府的指示;承辦鄉鎮防指的日常工作,組織全鄉鎮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檢查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實;負責組織鄉鎮內主要河湖防洪抗旱預案的編制、審查和審批及重要水工程的洪水排程方案;組織實施鄉鎮內主要河庫、水工程防洪排澇排程方案和防颱風方案;組織協調各村莊、各有關部門實施防汛抗洪責任制,參與組織抗洪搶險工作並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負責防汛通訊、排程現代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旱物資計劃儲備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抗旱經費的分配使用建議計劃,並監督實施;及時準確地掌握汛情、旱情、災情和水利工程的執行狀況,必要時釋出雨水情資訊、水情預報和汛情公報;提出全鎮防汛抗旱部署和決策意見,供鄉鎮政府和鄉鎮防指決策。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防汛抗旱重大事故和表彰先進。

2.2村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有防汛抗旱任務的村莊設立村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工作。村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設在村委辦公室。

2.3其它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有防洪任務的部門、行業、企業根據需要成立防汛指揮部。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資訊

3.1.1氣象水文海洋資訊

(1)鎮水利部門應將市水利局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2)當接到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旱情災害和風暴災害時,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村莊、單位做好相關準備。當河庫發生洪水時,水利部門應將雨情、水情在1小時內報到鄉鎮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鄉鎮防指,為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旱情資訊

(1)旱情資訊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農田土壤墒情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旱情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遇旱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旱情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抗旱責任人、抗旱隊伍,加強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河道、水庫抗旱排程預案。

(5)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訊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6)防汛檢查。實行以“五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訊)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立即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在河道、水庫、灘塗、滯洪區內的非防洪建設專案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建設。對未經審批擅自建設、嚴重影響防洪的專案,有關部門應依法下達清障令,強行清除。

3.2.2洪水預警

(1)河道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鎮防指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

(2)鎮防指應確定全鎮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資訊釋出範圍,並及時釋出。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向鎮防指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3.2.3漬澇災害預警

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確定漬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並按照許可權向社會發布。同時,應做好排澇準備工作,必要時,應通知低窪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

3.2.4山洪災害預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地方,均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水文、氣象、國土等部門應密切聯絡,相互配合,實行資訊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釋出預報警報。

(2)凡有山洪災害的地方,當地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國土、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預案,繪製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定安全轉移方案,明確抗災指揮組織結構和職責。

(3)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汛期應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降雨期間,應加大觀測密度,加強巡邏。各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應落實訊號傳送員,確保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同時,應將險情及時報當地防汛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乾旱災害預警

(1)鎮村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2)鎮村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路和乾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鎮村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加強抗旱服務網路建設,鼓勵和支援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乾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2.6供水危機預警

因乾旱引起的大範圍供水危機,由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社會公佈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

3.3預警支援系統

3.3.1乾旱風險圖

(1)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製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乾旱風險圖。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風險圖作為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抗旱預案

(1)鎮村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編制抗旱預案,應對不同等級的乾旱災害。

(2)各類抗旱預案由鎮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批,報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凡經審批的各類抗旱預案,各村莊及有關單位應貫徹執行。

3.3.3防禦洪水方案

(1)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根據需要編制和修定防洪水方案,並根據洪水變化情況,修定和完善洪水排程方案,主動應對洪水。

(2)防洪水方案和洪水排程方案,應按規定逐級上報審批。對已經鎮政府或鎮防指批准的防洪預案和排程方案,有關鎮(處、區)和部門必須堅決貫徹執行。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水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

4.1.2進入汛期、旱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水、工、旱、災情,並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式。

4.1.3鎮防指負責跨鎮河道、中型水庫的防洪排程;其他防洪工程排程由所屬村防指負責,必要時由鎮防指直接排程。鎮防指各成員單位按照統一的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報告有關情況。

4.1.4水旱災害發生後,由當地防指向同級人民政府和鎮防指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任何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都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4.1.5對跨鎮發生的水旱災害,將影響到鄰近鎮的,在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鎮防指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鎮的防指通報情況。

4.1.6因水旱災害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當地防指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採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並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鎮防指報告。

4.2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2.1洪水災害

(1)當洪水超過警戒水位時,市防指按照批准的防禦洪水方案指揮實施;包工程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上崗到位;組織專家和群眾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密佈防,必要時動用軍隊參加重要堤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突擊搶險。

(2)當洪水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物件時,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任務的部門、單位,根據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防禦洪水方案、洪水排程方案,適時排程運用防洪工程,調節水庫攔洪錯峰,開閘洩洪,啟動泵站搶排,啟用分洪河道,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洩洪能力等。

(3)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防洪法》有關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並行使相關權利、採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搶險的順利實施。

4.2.2漬澇災害

(1)當出現漬澇災害時,有關鎮防指應科學排程水利工程和排澇裝置,儘快排出積水,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2)在防洪形勢緊張時,要正確處理排澇與防洪的關係,避免因排澇而增加防洪的壓力,排澇應當服從防洪。

4.2.3山洪災害

(1)山洪災害應急處理由當地防指負責,水利、國土、民政、建設、環保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雨量觀測點降雨量達到一定數量,或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動趨勢時,由當地防指或有關部門及時發出警報,對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應立即通知村組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3)轉移受威脅地區的群眾,應本著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則進行,先人員後財產,先老幼病殘後其他人員,先轉移危險區,再轉移警戒區人員,防止出現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發生。

(4)發生山洪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搶險突擊隊緊急搶救,必要時向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和上級政府請求救援。

(5)當發生山洪災害時,當地防指應組織水利、國土、氣象、民政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山洪災害造成更大損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當地防指應召集有關部門、專家研究處理方案,儘快採取應急措施,避免發生更大的災害。

4.2.4颱風暴潮災害

當發生颱風暴潮(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時,市防指應及時啟動颱風暴潮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同心協力,全力抗災救災。

4.2.5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

(1)當出現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前期徵兆時,防汛責任單位要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儘可能控制險情,並及時報告,同時向下遊發出警報。大沽河、邊界河道堤防決口、水閘垮塌、中小型水庫潰壩等事件應立即報告市防指。

(2)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由當地防指負責,首先應迅速組織受影響群眾轉移,並視情況搶築二道防線,控制洪水影響範圍,儘可能減少災害損失。

(3)當地防指視情況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口,排程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並明確堵口搶護的行政、技術責任人,啟動堵口搶護應急預案,及時調集人力、物力迅速實施堵口搶護。市防指領導應立即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4.2.6乾旱災害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按輕度乾旱、中度乾旱、嚴重乾旱、特大幹旱4個等級,制定相應的應急抗旱措施,並負責組織抗旱工作。

(1)輕度乾旱

a.掌握旱情變化情況,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

b.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排程工作。

c.及時分析瞭解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2)中度乾旱

a.加強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及時通報旱情資訊和抗旱情況。

b.及時分析預測水量供求變化形勢,加強抗旱水源統一管理和排程。

c.根據旱情發展趨勢,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d.及時上報、通報旱情資訊和抗旱情況。

e.注視水量供求變化,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統一排程。

f.根據旱情發展趨勢,及時會商動員部署抗旱工作

(3)嚴重乾旱

a.進一步加強旱情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及時掌握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變化趨勢,及時通報旱情資訊和抗旱情況。

b.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c.適時啟動相關抗旱預案,督促各部門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排程,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

d.做好抗旱工作的宣傳。

(4)特大幹旱

a.強化各級行政首長抗旱目標責任制,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企業用水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b.各級防指強化抗旱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加強會商,強化抗旱水源的科學排程和用水管理,各有關部門按照市防指的統一指揮部署,協調聯動,共同做好抗旱工作。

c.啟動相關抗旱預案。必要時經市政府批准,可宣佈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措施,如: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等。

d.密切監視旱情、及時分析旱情變化發展趨勢,密切掌握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及時分析旱情災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適時向社會通報旱情資訊。

e.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災。

f.加大旱情災情及抗旱宣傳力度。

4.2.7供水危機

(1)當發生供水危機時,鎮防指應加強對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調水實行統一排程和管理,嚴格實施應急限水,合理調配有限的水源;採取跨鎮應急調水,補充供水水源,水質檢測部門應加強供水水質的監測,最大限度地保證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單位用水安全。

(2)針對供水危機出現的原因,採取措施,儘快恢復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質正常。

4.3資訊報送和處理

4.3.1汛、旱、工、險、災情等防汛抗旱資訊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4.3.2防汛抗旱資訊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資訊要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資訊,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4.3.3一般汛、旱、工、險、災情,按分管許可權,分別報送本地防指辦公室處理。較重險、災情,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經本地防指負責人批准後報市防指。

4.3.4凡經本級或上級防指採用和釋出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資訊,當地防指應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4.3.5市防指接到特別重大的汛、旱、險、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市政府、青島市防指,並及時續報。

4.4指揮和排程

4.4.1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的防指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採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市防指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資訊,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並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4.4.2事發地的防指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並按規定的處置程式,組織指揮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迅速採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4.3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後,鎮防指應迅速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加強領導,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4.5搶險救災

4.5.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出現重大險情後,事發地的防指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並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絡。

4.5.2事發地的防指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當地政府和市防指決策。

4.5.3事發地的防指應迅速調集本地的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援;組織本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河道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重大險情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並由防汛搶險隊或駐即部隊實施。

4.5.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鎮防指統一指揮,各部門、單位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4.6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6.1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4.6.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指揮部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採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汙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汙處理。

4.6.3發生水旱災害後,事發地防指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6.4事發地防指應按照市政府和市防指的指令,及時釋出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汙染的水源。

4.6.5對轉移的群眾,由當地政府負責妥善安置災區群眾,提供緊急避難場所,保證基本生活。

4.6.6發生水旱災害後,事發地政府、防指應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傷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可設立現場緊急救護所。

4.7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7.1發生水旱災害後,事發地防指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市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進一步擴大。

4.7.2必要時可通過市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呼叫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4.8資訊釋出

4.8.1防汛抗旱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8.2汛、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由市防指統一稽核和釋出;涉及水旱災情的,由市防指辦公室會同民政局稽核和釋出;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稽核。

4.8.3資訊釋出形式主要包括授權釋出、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釋出會等。

4.8.4重點汛區、災區和發生區域性汛情的地方,其汛、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資訊,由各鎮防指稽核和釋出;涉及水旱災情的,由各鎮防指辦公室會同民政部門稽核和釋出。

4.9應急結束

4.9.1當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市防指視汛、旱情況,宣佈結束緊急防汛期或緊急抗旱期。

4.9.2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期、緊急抗旱徵用、呼叫的物資、裝置、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結束後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取土佔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結束後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有關鎮人民政府對取土後的土地復墾。對砍伐的林木組織補種。

4.9.3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後,事發地防指應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儘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5應急保障

5.1通訊與資訊保障

5.1.1任何通訊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資訊暢通的責任。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儲備常規的抗旱救災所需的機械、裝置、物資、器材等,以滿足救災急需。

5.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a.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和軍隊搶險隊伍。群眾搶險隊伍主要完成一般搶險任務,軍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c.調動防汛搶險隊伍程式:一是各鎮防指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由各鎮防指負責調動。二是市防指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由各鎮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調動申請,由市防指批准。三是同級其他鎮防指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由各鎮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調動申請,市防指協商調動。

d.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式:市防指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由市防指通過市武裝部向駐即部隊提出,駐即部隊按照軍隊的的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

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檔案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採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2)抗旱隊伍

a.在抗旱期間,鎮人民政府和防指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b.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乾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流動灌溉、生活用水、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資訊和即時諮詢等方面的服務。

5.2.3供電保障

供電公司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5.2.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的調配;負責大洪水時用於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

5.2.5醫療保障

醫療衛生防疫部門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的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依法組織做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5.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a.各級防指、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範儲備防汛搶險物資。並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的有關工作。各級防指辦公室、物資站應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裝置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

b.鎮根據規範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由本級防指確定。

c.抗旱物資儲備。鎮、村應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本級防指負責呼叫。

d.抗旱水源儲備。嚴重缺水時應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

(2)物資調撥

a.物資調撥按照先近後遠,確保重點的原則實施。

b.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啟動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聯絡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徵集。

5.2.8資金保障

鄉鎮財政根據旱情災害程度,安排資金,用於遭受嚴重旱情災害的補助。

5.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旱情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抗旱。

(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做好全社會搶險救災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廣大幹部群眾救災和自救能力。

(4)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旱情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援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⑸鎮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抗旱工作。在抗旱的關鍵時刻,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幹部群眾奮力抗災減災。

5.3技術保障

5.3.1建設鄉鎮抗旱指揮系統

相關農業部門和單位須提供相應的地圖及有關統計資料,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資訊和社會資訊的快速查詢。

5.4培訓和演習

5.4.1培訓

(1)採取分級培訓的原則,由各級防指組織培訓。市防指負責各鎮防指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幹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各鎮防指負責村防汛領導小組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和防汛機動搶險隊骨幹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合理規範課程、嚴格考核、分類指導,保證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4)軍隊抗洪搶險應急部隊的培訓由軍隊安排,地方有關部門應給予必要的支援和協助。

5.4.2演習

(1)鎮防指應定期舉行不同型別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6.善後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地方,鎮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6.1救災

6.1.1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6.1.2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作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6.1.3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汙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6.1.4當地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汙染物進行清除。

6.2災情核定

6.2.1鎮防指接到災情報告後,應及時安排或組織對災情進行全面調查,核定實際損失,確認災害等級。

6.2.2鎮民政部門應協調農業、水利、地震、氣象、統計等其他有關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及時上報市防指。

6.3災情釋出

災情資料以鎮民政部門與有關部門會商的統計資料為準,大災、特大災的災情對外發布和新聞報道,需經市防指批准。

6.4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各級防指、有關單位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6.5水毀工程修復

6.5.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人民政府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6.5.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訊、水文及防汛專用通訊設施,有關責任部門必須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6.6災後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6.7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各級防汛抗旱部門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徵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執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