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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14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14篇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1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報告程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範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於事發後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型別、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採取的措施。

二、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後,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三、應急車輛和裝置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裝置(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裝置),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裝置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四、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於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區域性服從全域性、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五、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資訊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後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應急電話:xxxxxx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2

為了進一步加強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和組織指揮,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後能迅速得到控制並儘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現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寧國交運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一、應急處置和救援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思想,對轄區發生的危險品運輸事故能夠儘快有序的實施處置和救援,及時搶救和疏散人員,控制事故發展,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處置原則: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自救為主,區域性服從大局,下級服從上級。

二、組織領導

1.為了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保轄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交運局專門成立了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成立應急救援小分隊。聽從指揮部統一指揮,迅速進行現場救援工作

第一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第二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基本內容

1.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及分佈

種類:爆炸物品,助燃氣體,易燃氣體,易燃液體,有毒氣體,腐蝕品

分佈:江南、政捷危化品公司及外地通過我市區域危化品運輸

2.事故的主要類別:爆炸、洩漏、著火。

3.事故應急和救援的主要措施:堵漏、滅火、抑爆、疏散、冷卻、隔離、中和、回收。

四、各種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

1.銨油炸藥

消防方法:燃燒或爆炸後著火可用水撲救。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紮、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2.爆破用非電管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紮、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3.導火索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紮、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4.石油氣、液化氣

洩露處理:首先切斷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勿使其燃燒,同時關閉閥門等措施,制止滲漏,並用霧狀水保護關閉閥門的人員,對殘餘廢氣或鋼瓶洩露出來的氣體用排風機排送至空曠地方。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洩漏汙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洩漏物。儘可能切斷洩漏源。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吸收劑蓋住洩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體進入。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

滅火方法: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洩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

急救:面板接觸:若有凍傷,就醫治療。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5.汽油

洩漏處理:隔離洩漏汙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防酸鹼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洩漏物。小量洩漏:避免揚塵,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

大量洩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砂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 救:面板接觸:立即脫去汙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6.氧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洩漏汙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一般作業工作服。避免與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觸。儘可能切斷洩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用水保持容器冷卻,以防受熱爆炸,急劇助長火勢。迅速切斷氣源,用水噴淋保護切斷氣源的人員,然後根據著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急救: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7.氯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洩漏汙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立即進行隔離,小洩漏是隔離150m,大洩漏是隔離450m,嚴格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儘可能切斷洩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將洩漏物導至還原劑溶液。也可以將漏氣鋼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切斷火源,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

應急:面板接觸,立即脫去汙染衣物,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術,就醫。

8.氫氧化鈉(液體鹼)

洩漏處置:隔離洩漏汙染區,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穿防酸鹼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洩漏物。小量洩漏:避免楊晨,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洩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沙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救:面板接觸,立即脫去汙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五、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報告

1、發生事故後,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向市交運局報告,聯絡電話:0563-4016629,聯絡人:周懇新13905639737,然後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2、做好事故的有關續報工作。

3、書面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的進展情況和措施;報告單位和時間。

六、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迅速組織現場人員採取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好現場。

2、交運局接到報告後,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和分隊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3、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做好以下工作:

(1)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事故現場制定具體措施。

(2)統一安排部署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

(3)根據事故情況變化及時修改、調整和補充應急預案。

(4)負責緊急調集各類救援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

(5)負責事故地點的人員、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有關要求

1、局屬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

2、根據行業特點、單位性質,配備必要的救援設施。

3、加強宣傳,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提高交通行業預防意識。

4、局屬各單位要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報市交運局辦公室備案。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3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即會引起更嚴重的火災爆炸事故,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為預防重大事故發生,提高緊急處理情況的應變能力,沉著靈活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事故(災害),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為目標,根據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況,和跨區域運輸陪送特點,特制定以下事故(災害)搶險應急預警方案。

一.蘇州市元聯運輸有限公司事故(災害)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工作小組事故(災害)搶救應急指揮部指揮

組 長:張先春

小 組 成 員:張澤鈞 李祥巨 劉金富

後勤保障組長:陸鵬

小 組 成 員:李才旺 王功成 陳強

一.預警級別

一級警別: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車輛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車毀人亡,致使財產損失5萬以上,人員傷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級警別:指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事故,或因漏油混油造成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5萬元以內的;

三級警別:指一般交通事故(災害),或漏油、混油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致使財產損失2萬元以上3萬元以內的。

二.預警控制範圍及應急防範措施:

(1)預警控制範圍包括:油罐車進出油庫作業區、各加油站接卸作業現場、停車場、行駛途中等。

(2)應急防範措施

1、油罐車進出油庫付油作業區、加油站時,駕駛人員應在進庫前,檢查車輛及罐體各個卸油口是否關閉,排氣管防火帽是否關閉完整,罐體靜電線接地是否安全可靠,罐體有無滴漏現象,同時檢查隨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有效,遵守並按規定交出車上和個人攜帶的著火器。裝油現場,油車駕駛員應對付油作業現場保持警視狀態,一旦事故(災害)發生,應立即進行自救和報警求救,詳細說明事故(災害)地點、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以及事故(災害)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並能果斷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參考。

2、公司安全應急機構接到事故(災害)報警後,應在最短的時間內按原先制定的應預案和應急措施,立即召集現場指揮和後勤保障組成員,以最快的時間感到事故(災害)現場,同時各種救助器材、和後勤保障用品要同時跟上。各司其責措施到位有效。

三.根據不同的`事故(災害)現場,採取不同的應急處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災害)應急措施:

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立即報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護警和運管部門,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並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監視油罐車各裝、卸油口的密封安全情況,告誡圍觀的群眾嚴禁煙火,用手提消防器材佈置好安全警戒線。如是裝載油品的重車,應在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後和交警協調,就近加油站,把裝載油品卸掉後再進行事故處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發生。

如果是過載車因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下溝或者翻車,應在消防部門的配合下,對車輛進行罐體表層冷卻,和四周的空氣進行稀釋,利用我們自備車輛的車載防爆自吸泵對受損車輛進行對口自吸過駁,卸空受損車輛的過載油品後,方可以進行拖吊施救。對在事故中外溢的油品應立即進行稀釋,挖溝填埋,嚴格遵照消防和環保部門的要求做好事故(災害)的善後工作,防止排入附近的水源引起的環境汙染。

2.執行中油品洩漏,燃燒爆炸處理措施:

油罐車在執行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災害導致罐體破裂,閘閥失控,運載的油品引發火災和爆炸,駕駛員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造成更大的災害,在時間和環境允許的條件下車輛應駛出人群、建築物、電網密集區,停放在較為空空的地帶並立即報警,利用車上自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自救。同時應向當地的群眾,廠礦企業單位進行呼救支援,設定安全警戒線,勸阻無關群眾遠離現場。要不惜一切代價搶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傷者立即移動到安全地帶進行包紮止血處理。應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的搶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擴大,把事故中的受傷害人員減少到最低程度。

3.油庫裝油臺裝油中漏溢油,燃燒事故處理措施:

①、 車輛在裝油時發生漏、溢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關緊車上各口閥門,通知停止裝油,協助裝油臺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處置,稀釋漏、溢油現場,從防溢槽中回收漏、溢油品,並做好漏、溢油的數量損失計量登記。嚴禁立即啟動車輛,應等現場油氣處理合格,交接手續完成後才能將油罐車駛離出庫。

②、 車輛電路著火,迅速使用乾粉滅火器撲滅,同時,通知油庫作業人員立即中止付油,並用石棉毯封蓋注油口。

③、 油庫發生火情,應迅速將罐車駛離現場並出庫,通知有關人員配合施救,並看護車輛。

④、 油車在油庫付油作業區一旦發生火災而一時無法撲救時,駕駛人員應按照一級警報撥打119報警電話,拉響油庫警報系統,配合油庫消防人員做好施救工作,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報告。分公司領導向運管等相關部門報告。

⑤、 油車雖然著火,但火勢不大,未危及人身安全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反應,將油車駕駛到空曠的地帶後,立即施救並報警。

4.油罐車在加油站卸油作業時,駕駛人員在車輛進站熄火後,應做好車輪壓護防滑措施。卸油前,應連線好車輛靜電接地線,檢查各種防範工作是否到位。卸油時,加油站“三員”不到位,現場滅火器未作臨戰狀態,駕駛員人有義務提示站長或安全員做好安全應急準備工作。加油站卸油作業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迅速關閉卸油口,卸下卸油軟管,並立即將油車駛出加油站後進行報警施救。

②、汽油起火撲救程式:

A:切斷卸油口,立即使用石棉毯覆蓋或用拖車式200L乾粉滅火器撲救,疏散現場車輛;

B:迅速向119報警,並通知應急小組,同時配合消防人員就地施救;

C:地面油氣滴漏起火,立即使用石棉毯或消防砂撲救。

5、行駛途中,油車駕駛人員應檢查車輛自備消防滅火器材是否隨車,車輛行駛效能是否發生異常,嚴禁駕乘人員在油車行駛途中使用手機,吸菸等違章行為,一旦發生危情,立即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撥打122報警,保護現場並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攔截過往車輛搶救傷員。

②、途中油品外漏,立即將油車駛進緊急停車或遠離人群地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保護現場,設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區防止明火進入防護區。

③、途中起火,立即將油車駛入緊急停車帶或遠離人群地帶後,迅速使用隨車滅火器撲救,並迅速撥打119報警,轉移隨車重要物品,並向分公司應急指揮組報告,疏散周圍群眾,封閉現場。

6、油罐車在停車場停放應整齊有序,以備疏散。停車場應備有足夠有效的滅火器,嚴禁所有油罐車輛過載在停車場過夜停放。停車場嚴禁明火作業。嚴禁過載車進修理廠維護保養。值班室嚴禁使用電爐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員應加強夜間巡視,以防偷盜及破壞行為的發生。

7、駕駛員應保證運輸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車輛的操縱、傳動、制動和線路各總成效能安全可靠,罐體及附件、靜電接地帶、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經發現故障及隱患及時報修,整改到位。

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庫、站的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消防知識和使用滅火器材。

8、防颱風、防汛應急處理措施

①、分公司應建立健全各類天氣、地質預報的收集工作,加強值班,一旦接到颱風或汛情預報,應立即通知下屬各車從業人員,做好預防工作,並與配送單位聯絡(尤其是可能會發生災害地區的加油站點)共同制定應急供油方案,確保各站點的油品供應。

②、要隨時瞭解和掌握颱風、汛情的量能,即時流向和及時通知各部車輛駕駛員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爭取在災情到來之前將油品送達各加油站,來不及配送的,應立即通知駕駛員回停車場,防止冒然前往災害發生地。駕駛員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分公司應急指揮部聯絡。

③、災情到達之前,應急小組人員應深入現場指揮,對災情的發生要提出有效的防範措施,及時通知所有在途車輛立即在就近加油站或安全地帶停靠、避險,待災情接觸後方可上路行駛。

④、遇到強颱風時,所有車輛都不許冒險上路行駛,應避其風頭選擇有背風的地帶行車避險。

⑤、遇到汛情時,應選擇地勢較高安全地帶停車,不許在有下水道、河道邊的低窪地停車。如是在傍山路,應避開橋樑、懸崖邊有可能滑坡的地帶停車。

五、職責分工

1、指揮(副指揮),負責組織對人、財、物搶險過程的指揮協調工作。

2、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洩漏油品的回收堵截、轉移,人員上網護送搶救和現場保護工作。

3、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搶險期間的現場清點,做好現場記錄,搶救物品調集等後勤保障工作,搶險後的善後處理工作。

4、預警防範期間,所有從業人員對預警範圍內任何重大異常情況,有權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指揮(副指揮)或工作小組成員及上級機關報告。

六、裝置器材保障

1、工具車一輛、離心泵油車兩輛;南平一輛,邵武一輛。

2、預備防爆抽油泵一臺,自備小型發電機一臺,相機一部。

3、輸油管50米(兩條),防毒面具5幅,消防鐵鍬、消防戰鬥服裝等。

七、工作程式

各組在指揮人員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團結協作,並保持臨危不亂的狀態,迅速投入搶險。

現場指揮組:迅速轉移傷亡人員,堵截或回收油品,做好防止事故擴大的搶險救災工作。

後勤保障組:做好警戒,事故記錄,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八、事故(災害)報告

發生一級和二級預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的,運輸分公司應急指揮部應在得到訊息的同時,立即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和總指揮、副指揮,不得延誤。發生三級預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應在得到資訊30分鐘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發生一般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應在6小時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

九、善後處理

事故(災害)搶險結束後,後勤保障組應對現場周圍進行認真清查,消除遺留隱患,做好現場記錄,在24小時內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4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結合我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際,制定《平羅縣交通運輸行業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全縣範圍內建立起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快速反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運輸安全與保護環境。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處置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許可權,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範。

4、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5、依法行政,合法處置。在實施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辦事,啟動干預措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6、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徵集、呼叫相關物資、車輛時,各相關企業和個人應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型別

(一)事故定義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裝載原因,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汙染的事故。

(二)事故型別及處置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主要分洩漏(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兩種情況。

1、洩漏事故主要是指運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險性氣體或液體化學品的車輛,在運輸途中,車輛的容器氣體或液體發生大量釋放、洩漏,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汙染等後果。

2、火災可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由於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將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爆炸時會放出有毒氣體或煙霧,造成人員中毒、窒息,灼傷。此外,危險化學品發生火災事故的同時往往伴隨著爆炸。

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洩壓、轉移、收集等。

三、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危害範圍分為3個: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 一500m 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並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築物設施及裝置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距事故現場500 一1000m 的區域:該區域空氣由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四、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職責

(一)組織領導機構

按照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平羅縣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馮斌

副組長:徐敬、王新林、陳江

成員:萬隨山、張興和、朱建忠、任志平、王民武、靳明、朱志軍、郭永峰、談學軍、馬躍明、段吉東。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安委辦,由陳江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並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聯絡電話:0952-6095346、6095330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後,組長或組長委託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接受區、市、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及時掌握事故現場動態,啟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徵集車輛和人員,積極開展現場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救疏運工作。一是負責承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及時瞭解事故發生地和人員傷亡情況,並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組長,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搶運工作準備。二是負責搶險物資、人員和事故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疏運工作。根據區、市、縣指令和相關部門事故發生情況的通報,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組長,迅速開展車輛和人員的徵集工作,對徵集車輛技術狀況和人員的從業資質要按照運輸管理規定嚴格稽核,快速趕赴事故發生地,接受現場事故指揮部的統一調遣。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工作。三是負責做好事故搶險車輛、人員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強對搶險隊員、車輛的監管,嚴格稽核搶險人員和所駕車輛相應從業資質和車輛技術等級,對不符合從業資質人員和技術等級的車輛,及時更換。對承運有放射、劇毒、爆炸等危害的危險化學品,認真做好車輛和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凡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徵集資質和技術條件不符合運輸管理規定的企業的車輛、人員,必須報請區、市、縣現場救援指揮部同意。

2、負責組織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轄區危貨運輸企業的應急演練。

五、等級設定

為有效處置突發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依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範圍、影響力大小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並依次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一)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50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汙染。

(二)重大事件(Ⅱ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10-30人;或造成3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30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汙染。

(三)較大事件(Ⅲ級)

是指一次事件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受傷(中毒、灼燙及其它傷害);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轉移;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環境汙染。

(四)一般事件(Ⅳ級)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事件符合Ⅰ、Ⅱ級,由上級主管機關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預案。

當事件符合Ⅲ、Ⅳ級時,由局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啟動預案。我縣轄區應急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或無法滿足應急需要可能導致重大社會災害的,或事件影響範圍跨市、縣的,可提請上級主管機關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預案。

七、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局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952-6095361、6095330),領導小組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安監、公安、消防、衛生等相關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現場搶險、施救工作,防止危險化學品向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八、危貨企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1、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資訊支援。

2、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3、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危貨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

4、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危險化學品貨物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推諉、不拖延,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並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二是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三是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四是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九、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並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十、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轄區危貨運輸企業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以予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施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負責人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十一、本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5

一、目的

為確保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停電後,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員工及相關生命安全風險,特制定專案部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應急處理和救援預案。

二、組織

本專案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xx

成員:xx

三、職責

1.負責現場指揮,瞭解掌握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停置位置情況、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負責現場保護,設立警戒線,維護秩序,疏散人員。

3.負責通知裝置單位組織搶救,召集搶救人員,及時安全排除險情。

四、應急救援程式

當物料提升機遇長時間停電,且吊籠在上部不能升降,應採取以下緊急措施。

1.操縱開關至"0"位,切斷總電源;

2.由操作人員或專業維修人員將捲揚機按如下步驟控制:

(1)間斷地用手按住,鬆開電磁吸鐵,使吊籠通過重力下降,下降速度不得超過額定速度;

(2)如吊籠中裝有貨物時,則將吊籠降至下一層樓層通道時,先把吊籠內貨物卸至樓層內;

(3)按(1)條方法,繼續下降吊籠,直至吊籠降至最低位置。

3.在搶險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立即執行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理與救援預案。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1.公司電話:xxxxx

2.工程管理部電話:xxx

3.裝置單位電話:xxx

4.專案經理:手機或電話:xxxx

專案副經理:xxxxx

專案工程師:xxxx

施工員:xx

安全員:xxx

材料裝置員:xxx

附附近醫院地址:xxxxxxx

工傷事故是指特色醫院目錄(請根據專案實際情況選擇)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6

為規範高速公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式,明確各聯動單位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實施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江西公路開發總公司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梨溫高速和景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交警、路政、消防、安監、醫療等部門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的進行。

二、本預案適用範圍

1、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2、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洩漏、爆炸、流散等情況的。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

(一)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總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總公司總經理任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總指揮,行辦(安全辦)、黨辦、開發經營部、財務審計部、總工辦、工程養護部、人事勞資部、監察室、機務管理部、工會等相關業務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辦,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調、實施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彙總報告事故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二)事故的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單位應急響應為主,各單位要加強與當地政府、交警、路政、安監等單位的協調與聯絡,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本路段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按照當地政府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的要求和部門職責分工,制定應急救援、處置預案,建立相關部門之間的有效協調機制。

2、及時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彙報應急救援、處置的進展情況。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和問題提出緊急處理意見和建議,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補充意見。

3、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防護、現場保護、交通疏導和交通管制工作;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及時做好人員、物資的疏散和現場的管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危險物品及時進行妥善處置。

4、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組織應急隊伍適時開展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處置演練、培訓工作,提高整體處置能力和綜合協調、防控能力。

6、做好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相關裝置、工具、防護用具的準備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物資、裝置和人員的緊急呼叫工作。

(三)為保證應急救援、處置等工作及時、有序的進行,在具體處置中可成立指揮協調組、現場保護和交通疏導組、事故調查組、資訊聯絡組、危險品處置組、後勤保障組等若干工作小組,各小組具體職責是:

1、指揮協調組:負責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的指揮、組織和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的'彙報。

2、交通疏導組:協助交警、消防等部門做好現場的保護、警戒、交通疏導、管制和安全防範工作。

3、事故調查組:協助交警和路政部門做好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

4、資訊聯絡組:負責事故基本情況、施救、處置進展等情況的資訊蒐集、整理和反饋工作,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對外新聞釋出工作。

5、危險品處置組:協助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6、後勤保障組:協助當地政府、醫療、交警等單位做好現場死傷人員、乘客的轉移安置工作,根據勘查和搶救工作的需要,做好車輛、物資的排程工作。

四、應急救援處置程式

(一)事故發生初期

1、應急辦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交警、路政等相關部門的事故通報,詳細瞭解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型別、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並認真做好記錄。對接到通報後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2、應急辦在瞭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和性質後,立即通知應急隊伍趕到處置現場,並迅速報告單位主要負責人。

3、應急指揮。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報後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消防等相關單位和部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調集增援民警、施救人員迅速趕赴現場。

4、應急辦應做好先期處置時與各聯動單位的聯絡工作,及時通知醫療、急救、路政部門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二)現場處置

1、先期到達的應急隊伍到達事故現場後,要協助交警等單位迅速設定警示標誌、警示牌,停放好警車,劃定警戒區,同時迅速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化品的種類及損失等情況),並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在確認中心現場無安全隱患前提下,儘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

對於危險化學品洩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公司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2、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迅速按預案要求分工,迅速採取措施控制現場局勢。

3、各聯動部門應急處置小組應按照分工,各司其職: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民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①根據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或者有關負責部門的指令,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採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並安排民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②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於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③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範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組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①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瞭解運載物品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儘可能查清洩漏物的種類、屬性和洩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面板上。

②對流淌在地面的洩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築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汙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採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③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④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菸、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後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它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儘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⑤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民警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民警予以協助。

(3)事故調查組以民警為主,現場調查應注意:

①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民警應當立即按規定穿防護服、佩戴防護用具,在瞭解所載物品性質前,民警不得進入警戒區域,待險情消除後方可勘查現場。在此之前可先在警戒線外拍攝、攝錄現場情況。

②事故調查組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製現場圖,採集、提取痕跡、物證,製作現場勘查筆錄。

③對確定的交通事故肇事人,要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時注意查詢相關證人。

(4)資訊聯絡組:負責事故基本情況、施救、處置進展等情況的資訊蒐集、整理和反饋,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工作。同時,及時聯絡現場的新聞記者,指定新聞發言人釋出事故的情況。

(5)後勤保障組:做好現場死傷人員、乘客的轉移安置工作,根據勘查和搶救工作的需要,做好車輛、物資的排程工作。

(三)現場撤除及其它善後工作

1、現場勘查完畢後,大隊應當組織清理現場,登記、儲存當事人遺留物品和有使用價值的物品,並根據環保部門對危化品遺留及危害情況的監測,確定恢復交通。

2、及時確定交通事故死亡人員、受傷人員及其姓名、住址、家屬聯絡方式及傷者所住醫院、傷情和安置情況,視情通知當事人家屬及單位。

3、詢問當事人,查詢證人,進行檢驗鑑定,展開事故調查。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4、綜合事故救援、調查等情況,按照要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在24小時內上報省廳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政府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五、其它要求及注意事項

1、各單位應主動與當地政府協調,依託當地政府成立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預案,並保證每年要按應急救援要求組織一次演習。

2、各單位要時刻保持通訊暢通,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接到重特大事故報案或者接到啟動預案指令後,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處置工作;所有應急搶險人員穿著反光背心,攜帶必要的反光筒、路障、警戒帶、防護服等現場防護設施,夜間要攜帶必要的照明裝置。

3、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在沒有明確現場危險品名稱、性質的情況下,要處於現場上風位置,一切行動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令,不能魯莽蠻幹進入事故現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4、處置過程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個人問題與現場周圍群眾或者當事人及家屬等發生磨擦,導致不穩定因素產生。

5、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一律實行逐級上報,未經領導小組許可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所形成的事故相關材料必須經領導小組稽核通過後方可上報。

6、嚴格宣傳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新聞報道,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國家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釋出原則、內容、規範性格式,審查、確定釋出方式和時機,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未經許可,任何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界宣傳有關資訊,發生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7

為了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保證在事故發生後,儘快組織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二、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應急準備工作,參加相關單位舉辦的應急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習、練習。

三、如發生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實驗室負責人要及時向學校保衛處和學校化學危險品與放射源管理領導小組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二小時。並在二十四內報出《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卡》。並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危險化學品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以及對環境的影響。並對現場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發生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事故時,應當保護好現場,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偵破。

五、如發生危險化學品洩漏事故,操作人員必須立刻停止實驗,注意安全防護,如果洩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如果洩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立即在邊界設定警戒線,開展周邊人員的撤離。並根據洩露危險化學品的化學特性開展初步急救措施。

六、發生危險化學品人身中毒事故時,應首先儘快派人或電話請醫生,並報告有關領導或上級組織,同時採取急救措施,在送醫院(或醫生到來)之前應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後,針對具體情況,採取以下具體措施進行急救:

1、呼吸系統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統中毒,應迅速使中毒者離開現場,移到通風良好的環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輕者,短時間內會自行好轉;如有昏迷休克、虛脫或呼吸機能不全時,可人工協助呼吸,化驗室如有氧氣,可給予氧氣,如可能,給予喝興奮劑,如濃茶、咖啡等。

2、經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時,首先要立即進行洗胃,嘔吐。

3、面板、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面板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時,要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沖洗愈早愈徹底好。如能塗或服用適當的緩衝劑、中和劑(注意要用稀濃度的)更好。洗淨毒物後,看情況請醫生治療。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鐵路安全和事故恢復應急工作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我市境內鐵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公共安全的影響,協助鐵路部門及時有效處置鐵路安全事故,儘快恢復鐵路運輸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編制管理辦法》、《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規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範圍內國家鐵路、合資鐵路、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特別重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鐵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儘快恢復運輸。快速搶通線路,儘快恢復通車和運輸秩序。

(3)實行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積極協助鐵路部門做好鐵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採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技術,提高行車事故防範水平。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設立岳陽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交通局局長任組長,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市鐵路專線辦、市交通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鐵路安全事故發生後,市人民政府設立岳陽市鐵路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交通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Ⅰ、Ⅱ級安全事故時,具體負責事故現場群眾疏散安置、社會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現場指揮和後勤保障工作;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Ⅰ級、Ⅱ級安全事故時,全面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2.2.2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落實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鐵路事故應急救援決策,負責鐵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的組織、協調。

2.2.3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交通局:負責鐵路安全事故資訊收集和處理;組織修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鐵路事故資訊進行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

市安監局:參與指揮、指導、協調鐵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指導、協助鐵路公安維護事故現場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依法對事發地道路實施交通管制;負責組織、協調、指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負責消防力量、資源的統一調配;指導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市衛生局:協調鐵路安全事故傷病員的醫療救護和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事故現場的通訊保障工作,確保應急指揮聯絡暢通。

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組織武警、消防部隊參與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事發地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和疏散、轉移群眾等工作。

3.應急響應

根據《湖南省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國家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由發生事故的鐵路運輸企業、鐵道部、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工作。

市內企業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全面負責,並商請鐵路部門支援,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鐵路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四級。

3.1.1未達到Ⅲ級及其以上的鐵路安全事故,為Ⅳ級。

3.1.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Ⅲ級:

(1)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49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鐵路沿線群眾需要緊急轉移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3.1.3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Ⅱ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為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3)鐵路沿線群眾需緊急轉移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4)鐵路繁忙幹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24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3.1.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Ⅰ級: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的鐵路安全事故。

(3)鐵路沿線群眾需緊急轉移10萬人以上的鐵路安全事故。

(4)鐵路繁忙幹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在48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3.2應急響應行動

3.2.1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Ⅳ級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應急需要,負責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市鐵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3.2.2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Ⅲ級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應急需要,負責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市鐵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3.2.3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Ⅱ級、Ⅰ級安全事故,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Ⅱ級、Ⅰ級鐵路安全事故,在省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由市交通局報請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啟動本應急預案。

(1)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工作。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

(2)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可根據事故災情,設立綜合協調組、醫療救治組、治安保衛組、後勤保障組,通訊保障組、資訊釋出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自開展救援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交通局牽頭,向有關成員單位下達現場救援指揮部的指令,並督促落實;與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以及鐵路部門溝通聯絡;收集彙總事故災情情況和救援進展情況。

醫療救治組:由市衛生局牽頭,救治事故現場傷病員,對可能導致疾病發生的安全事故,採取防疫措施。

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維護事故現場鐵路保護區外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保障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防止次生、衍生新的突發事件和不穩定因素。

後勤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牽頭,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疏散、轉移事故現場人員、物資,保障搶險救援現場道路通暢。

通訊保障組:由市交通局牽頭,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事故現場通訊保障,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資訊釋出組:由市安監局、市政府新聞辦牽頭,依據鐵道部或鐵道部授權的路局(集團公司)提供的事故災情情況以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向新聞媒體及時準確釋出資訊,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2.4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Ⅳ級、Ⅲ級鐵路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的`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並根據需要向廣鐵集團公司提出支援請求,市交通局負責有關協調工作。

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Ⅱ級、Ⅰ級安全事故處置情況,及時向省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和市人民政府報告,並根據需要向鐵路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3.3緊急處置

3.3.1事故發生後,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災情報告和救援請求,要迅速趕往現場,先行協助應急處置,搶救受傷人員,疏散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3.3.2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事故現場需要,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調集本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援資源,協助鐵路部門進行現場救援。

3.4應急人員及群眾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防護,必須按裝置、設施操作規程和標準執行。參加應急救援和現場指揮的人員,必須配帶有明顯標誌並符合防護要求的安全帽、防護服、防護靴等。

需要對旅客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鐵路部門負責,必要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協調武警部隊配合。需要對沿線群眾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

3.5應急結束

當鐵路安全事故發生現場對人員的危害性消除,傷亡人員和旅客、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安置,列車恢復正常運輸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4.善後工作

4.1善後處置

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按國家及鐵路有關規定對受害旅客、貨主、群眾及其家屬進行補償或賠償;對處置事故需要而徵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應進行補償;對事故現場殘留物應及時清除,或將其控制在安全允許的範圍內。事發地人民政府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4.2應急救援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後,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分析總結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報送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5.保障措施

5.1通訊保障

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通訊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通訊暢通。

5.2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配備事故搶險救援的應急裝置和器材,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5.3人力資源保障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建立應急處置隊伍,確保搶險救援呼叫。

5.4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部門應制訂相應的醫療衛生保障應急預案,明確鐵路沿線可用於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資源和衛生防疫機構能力與分佈情況,提出可呼叫方案,檢查督促醫療衛生防疫單位的應急準備保障措施。

5.5治安保障

鐵路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安排必要的警力,協助鐵路公安維護治安秩序,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

5.6專項保障

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針對鐵路安全事故,易造成人員傷害,可能運有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品,易擴大事故,汙染環境和危害周邊人員,需迅速撤離避險;事故發生地有可能在偏僻地區,電訊訊號無法覆蓋,沒有道路無法通行等特點進行研究,確保各自專項應急預案能適應事故救援的需要。

6.監督管理

6.1培訓和演練

市有關部門(單位)加強對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並適時組織演練和模擬操作演習。

6.2獎勵與責任

對在鐵路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因玩忽職守、嚴重失職造成事故的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6.3監督檢查

以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對本預案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到位。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鐵路安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情況變化,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9

為提高對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特大節假日期間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危險品運輸安全,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成立重特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

為了使本預案有組織、有計劃的實施和開展,公司成立重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董事長擔任,總經理和其它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重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及時掌握運輸市場主、客體的動向,全面調節部門關係,加強與各級部門的聯絡,積極做好運輸排程工作,深入市場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保證制定的的重應急預案得意順利實施。重大節假日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82661855(白天),傳真:

8166199,重特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在啟動應急預案時,有權調配公司所有營運車輛、機動車、公務車輛和駕駛員以及所有人力、物力,並可向公司職工下達指令性任務。

二、特殊天氣運輸方案

1、車輛出車前,各機駕人員做好車輛的.日常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2、車輛必須配備與所載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滅火器材、應急處置工具等。

3、及時瞭解天氣情況,遇特殊天氣,安全部門提前通知機駕人員做好準備工作,能不出車的儘可能不要出車,必須出行的,認真做好各類防範措施,行車途中嚴格遵守安全法規。

4、遇有特殊天氣,單位通過GPS簡訊平臺,向所有營運車輛傳送天氣情況、注意事項、路況資訊,及時提醒機駕人員注意安全。

三、車輛遇特發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一般交通事故

(1)駕駛員迅速向當地110、122報警;

(2)立即車後100米以外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劃定警戒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3)檢查車上所載貨物是否發生洩漏、倒塌等,如發生洩漏立即採取措施;

(4)密切注意周圍過往車輛和行人,做好監控工作,防止周圍火種靠近。

2、發生危化品洩漏事故

(1)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向當地撥打110、119等專業救援電話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車輛所在位置及所運危化品名稱、數量、危化性質、消防方法以及現場的洩漏情況,同時向單位報告。

(2)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劃定警戒區域,防止過往車輛駛入和閒雜人員進入,杜絕外來火種靠近。

(3)駕駛員、押運員迅速穿戴好防護用品,用隨車隨帶的堵漏用品進行封堵。

(4)如是有毒氣體(如氯氣)洩漏,應立即採取堵漏措施,如無法堵漏,應儘可能將容器在、推至水中,同時立即疏散過往的車輛和人員,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向上風轉移,並告知防護方法(一般可用浸過水的毛巾捂住口鼻)。

(5)如有易燃氣體(如氫氣)鋼瓶發生洩漏,要站在上風處向氣瓶潑冷水,使其降低溫度,然後再將閥門旋緊。

(6)如是易燃液體、腐蝕品發生洩漏事故,駕駛員、押運員要及時用砂土或鬆軟材料吸附,大量洩漏時,特別要注意防止液體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火災隱情,造成火災事故,同時會造成環節汙染。

3發生危化品火災事故

(1)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向當地撥打110、119等專業救援電話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車輛所在位置及所運危化品名稱、數量、危化性質、消防方法以及現場的洩漏情況,同時向單位報告。

(2)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劃定警戒區域,防止過往車輛駛入和閒雜人員進入。

(3)駕駛員、押運員迅速穿戴好防護用品,用隨車隨帶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4)如所云危化品燃燒放出有毒氣體,即疏散過往的車輛和人員,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向上風轉移,同時儘可能將車輛移至空曠地帶。

(5)如有易燃氣體鋼瓶發生洩漏燃燒,應儘可能將未著火的氣瓶移至安全地帶,對這火的氣瓶可用霧狀水澆到氣瓶上,使其冷卻,在火勢尚未擴大時,可用適當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6)如是易燃液體罐車發生火災,儘可能將車輛移至空曠地帶,用大量的水噴淋罐體,使其降溫,同時採取與化學泡沫滅火劑進行撲救。

四、安全防範措施

1、提前安排好重大節假日的值班工作,每班須有領導帶班,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遇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公司主要領導和營運車輛要保持24小時通訊通暢。

2、安全科協助車管部門,在重大節假日前對參加營運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所有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對所有從業人員的資質再重新審查一邊,達到逐人逐車過堂,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堅決不準參加節日運輸。

3、安全部門做好車輛的月查工作,特別是要加強車輛安全部件和消防器材的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4、督促駕駛員做好車輛例保檢查,每日在出車前、行駛中、回場後均要認真做好檢查工作。

5、公司每月組織全體駕、押人員進行安全例會學習,在重大節假日前,重點向駕駛員、押運員宣講節日期間的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和報警方法、消防方法,嚴禁超速行駛、強行超車、疲勞駕車。

6、在節日前,由安全科印發安全簡報的方法,通知每位駕駛員、押運員節日期間的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在節日期間,單位再利用GPS簡訊平臺,經常性的向車輛傳送一些天氣資訊、安全注意事項、路況資訊等。

7、行駛中遇有惡劣天氣,視線不清時,要減速慢行,在不能保證安全行駛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駛,按規定設定安全標誌牌,做好防範措施。

8在行駛過程中,如遇道路堵塞情況時,必須與前後車輛留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告,駕駛員、押運員做好其它車輛及過往閒雜人員的監控工作,防止外來火種造成事故發生。

9、一旦發生事故,單位在接到報告後,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情況和事態,及時彙報上級主管部門,在最短的時間內,拿出最佳的處置方案。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10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機制,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高速公路運輸安全,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嘉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應及時啟動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發揮政府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各部門應急聯動,確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暢通。

(2)以人為本,科學防禦。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預警和預防體系,做到早預測、早預警、早防禦。

(3)快速反應,果斷施策。著眼快速處理事故,各相關單位要及時響應,迅速開展工作,全力化解事故,儘快恢復正常運輸秩序。

(4)整合資源,資訊共享。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作用,有效整合資源,採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技術及設施,加大資訊共享力度,全面提高監測、預警、預防能力。

2. 組織指揮體系及其職責

2.1 領導機構及其職責

2.1.1 領導機構

成立嘉興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副指揮長: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分管領導。

成員: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嘉興港區、滬杭高速嘉興管理處、嘉興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興市乍嘉蘇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必要時增加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0573-82130915

2.1.2 指揮部職責

(1)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體系。

(2)確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等級和啟動相關應急響應。

(3)領導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4)領導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

2.1.3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組織編制、修訂和評審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2)分析研判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發展態勢,為指揮部提供決策服務。

(3)指導督促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建設。

(4)指導開展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演練及相關宣傳、教育工作。

(5)協調指揮各成員單位參與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6)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事故的後續處理工作。

(7)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1.4 成員單位職責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做好社會救援力量組建、訓練和演練工作;協調市道路危險化學品救援專業骨幹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揮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工作。

(2)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相關治安、交通管理、施救等處置工作,適時疏散事故周邊人員,對高速公路進出口相接的地方道路進行交通秩序的維護等。

(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監測事故現場空氣及環境質量;對事故現場環境汙染物控制、清理情況進行監督;對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區域提出環境修復建議。

(4)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指令120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後續處理工作。

(5)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管理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救援、資質的認證和事故後期處理等工作。

(6)市市場監管局:做好事故中特種裝置的鑑定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現場救援和處置工作。

(7)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做好事故先期應急處置,實施交通管制和外圍交通疏導,收集彙總現場情況,並逐級上報,及時釋出資訊。做好事故涉案人員的先期管控和交通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非交通事故案件,及時移交相關主管部門。

(8)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高速公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消防救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洩露的相關處置和火災撲救等工作;負責事故得到控制後相關人員、車輛的洗消工作。

(9)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負責蒐集事故具體情況並及時上報;組織開展一般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指揮協調做好事故後續相關工作。

(10)滬杭高速嘉興管理處、嘉興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興市乍嘉蘇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管轄區域事故資訊的收集和上報;協助做好事故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協助開展對事故的調查取證;協助做好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2.2 專家諮詢機構及其職責

2.2.1 專家諮詢機構

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專家組由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有關專家及外聘專家組成,市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人兼任專家組組長。

2.2.2 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負責開展危險化學品重要資訊研判,參與事故處置、評估等工作,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和工作建議。

3 應急處置

3.1事故分級。

一般(Ⅳ級)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較大(Ⅲ級)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重大(Ⅱ級)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特別重大(I級)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受傷的事故。

上述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2 分級處置

(1)對於一般(Ⅳ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按照有關規定啟動相關應急響應,並組織指揮轄區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對於死亡人數未達到較大級別但出現危險化學品嚴重洩漏或爆炸起火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市應急管理局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助地方政府開展現場處置工作。當確定事故不能很快地得到有效控制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支援,經指揮部批准,啟動相關應急響應。

(2)對於較大(Ⅲ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經指揮部批准後,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及救援工作。

(3)對於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市政府報請省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同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經指揮部批准後,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各方面力量進行先期處置,並配合上級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3處置程式

(1)在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後,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應急管理(安監)、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消防救援等單位應調派力量及時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及時收集事故現場動態資訊,對初步判斷屬於較大規模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各地應急管理(安監)部門負責人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後,根據事故特性和現場動態資訊,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相關成員單位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由市應急管理局統一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各成員單位組織專業人員趕往事發現場後,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依據各自的職責,做好詳細的應急處置方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由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相關單位應共享應急救援現場監測資料、應急救援資源分佈、氣象、化學品物質安全資料等資訊。

3.4 處置要點

(1)找準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瞭解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類別、特性等,以及是否已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探查周圍環境,確定處置辦法。

(2)處置過程中,在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前提下,要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汙染範圍、清理汙染物、消除或減輕環境影響,避免事故造成環境汙染次生災害。

3.5 後期處置

(1)應急處置結束後,由當地政府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人員安置、補償、保險理賠等工作。

(2)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將收集和整理的應急記錄、方案、檔案等所有相關資料報指揮部辦公室。

(3)參加應急救援的各成員單位負責做出相關的書面總結報告,及時報指揮部辦公室。

(4)指揮部辦公室總結和評價應急救援實施情況、保障情況等,對應急預案的適用性和操作性進行評估。

4 應急保障

4.1 應急隊伍

市消防救援支隊、市道路危險化學品救援骨幹隊伍作為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平時應加強訓練和裝備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2 資金保障

按照有關規定和相關保障預案組織實施。

5附則

5.1 預案修訂

指揮部公室根據相關規定及工作實際,及時會同各成員單位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5.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嘉興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嘉應急委辦〔20xx〕2號)即行廢止。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11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危險品化學運輸適用範圍及工作原則

(一)適用範圍:在本縣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職責

(一)成立組織:

我局按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廣德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彭常國

副組長:江大國、楊遠祥

成 員:柯德元、王 輝、王迎春、餘桂芝

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並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王迎春兼任辦公室主任,汪方順為聯絡員。聯絡電話:0563-6975211,手機:18297560856。

綜合執法大隊及運管所要相應成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並明確負責人及聯絡人,保持通訊暢通。

(二)道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報告總結調查工作。根據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指令和相關部門對事故發生情況的通報,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及時報告組長,通知綜合執法大隊、運管所人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運管所立即開展車輛和人員的徵集工作,組長或組長委託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接受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及時掌握事故現場動態,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開展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搶救疏運工作。

(三)事故發生各職能單位職責:

綜合執法大隊職責: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人員的疏送,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後,快速趕赴事故發生地,接受現場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統一調遣,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及人員疏散工作;

運管所職責: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負責駕駛人員和所駕車輛從業資質的監管。

(1)接到領導小組通知後,迅速到達現場瞭解事故發生基本情況,及時瞭解事故發生地和人員傷亡情況,並及時報告組長或副組長,通知相關單位做好搶運工作準備。

(2)負責搶險物資、人員和事故現場傷殘人員、物資的疏運工作。迅速按照承運要求徵集搶險車輛和人員,如果沒有符合資質的企業、車輛和人員,及時報請省市上級部門協調,在更大範圍內徵集車輛和人員。對徵集車輛技術狀況和人員的從業資質要按照運輸管理規定嚴格稽核,及時開展事故傷殘人員和物資的搶運工作。凡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徵集資質和技術條件不符合運輸管理規定的企業的車輛、人員,必須報請現場縣應急辦(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

(3)建立組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應急隊伍,做好應急救援車輛及從業人員儲備庫。負責組織全縣道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危貨運輸參營企業的應急演練。

(4)積極配合現場事故處理和事後事故調查取證工作。

(5)積極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救援相應時限

接到領導小組電話後,縣綜合執法大隊及運管所人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範圍內的,應當在3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範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範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

四、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並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對涉及我縣危化品運輸企業的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予以處理。

五、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以予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責任。

六、本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12

一、應急演練的目的和任務

1、應急演練的目的:在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能夠迅速、高效、有序的處置環境汙染事故,最大限度地減輕環境汙染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做好突發環境汙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通過此次演練,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應對突發環境汙染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能力,完善應急環境下局屬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

2、應急演練的任務:汙水處理廠鉻泥運輸過程中翻車,落地鉻泥可能對周圍土壤、環境造成汙染。廠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立即時啟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在園區管委會領導和企業員工的共同努力下,及時採取更為有效的措施,用最短的時間控制了汙染,最大限度地減輕環境汙染造成的損失,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二、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5月13日上午8時

三、事故應急演練領導小組

組長:張明歧

副組長:李坤張曉東

組員:王友平崔迪解亞玲齊偉

工作分工:

1、組長主要負責:a、全面負責應急搶險救災工作;b、決定啟動應急預案;c、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2、副組長主要負責:a、組織應急搶險救災工作;b、協助組長做好各項後勤會務及有關演練物資準備等相關事宜。

3、副組長主要負責:a、組織應急搶險救災工作;b、協調各部門工作;c、負責調查、監測及應急搶險工作的策劃。

4、組員主要負責:a、傳達聯絡各部門工作;b、協助副組長做好各項搶險的具體工作;c、負責新聞媒體報道工作。

四、環境汙染事故應急演練單位、部門

肇源縣環保局:環境監測站;

皮革工業園區:服務局、物業;

皮革園區汙水處理廠:辦公室和各車間班組。

五、應急演練的步驟:

1、上午七時五十分全體應急演練單位和人員到指定位置侍命。

(1)環境汙染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到皮革園區汙水處理廠會議室;

(2)應急環境監察執法人員(以下簡稱應急小分隊)到縣環

2、七時五十五分副組長向組長彙報演練人員到位情況。

3、八時整組長下達指示:“請按《演練方案》開始演練”。

4、八時七分20xx年x日上午八時五分,應急領導小組接到汙水處理廠生產部門報到,車間工人在運輸鉻泥至貯庫過程中翻車,鉻泥散落道路你和綠化帶,如不及時採取措施將直汙染周圍土壤、和大氣環境造成汙染,請指馬上採取施進行處理。”

5、八時八分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將情況上報園區管委會主管領導,並建議啟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經園區領導同意,“啟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成立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6、八時十五分“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各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7、八時二十分指揮部對下一步處置工作作出了部署,按照應急預案及時調整應急處置工作,制定有效措施:一是立組織人力物力,搶救受傷人員,扶正車輛;二是組織現場清理轉運組,徹底清理回收落地鉻泥;四是環境監測站迅速擬定應急監測方案並迅速開展監測工作,佈設環境空氣監測點位和廢水取樣,啟用快速水質測定儀,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科學、準確的資料,以有利於指揮部決

8、八時三十分經各成員單位採取強有力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了汙水直排的事故發生,經環境監測站取樣分析,事發地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標準。

9、八時三十五分指揮部下達命令:解除應急狀態,演練結束。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準則

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原則:堅持生命救助第一、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1.4適用範圍

在我司轄區內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

1.5啟動標準

在我司轄區內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當啟動本預案:

(1)發生危險化學品引起的火災;

(2)由於洩漏、爆炸等各種原因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急性中毒等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3)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成立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人;成員:安全管理人員、管理部、財務部

2.2工作職責

2.2.1現場指揮部職責

以搶救受災人員生命、控制事態擴大為第一目標,按照本應急預案和現場實際情況,負責受災人員搶救和搶險救災工作;向上級彙報和向社會媒體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2.2.2成員單位職責

(1)負責人: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負責人啟動應急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

(2)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各部門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應急救援模擬演習;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3)管理部:.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對事故現場區域物料進行轉移,保證道路的暢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4)財務部: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所需資金的財政預算。負責事故應急救援資金的保障。

3、現場救援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專業組:

(1)現場處置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偵檢、警戒、救護、控險、滅火、堵漏、輸轉、洗消、清理等任務。該組義務消防搶險隊伍組成,具體工作由保安隊負責牽頭和協調。

(2)傷員搶救組: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護送至醫院進一步治療。

(3)安全疏散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4)安全警戒組:負責佈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

(5)搶險裝置、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裝置、器材和物資的供應,組織搶險裝置器材進場,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

4、應急救援程式

4.1事故報告與報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部門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並立即報告接到報告後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應當立即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2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危害範圍分為3個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域即距事故現場0~1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並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築物設施及裝置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即距事故現場100~5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3)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4.3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及處置措施

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有洩漏、火災(爆炸)兩大類。其中,洩漏分為液體洩漏和氣體洩漏,火災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主要原因又分為人為操作失誤、裝置缺陷和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針對事故不同型別,採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控制、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洩壓、轉移、收集等。

4.3.1危險化學品洩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洩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如果洩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定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

如果洩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定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洩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區域性停車、打迴圈、減負荷執行等。堵漏。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洩漏處。

(3)洩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築堤堵截洩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洩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雲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於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

破壞燃燒條件:對於液體洩漏,為降低物料向大氣中的蒸發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蓋物品覆蓋外洩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發。

收容(集):對於大型洩漏,可選擇用隔膜泵將洩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內或槽車內;當洩漏量小時,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廢棄物處置:將收集的洩漏物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用消防水沖洗剩下的少量物料,沖洗水排入汙水系統處理。

4.3.2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後消滅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採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採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範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範圍,然後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訊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訊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並應經常演練)。

(4)消滅餘火

火災撲滅後,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餘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4.4在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區域應採取的具體應對措施

(1)事故中心區域。事故中心區的救援人員需要全身防護,並佩戴隔絕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危險化學品、清除滲漏液態毒物、進行區域性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非搶險人員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2)事故波及區域。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監測汙染情況,控制交通,組織排除滯留的危險化學品氣體。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到該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波及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3)受影響區域。該區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群眾進行防護,對群眾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群眾的思想情緒,做基本應急準備。

危險品運輸應急預案 篇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承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制定。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資訊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突發事件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突發事件、爆炸突發事件、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或者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於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本預案不適用於水路、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定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豐寧滿族自治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王宇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總指揮:劉旭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張亞東縣政府副縣長

孫志剛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環境保護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發改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分管領導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並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5)組織協調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突發事件資訊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呼叫相關救援裝置(吊車等);組織協調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2)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救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洩漏,冷卻有關容器,防止爆炸,災情控制後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

(3)縣應急管理局: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負責聯絡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縣環境保護分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突發事件汙染區域、汙染程度;提供汙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援,做好環境汙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汙染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後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汙染。

(5)縣衛生健康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負責呼叫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建立運輸、倒罐車輛裝置企業資料庫,定期檢查測試。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廢棄物。

(7)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的合理排程,協助環境保護單位做好受汙染水體的監測及相關案件調處。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提出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裝置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援;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10)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排程環衛灑水車輛,做好運送水源的保障。

(11)縣氣象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周邊自動站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周邊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製作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援。

(12)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後勤保障工作。

(13)縣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商貿流通企業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應急採購,組織協調電力和通訊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訊保障工作。

(1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突發事件對農田汙染、漁業水域汙染的監測,進行受損失農作物、漁業資源損失的評估,並配合做好有關善後工作。

(15)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媒體做好突發事件新聞釋出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記者採訪活動;指導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釋出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協助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等工作;協調落實事發所在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後的危險化學品暫(轉)存。

2.3辦事機構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主任由縣公安局副局長、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徐瑞文同志擔任。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事故資訊,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釋出和突發事件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突發事件資訊;落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總指揮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範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資訊,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危害源;

(4)必要時,排程或徵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同意後宣佈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靈活設定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

3.突發事件分級

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資訊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突發事件(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需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轄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並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資訊,做好對已知突發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釋出突發事件預警資訊,通知有關方面採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資訊報告

5.1報告程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險情報告後,按突發事件資訊報送相關規定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後立即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後根據資訊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並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市政府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資訊來源、突發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後果、影響範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採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絡人和聯絡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後,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範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一般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突發事件發生以後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小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按本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市、區)行政區,由縣政府報請市政府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較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發生以後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後果的,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的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然後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牽頭進行後續處置。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並未隨突發事件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此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報市政府、省政府,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進行後續處置,縣政府全力配合。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排程公安、消防、應急、交通、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發生,切斷突發事件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市政府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2)超出縣政府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災難能力的;

(3)跨縣(市、區)行政區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的,向市政府進行報告。

6.2預案啟動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政府辦收到報告後,相互溝通確認資訊,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排程

經批准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應當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後,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裝置趕赴事發現場,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突發事件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包括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有關人員必須服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和排程。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後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採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採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後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後,迅速查清突發事件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分品種、數量和突發事件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部門在總指揮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洩漏突發事件的不同特徵,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採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裝置由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調派,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交通、應急、公安部門負責向相關單位呼叫。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要呼叫特種裝置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後進行。消防部門在配備相關倒罐專用車後,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可實施倒罐過駁作業。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總指揮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採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洩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範圍劃定警戒區。公安交警在通往突發事件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誌並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洩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公安交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突發事件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並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做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公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儘可能從上風側離開,並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築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消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後勤保障。發改局牽頭,民政、市場、交通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後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汙染處置。由環保部門牽頭,組織衛生、農業等部門對突發事件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的成分、濃度和汙染區域範圍及程度,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汙染處置方案並指導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安全時,縣政府應按規定立即通報鄰縣政府。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省政府、市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汙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等進入汙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裝置、設施和場所等)。

6.6.2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溼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儘快去除受汙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

突發事件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並計算出擴散範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資料,以確定汙染區域範圍,並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資訊釋出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委宣傳部會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釋出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資訊,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6.9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隱患消除後,經突發事件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通訊資訊保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定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絡。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應急、公安、消防、交通運輸等部門組織建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重大危險源、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力量(含專家)資訊資料庫,並組織管理和維護。

縣發改局牽頭電信運營單位制定通訊與資訊保障方案,保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相關機構的通訊暢通,確保音訊、視訊、資料等資訊實現雙向傳遞。

7.2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裝置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託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

7.3應急隊伍保障

以消防救援大隊為依託,充分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4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含轉、倒罐車輛),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5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6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防範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7資金物資保障

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各級財政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發改、財政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呼叫、採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縣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

7.8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突發事件現場的有關規定。

8.後期處置

8.1善後處置

事發地政府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縣直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後處置經費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或突發事件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物資裝置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呼叫部門稽核後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縣政府和事發地政府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後向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追討;突發事件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政府成立由市公安、應急、環保、市場監管、消防、交通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政府組成的突發事件調理處理組,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認定突發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式報縣政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並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要熟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程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的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練(可採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每三年或必要時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並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有關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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