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當前位置 /首頁/範文/工作方案/列表

整治方案集錦九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整治方案集錦九篇

整治方案 篇1

為進一步規範幼兒園管理,推進全市學前教育有序發展,確保幼兒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決定從現在開始到12月份,集中對全市幼兒園(包含登記註冊幼兒園及無證幼兒園)進行綜合整治。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分工負責、疏堵結合、分類指導”的原則,開展對全市幼兒園的綜合整治。通過本次全範圍的清理整頓,摸清全市幼兒園的基本狀況,制定切合實際的幼兒園佈局規劃,引導辦園條件達標的幼兒園完善提高,督促基本達到辦園條件的幼兒園整改規範,取締整改後仍未達標的或拒不整改的幼兒園,堅決預防和杜絕幼兒園各類安全事故,規範全市幼兒園辦學秩序。

二、實施步驟

(一)排查摸底階段(2月1日-6月31日)。各鎮區街道(管委、辦事處)對轄區內所有幼兒園進行拉網式排查摸底統計,摸清每所幼兒園位置、舉辦者、規模、性質、園舍以及接送車輛使用等情況,建立幼兒園基本情況檔案,填報幼兒園基本情況登記表(見附件),於7月15日之前將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及電子稿報市幼兒園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規劃建設階段(7月15日-8月31日)。各鎮區街道(管委、辦公室)根據城鎮化發展趨勢、人口分佈流動規律、就近入園的需要及適齡兒童人口變化趨勢等因素,在反覆考察、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按照“一社群一園”或者“5000人口,1.5公里服務半徑”的原則,對轄區內幼兒園進行科學規劃,對一些比較偏遠且規模不足兩個班的幼兒園,進行合併或設定教學點。規劃中要明確需保留、暫時保留、擬合併、擬新建或改擴建、擬取締的幼兒園,並明確幼兒園取締或建設的時間安排。各鎮街區幼兒園的佈局規劃要於8月29日前以政府檔案形式報市幼兒園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鎮街區的規劃佈局,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鼓勵引導村集體和企業按照基本辦園條件標準規範辦園。

(三)綜合整治階段(9月1日-11月15日)。由各鎮街區牽頭,市幼兒園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對全市幼兒園進行綜合整治,重點對幼兒園的園舍條件、人員配置、教具配備、接送車輛、食堂管理、師生體檢、安全等方面進行檢查。整治期間,能整改的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據《省幼兒園基本辦園條件標準》、《省學前教育機構審批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省學前教育規定》有關要求和標準,以及各鎮街區幼兒園佈局規劃,對其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督促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納入管理或繼續辦園;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後仍未達到辦園條件或拒不整改的,對其下達《停辦通知書》,對未註冊的,依法取締;對已註冊的,取消其辦園資格,收回辦園許可證等有關證件。

(四)落實整改階段(11月16日-12月15日)。市幼兒園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各鎮區街道(管委、辦事處)綜合整治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限期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限期內未停辦或取締的,依據相關規定依法予以取締、停辦;對拒不執行相關行政處罰的幼兒園,提請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各鎮區街道政府(管委、辦事處)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向社會分批公佈已取得辦園許可證的幼兒園和已被取締的幼兒園的名單,讓家長和社會及時瞭解綜合整治工作的進展和成效,引導家長科學選擇安全、合格、規範的幼兒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幼兒園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體局,具體負責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鎮街區政府要切實擔負起幼兒園綜合整治的責任,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將整治工作任務具體到人,責任落實到人,全力做好綜合整治工作;要摸底調查轄區內幼兒園的基本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佈局規劃,落實整治要求,做好被取締園所教師、幼兒的安置和家長的宣傳解釋工作。市教體局負責提供辦園標準,對符合辦園條件幼兒園的整改落實和審批註冊進行稽核,對各類幼兒園加強業務指導。市公安局負責幼兒園接送車輛安全及安保檢查,協助做好相關幼兒園的取締工作。市消防大隊負責監督指導幼兒園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市衛計局負責檢查幼兒及教師健康查體情況,並對園內衛生、消毒、防疫、飲用水等方面進行檢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幼兒園的食堂及餐飲許可進行檢查。市住建局負責對幼兒園的園舍安全進行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市廣播電視臺負責配合做好幼兒園綜合整治活動的宣傳報道。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合作,形成合力,確保整治效果。

(二)穩妥推進,確保穩定。各鎮區街道(管委、辦事處)及相關部門要積極宣傳有關法律規定及無證幼兒園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危害。要認真做好需整治園所負責人的說服教育工作,防止激化矛盾;穩妥做好被取締或合併幼兒園的幼兒及教師的分流工作,原則上將其吸收到鎮街中心幼兒園或就近轉入管理規範的幼兒園,不得因整治、取締而影響幼兒入學,貽誤孩子教育。要進一步強化幼兒園安全責任意識,落實安全管理措施,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三)長抓不懈,確保效果。各鎮區街道(管委、辦事處)要樹立”打長期戰”的思想,認真分析和研究無證幼兒園存在的成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實加強監管,鞏固整治效果,堅決防止死灰復燃。

整治方案 篇2

為加強大氣汙染防治,提升環境空氣質量,確定實施揚塵治理與渣土整治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行動目標

按照“縣(市)區為主體抓落實、部門監管抓督導、企業自律抓達標、齊抓共管治揚塵”的原則,嚴格落實《山東省揚塵汙染防治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48號)和《濟南市揚塵汙染防治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234號)要求,集中開展各類揚塵汙染源集中整治,逐步建立源頭防範、過程監理、分類監管、綜合防治的長效工作機制,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一)到20xx年底,施工工地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出入車輛清洗、施工場地地面硬化、拆遷工地溼法作業、渣土運輸車輛密閉、揚塵汙染防治工程監理全部符合要求;嚴厲查處揚塵汙染違法行為;實現渣土處置規範化。

(二)到20xx年底,主城區主次道路機掃率、灑水沖刷率、城市建成區主要車行道路機掃率等指標分別達到73%、97%、80%以上,20xx年上半年分別達到74%、97.5%、85%以上,20xx年底達 到75%、98%、90%以上。

(三)到20xx年底,各區、濟南高新區完成裸露土地綠化任務的50%;20xx年xx月底,全面消除裸露地面;到20xx年底,城市建成區 降塵強度在20xx年基礎上下降xx%以上。

(四)到20xx年底,PMxx同比改善xx%;20xx年上半年同比改善18%;20xx年下半年同比改善20%。

二、主要任務

圍繞建築、拆遷、市政、園林綠化、渣土運輸、公路交通等領域,以土石方開挖、房屋拆除、道路保潔、渣土管理、裸露土地綠化、物料堆放、石料廠整治等為重點,分階段、分行業治理,確保揚塵汙染得到有效控制。

(一)施工工地揚塵汙染防治。建設單位(業主)負責督促各類建築、拆遷、道路、管線、水利、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工地嚴格落實揚塵汙染防治責任制,制定揚塵汙染防治措施;各類施工工地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負責將揚塵汙染防治納入日常施工管理。

(二)道路揚塵汙染防治。將道路揚塵汙染防治納入日常道路保潔內容,推廣使用機械化清掃沖刷方式,白天進行溼式清掃,夜間進行全覆蓋式清洗沖刷;採用人工清掃的道路嚴格落實作業規範,防止產生二次揚塵;道路養護單位清挖雨汙井,做到清疏汙泥日產日清;破損路面及時修復並落實防塵措施。

(三)物料運輸揚塵汙染防治。運送砂石、渣土、泥土、垃圾等物料的車輛落實蓬蓋、密閉等措施,防止運輸撒漏。從事渣土和建築垃圾運輸的車輛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並嚴格按照公安、城管部門批准的線路、時間、裝卸地點運輸和傾倒。

(四)裸露地面揚塵汙染防治。大力開展城市園林綠化,加快破

損山體恢復,加強造林綠化和防沙治沙工作,積極推進城區及周邊地區綠化,有效防止裸露地面揚塵汙染和土壤風蝕影響。

(五)物料堆存揚塵汙染防治。各類堆場、露天倉庫必須落實《山東省揚塵汙染防治管理辦法》、《濟南市揚塵汙染防治管理規定》有關要求,採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汙染。

(六)小石料廠綜合整治。以高速公路、鐵路、國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幹線兩側區域為重點,全面取締非法石料廠。

三、具體措施

(一)施工工地揚塵汙染防治。

1.強化源頭防範。

一是市環保局將揚塵汙染防治納入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內容。二是市城鄉建設委將揚塵汙染防治納入工程設計、招投標、承發包合同、開工許可、施工合同備案等環節管理。工程施工圖設計必須包括臨時用地、取土場、棄土場排水及防護措施設計;招標檔案工程量清單中必須單獨計列揚塵防護費用並作為招投標依據;簽訂施工承發包合同時建設單位必須制定揚塵汙染防治制度,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汙染防治責任,並將所需經費列入工程預算,否則不予辦理施工合同備案手續;對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專案不予辦理開工許可手續。三是市發改委、交通運輸、水利、市政公用、城市園林、城管、公安等部門在立項、招投標、施工合同備案、渣土處置審批等源頭環節,對不符合揚塵汙染防治要求的不予辦理相關審批、備案手續。

2.強化過程監管。

市城鄉建設委要強化措施,加大施工工地監 管力度。20xx年xx月30日前,建立完善全市各類施工工地臺賬,摸清底數,並定期更新,實行動態管理;制定完善土石方開挖階段施工現場管理措施並抓好落實;20xx年底前,新增建築工地要在開工建設之前安裝視訊監控設施,重點對5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在建施工工地實行全過程監控,監控資料資料儲存1個月以上,並與市城管部門共享資料資訊;同時在全市推行揚塵汙染防治工程監理,督促工程監理單位把揚塵汙染防治納入工程監理細則,實現監理工作全覆蓋。

3.強化分類控制。

一是市城鄉建設委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行業管理要求,分別負責建築和拆遷工地、市政道路和管線工地、園林綠化工地、公路施工工地、水利工地的監督管理,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揚塵汙染防治責任制,採取揚塵防治措施。遇到霧霾或四級以上大風等特殊天氣,採取停工停產等應急措施。二是市城管執法局要充分利用城市管理資料化平臺、視訊監控和現場執法等手段,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違法行為依法責令限期整改並嚴厲處罰。對拒不整改的,根據工地型別移交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停工整頓。三是市城鄉建設委會同市市政公用局等有關部門,於20xx年底前完善建築、市政、園林、水利、公路等工程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把施工企業揚塵汙染控制情況納入建設企業信用管理系統,對落實揚塵汙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在投標、資質、信貸、評獎方面實行受限等懲戒措施。四是建設單位(業主)、施工單位作為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揚塵和渣土汙染防治制度和各項技術規範,凡落實不到位 的必須停工整頓,不達標準不得繼續施工。

(二)道路揚塵汙染防治。

1.市區道路清掃保潔。市城管局(城管執法局)負責強化管理,提升市區清掃保潔標準。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道路揚塵易發路段排查摸底,重點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道路破損嚴重以及各類施工工地等易產生揚塵的區域加強道路保潔力度。二是進一步擴大道路規範化保潔面積,提高機械化清掃率和沖洗保潔頻次。對全市主次道路採取夜間全覆蓋沖刷作業、白天增加一遍機掃和高壓清洗頻次等機械化作業方式,對主次道路行車道進行網格化、全覆蓋、無縫隙的清洗作業;人工保潔採取一天兩普掃、全天守崗撿拾的方式,清除輔道、人行道、路沿石等各類塵土積存死角,主次道路塵土計量控制在1.5克/平方米以內。三是遇霧霾、重汙染等特殊天氣,增加機掃和高壓清洗頻次,延長保潔時間,落實應急強化保潔措施。四是及時做好雨季道路沖刷、清淤保潔工作,地勢平坦道路xx小時之內完成清淤沖刷;陡坡道路、低窪路段、橋洞橋涵等積水消除後xx小時之內完成清淤沖刷。

2.市政道路養護管理。市市政公用局負責加強市政道路養護管理,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主次幹道、支路和街巷破損路面摸底排查,並及時修復。二是科學制定道路施工計劃,實行分段封閉道路開挖施工,減少道路開挖面積,縮短裸露時間。三是雨汙井清疏汙泥日產日清,不得在道路上堆積。

3.公路揚塵汙染控制。

整治方案 篇3

為進一步推進全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農村人居環境和發展環境,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農村居住環境、發展環境,建設美麗鄉村為目標,以治理髒、亂、差為重點內容,結合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田排水體系工程建設,統籌規劃,綜合治理,標本兼治,注重長效,突出重點,瞄準弱點,破解難點,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著力改善農村面貌、提升農民生活質量,努力打造生產轉型、天藍水淨、綠蔭環繞的生態環境,加快建設"佈局合理、設施完善,環境優美、生活便利,安居樂業、文明和諧"的美麗鄉村。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原則。各鄉鎮為本轄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第一責任主體,負責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宣傳發動、組織實施,村(社群)具體負責推進落實。各有關部門負責督導協調和技術指導。

(二)堅持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原則。集中開展整治行動,迅速解決重點區域的環境問題,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培育典型,以點帶面,全面推進。

(三)堅持健全機制、長效管理原則。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治標與治本同步推進,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體系,促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開展。

三、目標任務

(一)近期目標。全面開展農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雜物、清殘垣斷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綠化、美化、亮化、淨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廁、改圈、改生活垃圾處理方式)。突出抓好美麗鄉村建設示範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環縣城、鄉鎮所在地、環景點周邊、國省州縣主幹道、沿高速路兩側等重點區域村莊的環境綜合整治。進一步完善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清運處理機制,繼續推行"戶清、村集、鄉鎮運、縣處理"的垃圾分級處理模式,擴大農村汙水處理試點範圍,不斷提升農村居住和生態環境質量。

四、工作重點

緊緊圍繞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難點問題,大力推進"四清四化"、"五改兩建"、"兩抓一控"、美麗鄉村和特色民居建設工作,進一步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改善農村生態環境。

(一)全面開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莊周邊積存垃圾,重點是村街路口、村內主幹道、農村集貿市場等關鍵地段,做到及時清運、集中填埋處理,徹底改變垃圾隨處亂扔、隨處可見的情況;"清雜物",清理村莊道路、巷道旁亂堆亂放的柴草雜物,重點防止柴草亂放、糞土亂堆、垃圾亂倒、汙水亂流、畜禽亂跑等"五亂"現象的發生;"清殘垣斷壁和路障",拆除村內侵街佔道的私搭亂建,清理修整有礙觀瞻的坍塌破房、殘牆斷壁,做到路旁無亂搭亂建、道路整潔暢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後垃圾、雜物,清理畜禽糞便,規整院內堆放物品,做到房內院落整齊清潔;"綠化",因地制宜種植各類樹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綠地面積,完善現有綠化設施,具備條件的鄉(鎮)打造園林綠化景觀街道;"美化",對村莊建設的選材用料、建築樣式、牆面顏色等進行規劃和提升。拆除違章建築,整治臨街、臨路建築立面,統一粉刷牆壁,規範村內主街道建築色調,規範戶外廣告、路牌和公共標誌。有條件的村莊加強文化廣場、文化牆、村民活動中心建設。村莊、廣場等地方可設美觀整齊的村務公開欄、宣傳欄,主要街道兩側院牆可粉刷醒目的宣傳標語,也可繪製各種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傳畫;"亮化",村莊主要道路安裝路燈,積極推廣節能燈和太陽能燈。修繕維護村內已建好的路燈等亮化設施,對已損壞的亮化設施及時更換,有條件的村實施現有亮化設施提檔升級;"淨化",重點治理村內主幹道汙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現場、集貿市場、公共場所以及公路沿線環境衛生,達到淨化要求。

(二)繼續推進"五改兩建設"工作。"改路",對鄉村道路、農村街道進行全面維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暢通,路況保持良好,逐步實現硬化道路戶戶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學有序推進農村集中連片供水,進一步提高農村飲用水合格率。加大農村供水水質監測力度,建立健全農村飲用水安全監測體系,保證水質達標與飲水安全。供水滿足用水水量和水質要求,水質合格率達到 100%;"改廁",推行無害化衛生廁所,逐步改善入廁環境,採用三格池式、沼氣池式廁所等多種形式對糞便實行無害化處理;"改圈",科學規劃佈局畜禽養殖業發展,合理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嚴禁在環境敏感區新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小區。採取有效措施對產生的畜禽糞便、汙水進行無害化處理;改垃圾處理方式",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裝備設施投入,繼續推行"戶清、村集、鄉鎮運、縣處理"的農村垃圾分級處理模式,做到定點收集、定時清運,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城鎮汙水處理廠輻射範圍內管網配套建設,推進農村汙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加快推進鄉鎮建成區、中心村建立較為完善的汙水、雨水收集系統,實現雨汙分流;"垃圾轉運和處理設施建設",根據村莊人口、垃圾產生量等,配足配齊封閉式垃圾桶(箱)、垃圾運輸車等裝備設施。每個村莊有相應數量的垃圾收集點和人力垃圾清潔車,每個鄉鎮建有垃圾轉運站和垃圾轉運車。在縣內按規劃選址建1—3 個高標準垃圾處理填埋場,推廣使用垃圾碳化爐或生活垃圾生物處理器等設施。加快農村專業環境衛生隊伍建設,每村100戶配備1名保潔員;每個鄉鎮配備3-5名環境衛生監督員。

(四)大力推進美麗鄉村和特色民居建設。按照縣域鎮村空間佈局規劃和鎮村建設規劃,積極穩妥地推進美麗鄉村和特色民居建設,從根本上改善農村環境。堅持科學規劃、分類指導,建管並重、綜合整治,突出重點、統籌發展,著力推進"美麗鄉村計劃".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按照"三新五有"(結構體現新設計、建設採用新材料、外觀呈現新面貌,有乾淨整潔的廚房、有安全衛生的飲水設施、有沼氣或其他清潔能源、有太陽能或其他淋浴設施、有衛生型廁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則改、宜建則建,依法依規推進特色民居建設。統籌城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推進城鎮供水、供氣、汙水和垃圾處理向周邊農村覆蓋,構建城鄉一體化的新型基礎設施體系。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5月—7月)。縣、鄉鎮要逐級召開動員會議。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充分利用宣傳欄、廣播、電視、報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營造全面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濃厚氛圍。各鄉鎮、村結合本地實際,分別制訂切實可行的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是一項惠及廣大農民群眾的民生工程,是著力改善農村環境的'重要內容。為切實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經縣研究,成立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住建局主要領導為副組長和環保、農辦、財政、農業、林業、扶貧、水務、衛生等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綜合協調、檢查督導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鄉鎮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把環境整治作為"一把手"工程,擺上重要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相關部門,抓緊細化措施,分解責任,加強督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結合農村工作特點,採取多種有效形式,廣泛宣傳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動員幹部群眾自覺參與到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來。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著力報道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過程中的先進典型,努力營造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全面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補。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對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及汙染處理設施建設、裝置購置等專案進行獎補,並解決農村日常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經費。要運用市場機制吸引各類社會資金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各界力量參與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專案建設。發動農民籌資籌勞,用於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把政府支援、社會參與和農民自主投入緊密結合起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互為補充、有機結合的良好互動關係,加快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步伐。

(四)科學規劃,注重管理。各鄉鎮要著眼長遠,注重建立長效機制,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與統籌發展、推動小城鎮和美麗鄉村建設緊密結合起來,與農業綜合開發、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等專案有機結合起來,堅持規劃設計先行的原則,從鄉村規劃抓起,儘快編制完成覆蓋全縣的美麗鄉村建設總體規劃,編制和完善村鎮佈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專項規劃。要堅持整治環境與轉變人的觀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與經常性管理一起抓,通過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要強化政府管理,把長效管理工作統一納入有關職能部門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五)強化督導,加強考核。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縣委、縣政府將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成效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目標考核。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加大督導檢查力度,採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實行全程跟蹤,做到月排程、季通報、半年檢查、年終驗收。同時設立督辦卡,對各鄉鎮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進展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督辦,檢查結果通報全縣。對工作紮實、成效顯著、管理機制完善的鄉鎮給予表彰;對進展緩慢、效果較差、群眾不滿意的予以通報批評。

整治方案 篇4

根據縣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在教育時間活動中深化"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滎委群組發〔20xx〕17號)檔案要求,為切實解決我鄉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四風"問題,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範圍和時間

範圍:全體鄉幹部

時間:從6月起至7月30日止

二、重點問題整治

(一)整治文山會海問題

一是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少開會。能通過其它方式解決的問題一律不開會;除專題會議外,能合併召開的會議合併召開。二是縮減會議規模,開小會。儘量少開大會,會議只安排與會議內容密切相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參加,儘量減少參會人數。三是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召開會議要求主題明確、準備充分,議程具體、規範,領導講話緊扣主題,突出重點,言簡意賅。四是切實改進會風,講實話。力戒空話、套話,徹底杜絕"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檔案落實檔案"的現象。

(二)整治服務群眾意識不強,聽取群眾意見不夠的問題

轉變工作作風,增強幹部職工的服務意識,主動積極深入基層杜絕有車才下鄉,無車不下鄉;天晴才下鄉,下雨不下鄉;近處才下鄉,遠了不下鄉的現象。主動了解群眾,關心群眾,服務群眾。切實糾正對待群眾來訪和辦事態度冷漠、推諉扯皮、辦事拖拉行為。對於主動來訪的群眾要做到言行舉止文明禮貌,服務接待熱情周到,提高辦事效率。

(三)整治自減壓力、缺乏上進意識的問題

加強幹部職工的理論及工作相關專業知識學習,增強工作積極性。強化幹部職工的工作責任心,嚴肅處置無故曠工、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行為。堅決糾正工作拈輕怕重,遇事瞻前顧後,碰到困難繞道走,對矛盾和問題上交下推,不願承擔急難險重任務等現象;堅決糾正工作心浮氣躁、急功近利,對容易出政績的工作抓得緊抓得多,對事關基礎、事關長遠的工作力度不大,甚至搞"面子工程"等傾向;堅決糾正工作不力,執行力差,一團和氣,當好好先生,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對黨和人民事業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

(四)整治班子成員與幹部職工間交流溝通不夠的問題

建立並堅持幹部職工談心制度。每個月至少開展一次幹部職工談心談話會,關心職工群眾工作生活,傾聽他們的意見、建議和批評,對幹部職工的批評虛心接受,及時糾正和整改。加強班子成員間溝通和談心工作,交流思想,開展好批評與自我批評,相互支援,多做補臺工作。

(五)整治節儉意識不強的問題(責任人:陳德平)

嚴格執行預算,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不得報銷任何超範圍、超標準以及與公務無關的費用;嚴格公務接待標準,實行公務接待審批制度;從嚴控制公務用車經費開支;強化節儉意識的宣傳,將節儉納入幹部職工的日常考核之中。

三、有關要求

(一)深化思想認識。"四風"方面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活動事關黨風政風,是加強黨的執政根基、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必須要讓全體幹部職工深刻認識到"四風"存在的危害,以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增強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提高新形勢下做基層工作和服務群眾的能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加大對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於情節輕微的,進行批評教育;對於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加大對典型違紀違規行為查處情況的通報力度,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達到查處一個、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貫徹執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強領導,細化責任。專項整治工作分解給責任領導,由各責任領導牽頭負責,對照要求逐一開展自查整改,明確整治重點,形成推進工作的整體合力。針對找出的問題,深刻剖析原因,摸清真實情況,完善體制機制,強化整改落實,切實清除存在的"四風"問題。

(四)建立長效機制。要按照於法周延、於事簡便的原則,緊緊圍繞解決"四風"突出問題,將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固化為制度,建立完善制度體系;對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要及時予以彌補,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要堅持優化制度設計與嚴格制度執行相結合,強化監督檢查,強化問題查處,形成剛性約束,推動作風建設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防止"四風"問題的反彈。

整治方案 篇5

近年來園區認真開展了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等在同一建築內混合設定的“三合一”、“多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一些場所未得到有效整治,“回潮”現象不同程度存在,火災隱患還比較突出。為堅決遏制“三合一”場所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決定6月1日至6月30日在園區範圍內集中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力爭到年6月底,現有“三合一”場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實現員工集體宿舍與車間或倉庫分離、與經營部位分離;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杜絕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進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企業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進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整治範圍

排查整治的範圍: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即設有員工宿舍的廠房、倉庫,從事生產儲存活動的有人居住的建築,經營使用可燃物品、住宿於一體的企業及施工工地等。

三、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從年6月1日開始,到年6月底結束,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至7日)。

各企業要召開專題會議部署“三合一”場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落實整治責任,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員對“三合一”場所的認定能力和水平,確保場所界定清楚,隱患認定準確。

(二)全面排查階段(6月8日至6月14日)。

管委會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場所的性質、建築結構、規模大小、住宿人員數量、存在隱患等基本情況,摸清底數,查明情況。對於排查過程中發現的“三合一”場所,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於情況緊急隨時有可能發生重特大火災的,要責令立即整改。

(三)集中整改階段(6月15日至6月25日)。

各企業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邊查邊改,堅持“疏堵並舉、有效防控”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對排查發現存在“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問題的,要區分不同情況,採取措施將住宿人員從生產儲存經營場所中搬離出來,實現生產、儲存、經營與住宿完全分離。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責令限期整改,明確整改時限,督促各企業制訂整改方案,嚴格按照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實施整改,通過開通第二齣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設室外通廊,實行垂直或水平實體牆防火分隔,規範安裝電氣線路和用電裝置,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區域性自動噴水應用系統,加強火源管理,對企業員工實行全員消防安全培訓等措施,消除火災隱患;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整頓後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不能解決“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問題的,要及時組織經貿、公安、安監、工商、建設、土地、規劃、勞動保障、稅務、房管、供電、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確定的職責分工,採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確保關停到位,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三合一”場所完成整治後,要統一組織驗收,做到整治合格一個、組織驗收一個。凡逾期不改或經整治仍達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必須吊銷相關證照並堅決依法予以取締;對經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場所,再次檢查發現“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締。

(四)總結驗收階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整治活動結束後,各企業要組織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進行自查驗收,並將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今後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措施與意見形成書面總結材料,於6月30日前上報園區管委會綜合執法大隊。園區管委會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各企業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並對各企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各企業要充分認識當前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鉅性的認識,紮實抓好整治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加強領導。各企業要成立“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紮實推進整治工作開展。

(三)強化責任。“三合一”場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企業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對企業“三合一”場所整治不力或發生火災事故實行責任追究。

(四)廣泛宣傳。各企業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大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尤其要大力宣傳新修訂的《消防法》,宣傳“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開展整治的有效辦法;要加強對企業員工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

整治方案 篇6

縣政府打擊私挖濫採專項工作會議後,通過國土、公安等相關部門的聯合執法和縣、鄉(鎮)、村三級的共同努力,我縣打擊私挖濫採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私挖濫採礦產資源和超層越界非法違法採礦行為並未從根本上徹底解決。特別是去年冬季以來,私挖濫採有所抬頭,少數地方出現了反彈,從而影響了全縣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持續穩定,給安全生產帶來了極大威脅。為保障全縣礦業經濟的健康發展,特制訂陵川縣開展打擊非法違法採礦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國務院、盛市、縣政府有關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檔案精神為目標,以《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政府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嚴厲打擊非法違法採礦行為,鞏固礦業秩序治理整頓成果,確保全縣經濟社會和諧穩定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與任務

(一)全面排查無證非法開採礦產資源行為,徹底關閉無證非法開採礦產資源礦點(坑口、井),對違法礦主依法從嚴追究責任,非法採礦參與者得到依法處理。

(二)對已接收的關閉煤礦(含硫鐵礦)井口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對關閉不合格的,要及時按照“八條標準”徹底關死填實。

(三)對轄區內所有礦山企業(包括煤礦、鐵礦、石灰石、鋁土礦等)是否存在超層越界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有超層越界行為和無證非法生產加工石灰石的礦山企業依法從嚴查處,並實施關閉。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取得實效,縣政府決定成立嚴厲打擊非法違法採礦鐵腕整治專項行動領導組。

組 長:

副組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切實加強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配合,確保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順利進行。

四、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時間為:XX年3月1日至XX年5月15日。

五、方法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XX年3月1日—XX年3月20日)

各鄉(鎮)要分別召開動員大會,成立相應機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並於3月20日前報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第二階段:拉網式清查和回查(XX年3月21日-XX年4月10日)

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鄉(鎮)人民政府牽頭,打擊私挖濫採聯合執法大隊及行政村配合,對本轄區私挖濫採礦點、關閉礦展開拉網式回查,切實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礦,清查和回查結果由各鄉(鎮)主要領導簽字後報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二是對所有合法礦山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認真過細,不留死角,不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風井和安全出口,還要查相關區域內有無新的挖掘跡象。要把位於資源整合煤礦礦區範圍及周邊和以往發生過超層越界違法行為的煤礦列為重點檢查物件,並進行一次全面認真的排查實測,逐礦建立日常監督檢查臺帳。

第三階段:處理(XX年4月11日—XX年4月20日)

對排查出有新的超層越界行為的煤礦,要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一律依法予以關閉。對回查發現的無證私開礦(點),要從嚴從快予以打擊。

1.對於規模孝零星私挖濫採礦點、礦硐要嚴格按照“八條標準”的規定要求,立即取締關閉。

2.對於規模較大、資源破壞量較多的非法礦井,要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2日內進行實測評估工作,按照資源破壞量,依法給予經濟處罰和刑事追究,並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並按照“六條標準”及時取締關閉。對於弄虛作假、偽裝關閉、頂風作案繼續非法生產的,要從嚴處理、從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國土資源部門在接到有關超層越界的報告、群眾舉報和有關部門通報後,要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井下核查,對存在超層越界行為的要立即立案查處,責令其停產;並在兩日內聘請有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進行實測。查清違法事實後,應立即暫扣其採礦許可證,逐級上報省國土資源廳批准後,按照“八條標準”予以關閉,給予相應處罰,並公告吊銷其採礦許可證。

第四階段:檢查驗收(XX年4月21日—XX年5月15日)

縣政府將組成驗收組,逐鄉逐村逐礦進行檢查驗收,對關閉不合格、未達到關閉標準,要給予有關鄉鎮政府通報批評,責令重新按標準實施填埋、炸燬、關閉。

六、幾點要求

(一)全縣打擊非法違法採礦鐵腕整治專項行動由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各鄉(鎮)政府和縣有關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把嚴厲打擊非法違法採礦鐵腕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擺在突出位置,作為當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強巡查、加大查處和嚴格執法的總體要求,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把此次專項行動工作抓緊抓好。

(二)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積極協作,聯合執法。

1、國土資源部門要督促鄉(鎮)政府對關閉不達標準的私挖濫採礦點(坑口、井)和關閉煤礦重新按標準進行補課,直至達到“八條標準”為止;負責對新發現的私挖濫採礦點、關閉達標後又“死灰復燃”的關閉礦、以及越層越界開採的煤礦的查處工作,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和監察部門移送追究有關責任人刑事責任和政紀處分的案件材料;並提前介入煤礦關閉工作,對關閉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2、公安部門負責查堵並嚴厲打擊非法煤礦一切火工品供應渠道,並在接到國土資源部門的書面通知後,對非法採礦礦主先行給予拘留,構成破壞資源罪的,要在十日內立案偵查,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3、監察部門負責對排查不力、拖延不關或為私挖濫採(坑口)提供保護傘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負責對不按有關規定認真檢查、敷衍塞責、甚至弄虛作假,造成非法開採現象仍然存在的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4、安監、煤炭部門在檢查中要將煤礦超層越界行為和列入監管範圍之內的石灰石來料加工點作為主要安全隱患,一經發現有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立即函告電力、水電部門切斷電源,拆除供電線路和設施,要通報國土資源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5、組織部門負責對村級主幹和離任幹部參與、包庇和未落實監管責任、不能及時發現上報私挖濫採等不作為行為進行組織處理。

6、工商管理部門對私挖濫採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嚴厲查處。

7、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全面檢查列入監管範圍內的鐵礦點和粘土製磚企業,一經發現有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立即通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8、電力、水電部門要在接到國土資源部門的書面通知後,對非法開採坑口(礦井)在當日內切斷電源,拆除供電線路和設施;並對私挖濫採供電的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對越層越界的礦山企業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採取停止供電措施。

9、礦產品管理中心負責稽查、沒收運輸的非法違法礦產品,切斷所有非法礦產品的銷售渠道。

(三)嚴格關閉標準,認真做好關閉煤礦的移交接受工作。要嚴格按照省安委辦《關於切實加強全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通知》(晉安辦發〔XX〕3號)“八條標準”要求來進行礦井關閉,特別是井筒的處理,要嚴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燬不少於50米,立井必須填滿,混凝土澆灌井筒長度距地面不小於20米”,由縣政府組織煤炭、國土、公安、電力等部門對關閉礦井進行聯合驗收合格後,方可移交國土資源部門。

(四)落實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嚴肅處理工作不力及發生()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要實現由事後查處,向事前處理的轉變。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煤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決定》(晉政發〔XX〕30號)文的規定,對打擊非法違法採礦不力的責任人要進行責任追究。

1、鄉(鎮)轄區內發現死灰復燃的關閉礦井及盜採礦產資源的非法礦點,且未採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對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以及負有責任的相關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2、各相關部門或機構不按規定履行職責,未及時發現死灰復燃的關閉礦井及盜採礦產資源的非法礦點,或者發現後不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對直接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有關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屬於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建議有關機關和部門給予相應處分。

3、死灰復燃的關閉礦井及盜採礦產資源的非法礦點,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給予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認真貫徹實施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委組織部、縣公安局、縣監察局、縣國土局聯合制定下發的《陵川縣打擊無證非法採礦六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陵川縣打擊無證非法採礦行為六部門聯合執法制度》規定,對發現的私採濫挖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及時實施關閉,並移交當地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重點處理一批大案、要案,從重從嚴追究到位,對典型案例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公開處理。

(六)嚴格落實責任制,做到重點區域重點防範。要按照層層簽訂的監管責任狀,嚴格按照逐村、逐礦、逐鄉鎮(所、站)包乾,監管責任要落實到具體人,把監管責任制真正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強化監管意識,要橫到邊、縱到底、全覆蓋、不遺漏地進行巡查。對可能發生私挖濫採和超層越界採礦的重點礦山、重點鄉(鎮)、重點地區要加大巡查檢測力度,及時發現、及時制止非法採礦行為,確實做到重點區域和煤礦重點監管、嚴厲打擊。

(七)本次專項行動期間實行週報告制度,每週四下午5點之前,各鄉鎮要將整治工作進度與有關情況上報縣打擊非法採違法採礦鐵腕整治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整治方案 篇7

一、指導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切實轉變黨風政風民風為目標,紮實開展殯葬秩序整治,引導廣大群眾更新殯葬觀念,逐步形成黨員幹部帶頭、廣大群眾參與、全社會共同推動的殯葬改革良好局面。

二、工作重點

(一)切實貫徹落實殯葬法規政策,大力倡導推行現代殯葬新風尚

1.推行節地生態安葬。埋葬遺體堅持節約土地的原則。在公墓內,單人墓佔地不得超過4平方米,包括綠化、水溝、走道附屬設施不得超過12平方米;雙人墓佔地不得超過6平方米,包括綠化、水溝、走道附屬設施不得超過22平方米。在無公墓以外的散葬區域,單人墓佔地包括綠化、水溝、走道附屬設施不得超過15平方米;雙人墓佔地包括綠化、水溝、走道附屬設施不得超過25平方米。倡導推行低標準佔地修墓、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鼓勵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節地生態安葬。單人墓碑不得超過2.5米高、2.3米寬,雙人墓碑不得超過2.5米高、3.3米寬。

2.控制亂埋亂葬。縣城規劃區內死亡遺體必須在公墓內安葬,其他區域死亡遺體應埋入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水庫、河流堤壩、水源500米以內,鐵路、公路主幹線兩側以及重要建築物、居民居住區500米以內等國家明令控制的範圍內修建墳墓,禁止私自買賣土地修建墳墓和為活人立碑修墓。

3.推行文明節儉辦喪事。縣城規劃區內不得搭棚祭弔,應在縣殯儀館辦理喪事活動;其他地方應在合適場所辦理喪事活動,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權益。大力倡導厚養薄葬、移風易俗,反對奢侈浪費和封建迷信。嚴禁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藉機斂財。

4.倡導文明低碳祭掃。廣泛提倡採用敬獻鮮花、植樹綠化、踏青遙祭等方式緬懷故人,不得在縣城規劃區、林區、景區等禁火、禁鞭區域焚燒紙錢、燃放鞭炮。積極引進推廣現代追思活動,引導群眾逐步從注重實物祭掃轉移到以精神傳承為主上來。

(二)集中整治殯葬亂象,堅決剎住建造豪華墓、大墓、“活人墓”的歪風

1.整治範圍和重點。全面清理20xx年以來違規在禁止區域修建墳墓、超面積修建墳墓、為活人修建墳墓、私自買賣土地修建墳墓以及生產銷售喪葬用品的問題。重點整治在城鎮規劃區、風景名勝區及鐵路、國省道沿線區域違規修建墳墓,大肆佔地修建豪華大墓,為活人立碑修墓,非法生產銷售墓碑等突出問題。

2.整治原則和方法。

(1)堅持以自查自糾為主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入戶深入細緻做思想工作和發放整改通知書等多種方法,促使墳墓監護人積極主動整改。對能夠遷移的或必須遷移的墳墓,遷入公墓或國家禁止區域以外的地方;對不需要遷移的墳墓,應當縮小面積,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實植樹綠化;原則上對活人墓碑一律拆除,不能拆除的,必須把佔地面積縮小到規定範圍以內、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實植樹綠化,達到恢復植被美化環境的效果。

(2)堅持依法依規的原則。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殯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抵制整治拒不整改的、在整治期間頂風違建的依法依規從重處罰。

(3)堅持突出重點的原則。對在城鎮規劃核心區域(指城鎮公共場所、居民區等周圍可視區域),風景名勝區出入口、景點周圍可視區域,鐵路、國省道沿線禁止區域修建的墳墓,原則上必須拆遷;對豪華大墓(實際佔地面積比規定面積翻一番及以上的),原則上必須拆除硬化物及附屬物,落實植樹綠化;對非法生產、銷售墓碑的,原則上一律予以取締。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墓碑的行為,嚴格依法規範墓碑生產銷售行政許可和監管,禁止生產銷售大碑、豪華碑。

(三)加快推進殯葬改革,規範殯葬管理秩序

1.加快推進殯葬改革。按照積極有步驟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原則,不斷推進遺體公墓內集中安葬和集中殯儀場所內祭弔。在此基礎上,因地制宜推廣更多符合節地生態要求的安葬方式。原則上,遺體應在公墓或農村公益性墓地內集中安葬,不得亂埋亂葬;城鎮居民辦理喪事應在集中殯儀場所內進行,不得在街道、居民區等公共場所搭棚祭弔。

2.加快殯葬設施建設步伐。科學制訂全縣殯葬設施建設規劃,鼓勵支援殯葬設施建設。不斷完善縣城殯葬設施,鄉集鎮要建設公益性公墓和殯儀服務站,有條件的村(社群)也要建設公益性墓地及集中殯儀服務場所。

3.建立健全殯葬管理機制。將殯葬管理納入縣目標責任制綜合考核和文明單位考核的重要內容,促使形成各級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鄉鎮要將殯葬管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不斷廣泛宣傳殯葬管理和土地、林業等法規政策,增強幹部群眾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要將日常監管責任落實到駐村幹部和村(社群),建立修建墓碑登記臺賬,及時勸阻、處理和報告亂埋亂葬、在縣城區搭棚祭弔等違規行為;要加強經常性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督辦整改落實。加強殯葬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大殯葬執法工作力度。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林業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局等部門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建立殯葬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強溝通聯絡,搞好協調配合。建立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群眾舉報殯葬違法違規行為,對群眾舉報一經核實給予獎勵。

4.提高殯葬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加強殯葬行業管理,改善服務條件,落實服務標準,創新服務模式,優化服務流程。完善殯葬服務設施,滿足不同層次服務需求,特別要照顧困難群眾殯葬服務需求。區分基本殯葬服務與選擇性服務專案,嚴格執行和公開服務收費價格。完善殯葬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加大對困難群眾殯葬基本公共服務救助力度。

三、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階段(5月—6月)。縣、鄉鎮分別召開動員會議,全面部署整治工作,開展業務培訓和法規政策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宣傳車、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發動工作,把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範圍、方法及所依據的法規政策宣傳到位,力爭做到家喻戶曉。各鄉鎮負責組織對轄區內的墳墓以及生產銷售墓碑的業主進行調查摸底,逐一登記造冊、建檔立卡,並於6月10日前將調查摸底情況報縣殯葬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專項整治辦”)。

(二)自查自糾、集中整治階段(6月—10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調查清理出來的問題,由各鄉鎮發放整改通知書,並組織鄉村幹部入戶指導、督促整改到位。對城鎮規劃區、風景名勝區、鐵路及國省道沿線等重點區域,由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林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局、縣城管局、縣工商局等部門組成綜合執法專班實行集中整治。

(三)督辦檢查、總結驗收階段(10月—11月)。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每週將整治情況報縣專項整治辦,實行一週一通報。縣專項整治辦派出聯合督查組進行明察暗訪,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督促整改。整治工作結束後,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認真開展自查總結、查漏補缺,完善各種檔案資料,做好迎檢準備。縣專項整治辦將組成工作專班進行逐個檢查驗收,對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對成績不合格的單位有關責任人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委、縣政府成立縣殯葬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其他相關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民政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林業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城管局、縣公路局、縣旅遊局、縣文新廣局、縣工商局、縣信訪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供電公司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宣傳組、整治組、建設組、信訪組,由縣民政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任宣傳組組長、縣民政局分管副局長任整治組組長、縣發改局局長任建設組組長、縣信訪局局長任信訪組組長。各鄉鎮要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殯葬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並明確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具體負責。

(二)強化工作責任。各鄉鎮要切實擔負起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轄區內整治工作的各項任務。縣民政局要履行參謀、協調、督辦、服務職責,發揮好牽頭抓總作用;縣委宣傳部要牽頭抓好宣傳輿論引導工作;縣發改局要牽頭做好殯葬設施建設工作;縣公安局要加強治安保障,嚴厲打擊干擾破壞整治工作的各種不法行為;縣財政局要加大對殯葬改革和整治工作的資金投入;縣國土資源局、縣林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城管局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搞好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維護社會穩定。整治工作涉及面廣、法規政策性強、操作難度大、矛盾比較突出,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既要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又要維護社會穩定。一是搞好正面引導。要認真宣傳有關法規政策,耐心細緻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二是堅持依法依規。要按照有關法規政策辦事,不得強迫命令,甚至違規實行行政強制。三是做好信訪維穩工作。要將整治工作與信訪維穩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實行領導包片、幹部包村,將信訪人穩定在當地、矛盾解決在當地。

(四)嚴肅工作紀律。全縣黨員幹部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xx〕23號)和有關法規政策,積極支援整治工作,帶頭遵紀守法。對抵制整治不積極整改的,煽動甚至參與上訪鬧事的以及不積極做好工作導致親屬出現上述情況的,要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整治方案 篇8

為全面貫徹落實《淮河流域水汙染防治暫行條例》和國家、省水汙染防治工作精神,改善我市水環境質量,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市水汙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積極圍繞省、XX市下達的水汙染防治工作目標,強化環境執法和監督管理,採取堅決有力措施,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切實解決重點行業和重點排汙單位突出的水汙染問題,全面改善區域水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二、總體目標

以整治廢紙為原料的造紙企業為重點,通過採取關、停、並、轉、管相結合的方法 ,確保全市所有造紙企業穩定達標排放,XX河出境水質COD濃度達到90mg/L以下。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加快工業結構調整步伐,有效削減汙染負荷

工作任務

(1)造紙企業關閉工作

20xx年4月底前, 對已列入省、XX市關閉名單的18家造紙企業依法關閉到位;6月底前,對經省、市核查產量在萬噸以下的其他造紙企業關閉到位(見附表一)。

關閉標準: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拆除裝置,登出執照。

工作責任:各鄉鎮、辦事處黨政正職為第一責任人,主抓此項工作的副職為具體責任人。各鄉鎮負責拆除裝置、清除原料,電業部門負責切斷電源,工商部門負責登出營業執照,水利部門負責停止供水,環保部門做好監管工作,嚴防死灰復燃。

凡發現一起未按照標準關閉到位,或已關閉企業死灰復燃的,由市紀檢部門查明原因,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責任,發現兩起以上的,追究第一責任人和具體責任人的責任。

(2)造紙企業兼併重組

年底前,對現有的造紙企業組建9個造紙集團公司,實施強強聯合,通過兼併重組,全市造紙企業總數由146家降為70家,提高產品質量和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重組標準 :統一法人代表,統一營業執照,統一經營管理,統一核算,統一治理。

工作責任:由各鄉鎮負責組織實施,工商部門配合。

(3)提高商品漿使用比例

20xx年底前,全市商品漿使用比例達到30%以上,20xx年,商品漿使用比例達到50%以上。

工作責任:由各鄉鎮負責組織實施。

(二)加快治理步伐,確保達標排放

工作任務

(1)所有造紙企業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20xx年6月底前配備汙泥處理幹化機;

(2)萬噸以上的廢紙造紙企業或較為集中區域的聯合治汙,必須於20xx年4月底前上報二級生化處理治理方案並開工建設,分期分批於20xx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務,重點水汙染企業必須安裝COD自動線上監測儀(見附表二),規劃方案《市水汙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工作標準:所有造紙企業外排水質COD濃度小於100mg/L,主要汙染物排放量達到總量控制指標。

工作責任:環保部門負責督促,各鄉鎮具體落實,對4月底前二級生化處理系統未動工的企業和超標排汙企業一律停產治理,凡發現因監管不力、治理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追究分包責任人的責任。

(三)認真做好總量控制工作

工作任務

根據省、市水汙染物總量控制的要求,年底前,完成所有造紙企業排汙許可證稽核與發放工作。

工作標準:所有排汙企業持證排汙。

工作責任:由市環保部門負責落實,禁止無證排汙,嚴禁上馬汙染嚴重的排汙水企業,否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加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工作任務

新密市城市汙水處理廠於20xx年底前建成並投入運營。

工作標準:按期完成任務

工作責任:由市建設局負責落實,建設局長為第一責任人。

(五)加大區域綜合汙染防治工作力度

工作任務

(1) 20xx年6月底 前 ,委託有關院校專家,完成《XX市XX河流域水汙染防治規劃》編制工作並付諸實施;

(2) 從今年起到20xx年底前,對河道分段進行集中清淤,對河堤進行綠化,並由鄉鎮派出專人,加強對轄區內河道管理工作,禁止向河道傾倒工業、生活及其它垃圾。

(3)充分利用國家對淮河流域的優惠扶持政策,在利用XX氧化塘解決部分造紙企業排汙問題的基礎上,爭取專項資金,力爭於20xx年底前開工建設新密市工業汙水綜合處理廠。

工作責任:水汙染防治規劃編制工作由環保部門負責落實,河道綜合整治工作由水利部門牽頭,沿河各鄉鎮負責落實,工業汙水綜合處理廠專項資金籌措及建設工作由市政府牽頭,環保、計委、財政、土地部門和相關鄉鎮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組織實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組織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水汙染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以市長為組長、主管副市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鄉鎮、委局為成員的水汙染防治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確保綜合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二)強化監管,嚴格督查

環保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對重點排水企業派駐環保監督人員駐廠盯守(見附表三),對正常生產企業每天檢查不少於兩次,實行現場監督情況日報制度,對重點排汙企業監督監測每週一次,一般企業每月兩次,雙洎河各斷面每天監測一次,定期釋出監測結果,凡發現超標排汙行為,屬萬噸以上的,一次重罰,二次予以停產治理,停產治理時間不少於三個月,經整改已具備達標排放條件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屬萬噸以下(廢紙製漿)的,提前關閉。

(三)明確目標,追究責任

綜合整治工作將納入各單位年度考核目標,水汙染防治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及市主要領導、市監察部門定期、不定期對各單位綜合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督促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實行掛牌督辦,限期解決,責任追究,對監督管理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或濫用職權,充當企業保護傘,導致已關閉企業死灰復燃或汙染物超標排放的,依據省監察廳省環保局《關於違反環境保護規定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造成重大水汙染事故的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建議

(一)將我市的出境水斷面由XXX下移至XX

為了保證省控斷面長期穩定達標,建議將我市的出境水斷面由XXX下移至XXX。一方面X水作為我市區域內的重要水域,必須加強對X水水質的監管力度,防止汙染事故發生;另一方面,在我市洧水流域範圍內的造紙企業生化處理系統處於執行除錯、不能穩定達標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溱水上游的五星水庫、XX水庫等水源的調控功能,保證下游水質達標排放;與此同時,從便於管理、便於監測、保障水質監控人員和裝置安全的角度出發,20xx年6月底以前,將出境水斷面從較為偏僻的XX下移至XX與洧水交匯後交通便利的戴灣。

(二)完善補償措施,做好關閉企業的穩定工作

為進一步減少被關閉企業的損失,保持地方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對今後關閉的合法企業,建議由省、市、縣三級分別拿出相應的補償資金,用於失業人員安置、債務償還、企業轉產等工作(萬噸以下造紙企業補助標準暫定為每廠150 萬元,萬噸以上企業視投資情況,經省、市有關部門審批後確定)。

整治方案 篇9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和市政府河政祕〔XX〕53號檔案精神,切實解決我區城區鍋爐煙塵汙染問題,提高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按照河政辦〔~〕88號檔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區政府決定在我區城區範圍內開展鍋爐煙塵汙染整治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1、成立“河東區城區鍋爐煙塵汙染整治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李超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李琨區政辦副主任

尹偉區環保局局長

成員:蒿海艇區經委紀檢組長

李永民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秦輝區技術監督分局副局長

顧湧泉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武亞東區工商分局副局長

武春付向陽街道辦事處黨委委員

馬秀洲河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任大明新華街道辦事處黨委委員

姚紅軍區環保局副局長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姚紅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分工

各成員單位要切實重視煙塵整治工作,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各成員單位職責和任務,具體分工為:

(一)區環保局:

1、牽頭協調煙塵整治聯合執法活動;

2、對煙塵汙染基本情況調查摸底;

3、負責環境違法問題的查處和整改措施的落實;

4、掌握和通報煙塵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5、負責區直單位鍋(窯)爐煙塵汙染整治工作。

(二)區經委:

負責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及產品,並依法提請區政府予以關閉、取締。

(三)區質監分局

負責對鍋(窯)爐安裝、使用、檢驗、改造等監督管理,以及鍋(窯)爐操作人員的資格考核。

(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加強鍋(窯)爐使用單位安全生產監管,促使鍋(窯)爐使用單位完善安全生產條件,避免或減輕安全事故。

(五)區工商分局

對申辦或年審營業執照的鍋(窯)爐使用單位,嚴格進行核查。

(六)區公安分局

保障煙塵整治專項行動順利開展,制止暴力抗法事件。

三、煙塵汙染整治要求

1、按照國家經貿委《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規定,“0.4-0.7噸/時立式水管固定爐排鍋爐”應予淘汰,由經貿部門實施;

2、經檢驗、檢測,達不到安全要求的鍋(窯)爐禁止使用,沒有合法操作使用證件的司爐工不準上崗,由質監部門實施;

3、對現有1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必須改油、改氣、改燒無煙煤,1蒸噸以上燃煤鍋(窯)爐,還必須配套使用除塵設施,以確保煙塵和噪聲符合國家排放標準;今後,熱電廠供熱範圍外新建或更換的1蒸噸以上燃煤鍋(窯)爐,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由環保部門監督實施。

4、對辦理營業執照的鍋(窯)爐使用單位,沒有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同意的,工商部門不予辦理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年檢;

5、根據鍋(窯)爐使用單位的具體違法情節,由具有相關行政處罰權的單位依法予以處罰;

6、各成員單位要組織本單位執法人員認真開展執法檢查,並積極參加聯合執法檢查活動。執法人員要文明執法、嚴格執法,採取積極穩妥的工作方法,以說服教育、引導為主,防止出現過激行為,保持社會穩定。各成員單位要加強聯絡,協調配合,互通訊息,建立健全違法案件移送制度,確保煙塵整治專項行動的順利進行。

四、實施時間

專項行動自發文之日至~年8月31日實施。

TAG標籤:整治 方案 九篇 集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