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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防颱風應急預案(精選6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防颱風應急預案(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防颱風應急預案(精選6篇)

公司防颱風應急預案1

沿海地帶是颱風的多發地區,我施工單位為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企業的財產不受損失,所以對施工現場作出以下防颱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颱風預報時立即部署防颱措施;

2、及時對全體職工傳達上級防颱通知,使職工瞭解颱風的動向和來臨時間。

二、組織檢查:

1、由專案部防颱小組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2、各班組認真檢查各種施工材料的堆放穩固,對稍有疑惑的地方進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對外架的整體效能和外架與建築物的剛性連線進行徹底的檢查,對存在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現場專業防護小組對防護棚進行加固處理,具體加固措施為設定剪刀撐和用鐵絲拉防護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員在臺風來臨前停止所有吊裝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點按塔吊的操作規程進行。

6、電工在接到防颱通知後,立即對施工現場敷設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電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並在颱風來臨前切斷所有施工用電,颱風過後,先對施工現場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送電。

7、颱風來臨時,生活區宿舍關閉所有門窗,確保職工安全。 三、領導重視:

由專案部組織的領導班子成員徹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訊裝置(如對講機),便於應急時相互聯絡。

四、應急救援:

1、應急救援人員應經過培訓和必要的演練,掌握救援行動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項,熟悉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3、颱風期間救援小組24小時待命,發生事故及時進行處理。 五、啟動預案:

成立防颱應急小組,便於及時處理防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一)各崗位責任分工

1、安保部認真做好暴風雨緊急情況時的資訊傳遞、資源調配及有關後勤保障工作。

2、工程維修部門負責給排水、供電、供空調、電梯等機電裝置的故障及應急處理。

3、物業服務公司治安消防部門負責“三防”及安全保衛、義務消防等情況應急處理,同時負責抗災救災工作。

4、保潔綠化部門負責綠化、環境的抗災保護和災後恢復工作。

(二)防颱風防洪水及應急處理

1、物業服務公司接到颱風或暴雨警報訊號通知後,應立即緊急動員,各部門處於臨戰狀態,同時成立指揮小組經理任總指揮,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三防臨時指揮部,相關人員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災準備工作。

2、在臺風或暴雨來臨前,應做好各項防風、防水浸措施,如:緊急做好防風、防水浸工作、關閉公共門窗,檢查清理排洪裝置、設施、廣告招牌、花盆等。

(1)檢查所有門窗,特別雙開玻璃門是否有足夠保護及穩固。

(2)牢固所有容易鬆脫物件,尤其是位於天台及露臺等地方,對於一些較易吹倒的物件發如花盆等應搬至室內或將其綁緊。

(3)檢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並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雜物。

(4)確保所有緊急用具可以隨時應用,如沙包、雨衣、頭盔、水靴、繩索、後備照明、方木(用於固定玻璃門)等。

(5)檢查排水泵系統是否正常通暢。

(6)檢查發電系統及其供油裝置正常與否,並按規程試開發電機組。

(7)關閉霓虹燈電源。

公司防颱風應急預案2

為切實做好工廠防汛防颱工作,強化工廠防汛防颱應急工作機制,提高對臺風、暴雨等災害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颱風、暴雨等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工廠安全防汛和財產等不受損失,根據上級管理部門的防汛防颱工作要求,結合我工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汛防颱工作預案:

一、組織領導和職責

(一)成立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防汛防颱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

1、傳達上級防汛防颱工作精神,召開防汛防颱工作動員大會。

2、整體負責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防汛防颱的監督、指揮、協調工作。

3、嚴格按照《上海市防汛防颱應急響應規範》規定的“四級”響應要求,完善防汛防颱應急預案。

4、組織、指揮人員安全轉移。

5、指揮搶險隊伍,進行防汛防颱搶險工作。

6、決定防汛、防颱搶險的其它重要事項。

在防汛防颱期間,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確保資訊暢通、裝置完好,應急人員、設施裝置及物資落實到位。

(三)成立防汛防颱應急搶險隊

防汛防颱領導小組下設防汛防颱應急搶險隊,具體實施應急搶險工作。

二、建立防汛防颱“四級”響應機制

(一)11級藍色預警機制

1、工廠分管領導到崗,落實24小時值班,當班人員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情和災情,特別對棚、頂、線、導向牌,加強監視,確保各項工作執行正常

2、確保排水暢通,做好資訊反饋報告。

3、棚、頂、線、導向牌,必要時採取防禦措施。

(二)11級黃色預警機制

1、工廠主要行政負責人到崗,落實24小時值班,加強巡查,掌握汛情,組織應急搶險。

2、調配力量,落實人員及責任,做好疏排工作。

3、加固棚、頂,檢查安全用電,必要時切斷電源,確保安全用電。

4、確保通訊暢通,掌握汛情,實行“零”報告。

公司防颱風應急預案3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策劃

(一)應急預案工作流程圖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專案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其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程式見下圖:

圖1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程式圖

(二)、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預防。

1、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及風險分析

根據本工程及氣候條件情況,施工中可能會遇到9級或以上臺風,給工程施工帶來危害。根據以上分析,並充分考慮到施工技術難度和不利條件等,經多方討論和分析,將颱風確定為本專案的突發事件、重大風險或緊急情況。

2、突發事件及重大風險預防措施

從以上風險情況的分析看,如果不採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施工造成很大影響,而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

1)專案部加大了在索取氣象資訊方面的投入,提高全員防洪防颱意識,專案部定製了氣象預報簡訊服務。

2)施工前期和施工過程中詳細瞭解當地的氣候情況,並密切注意氣候變化及衛星雲圖的活動跡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措施預防。

3)颱風處理方案

在預知颱風即將發生後,待來臨之前停止施工,將人員及有關財產轉移到安全的地方,使財產損失儘可能減到最小。

(三)、應急資源分析

1)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分佈:專案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專案部成員、業主、監理、地方政府、醫院衛生機構等。

2)應急裝置、物資準備:醫療裝置、救護車輛充足,藥品齊全,各施工小分隊配有對講機、及物資轉移的相關裝置。

3)上級救援機構:專案部應急領導小組,地方可用的主要應急資源是救護車。

(四)法律法規要求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

規定》第七條、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六十八條;《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許可證條例》。

三、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颱風安全事故,專案部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醫院急救電話:120

應急組織的分工職責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絡及對緊急情況的記錄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3)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資訊。

成員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絡暢通、內外資訊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5)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6)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7)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資訊資料。

8)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9)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10)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11)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後勤部門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裝置。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專案部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救援機械和裝置、交通工具、醫療裝置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主要應急物資:

①配備適當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繩、長竹竿等;

②內部電話、對講機等聯絡工具保持暢通;

③自備發電機和照明專線保持良好工作狀態;

④預備沙袋等物,利於堵水和引導水流方向。

3、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專案部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公司每年進行兩次應急預案指導,必要時,協同專案部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4、互相協議

專案部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四、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

公司防颱風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和促進防颱風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開展,提高防禦颱風災害的能力,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山東省防颱風應急預案》《青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案適用於青島市轄區內的颱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減少颱風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2)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

(3)堅持依法規範、科學管理,使防颱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堅持預防為主、多措並舉,實行“防、避、抗、搶、救”相結合,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

(5)堅持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據職能分工,採取果斷措施,快速應對。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合作,共享資源,依託軍隊和專業搶險隊伍,充分發動人民群眾,軍民結合,全力抗禦颱風。

1.5風險評估

颱風是極具破壞性的自然災害現象,青島地處西太平洋颱風北上路徑之一,幾乎每年都受到颱風的影響,受颱風影響時伴有強降雨、風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災害發生,破壞性極強,通常造成的損失巨大。歷史上青島多次受到颱風影響,1985年第9號颱風,造成27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22億元;2005年第9號颱風“麥莎”造成70.7萬人受災,緊急轉移安置人口6.7萬人,直接經濟損失4億多元。

1.6工作重點

(1)組織危險地區、危險地段人員轉移避險,組織出海船舶、海上作業人員及時回港避風;

(2)防範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次生衍生災害;

(3)做好港口、碼頭、海堤、閘壩、水庫、河道、橋樑、隧道等工程安全巡查;

(4)做好高層建築工地、廣告牌、鐵塔、行道樹、電線杆、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工作;

(5)做好沿海風暴潮防禦和城鄉低窪區域的防洪排澇;

(6)組織做好重要交通幹線、重要電力設施防颱防汛工作;

(7)做好颱風預報預警,及時向公眾釋出颱風資訊。

1.7事件分級

颱風災害事件由低向高劃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7.1未達到較大及以上標準的颱風災害為一般颱風災害。

1.7.2較大臺風災害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颱風災害;

(2)因颱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6小時以上。

1.7.3重大臺風災害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颱風災害;

(2)因颱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

1.7.4特別重大臺風災害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50000人以上,或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的颱風災害;

(2)因颱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24小時以上。

2.組織指揮機制

2.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1.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是全市防颱風的組織領導機構。

2.1.2市防指由市長任指揮,分管副市長任常務副指揮,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長、分管副祕書長、市水利局局長、海軍北海艦隊司令部分管副參謀長、青島警備區分管副司令員任副指揮,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祕書長。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資訊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委、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安全監管局、市旅遊局、市供銷社、市電政資訊辦、市通訊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島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市地震局、青島國際機場集團、青島國信集團、交運集團、青島保監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島海事局、山東省膠東調水局青島分局、市氣象局、濟南鐵路局青島鐵路工務段、中國聯通青島分公司、中國移動山東青島分公司、中石化山東青島石油分公司、中國石油山東青島銷售分公司、青島供電公司、山東高速青島發展有限公司、海軍北海艦隊、青島警備區、武警青島支隊、各區市政府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2.1.3市防指主要職責:負責領導、組織、監督、協調全市的防颱風工作;貫徹實施有關防颱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上級的命令,督促檢查防颱風責任制落實,組織指導颱風防禦工作檢查;及時掌握雨情、水情、災情和氣象態勢,適時釋出(解除)預警、啟動(終止)應急響應;決策防颱風重大事項;協調、調動防颱風應急資源,做好颱風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派遣專家及搶險指導人員趕赴現場等。

2.2市防指辦公室

市防指常設辦事機構為市防指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辦),設在市水利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和國家防總、省防總的決定、排程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辦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防颱風工作,督促檢查防颱風措施的落實;負責審查、審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排程方案;組織協調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實施防颱風責任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颱風物資計劃儲備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颱風經費的分配使用建議計劃,並監督實施;提出全市防颱風工作部署和決策建議,供市防指和市政府決策。

2.3現場應急指揮部

根據防颱風需要,市防指可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視情設定若干應急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

(1)綜合協調組:由市水利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承辦現場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綜合文字、資料整理及搶險救災證件印發等工作,處置資訊排程、彙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的協調聯絡工作。

(2)專家組:由市水利局牽頭,抽調市城鄉建設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氣象局、市水文局、青島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安全監管局等部門的專家組成,負責對臺風災害發展趨勢、處置措施、損失影響和善後恢復等提供諮詢、評估和決策建議。

(3)搶險救援組:由災害應急處置主管部門牽頭,按照臺風、風暴潮、地質等災害相關預案,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島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4)監測預報組:由市氣象局牽頭,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組成,負責提供氣象、海浪、風暴潮、洪水、雨量等監測及其預報預警資訊服務。

(5)應急通訊組:由市通訊管理局牽頭,市通訊管理局和電信運營企業組成,負責應急通訊保障工作。

(6)救護和防疫組:由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農委組成,負責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區市政府組成,負責搶險救災期間道路交通管制,根據市防指或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排程指令,疏導救災人員、車輛,實施重點防禦區域警戒,維護治安秩序。

(8)災情調查和災民安置組:由市民政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水利局組成,負責災情調查、評估、統計上報、人員轉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員轉移安置的具體組織實施由當地政府負責。

(9)物資生活保障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資訊化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組成,負責調集應急物資,必要時徵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裝置、房屋、場地等,適時動用糧食等儲備物資,保證應急需要和市場供應。

(10)經費保障組:由市財政局牽頭,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組成,負責籌集安排搶險救災所需經費和向上級部門申請救災款,統一管理上級撥付的專項救災經費。

(11)資訊和新聞釋出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新聞報道方案,把握宣傳輿論導向,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釋出工作,做好赴現場媒體記者的對接,網路輿情監控、收集、引導和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中央(省)駐青單位等應服從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排程。

2.4市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把握全市防颱風宣傳工作正確輿論導向,及時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做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參與防颱風設施、重點水利工程專案的計劃安排、立項審批(或核准、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

(3)市經濟資訊化委:負責對本市重要救災物資生產能力的排程儲備,協助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做好重要救災物資的生產調運工作,協調其它區市解決災區重要救災物資的調撥供應,指導市直工業企業等單位做好防颱風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4)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防颱風防汛工作;組織系統內部防颱風教育、防颱風檢查及向所屬學校發出預防災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阻撓、造謠惑眾和破壞、盜竊、哄搶防颱風設施及物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颱風引發的事件,協助組織人員安全轉移,必要時依法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防颱風搶險救災車輛暢通。

(6)市民政局:負責組織災情核查、評估,進行災情彙總並及時上報,及時向市防指提供災情資訊及救災工作情況;爭取自然災害生活補助金;組織協調颱風災害受災困難群眾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視情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防颱風及其救災專項資金保障,會同相關單位爭取中央資金支援,及時撥付資金並加強資金監督管理。

(8)市城鄉建設委:負責指導建設行業、建築工地的防颱風防汛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市政基礎設施的維修搶護工作。

(9)市國土資源房管局:負責做好因颱風引發的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發地質災害防範處置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配合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對危房進行摸底排查及受災房屋的搶修建設;負責地質災害監測和預警預報。

(10)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指導、組織、監督、協調城市防颱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颱風防汛保安全工作,確保城市水、氣、熱穩定供應、排水設施正常執行;負責嶗山水庫防颱風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戶外廣告設施的巡查工作,加大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指導對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行為進行查處,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城市防颱風防汛工作;負責城市積澇及防洪排澇工程工情、險情監測和報告。

(11)市交通運輸委:做好公路、港口、碼頭等重要交通設施的防颱風工作;組織做好公路(橋樑)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幹線暢通;組織做好防颱風物資、危險地帶群眾轉移的運輸保障工作。

(12)市農委:負責組織做好農業防颱風、救災、生產恢復工作;協調做好種子、化肥等物資儲備和調撥工作,做好農業機械組織調配工作和農業生產自救、技術指導和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負責全市防洪排澇工程的行業管理;負責水庫、河道等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排程,工程工情、險情監測和報告;負責洪水資源的排程、利用和管理;督導完成水毀工程修復。

(14)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颱風災害預防、應急處置及其災後漁業生產恢復工作;具體組織排程漁業船舶的避風、防浪工作;組織領導因颱風引發的風暴潮次生災害防範工作。

(15)市林業局:指導、協調全市林業防颱風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門做好搶險現場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務局:負責全市颱風期間生活必需品市場執行的綜合協調及肉類、蔬菜、豆製品等“菜籃子”商品的供應工作,做好市場執行預測預警和資訊上報工作;指導、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自身的防颱風防汛安全工作。

(1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

(18)市安全監管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颱風期間非煤礦山、危化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督導相關部門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導協調颱風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9)市旅遊局:負責及時向相關旅行社、星級飯店、重點A級景區轉發災害性天氣預警資訊,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防颱風督導工作。

(20)市供銷社:負責指導做好供銷社系統防颱風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做好自身防颱風防汛安全工作。

(21)市電政資訊辦:負責為市防颱風工作提供安全暢通的電子政務網路保障。

(22)市通訊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防颱風期間的通訊保障工作。

(23)市水文局:負責組織做好雨情、水情等監測、預警預報工作;及時準確提供雨情、水情等水文情報服務,適時釋出洪水預警訊號。

(24)青島日報社:負責及時準確報道經市防指審定的防颱風防汛動態,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汛情、災情,向社會宣傳預防、避險和自救知識。

(25)市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指導各級電臺、電視臺開展防颱風防汛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報道經市防指審定的防颱風防汛動態,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汛情、災情,向社會宣傳預防、避險和自救知識。

(26)市地震局:負責做好防颱風期間地震監測和預報工作,組織做好地震應急救援準備。

(27)青島國際機場集團:負責青島國際機場及其職責管理範圍內的防颱風防汛和應急處置工作。

(28)青島國信集團:負責膠州灣隧道防颱風防汛及其相關工作。

(29)交運集團:負責防颱風物資的陸運工作,擔負防颱風期間運輸車輛的值班任務。

(30)青島保監局:負責監管轄區內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以及保險從業人員的保險經營活動,查處保險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

(31)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負責組織監測釋出海浪、風暴潮災害預警預報資訊。

(32)青島海事局:負責組織做好轄區船舶防颱風工作,指導、釋出轄區防颱風航行警告,組織、協調和指導轄區海上交通事故、汙染事故等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3)山東省膠東調水局青島分局:負責組織做好青島地區引黃濟青工程和棘洪灘水庫的防颱風工作。

(34)市氣象局:負責監測、預報、分析颱風和降雨發展趨勢,及時釋出預警預報資訊。

(35)濟南鐵路局青島鐵路工務段:負責組織做好鐵路系統青島段的防颱風工作,組織協調運力運送防颱風期間的搶險、避險人員、物資和裝置。

(36)中國聯通青島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通訊設施的防颱風工作,組織做好各級防颱風防汛指揮機構的有線通訊設施檢查、維修和管護工作。

(37)中國移動山東青島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通訊設施的防颱風工作,做好無線排程專用車的應急呼叫準備。

(38)中石化山東青島石油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屬庫站防颱風工作,做好防颱風期間搶險救災用油供應工作。

(39)中國石油山東青島銷售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屬庫站防颱風工作,做好防颱風期間搶險救災用油供應工作。

(40)青島供電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電力設施的防颱風工作,確保各級防颱風防汛指揮機構、大中型水庫、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搶險救災工作的電力供應。

(41)山東高速青島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膠州灣跨海大橋、青島轄區其職責管理範圍內的高速公路防颱風防汛及相關工作。

(42)海軍北海艦隊、青島警備區、武警青島支隊: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根據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揮所屬部隊參加搶險救災。

(43)各區市政府:負責各自行政區域內的防颱風防汛工作。

2.5市城市防汛機構

青島市城市防汛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城市防辦”),在市防指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市防辦的業務指導。具體負責指導、組織、監督、協調城市防颱風工作,辦事機構設在市城市管理局。

3.監測預警

3.1預防

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按照“以防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本地區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2監測預測

各區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針對颱風災害,建立健全預警體系,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市政府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監測預報和報告工作。

監測預報資訊按行業有關規定報告。

3.3預警

3.3.1預警級別

颱風預警等級由低到高劃分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釋出藍色預警

1)市氣象臺釋出颱風藍色預警(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2)受颱風影響,市氣象局釋出暴雨藍色預警(12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釋出藍色預警的情況。

(2)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釋出黃色預警

1)市氣象臺釋出颱風黃色預警(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10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2)受颱風影響,市氣象局釋出暴雨黃色預警(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釋出黃色預警的情況。

(3)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釋出橙色預警

1)市氣象臺釋出颱風橙色預警(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2)受颱風影響,市氣象局釋出暴雨橙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釋出橙色預警的情況。

(4)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釋出紅色預警

1)市氣象臺釋出颱風紅色預警(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正面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達14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2)受颱風影響,市氣象局釋出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釋出紅色預警的'情況。

3.3.2預警釋出

市防辦根據對臺風影響的研判,提出預警釋出建議,市防指祕書長組織會商確定預警級別,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同意,按下列許可權簽發:

(1)四級預警(藍色)由市防指副指揮或祕書長簽發;

(2)三級預警(黃色)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或副指揮簽發;

(3)二級預警(橙色)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簽發;

(4)一級預警(紅色)由市防指指揮簽發。

預警資訊主要通過傳真、金巨集辦公系統通報有關成員單位,或通過簡訊釋出平臺、廣播、電視、報紙等渠道向社會發布。

3.3.3預警級別變更

預警級別變更由市防辦提出建議,按程式簽發。預警級別變更後,原級別預警自動解除。

3.3.4預警解除

根據颱風發展變化及實際影響情況,由市防辦適時提出預警解除建議,按程式簽發。預警解除許可權與預警釋出許可權相同。

4.預警響應

對應四級、三級、二級、一級預警級別,分別設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預警響應。

4.1 Ⅳ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祕書長主持會商,宣佈啟動Ⅳ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颱風有關工作。

市防指加強值班,有關責任人到崗到位,及時釋出預警資訊,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資訊,加強重點防洪工程排程。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安排部署本行業防颱風工作,有關工作資訊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密切監視颱風動向並及時釋出颱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預測預報資訊。市海洋與漁業局、青島海事局向漁業船舶、海上其他船隻、海上養殖及海上作業人員發出防颱風警告。有關主管單位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樑、隧道等重要設施適時發出警示。市水利局核實大中型水庫及河道水情,加強值班值守和不間斷監控巡查,落實預洩預排方案。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臺風相關資訊,並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颱風工作。

(3)區市防指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颱風工作。適時釋出預警,啟動預警響應,加強值班值守,有關工作資訊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2 Ⅲ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宣佈啟動Ⅲ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颱風有關工作。重點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颱風工作,做好有關應急隊伍、防汛物資的排程,檢查落實重點防禦區域和重要防禦物件安全防範措施。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到崗到位,與防颱風密切相關的市有關部門向市防汛指揮中心派駐聯絡人員,及時釋出預警資訊,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資訊,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排程,督導落實防颱風措施。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颱風工作,採取應對措施,有關工作資訊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值班,密切監測颱風動向和海浪、風暴潮、洪水預測預報。市海洋與漁業局、青島海事局組織督導漁業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風、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業人員落實防風避風措施、海上養殖作業人員撤離上岸。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監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有關主管單位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樑、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採取預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強重要河道險段和病險水庫的巡查,嚴密監控執行狀態。收攏防汛人員,備便搶險救災器材。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臺風相關資訊,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颱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颱風工作。適時釋出預警,啟動預警響應,有關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適時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財產的轉移工作以及其他相關工作,有關工作資訊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3 Ⅱ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主持會商,宣佈啟動Ⅱ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颱風有關工作。適時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區市做好防禦工作,研究部署人員轉移、停業、停課、旅遊景區(點)關閉、膠州灣跨海大橋交通管制等重大問題,組織指揮重大險情搶險救災工作。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和大型水庫、河道、重點水庫的技術負責人到崗到位,與防颱風密切相關的市政府有關部門分管領導進駐市防汛指揮中心參與工作,及時釋出預警資訊,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資訊,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排程,做好搶險救災隊伍、物資排程準備,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災情和救災行動等情況。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颱風工作,加強檢查督導,有關工作資訊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颱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的監測預報。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對可能出現航線停航、膠州灣跨海大橋交通管制、停業、停課、景區(點)關閉、公共交通調整等情況提前向市防指提出建議,經市防指同意,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市防指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市城市防辦認真履行城市防汛職責,積極協調成員單位努力減輕城市內澇,維護城市生產生活秩序。市海洋與漁業局實時核查漁業船舶回港情況,對尚未回港的採取應急措施;對停港避風的做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青島海事局按照行業要求做好海上船舶防風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監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提醒附近居民、廠礦、學校、企事業單位做好避險準備。市水利局做好水庫、河道的控制運用及洪水排程,對下游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病險水庫降低執行水位。有關主管單位組織做好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人員的安全避險工作,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樑、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的防禦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助災民的準備工作。市衛生計生委組織落實醫療救護和防疫力量。供電、通訊管理及電信運營企業檢查落實變電站、通訊線路、基站等設施裝置的防護措施,保證電網安全執行和通訊暢通。有關責任單位對高空建築設施、廣告牌等採取防護措施,加強監管。市公安局依法加強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維護。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臺風相關資訊,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和民兵預備役等各類搶險救災隊伍按照應急預案要求,投入區域性搶險救災行動。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颱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颱風工作。適時釋出預警,啟動預警響應,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受颱風嚴重影響地區政府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轉移、船隻避風、洪水排程、搶險救災等各項工作,有關工作資訊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4 Ⅰ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指揮主持會商,宣佈啟動Ⅰ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颱風有關工作。視情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派出工作組,視情況召開新聞釋出會,進行緊急動員部署。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和大型水庫、河道、重點水庫的技術負責人全部到崗到位,與防颱風密切相關的市政府有關部門主要領導進駐市防汛指揮中心參與工作,及時釋出預警資訊,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資訊,適時發出緊急通知,提出防禦工作要求,檢查落實市防指會商會議確定的工作部署,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排程,做好搶險救災隊伍、物資排程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災情、搶險救災行動和人員轉移等情況。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颱風工作,加強檢查督導,有關工作資訊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颱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的監測預報。相關職能部門(單位)組織落實有關航線停航、膠州灣跨海大橋關閉、停業、停課、景區關閉、公共交通調整等緊急措施。市海洋與漁業局準確掌握漁業船舶避風情況,處置相關應急事件。青島海事局加強所轄水域的交通管制,組織、協調、指揮所轄水域的船舶險情和事故處置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啟動重點隱患區居民臨時避險方案。市水利局做好水庫、河道的控制運用及洪水排程,落實重要河道險段和病險水庫搶險救災人員、物資。有關主管單位適時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人員採取應急避險措施,做好機場、港口、碼頭、橋樑、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的防禦工作,及時修復損毀設施,防範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市民政局全力組織做好災民救助。市衛生計生委組織醫療救護和防疫力量展開工作。供電、通訊管理及電信運營企業及時組織搶修受損設施裝置,保障防颱風重要使用者用電和通訊暢通。有關責任單位加強高空建築設施、廣告牌等的防護,防範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市公安局加強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維護。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媒介,滾動播報相關資訊。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和民兵預備役等搶險救災隊伍根據市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搶險救災行動。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颱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搶險救災工作。適時釋出預警,啟動預警響應,防汛責任人靠前指揮,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轉移、船隻避風、洪水排程、搶險救災等各項工作,做好參加搶險救災隊伍的後勤保障,有關工作資訊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5.資訊報告

市防辦負責全市資訊彙總,並按規定向省防總、市政府報告,通報有關成員單位。市城市防辦、市防指成員單位負責通過各自行業系統渠道,彙總上報職責範圍內的資訊。

預警響應啟動後,相關防汛指揮機構、市防指成員單位按有關規定向市防辦報告防颱風防汛情資訊,內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災情、應對措施,時間、地點、人員、事件等基本要素。

發生較大及以上臺風災害事件,事發地的區市防指、政府應迅速核實並在1小時內先電話後書面向市防指、市政府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晚於事件發生後1個半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但必須同時報告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政府。

突發事件報告內容: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災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釋出情況、是否需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姓名、單位和聯絡電話等。事件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事件發展趨勢和處置進展情況,事件處置結束後報送事件綜合情況報告。

6.應急處置

6.1先期處置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應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發生,並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

6.2分級響應

(1)一般颱風災害事件:由事發地區市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排程事發單位、區市政府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臺風災害事件:由市防辦提出建議,報市防指副指揮批准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排程區市政府、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3)重大臺風災害事件:由市防辦提出建議,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批准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排程區市政府、以及市綜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4)特別重大臺風災害事件:由市防指提出建議,報市防指指揮批准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排程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6.3指揮與協調

一般颱風災害事件,由區市政府分管領導或區市政府部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市防指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根據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較大臺風災害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市防指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事件等,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臺風災害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防指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臺風災害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6.4應急處置措施

颱風災害事件發生後,各級政府、相關防汛指揮機構及其成員單位應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災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

(2)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訊、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短時間難以恢復的,要實施臨時過渡方案,保障社會生產生活基本正常;

(3)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裝置、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終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4)啟用本級政府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呼叫其他急需物資、裝置、設施、工具;

(5)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食品、飲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6)採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具體處置規章規定或市政府認為必要的其他應急處置措施。

6.5擴大響應

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趨勢,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的颱風災害事件,或事件可能波及到相鄰城市,超出我市自身控制能力,應向省或國家防總請求支援。

6.6社會動員

颱風災害事件發生後,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通過新聞媒體、電視、報刊、簡訊等渠道向社會宣傳防汛知識和釋出應對工作提示,動員全社會力量協助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6.7應急終止

市防指根據應急響應的實施情況或颱風災害得到有效控制程度,適時宣佈終止應急響應,並通過新聞媒體釋出。

7.資訊釋出

7.1汛情通報

汛情通報內容由市防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市防指祕書長籤批,市防指統一發布。青島日報、青島電視臺、青島人民廣播電臺等媒體根據通報內容予以編髮。

7.2資訊釋出

防颱風防汛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需要由市級釋出的汛情及防颱風動態等資訊,由市防指稽核和釋出;涉及災情的,由市防辦會同民政部門稽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稽核。需要由區市級釋出的汛情及防颱風動態等資訊,由區市防指稽核和釋出;涉及災情的,由區市防辦會同民政部門稽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稽核。

發生較大及以上臺風災害的區市汛情及防颱風動態等資訊的釋出,事先須經市防指稽核。

資訊釋出主要通過傳真、金巨集辦公系統、簡訊釋出平臺、廣播、電視、報紙等渠道。

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網路和媒體的輿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時迴應公眾關切問題,配合媒體做好典型事蹟宣傳,正確把握輿論導向。

8.後期處置

8.1善後工作

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依法依規、有序組織實施,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8.2恢復與重建

當地政府應組織做好災區群眾生活安置、衛生防疫、垃圾清運、環境整治、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有關部門應及時統計災情、認真核實資料,按照規定程式上報和釋出;及時補充防颱風消耗物資,確保符合規定要求。

8.3總結與評估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針對每次防颱風工作,認真組織定性和定量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查詢問題,區市防指、市城市防辦應在防颱風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將總結報告、評估報告報市防指。

9.應急保障

9.1應急隊伍保障

防颱風搶險隊伍主要包括群眾搶險隊伍、專業隊伍和軍隊搶險隊伍。群眾搶險隊伍主要完成一般性的搶險任務,專業隊伍負責專業性較強的應急搶險任務,軍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9.2物資保障

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各級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負責建立物資倉儲,儲備額度、品種應充分考慮防颱風需要,必要時也可徵用社會物資與裝置。

9.3通訊保障

市防指與區市防指的通訊網以防汛抗旱指揮平臺為主。各級防汛指揮機構與其成員單位、有關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通過辦公網、在用有線和無線通訊等進行通訊聯絡。

市通訊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防颱防汛應急通訊保障工作,因災致使通訊設施受損的,應及時組織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搶修恢復。青島日報、青島電視臺、青島人民廣播電臺等主要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應無償刊登、播發防颱風防汛資訊。

9.4經費保障

防颱風所需各項經費,按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多渠道籌集,分級負擔,確保工作需要。各級財政、民政、水利等部門和有關單位負責籌措、落實搶險救災資金和爭取上級的支援,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督導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9.5技術保障

各級各部門應加快完善颱風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提高對臺風發展趨勢、路徑預報的精確度和災害預警水平,增強洪水預報和洪水排程手段,不斷提升防颱風防汛能力。

9.6人員轉移安置保障

各級政府要結合當地防颱風防汛實際建立應急避難場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學校、體育館等公共場所,統籌規劃建設好應急避難場所,保障在緊急情況下為轉移群眾提供緊急疏散、臨時生活的安全場所。

9.7轉移避險要求

受颱風威脅需要轉移的人員範圍及轉移時機,由區市政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並組織實施。轉移安置應遵循統一指揮、安全第一,先人員後財產,有組織、集體轉移為主的原則。

9.8轉移地點、路線

轉移地點、路線的確定以就近、安全和便於轉移為原則,具體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安置地點、轉移路線每年必須檢視,如出現異常情形應及時調整明確。區(市)、鎮(街道)兩級預案應編制具體的人員轉移安置計劃表,明確轉移方法、安置地點、相關責任人及聯絡方式。

9.9轉移準備

已編制人員轉移安置計劃的區市,有關部門每年汛前應制作明白卡,廣而告之。製作標識(警示)牌,標明安全區、危險區、安置地點等。

10.宣傳、培訓與演練

10.1宣傳

各級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及其成員單位應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媒體等形式,積極開展臺風災害預防、自救與互救知識宣傳普及活動,增強廣大人民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10.2培訓

各級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結合實際,採取舉辦預案解讀、專業搶險處置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對崗位人員開展防颱風搶險救災理論知識和技能培訓。

10.3演練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桌面推演、實戰演練等形式,組織開展防颱風應急演練,檢驗、改進和強化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實戰能力。市級至少每兩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區市至少每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指令碼、演練評估、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11.責任追究

對防颱風工作中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資訊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失職、瀆職,資訊釋出、輿論導向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並造成嚴重後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2.附則

12.1名詞術語

熱帶氣旋:發生在熱帶或副熱帶洋麵上,具有有組織的對流和確定氣旋性環流的非鋒面性渦旋的統稱。包括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和超強颱風)的統稱。本案所稱颱風是指具有較強破壞性熱帶風暴以上能級的熱帶氣旋。

12.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案由市防辦負責編制、管理、解釋、實施,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區市防颱風應急預案由區市防辦編制,區市政府釋出,報市防辦備案。

12.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防颱風應急預案5

做好建築工地的防颱風工作,對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為了使防風工作能有條不紊的開展,確保工地應急處理工作及時、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結合我工地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一、應急處理的基本原則

(一)本預案為我工地在受颱風影響時,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式和組織原則。

(二)本預案適用於工地的應急處理。

(三)本預案在實施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密切協同,預防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應、屬地保障、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主要職責

設立工地防風工作指揮小組

組長:張樹全

成員:各施工小組負責人

主要職責:

(一)負責工程的防風應急處理實施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颱風來臨前,負責通知工地各負責人做好防風工作,檢查工地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臨時工棚住宿人員;

(三)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各工地,若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立即組織救援救護和善後處理工作;與政府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絡,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的情況或者請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護力量增援;

(四)颱風結束後,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對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三、預案實施

(一)、當颱風正在發展,預計有可能影響我區,氣象臺釋出颱風訊息時:

1、釋出防風工作通知,各小組要注意收聽收看天氣預報,密切關注颱風動向。

2、通知工地各小組,要求他們注意做好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當颱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臺釋出颱風警報時:

1、各小組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須連續施工的工序作業;

2、做好颱風前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井字架是否牢固、排柵等設施是否穩固,包括臨時工棚是否安全,要採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3、加強對工地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施工小組立即整改處理。

(三)、當颱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對我區將有嚴重影響,氣象臺釋出颱風緊急警報時:

1、工地防風工作指揮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工地。

2、工地停止施工,將施工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3、進一步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並處於臨戰狀態,落實各工地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並處於臨戰狀態。

(四)、當颱風已登陸並減弱為低氣壓,對我市不再有影響,氣象臺釋出颱風警報解除時,各施工小組應檢查受損情況。對於工地裝置設施安全應及時予以加固,並總結防颱風工作。

公司防颱風應急預案6

為了切實做好酒店的防颱風工作,保證發生颱風期間酒店各部門有計劃、有秩序地安排防颱風工作,使酒店損失降至最低,特制定酒店防颱風工作預案。

一、組織指揮

酒店設防颱風總指揮部,負責發生颱風期間指揮排程工作。

1、總指揮部機構: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成員:行政辦經理、財務部經理、銷售部經理、房務部經理、餐飲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大堂副理

2、指揮中心工作站:設在大堂副理接待處(內部電話:8822),各部門在指揮中心工作站接收工作指令與彙報工作進展狀態。

3、通訊要求:指揮中心成員必須保證通訊隨時暢通,至少攜帶手機或對講機1部(提前充足備用電池)。

二、防颱風宗旨與任務

全體員工盡全力保護賓客、員工人身財產與酒店財產安全。

三、職責分工

防颱風工作由防颱風總指揮部統一指揮,實行分部門負責的辦法。各有關部門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各部門共性工作要求

1、接到酒店啟動防颱風預案指令後,召開部門緊急會議,通知颱風資訊,傳達酒店對此次防颱工作的佈署與對部門具體工作的安排要求。

2、防颱期間酒店員工必須無條件返崗待命,有義務參加防颱,並聽從統一指揮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對無故不到位、不服從防颱工作安排或玩忽職守的人員,視其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論處。情節嚴重的,按1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3、員工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集中至酒店並返崗待命,宿舍內僅留管理員值守,不得留宿員工,否則,出現事故後果自負。

4、要求員工颱風期間注意個人安全,做好個人防範,避免發生其它事故。

5、颱風過後恢復自救善後工作,各部門須聽從酒店統一調遣安排,積極主動配合部門間工作,以最快的時間裡恢復經營運作。

(二)行政辦

1、颱風前準備工作:

(1)備用裝沙袋子600條以上,及足夠繫繩。

(2)安排相關部門統一參與裝壘沙袋,並備放使用區域。

(3)安排司機提前檢查水、油、車輛效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員工餐廳提前檢查天然煤氣管道裝置運作與準備各種餐用物資(米、油、菜等)。

(5)對員工宿舍的陽臺地漏疏通,並準備手電筒。另,撥掉各種電器插頭解除存在隱患。

(6)根據各部門採購需要,做好防颱物資購進。

(7)負責行政車隊的車輛排程,安排好救護的應急用車,聯絡醫療救護機構,準備好緊急醫療藥品。

(8)總倉認真檢查倉庫的設施及房屋是否存在抗臺產生的隱患,並及時上報以便及時處理。

(9)總倉做好現有抗臺用品準備(如手電筒、雨衣、雨鞋等),並對必要的庫存物資清點彙報,視情況做好計劃採購,確保物資的及時供應。

(10)對酒店消防設施裝置全面臨檢,確保消防系統安全執行。

(11)保安準備好巡視手電筒、雨衣與應急燈(以備二次供電或特殊情況下使用)。同時,在總倉領取手電筒5個。

(12)指揮車輛停放至安全處(消防中心旁或大堂門前),防止墜落物砸損車輛。

(13)負責轄區內治安保衛工作,做好固定崗和巡邏崗的應急調整工作。

(14)負責落實搶險必備物資的準備工作。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颱風期間嚴格執行出車制度,必須接到派車單或上級指令後出車,遇特殊情況須請示上級領導決定。

(2)宿舍管理員要認真巡視宿舍房間,關好門窗,對進水房間及時處理,並做好安全防範。

(3)人事做好颱風期間各部門人員在崗出勤情況統計,同時,隨時掌握員工的安全狀況,並及時彙報。

(4)安排專人對臺風期間實況進行拍攝,存留歷史影像記錄。

(5)網管員及時處理酒店電腦系統故障,確保網路正常使用。

(6)部門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風工作區域:主樓1-5樓西側通道防滲水與處理工作。

(7)負責及時收集最新臺風預警資訊,宣佈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8)消防中心嚴密監視店內消防與警衛安全,如有異常情況立即彙報。

(9)外圍崗保安須不間斷地巡視酒店院內、外圍各區域,確保颱風期間安全。

(10)負責協助搶險工作中人員安全救護工作。

(11)負責轄區內防颱風暴雨加固工作。

3、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統一組織人員撤沙袋。

(2)清點部門損失情況,及時彙報酒店領導。

(3)檢查部門設施裝置,需維修專案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4)對防颱風期間人員加班情況統計彙總,報酒店領導審批,後轉財務部製作加班工資,抄送工程部統一保險理賠,並備案。

(5)收集抗臺先進事蹟,組織評選抗臺先進,並以先進事蹟與記實事例、資訊出刊店報、黑板報。負責解決撤離人員及工作人員的食、3宿安排。

(6)檢查店內安全消防裝置受隕情況,並做好統計上報。

(7)保安組負責轄區防颱風撤離工作的驗收和檢查工作,協助各部門將防風沙袋收回,並妥善放置。

(8)與相關部門協調,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處理工作。

(三)房務部

1、颱風前準備工作:

(1)準備充足沙袋,放置備用區域(大堂摺頁門、別墅門、主樓二樓陽臺客房玻璃門等),及足夠的報損布草,以備各崗位防水措施

(2)將院內垃圾桶、沙灘椅、陽臺茶几、陽臺椅、太陽傘全部集中擺放或存放安全位置。

(3)將泳池邊圍放沙袋,以防汙水排進泳池。

(4)園林樹木防風加固,並將室外盆栽植物移入大堂適當位置防風。

(5)將所有客房、樓道門窗需鎖好,發現有工程問題及時報修。

(6)將客房陽臺茶几、陽臺椅均搬入房間內,以防風時砸損陽臺玻璃。

(7)大堂與客房內放置《防颱風賓客通知書》。

(8)做好總機窗戶的防水措施,保護機房裝置。

(9)總機在接到酒店“啟動防颱風預案”指令時,需立即通知各部門負責人。並每隔1小時查詢1次天氣預報情況,將最新狀況彙報指揮中心(大堂副理)。

(10)提供當天與近幾日賓客接待狀況資料,彙報酒店領導,以備颱風期間掌握接待能力,並確保接待工作有序。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總機必須準確無誤地傳達指揮中心下達的指令資訊。

(2)大堂副理掌握賓客入住及安全狀況,做好賓客安撫工作。同時,維護大堂秩序,併為客人提供最新的天氣情況。

(3)前臺在停電前保留1份準確的“入住、預抵、預離”手工統4計表及客人資料,備查。

(4)按“機場滯留客預案”作好接待準備工作。同時,準備手工房態1份與銷售部核對房態,做好相關接待工作。

(5)加強巡視客房內是否有滲水或地漏堵塞,並做好記錄,發現異常及時彙報。如房間有滲水,需採用布草現場處理,滲水較嚴重須立即安排吸水、保養,以防地毯、傢俱或木地板等侵水損壞;如陽臺地漏有堵塞,及時通知工程人員進行維修。

(6)每幢別墅安排指定人員留守,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7)做好住客安撫工作,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正常提供客房服務,確保賓客正常入住。

(8)結合工作需要妥善調配部門各崗位人員工作任務。

3、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清點部門損失情況,及時彙報酒店領導。

(2)統計滲水房間以及其他工程維修問題,向工程部報修。

(3)恢復所有移動物品的歸位工作。

(4)做好颱風後酒店衛生的全面清理與消殺工作。

(5)做好園林樹木的扶正與花草修剪。

(6)撤除區域內防風沙袋交還行政辦。

(四)工程部

1、颱風前準備與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人員及物料:

(1)要求部門人員全部到崗,24小時堅守崗位,隨時處理突發事件。

(2)接到颱風警報後根據具體情況組織防風用材料到位。

(3)準備充足柴油,備用發電。

室內裝置、設施檢查

(1)全面檢查配電系統裝置,高低壓配電櫃,各開關控制櫃,確保執行正常。

(2)檢查電梯機房內裝置,確保執行正常。

5(3)檢查供水系統、地下水箱蓄足水,確保執行正常。

(4)檢查大堂活動門是否完好,整扇門是否堅固。

(5)檢查酒店內,包括別墅塑鋼窗是否完好,窗上玻璃是否完好,窗、門是否關閉。

(6)備好潛水泵及膠管,確保裝置正常使用。

(7)仔細檢查發電機,水箱水位、油箱油位、機油油位、電瓶電壓、電瓶液位是否在正常位置,檢查發電機是否處於自動位置,低壓配電櫃發電機檢測訊號是否處於開的位置。

(8)颱風登陸時,值班人員每半小時檢查一次所有機房裝置,密切注視高、低壓配電房漏水情況,發現故障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報告經理,確保裝置執行正常。

室外裝置、設施檢查:

(1)檢查屋頂地漏,清理地漏四周垃圾保持暢通。

(2)檢查泳池房排水泵是否動作可靠,並手動抽水試驗,颱風登陸時值班人員需每半小時對此處進行檢查(機房是否進水,各開關櫃是否有進水現象)。

(3)檢查汙水處理站地下泵房蓋子是否蓋好,機房內裝置是否正常,每半小時值班人員檢查機房是否進水。

(4)檢查屋頂各管井門是否關閉,生活水箱,熱水箱蓋子是否關閉。

(5)檢查並固定衛星接收天線。值班人員每1小時上樓檢查屋頂裝置是否完好。

(6)保證客房熱水供應,觀察熱水溫度,當水溫低於37℃開電加熱。

(7)檢查室外所有雨水井及汙水井並保持暢通。

(8)檢查總機房電話配線架避雷針是否完好到位。

(9)檢查大堂四周地下室排風口,並用沙袋封堵,防止進水。

(10)檢查所有室外燈是否堅固,包括基礎螺絲。所有室外攝像頭是否堅固。

2、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疏通所有陽臺地漏開蓋的排水管。

(2)恢復安裝停車場遮陽棚。

(3)檢查室外工程部所屬所有裝置(霓虹燈、圍牆燈、柱燈、草坪燈等等)及屋頂所有裝置損失情況,彙報酒店領導。同時,將酒店所有損失情況彙總,呈酒店領導審閱,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絡落實理賠事宜。

(五)餐飲部

1、颱風前準備工作:

(1)準備充足沙袋,放置備用區域(中西餐廳摺頁門、中廚出入口等),做好防護措施。

(2)檢查各區域與設施裝置情況(某某廳、多功能廳、會議室、中西餐與廚房),對存在問題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3)鎖閉所有的門窗(檢查固定沙袋是否牢固)並將餐桌、椅子搬離門窗較遠處,防止桌椅等造成損壞。並將泳池吧的燒烤爐、燒烤桌椅搬移得當位置存放。

(4)提前準備好足夠的服務用品與一次性用具(紙盤、杯、筷子、餐盒等),並準備足夠的瓶裝飲用水,確保臨時供應(停水停電時使用)。

(5)結合實際準備充足的廚房儲備用食品(如:冬瓜、南瓜、土豆等),至少一週使用的大米、麵粉以及食用油。

(6)提前準備半成品及可儲存的熟食品,冷凍食物在臺風來臨之前使用完或做加工,並提前準備好所有預測需要的原材料(至少保證2-4天)。

(7)聯絡客戶,提前做好預定的準備工作。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不間斷檢查各區域(某某廳、多功能廳、中西餐廳等)是否有滲水現象,並準備報損布草,及時做好現場處理。

(2)及時檢查原材料供應和使用消耗情況,併合理掌握調配。

(3)確保住店客人與員工的用餐。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餐廳正7常對外經營。

(4)除部門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風工作區域:主樓1樓(中西餐、大堂、接待等一樓層)防風、滲水及相應處理。

3、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及時做好營業現場的恢復及衛生清潔工作。

(2)清點部門損失情況,及時彙報酒店領導。

(3)檢查部門設施裝置,需維修專案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4)掌握客流量情況,對於短期不能用完的原材料靈活處理,注意保質期、定期通風晾晒和做好貯藏。

(六)財務部

1、颱風前準備工作:

(1)與菜品供應商取得聯絡,掌握送貨情況,告知相關部門,以便做好工作準備。

(2)安排好前臺收銀工作的資金備存以及應急安全措施。

(3)網管員對酒店電腦系統排查,確保正常使用。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財務部科室人員做好會計資料、檔案、計算機有關資料的保管工作,做到各項資料保管明確到人,保證會計資料及資料完整,並保護各項裝置不受颱風侵害。

(2)前臺收銀鬚在停電前,做好手工操作的準備,對各項資料及時備份。同時,製作手工帳要做到無漏、錯帳,確保帳目結算的準確性。

(3)除部門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風工作區域:主樓1—5樓東側通道防滲水與處理工作。

3、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配合各部門提供相關損失費用參考資料。

(2)根據酒店彙總損失情況,核對物資壞損,做好相關記錄。

(3)負責酒店財產損失記錄核算與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事宜。

(七)銷售部

1、颱風前準備工作:

積極與預訂房客戶確定抵店情況,以便做好相關預訂安排。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辦公室安排人員留守,做好銷售接洽與訂房工作,以及前臺接待需要的協調工作,確保酒店銷售工作正常開展。

(2)除留守人員外,其他人員隨時聽從指揮中心調遣參與防颱風工作。

(3)積極與機場保持聯絡,做好滯留客的接待與相關安排。

3、颱風後善後工作:

統計颱風期間酒店的銷售與接待情況,以及颱風後銷售狀況及趨勢,彙報酒店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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