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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應急救援預案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應急救援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應急救援預案

消防應急救援預案1

一、組織機構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下設通訊聯絡協調組、物資調配組、現場警戒組、醫療救護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

職責:根據事故發展態勢決定處置辦法;

負責宣佈啟動消防應急救援預案;

負責對消防突發事件救援工作下達命令;

負責指揮各組成員迅速展開救援行動。

(一)通訊聯絡協調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接到突發消防事故報告後,立即向指揮長情況;

並按照指示迅速通知各副指揮長;

負責通知恆瑞水廠、電管所安排工作人員到火場待命;

負責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二)物資調配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滅火器、消防水帶、消防摩托三輪車、應急話筒等救援物資的購買、存放建檔、保管、發放事項。

(三)現場警戒組

組長:成員:派出所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現場安全和現場警戒,保證消防通道通暢;

禁止人員靠近火場,避免發生二次災害。

(四)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醫院醫生

職責:負責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五)滅火行動組

第一組:執法隊

組長:

成員:

第二組:社群

組長:

成員:

第三組:管委會

組長:

成員:

職責:火災發生後立即帶領組員趕赴現場,開展撲火行動,儘量減少損失。

(六)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火災時引導人員安全疏散到安全地帶。

二、報警和接處警程式

1、景區各地段執法隊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對全景區的重點部位進行全方位實時監控,發現火情立即報告景區管委會(電話:)。

2、通訊聯絡組在接到火災報警後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指揮長,並根據指令撥打119報警。

3、指揮組根據火災情況,調集有關人員啟動消防應急救援預案。

三、應急救援的組織程式與措施

1、為使消防應急救援預案順利進行,執法隊應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火災發生時,各組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利用應急話筒指揮人群有組織地疏散,開展滅火工作。

3、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四、撲救一般初級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1、當火災發生時要沉著冷靜,採用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2、對於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3、對於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採取“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一舉消滅。

4、火場如有人受到圍困,要堅持“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全盤考慮。

5、火場撲救要採取“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6、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當消防人員趕到後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並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人員應開啟通訊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各組長的調遣。

2、景區管理局要加強對景區內商家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加強日常檢查整治;

社會事務辦要加強對規劃區內居民的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定期開展入戶檢查,及時整改隱患。

消防應急救援預案2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鎮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消防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本預案使用範圍

全鎮範圍內的各種火災和市消防大隊下達支援其他地區救火命令。

二、啟動本預案程式

值班人員接到火警電話後,第一時間報告鎮黨委書記、鎮長和值班領導,由黨委書記、鎮長或值班領導啟動《洪墩鎮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迅速組成事故現場指揮部,立即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事故現場,並視火災情況上報市消防大隊,請求支援。

三、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各黨支部、各村民委員會、全體機關人員、鎮屬各單位,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堅決服從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指揮部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直接責任人。指揮部組長不在單位,由副組長依次主持工作。

組長:劉穎

副組長:鄭文亮、祝國強

成員:各值班組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鎮安辦。報警電話119或0

四、設立應急防火救援小組

各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為本小組第一責任人,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隨時做好防火救援準備。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服從指揮部和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按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1.現場處理組

由火災發生地的村兩委(企業管理人員)組成。村支部書記、主任(企業負責人)為事發現場處置第一責任人。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保護好現場,負責向鎮黨委、政府報告火災發生的具體地點,著火的材料、火勢、面積,交通線路、地理情況和報警人電話,並派專人在離火災地點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員。負責通訊聯絡、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

組長:各村書記或主任(企業負責人)

成員:各村民小組長、當地群眾(企業管理人員、職工)

2.搶險救援組

搶險救援組分為三個小組。

第一小組:專職消防隊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10分鐘內必須從鎮政府出發。

第二小組:當天值班的全體人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出發;

小組長為值班組長,成員為全體值班人員。

第三小組:機關幹部全體人員。負責撲滅火災,安排專人分片搜尋未及時疏散的人員,並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3.醫療救護組

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立即通知衛生院啟動醫療救援應急預案。在指揮部的指導下,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並視情況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市級有關醫療、衛生機構求援。

組長:鄭曉陽

成員:鎮衛生院和各村醫生

4.後勤保障組

黨政辦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積極準備生活用品,保證搶險人員正常用餐。後勤人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在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出發前,應準備好搶險工具和礦泉水等物資。到達現場的'後勤人員要充分保證搶險人員所需的物資。如:滅火器、滅火水源點、礦泉水、方便麵、毛巾等物資。同時,要協助困難群眾開展現場自救,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並做好車輛調配工作。

組長:查瑩峰

成員:黨政辦工作人員。

5.通訊報道組

根據指揮部授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上報災情和向社會發布災情,其他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公佈事件資訊。留守文書室值班人員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下情上達工作,對事件發展情況、所採取的措施、存在的問題等要認真做好記錄,直至事件完全解決。

組長:黃智勇

成員:劉婷婷、林洪梅

6.治安維護組

負責佈置安全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疏散人員、現場周圍物資的轉移;

保護火災現場,統計火災損失。

組長:黃漢彩

成員:綜治辦工作人員

7.事故調查組

火災撲滅後,鎮政府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聯合工作組,查明火因。對肇事者和有關負責人,要依法及時做出處理,處理結果及時通報或上報鎮黨委和政府。

組長:鄭文亮、張細明

成員:鎮安辦、派出所工作人員

四、主要職責

1.指揮中心主要職責

(1)接到報警後迅速查清起火位置、著火物性質、火勢大小,並組織人員撲救,撥打火警電話“119”向市消防大隊報警。

(2)統一協調各小組工作。

(3)協調市消防大隊對事故進行調查。

2.火災撲救組職責

(1)接到火警後迅速組織人員趕赴火災現場,並做好分工。

(2)根據火情,採取有效的撲救方案,迅速控制火勢蔓延,儘快滅火。

(3)搶救被困人員必須採用“先控制、後消滅、救人重於救火、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4)保護現場,防止非撲救人員進入火場。

3.人員疏散組職責

(1)組織現場群眾迅速撤離火場。

(2)制止受災群眾搶救物資,儘可能避免混亂和傷亡事故的發生。

(3)保證消防安全通道的暢通。

4.安全保衛組職責

(1)維持火災現場秩序,協助疏散人員。

(2)負責對重點部位、重點部門的監護和保衛。

(3)封閉火災現場,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4)轉運受傷人員和貴重物品。

5.後勤保障組職責

(1)提供充足的消防用具(毛巾、防毒面具、手套、雨靴等)。

(2)安排好車輛,保證及時輸送受傷人員。

五、紀律要求

各單位和部門必須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履行職責。凡是擅自離崗、不服從指揮,相互拖延、推諉,給人民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破壞黨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將依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消防應急救援預案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提高對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在火災事故發生時能及時搶救被困和遇險人員、保護和疏散物資、控制事態發展、排除險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的相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草海鎮內發生的各類特大、重大、一般突發火災事故,重、特大搶險救援事故。

(四)處置原則

1.政府領導,部門參與。所有消防應急救援力量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參與鎮內消防災害事故的救援工作。

2.統一指揮,協調配合。在消防滅火救援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有關單位互相配合,協同作戰。

3.逐級負責,妥善處置。災害事故處置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行逐級負責制,並根據災害事故現場情況,積極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嚴格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減少和避免人員傷亡。

(五)等級劃分

火災的標準等級根據公安部的相關規定,結合草海鎮實際,分為特大、重大、一般三個等級:

特大火災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過火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10人以上受困的災害現場,油庫、化工廠火災事故;

重大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過火面積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受困的災害現場;

一般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過火面積500平方米以下,或者3人以下受困的災害現場(“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組織機構

鎮成立消防滅火救援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兼執行指揮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鎮領導擔任,成員包括黨政辦主任、派出所所長,國土所長,林業環保站長。鎮消防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在鎮消防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參與火災事故的滅火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職責

鎮消防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鎮有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消防滅火和救援行動;

確定總體消防滅火和救援決策行動方案,下達滅火和救援指令,並根據災情變化,適時指揮調動鎮消防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參與消防應急行動。

派出所:負責協調、指揮警力參與災害事故的緊急處置;

指導對災害事故的偵察和防範工作;

負責相關道路的交通管制,維持災害現場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負責向上級公安機關彙報情況和落實上級公安機關的工作部署;

負責因災害事故引發的涉穩、涉訪等情報資訊的收集。

安監站:負責綜合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負責牽頭對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水利工作站:負責提供消防用水管道的位置及水源,增強事故區域供水水管網的壓力,做好消防用水的配置安裝及維修工作。

供電所:負責對火災事故現場和周圍的電力管制,根據鎮消防應急指揮部的要求或需要輸送或切斷電源。

財政分局:負責救援現場的資金保障,負責協調應急費用的資金保障。

林業環保站:利用相關技術對涉及化學品、危險固體廢物的火災事故中的周邊環境、事故後火災現場環境質量進行監測和評估,分析有毒(害)物質的成分提出有毒(害)物質可能對人員造成次生災害防治的建議報告。

黨政辦:負責協調鎮消防應急指揮部決定的事項,向縣委、縣政府及縣應急辦報告突發事件的資訊。

衛生院:負責排程衛生技術力量進行醫療救護和災害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協調相關單位調集應急救援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

社會事務辦:負責事故搶險救援物資保障協調和調配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對符合救濟條件的災民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

三、應急啟動和應急處置

(一)應急啟動

在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後,要立即組織現役和專職消防隊伍前往事故現場進行先期處理,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大型火災事故,要及時向鎮政府及上級部門報告有關情況,鎮政府根據火災情況及時啟動消防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啟動後,鎮滅火應急指揮部在災害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中心,要貫徹落實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的命令,各組協調行動,確保順利開展火災現場的各項救援工作。各小組必須確保有24小時都能夠聯絡到的聯絡方式,重大以上火災及搶險救援事故現場,各小組負責人必須親自到現場,接受指揮中心的現場指揮調動。

(二)應急處置

1.資訊報告。最先發現火警的單位和個人要第一時間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災害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災害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事故發展態勢、現場的滅火救援情況和準備採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報告人及聯絡方式。已知的情況先報,未掌握的情況隨後補報,災害事故發展情況和採取的處置措施隨時上報。

2.應急響應。對於事態擴大,目前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和現有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嚴峻發展形勢的特大火災事故,鎮滅火應急指揮中心應將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消防部門,請求增援。

3.滅火救援行動

(1)堅持“救人第一”。在火災事故中,當有人被困或受到威脅時,要及時派出若干個救人小組進行搶救。要根據災害事故現場的不同情況,準確迅速判斷火情,採取有效措施有序展開行動,儘快處置火災事故,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2)火災事故偵察。到達火災事故現場後,現場指揮部要派出若干個偵察小組立即組織火災事故偵察,主要查明以下情況:火災事故的性質、燃燒範圍和發展趨勢;

是否有人員受到威脅,所在地點、數量和搶救、疏散的途徑;

有無爆炸、毒害、腐蝕、忌水、放射等物質,及這些物質的數量、存放形式、具體位置;

火災事故現場的電源、水源等情況;

需要保護和疏散的貴重物資及其受威脅的程度;

火災事故現場建築物的特點、毗鄰建築的狀況等;

火災事故現場的相關設施可利用情況;

火災事故現場的周邊情況。

(3)滅火救援分工。指揮部根據災害事故的嚴重程度確定滅火救援任務分工,釋出相關命令,各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展開救援。

(4)力量部署。指揮部根據現場的情況,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以下方面:人員受到威脅的地方或場所;

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或造成重大損失的部位;

有重要物資受到威脅的地方;

有可能引起建築物倒塌或變形的方面;需要實行管制或可能引起社會秩序混亂的方面;

根據災害事故現場情況需要部署力量的其他方面。

(5)現場供水。正確使用水源,確保重點,兼顧一般,力爭快速不間斷地保證災害事故現場的供水。

(6)現場警戒。派出所應當根據事故現場需要,劃定警戒縣域,設定警戒標誌和崗哨,禁止無關人員、車輛等進入警戒縣域,維持事故現場秩序,交通協警視情況實施交通管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統一指揮。各聯動單位要共同擔負起火災事故的滅火救援責任。單位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共同負責組織開展火災事故的滅火救援工作。各滅火救援力量要堅持統一指揮、協同作戰的原則,保持同指揮部的密切聯絡和溝通,確保24小時通訊聯絡暢通。認真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指令,認真做好各項滅火救援工作。

(二)加強協作,迅速行動。當發生特大、重大火災事故時,鎮滅火應急指揮部啟動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後,根據火災事故等級調集相應力量到場參與處置,各增援力量要明確一名領導帶隊,迅速安排運載車輛,攜帶通訊、照明、攝像等有關器材裝備,按照命令要求在最短時間內迅速到達指定地點集結,編入救援編隊中,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加強合作,互通訊息,積極協同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三)強化訓練,提高能力。鎮滅火應急指揮部每年至少要組織各聯動單位開展一次預案演練;

消防部門要強化執勤訓練,增強裝備建設,提高打惡仗、滅大火的綜合能力,為保衛社會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打造一支強有力的攻堅力量;

各聯動單位也要經常組織本單位人員學習應急預案的相關內容、處置程式和行動要求,按照本單位的工作職責開展相應的練習,力求達到隨時“拉得出,打得贏”的目標。

消防應急救援預案4

一、情況設想

我鎮地處麗水北部,以種植業為主,森林資源豐富,近年來香菇業發展迅速,已成為一大支柱產業。全鎮房屋木質結構佔比例較大,19行政村,共有7186戶,人口20220人,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農戶都是木質結構的舊瓦房,在乾旱季節極易發生火災。

二、集結

(一)當發現災情或有險情苗頭時,鎮政府立即下達集結命令,各村消防隊隊長接到集結令後,迅速組織消防隊員到指定的地點集合待命。

(二)集結方法以各村消防隊為單位前往集結點,情況緊急時,也可以組為單位前往集結點,鎮集結點在鎮政府大院內操場,如遇特殊情況,直接帶到指定地點。

(三)各消防隊員在接到集結號令後,迅速停止一切正常工作,無條件地服從命令,立即趕往集結點集結。做到集結人員齊、所攜帶裝備齊、動作快,以保證完成各項任務。

三、情況處置

(一)當村莊起火情況危急時

1、本村消防隊應及時採取措施,組織自救,並向附近村求援。

2、鎮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後,迅速集結附近村的消防隊趕赴現場,組織救火工作。

3、鎮政府會同其他部門迅速開設現場指揮所,明確指揮關係,成立現場報告組、救人救物組、維護秩序組,防止現場混亂和壞人乘機打劫,有秩序地轉移人、畜及貴重物品,爭取使災情達到最小損失。

(二)當村莊發生險情並危及周邊村莊時

1、鎮政府接到險情報告後,迅速用廣播或其他方式通知周邊村莊,做好人員撤離準備,並通知全鎮消防隊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救災搶險工作。

2、各村消防隊及時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動員群眾疏散撤離。

3、調動全鎮各種車輛協助受災村村運送撤離人員和物資,必要時,請救鄰鄉支援。

4、組織消防隊為村民搬運物資,扶老攜幼,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

(三)當山林發生火災時

1、接到火災報告後,鎮政府迅速組織應急分隊趕赴現場,並根據火勢發展情況,利用有線廣播或其他方式及時通知臨近村,立即組織消防隊投入滅火救災。

2、滅火救災時,成立觀察指揮組、救人救物組、撲火組、維護現場秩序組,並加強安全措施。

四、有關制度

(一)請示報告制度。各村消防隊發現災情要及時報告,報告內容:災情的'性質、發生地點、發生範圍、發展趨勢以及村自救能力等。

(二)值班制度。在乾旱季節,鎮裡要有幹部輪流值班,並指派值班消防隊隨時待命,各村派出人員巡邏觀察。

(三)每年要對消防隊員進行一次森林防火、滅火的知識教育。

五、各種保障

(一)救災工具保障

滅火救災利用鎮現有裝備的消防器材和上級臨時支援的消防器材,呼叫鄰村的小型抽水機等裝置。各類救災所需物質和器材由上級、鎮、村共同負責保障。

(二)通訊保障

鎮配對值班,主要用於本鎮與受災現場聯絡。與各村聯絡利用手機,值班電話、廣播或派出通訊員。

(三)運輸保障

鎮政府的小車為搶險救災指揮車。各村的一切車輛都要服從指揮組的調遣,保障消防隊用車和搶運物資、人員。

消防應急救援預案5

  一、總則

1、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為了建立健全xx鎮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各類重特大火災的能力,及時、高效、有序地對各類火災事故實施滅火搶險救援,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損失,減輕火災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危害和社會影響,維護全鎮的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原則。發生火災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火災事故,必須堅持在鎮黨委、鎮政府、派出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開展滅火救援行動,保證滅火救援工作協調有序地開展。

救人第一、先控制後處置原則。開展滅火救援行動,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以積極搶救人命為第一要務。對於火災現場要以控制災情蔓延擴大為著力點,最大限度的降低火災損失。

協同作戰、統一行動原則。整個滅火救援現場一盤,各種參戰力量都要根據指揮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務分工統一行動,相互之間要密切配合、協調一致。

2、目的和依據

(1)目的

針對xx鎮火災事故的現狀和特點,通過編制預案,要達到以下目的:

整合現有資源,建立鎮域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指揮、處置體制和機制;

通過規範火災事故的等級分類,確定不同等級火災事故的啟動程式,明確各級部門及相關組織的職責和權利;

通過整合社會資源,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重特大火災事故處置保障體系;

通過整合現有資訊資源,實現資訊資源共享,形成機制優化、反應靈敏的資訊支撐系統

通過此預案的實施,切實加強基礎工作,理順管理體制和機制,決策科學化、指揮智慧化、保障統籌化,從而進一步提高xx鎮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能力。

(2)依據

本預案的制定只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通州區火災事故滅火救援預案》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

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xx鎮範圍內對社會秩序和公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和損失的各類火災事故和滅火器救援工作。

4事件等級

根據火災特性和特徵,由高到底劃分特別重大(一級)、重大(二級)、較大(三級)、一般(四級)四個級別。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xx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中心

(1)在區應急委、區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xx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中心(下簡稱指揮中心)主要負責指揮和撲救xx鎮的火災事故,並參加其他災害或者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2)成立鎮特種裝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李永生擔任;

副指揮由鎮消防站站長蔡聖彬擔任;

指揮部成員為各成員單位、義務消防隊以及各村委會。指揮中心設在安監科。

(3)指揮中心主要職責

研究制定處置消防突發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負責指揮消防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分析總結消防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及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研究解決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過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負責指揮中心所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及承辦區應急委員會、區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指揮部

(1)在指揮中心統一指揮下,成立滅火救援現場指揮部(下稱現場指揮部),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現場的具體救援處置工作。

(2)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負責貫徹執行指揮中心的各項指示、命令,組織實施滅火救援行動;

瞭解現場情況,掌握現場氣象條件與狀況,組織災情偵察和分析,確定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

部署作戰任務,組織參戰單位協同作戰,根據現場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力量部署,組織群眾參與輔助性行動;

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利用臨近建築物和有關裝置,截斷現場區域內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人員、物資、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必要時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鄰的建築物、構建物;

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訊、醫療、救護、環衛、環保、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並報告指揮中心調集各種力量提供協助。

(3)鎮政府領導到達現場實施指揮,或者在現場建立聯合指揮機構時,現場指揮部指揮員應當彙報現場情況,提出對策和行動方案,聽取指示,指揮現場力量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三、預測、預警

1、監測預警機制

(1)鎮義務消防隊具體負責鎮域內的火災事故監測和預警工作;

根據火災接報警資訊,分析火災發生、發展的趨勢,根據火災的危害程度、涉及的地域、影響範圍不同,確定火災級別,並及時向指揮中心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

(2)預警監測內容主要有火災接報警資訊,發生火災的季節、時令、氣象資訊,可能火災的種類資訊,各種滅火救援力量實力資訊,全鎮重點火災隱患單位、重大危險源資訊等。

(3)指揮中心在確認可能引發x類火災事故預警資訊後,根據本實施方案及時開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關單位和部門採取行動,防止火災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4)預測將有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時,指揮中心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趨勢,根據火災故事的發展狀況和嚴重程度,即使將資訊通報給各種相關部門。

(5)對於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火災事故預測預警資訊,指揮中心應在報請鎮主要領導批准後,及時上報區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

2、依據火災事故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四級)、較重(三級)、嚴重(二級)、特別嚴重(一級)四個預警級別。

(1)四級、三級火災事故預警資訊,由鎮義務消防隊提出預警建議,並由鎮應急指揮中心負責釋出和宣部取消。同時報鎮指揮中心備案。

(2)二級、一級火災事故的預警資訊,由鎮義務消防隊上報情況後,區消防支隊提出預警建議,區應急辦報請相關區領導批准,由區消防支隊負責釋出和宣傳取消。

(3)預警資訊釋出後,指揮中心、相關部門應立即做出響應,進入相應的應急工作狀態。同時各部門依據已釋出預警級別,適時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履行各自所承擔的'職責。

(4)指揮中心和鎮義務消防隊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並依據火災事故變化情況提出預警建議,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將調整結果及時通報各相關部門。

四、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一般火災事故(四級):鎮義務消防隊負責啟動應急預案。鎮義務消防隊負責成立現場指揮部,調集滅火救援力量到現場;

通知相關部門配合開展滅火救援工作,協調指揮各參戰力量。同時,根據現場情況,確認火災事故有擴大趨勢時,立即釋出火災事故(三級)預警資訊。

較大火災事故(三級):鎮義務消防隊負責啟動應急預案。鎮義務消防隊負責成立指揮部,迅速調集滅火救援力量到現場實施救援;

通知其他相關力量到場協助救援,協調指揮各參戰力量。同時,根據現場情況,確認火災事故有進一步蔓延過大趨勢時,由指揮中心立即向區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

由區應急辦情報區政府領導後,及時釋出火災事故二級預警資訊。

重大火災事故(二級):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中心上報有關預警資訊後,由區應急辦或專項指揮部負責啟動應急預案。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立即啟動專項指揮部併成立現場指揮部。參戰單位按照指揮部的指令和任務分工開展滅火救援行動。其中區公安局消防局迅速調集區公安局消防局、屬地消防支隊、總隊滅火救援力量到場實施救援,並立即向公安部消防局報告。同時,根據現場情況,確認火災事故有進一步蔓延擴大趨勢或有大量人員被困或災情特別嚴重時,由區應急辦請區主要領導批准後,即使釋出火災事故一級預警資訊。

特別重大火災事故(一級):由區應急辦報請區主要領導批准後啟動應急預案,立即啟動專項指揮部,併成立現場指揮部。各參戰單位按照指揮部的指令和任務分工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2、基本響應

火災現場處置力量組成及分工。在現場指揮部等統一指揮下,成立個戰鬥小組:

滅火救援組:以鎮義務消防隊的滅火救援力量為主,其他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戰力量協同配合,執行營救被困人員和滅火搶險任務。

現場控制警戒組:由派出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內部的警戒;

城管分隊、相關單位負責火災事故現場外圍事故外圍的控制和社會治安秩序的維護任務。

其他各職能部門負責各自對應的職責。

3、應急結束

(1)火災現場的被困人員全部被救出,火勢徹底撲滅,整個滅火救援戰鬥行動基本結束,救援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2)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由區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或區應急辦稽核,報區應急委主要領導批准宣佈應急結束。

(3)一般、較大火災事故由鎮義務消防隊或鎮應急指揮中心報請區公安消防局宣佈應急結束,並報區公安局指揮中心備案。

五、後期處理

1、善後處置

(1)善後處置工作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2)火災撲滅後,鎮義務消防隊應全面、細緻地檢查火場,清除殘火。對石油化工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溫度及周圍對易燃易爆氣體濃度進行實時檢測,防止復燃或爆炸。

(3)鎮義務消防隊責成失火單位或有關單位負責派人監護火場,辦理現場交接。必要時,留下少數滅火力量進行監護。撤離火場時,應當清點人數,整理器材裝備,將使用過的消防水源設施恢復到備用狀態。歸隊後,迅速補充、器材和滅火劑,調整人員,恢復戰備狀態。

(4)火災撲滅後,對於因火災引起的環境汙染事故,有鎮環保隊組織相關力量進行善後處置。

2、調查和總結

(1)鎮消防站、安監科、派出所以及相關單位調查火災原因,確認火災責任,抓捕犯罪嫌疑人,並預測火災事故後果,報送鎮應急指揮中心,由鎮應急指揮中心備案。

(2)鎮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以上報告,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要求和建議。

六、資訊管理

資訊監測與報告

嚴格落實火災資訊報告制度,保證資訊傳遞及時、連續、完整、準確,不得隱瞞、謊報、緩報。

資訊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火場地址、火災種類、人員被困情況、火勢發展情況、火災等級以及出動力量情況等。

七、保障措施

1、人員保障

發生重特大火災,在鎮義務消防隊滅火救援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報請區消防局,迅速調動各種力量跨區域緊急增援。

2、技術保障

由鎮域內各相關部門負責為現場滅火救援行動提供相關的技術保障,協助指揮中心完成滅火救援的指揮決策工作;協調本專業救援隊伍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3、醫療衛生保障

由鎮衛生院負責組織鎮緊急醫療,在做好現場救治和傷病人員轉運的同時,做好後備醫院對準備工作,並把情況及時上報指揮中心。

4、交通保障

由鎮派出所、綜治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警戒區、控制區進行交通管制,並開闢綠色通道保障滅火救援等車輛順利進行事故現場。

5、後勤保障

由鎮義務消防隊負責保證滅火器救援行所需器材裝備、油料、滅火劑和特種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應;

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現場車輛、裝備進行維修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八、工作要求

1、快速反應,高度集中指揮

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處置,各有關單位要快速反應,迅速啟動有關滅火救援預案,開通通訊指揮系統,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嚴格服從指揮部的指揮,保證政令、警令暢通。

2、嚴格崗位責任制

各參戰單位要按照任務分工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層層抓落實,切實保證領導到位、力量到位、裝備到位、措施到位。部門之間密切配合,協同作戰,防止出現不必要的失誤和漏洞。

3、加強資訊反饋和請示報告制度

要保證情況資訊傳遞靈敏、快速、準確、暢通、及時上報有關情況資訊。有關單位可確定專人收集現場情況,及時續報反饋,不得隱瞞、漏報、遲報、誤報重要情況。

4、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在實施滅火救援行動中,要求實抓好人員、車輛、裝備的作業安全,眼睛車輛裝備帶病作業或人員違章作業,確保滅火救援任務的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