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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救援應急預案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滅火救援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滅火救援應急預案

  滅火救援應急預案1

為在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後及時有效的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事故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汶上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特大火災事故。特大火災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或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設立汶上縣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縣政府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分管縣長、縣公安局長、縣消防大隊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縣公安局、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廣電局、網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隊、交警大隊、消防大隊有關負責人組成。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消防大隊、事故發生地鄉鎮負責人擔任。

(三)指揮部下設5個組。

1、滅火指揮組。由縣消防大隊組成,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方案,部署各參戰力量,指揮火災現場撲救,瞭解掌握火情,調集撲救力量,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火災評估並提供技術支援。

2、警戒組。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巡警大隊及受災地派出所組成,負責災害現場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車隊的道路暢通,疏導圍觀群眾,維持現場秩序。

3、勤務保障組。由當地鄉(鎮)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隊組成,負責瞭解掌握撲救所需物資的分佈和儲備情況,制定撲救行動所需經費預算,指導救援物資的運輸和調配,落實參戰人員的生活和醫療保障。

4、祕書組。由縣公安局祕書科、排程科、宣傳科和消防大隊組成,負責及時瞭解火災動態和撲救情況,收集撲救行動的有關資訊和資料,編寫情況快訊和工作報告,負責對外資訊釋出。

5、善後工作組。由當地鄉鎮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勞動局、消防大隊和有關保險機構組成,負責及時瞭解掌握火災的基本情況和波及範圍,儘快查明火災原因和火災損失,起草火災事故報告,並負責對傷亡人員及其家屬進行撫卹、救濟、理賠等善後工作。

三、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

(一)應急救援體系。以縣消防大隊為首戰力量,濟寧消防支隊調集部隊為增援力量。公安、建設、環衛、供水、供電、供氣、交通、環保、醫療救護等單位作為輔助力量,協助火災撲救行動。

(二)日常訓練原則上由縣公安消防大隊按計劃安排,全縣應急救援演習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發生特大火災事故後,有關單位和個人立即報告當地消防部門。報警電話:119。

2、縣消防大隊接到報告後,在立即出警的同時,立即報告縣政府值班室、縣安監局值班室和濟寧市消防支隊值班室 。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事故發生後,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管制。

五、事故應急救援

(一)消防大隊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總指揮立即報告縣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按本預案組成指揮部趕赴現場實施指揮。

(二)消防力量的調集。

1、發生特大火災事故時,首先由縣消防大隊進行先期處置,並迅速將情況向濟寧市消防支隊報告。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

2、當火災情況嚴重、需要調集周邊縣市區或其他救援區域力量增援時,由縣公安局報請市消防支隊,調集市內、省內消防增援力量。

3、所調集的消防增援力量必須在30分鐘內集結完畢,並由大隊指揮員帶隊選擇最近路線趕赴火災發生地。

(三)戰鬥行動程式。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增援力量按先後順序到達災害事故地後,根據火災型別和參戰隊伍人員、裝備情況,由縣消防大隊提供作戰參謀人員,按照所劃分的作戰區域或戰鬥段, 協助作戰隊伍展開救援行動。

(四) 按照“屬地指揮”的原則, 在縣消防大隊未到達現場之前,其它增援力量接受當地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

六、勤務保障

(一)通訊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及網通公司、行動通訊公司負責,確保聯絡暢通。

(二)裝備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及縣消防大隊負責。保證作戰行動所需戰鬥服、空氣呼吸器瓶、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車輛、裝備進行維修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撲救行動。

(三)生活保障。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各救援力量的飲食、住宿、醫療等保障工作。

七、其他

(一)本預案是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方案。

(二)在應急救援行動中,要嚴格按程式調集所需力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保證各項命令、指示得到貫徹落實。

  滅火救援應急預案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並協商一致原則,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原則。

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 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 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 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具體組成如下:指揮長:高軍,副指揮長,張德遠,張勝利,李永生。

第六條 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 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視訊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週活動

(四)發動群眾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並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群眾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 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 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儘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儘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 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後應迅速組織出動精於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後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為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幹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採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衝向火區,應採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後,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後,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第十條 組織指揮程式

一、林場轄區一旦發現火情,30分鐘內場主要領導和撲火指揮,副指揮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同時在十分鐘內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

二、如無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災向市指揮中心提出要求請求支援。

第十一條撲火原則

已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對原居民點和重要是溼的'安全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足打清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力打殲滅戰三賽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為空這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組合為主,正面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和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是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力量為主,必要時可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幹部及當地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午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片包乾薄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過火廠的責任制第四章,後期處置第12條臨場應會同林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並向當地政府提交評估報告。

第十二條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及時總結分析花火災發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第五章獎勵與處罰第十四條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獎勵第15條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滅火救援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1、以確保幼兒園全體幼兒、教職員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為根本。

2、以盡一切力量撲救初期火災、控制火勢,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為目的。

二、組織機構:

1、義務消防隊隊長:xx榮

2、義務消防隊副隊長: xx娜

3、義務消防隊分2個消防小組,每組6人。

第一組:疏散組,組長:蔡x。組員:潘x、李x、潘x。

第二組:救援組,組長:王x。組員:白x、徐x、徐xx、韓x。

三、人員分工:

1、疏散組在組長的帶領下,組織班級教師、保育員一道,共同負責幼兒的疏散、逃生工作。保健老師張x,負責師生在疏散、逃生過程中,突發意外事故的處理。

2、救援組在組長的帶領下,組織班級組員一道,共同負責幼兒園初期火災的撲救工作。

四、 各項要求:

1、疏散組成員必須熟悉本園的消防通道;

2、疏散組成員必須熟練組織好幼兒,一切以本園幼兒的生命安全為重;

3、救援組成員必須熟悉本園防火重點部位;

2、救援組成員能夠熟練使用本園滅火器材,清楚各項應急裝置的操作;

3、救援組成員必須熟悉本園滅火器材的位置;

4、救援組成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組織下,參加過至少一次以上的消防應急演習。

五、滅火預案程式 :

1、火災發生時,救援組成員立即召集分工,王志惠負責報警,其餘人員搶救物資。首先是關閉電、運用滅火器,其次是關閉煤氣,最後是開啟水源備水。

2、救援組成員在搶救過程中,原則是以保證人員生命安全為第一。如果,不能撲救火災,則以逃生為原則,保健老師王志惠負責第二組在逃生過程中,突發意外事故的處理。

  滅火救援應急預案4

根據我局實際情況,本預案劃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機關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二部分為直管小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機關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目的

為了在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後,能及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區域性,消除蔓延條件防止突發性重大或連鎖事故發生。及時搶救職工生命和財產,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並做好事故發生後的各項應急處理工作,按照《廊坊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使用範圍

金橋大廈直管小區

(三)、領導組織機構

廊坊市房地產管理局成立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廊坊市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部、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專業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指揮、協調本單位的各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制訂本應急預案,並指揮演練。事故發生後,按照總指揮部要求啟動本預案,在市專業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本單位人員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現場勘察、按照事故態勢擬定具體的應急救援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成立應急救援小分隊,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指揮下,負責各項具體搶險救援工作。

(四)、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思想

1、在上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領導下,積極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在火災撲救行動中遵循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和將火災控制在區域性的指導思想。

3、根據火災情況要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主要方面:人員受到火勢威脅的場所;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重要物資受火勢威脅的地方;火勢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方向;有可能引起建築物倒塌或變形的方面。

(五)、應急救援工作程式

1、金橋大廈堅持全天24小時領導帶班專人值班,遇緊急火災情況,值班人員應快速反應,立即與帶班領導和“119”報警臺取得聯絡,報告火災的準確位置和基本情況,同時通知領導小組,組織應急救援小分隊迅速趕到現場進行撲救。

2、領導小組立即報告廊坊市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部,並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

3、領導小組組織現場勘察、蒐集掌握火場情況,按照事故態勢確定總體滅火決策和具體實施方案,下達滅火指令,並根據火情變化,隨機指揮。

4、第一小分隊負責切斷大廈電源、關閉所有門窗,組織人員迅速有序地從樓道撤離大廈,並自頂層至1層逐層關閉樓道安全防火門。

5、第二小分隊負責配合公安消防部隊進行滅火撲救工作。

6、第三小分隊負責協助公安消防人員進行人員搜救和受傷人員的轉移救治工作。

(六)、善後事宜處理

1、領導小組積極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資訊的收集、整理、報告、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的報道,並及時向市政府、市總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情況。

2、領導小組負責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

二、直管小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目的

為了在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後,能及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搶救居民生命和財產,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並做好事故發生後的各項應急處理工作,按照《廊坊市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和要求,結合直管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使用範圍

金橋小區、金元小區、春和小區、集寧小區、新華小區、一宿舍、二宿舍、常委院等

(三)、領導組織機構

廊坊市房地產管理局成立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廊坊市重特大火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部、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專業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指揮、協調直管小區的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制訂本應急預案,並指揮演練;事故發生後,按照總指揮部要求啟動本預案,在市專業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組織本單位人員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現場勘察、按照事故態勢擬定具體的應急救援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三家物業公司分別成立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指揮下,負責各自小區的具體搶險救援工作。

(四)、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思想

1、在上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領導下,積極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在火災撲救行動中遵循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

3、根據火災情況要把主要力量部署在主要方面:人員受到火勢威脅的場所;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重要物資受火勢威脅的地方;火勢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方向;有可能引起建築物倒塌或變形的方面。

(五)、應急救援工作程式

1、各直管小區堅持全天24小時專人值班,遇緊急火災情況,值班人員應快速反應,立即與“119”報警臺取得聯絡,報告火災的準確位置和基本情況,同時通知領導小組,組織應急救援小組迅速趕到現場進行撲救。

2、領導小組立即報告廊坊市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部,並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

3、領導小組組織現場勘察、蒐集掌握火場情況,按事故態勢確定總體滅火決策和具體實施方案,下達滅火指令,並根據火情變化,隨機指揮。

4、現場處理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5、專業搶險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滅火、人員搜救、工程拆除、關閉電、氣、液洩漏源等工作。

6、警戒保衛組負責設定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持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格控制傷亡事故進一步發展。

7、醫療救護組負責協助衛生醫療部門,設立現場救護現場,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

(六)、善後事宜處理

1、領導小組積極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資訊的收集、整理、報告、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的報道,並及時向市政府、市總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情況。

2、領導小組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認真開展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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