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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氣安全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液化氣安全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液化氣安全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液化氣安全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安全,規範燃氣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相應程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燃氣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瀋陽市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類

燃氣突發事故分為三類:

Ⅰ類: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是指由於燃氣洩漏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且財產損失巨大,社會影響較大,並有多人重傷或死亡的事故。

Ⅱ類:重大燃氣洩漏事故

重大燃氣洩漏事故是指燃氣管道、天然氣貯罐或液化氣貯罐燃氣突然大量洩漏,極易引起火災、爆炸或中毒的事故。

Ⅲ級:一般火災、爆炸和急性中毒事故

一般火災、爆炸和急性中毒事故是指由於燃氣洩漏引起的火災、爆炸或急性中毒事故,且財產損失不大,社會影響較小,無人員重傷或死亡的事故。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燃氣事故的應對工作:

1、室內或室外燃氣管道及燃氣設施大量燃氣洩漏事故;

2、燃氣洩漏引起的火災、爆炸或急性中毒事故;

3、“119”消防指揮中心或“110”公安指揮中心要求參加的其他突發事故。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統一領導,分佈實施。在總公司領導下,各分公司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相應的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體系

總公司設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主管安全生產)

生產排程指揮:供氣排程中心經理

安全保衛指揮:安全保衛部經理

成員:工會、宣傳部、經理辦、物資採購部、總務部、售後服務中心、技術管理部、監管中心、輸配分公司、產業分公司、儲配分公司、雙燃料公司、氣源公司、燃氣化發展公司負責人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三個專業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置各項工作。

公司下設直屬應急救援搶險隊

1、直屬燃氣應急救援搶險隊

隊長:管網輸配分公司經理

副隊長:管網輸配分公司副經理(主管安全生產)

成員:管網輸配分公司生產排程、安技部、搶修中心、汽車隊、調壓站、技術部、各區輸配所負責人

2、直屬液化石油氣應急救援搶險隊

隊長:市雙燃料供氣改裝公司經理

副隊長:市雙燃料供氣改裝公司安保部長

成員:雙燃氣公司八棵樹罐站、汽車改裝廠、汽車加氣站負責人

3、其他應急救援搶險隊

各單位應成立燃氣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制定與總公司一致的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分預案,配備相應的搶險裝置等。應急救援搶險隊指揮由各單位行政正職擔任,其他人員由生產、技術、安保及維修等相關人員構成。應急救援搶險隊下設搶修組、消防組、安全保衛組、後勤保障組和救護組等。

2.3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總指揮職責:組織指揮、協調燃氣突發事故全面搶險工作,下達作業指令,當上級領導到達現場時,負責彙報搶險、搶修情況。

(2)副總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工作,總指揮未在場時,代替總指揮下達作業指令,協調現場內部各部門關係,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確定搶修方案,分派各部門作業任務。

液化氣安全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和加強鍋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使應急安全有序、高效實施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此預案適用於本單位鍋爐事故、火災事故、(或者有可能發生)鍋爐爆炸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我公司熱水鍋爐事故的綜合與處置相結合的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專業救援搶險與單位自救相結合。

2、鍋爐概況

本單位生產鍋爐,現有大氣直燃熱水鍋爐CQZS-0.7/95/75燃氣鍋爐8臺,鍋爐房建於廠區西南側。

3、報警

(1)鍋爐在執行中,如發生鍋爐缺水,鍋爐超壓、鍋爐爆管等安全事故,經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及事故處理措施處理後,事態仍繼續擴大而無法控制,發生鍋爐爆炸或可能發生鍋爐爆炸時,第一發現人即向值班人員報告,說明事故情況,目前應急救援處理情況等,值班電話: -

(2)通過電話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3)指揮部根據事故程式,決定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撥打119、110及120。

(4)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事故應立即指揮和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4.應急處置

進入現場的各支隊伍要儘快按照各自的職責和任務開展搶救工作。

4.1現場指揮部

儘快開通通訊網路;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搶救方案;根據事故災情嚴重程度,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組織指揮搶救行動。

4.2著火源控制

消防人員穿著消防服進行火災撲救,如果火勢過大,就將著火點分割, 分片進行撲救。

4.3現場警戒

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定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4.4現場醫療急救

4.4.1醫療救護組在事故初起階段就應與醫院、說明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做好緊急救護的準備。

4.4.2醫療救護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對傷員在現場進行處理急救,急救時按先重後輕的原則治療。

4.4.3經現場處理後,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4.4.4送醫院時作好傷員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轉院。

4.5疏散撤離

4.5.1事先設立安全區域。

4.5.2警戒疏散組組織和指揮引導汙染區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應急結束

事故得到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現場應急結束。消防工作辦公室負責對事故進行總結,對值班記錄等資料進行彙總、歸檔,並起草上報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6.後期處置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覆後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汙染物處理、必要裝置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救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7.保障措施

7.1通訊與資訊保障

公安:110 火警:119 醫療急救:120

7.2廠為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廠長安全員,關鍵崗位人員手機保持24小時暢通。

7.3應急物資

消防器材、工具、沙袋、鐵鍬、水泥、手套等防護用品。

8.培訓與演練

8.1培訓: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安全生產事故培訓計劃。培訓方式包括:防火知識輔導、防火有獎知識問答、滅火器的使用等。鍋爐安全操作規程,鍋爐事故的處理。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

8.2演練:各崗位每季度由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至少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必須做到有方案、有記錄、有總評、有考核。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並上報安全負責人。

全廠每年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一次全廠範圍的綜合模擬消防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指揮能力;檢驗疏散、搶救組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將全廠員工撤離、疏散到指定位置;是否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人數;檢驗應急搶救組是否熟練操作搶救器材(如:堵漏和消防工具);是否能正確使用滅火器;是否分為多個搶救梯隊有組織的救火;是否能迅速準確的切斷電源;是否進行自我保護。檢驗後勤保障組是否在不同險情的情況下,對搶險救災所必需的物資供給保障工作及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衛工作。

各搶救小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詢不足,總結經驗。

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預案制定的缺陷。

液化氣安全應急預案3

一、目的

指導公司內員工發生燃氣洩漏事故後的緊急處理工作,減少對環境的影響並爭取將公司的各項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二、使用範圍

公司內部的燃氣緊急情況。

三、內容

(一)、組織措施

公司成立安全小組,小組成員以及其聯絡方式如下。

組長:

成員:

(二)、組織培訓

公司對安全小組成員、操作人員及值班人員等進行培訓,內容涉及到燃氣閥門關閉/開啟操作、報警、疏散、急救等內容。

(三)、裝置設施位置

公司在鍋爐房東側燃氣計量間內設定燃氣控制自動閥門及手動閥門,食堂內燃氣間也設定了燃氣控制自動閥門及手動閥門,鍋爐房以及食堂均設定了消防自動報警裝置、自動/手動排風裝置,門衛值班室設定有燃氣洩露報警裝置。

(四)、洩露發生後報告程式

1、第一發現人首先撥打119或公司附近消防隊電話:xxx。

2、第一發現人及時通知安全小組組長、常設辦公室,報告發生情況。

3、 第一發現人或安全小組人員迅速通知本地政府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內容以及採取相應措施,防止洩露或後續可能發生的爆炸隊外界周衛環境造成更大的影響。

4、如有人員發生危險,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仁和醫院電話:xxx

5、相關人員以及其聯絡方式見《安全小組》、《通訊聯絡表》。

(五)、現場自救

1、燃氣洩露後,檢測裝置自動啟動,系統報警,燃氣供應閥門自動關閉,房間內的排風扇自動工作,排除室內洩漏出的燃氣,降低燃氣濃度,防止火災發生。

2、燃氣洩漏發生後,如果燃氣自動系統未能正常工作,第一發現人應在第一時間內作出反應及時手動關閉燃氣閥門,開啟門窗,保持空氣流通,降低室內燃氣濃度。

3、現場發現人在向有關部門彙報時,應注意嚴禁在室內打電話、手機,嚴禁在室內使用非防爆的電器、使用打火機,避免產生火花引起火災。

4、燃氣洩露發生爆炸後,第一發現人或安全小組人員緊急疏散周圍100米內的人員。

5、對於洩露或爆炸造成人員傷亡的,安全小組成員應及時進行自救,將受傷人員移離事故現場,移至空氣流通順暢的區域。對於停止呼吸的傷員及時進行人工呼吸等措施的救治。

6、現場救護人員協助消防、警察等急救人員展開工作,轉移傷員、搶救財產等工作。

(六)、現場清理

1、安全小組組織人員負責對事故後現場進行清理工作。

2、僅發生洩露而未發生爆炸的,安全小組成員應對現場燃氣管路進行徹底清查,清除所有的安全隱患位置。

3、如發生爆炸的,安全小組組織人員清理現場遺留的固體以及液體廢物,並交總經理辦公室處理。

(七)、情況報告

事故處理完成後,安全小組組織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處理結果等,並總結經驗,報公司領導。

(八)、預案評價

安全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對預案在事故過程中實施的情況進行分析、評價,總結出預案的適宜性,對不適宜的程式進行整改。

液化氣安全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我公司燃氣使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程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城鎮燃氣設施執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等法律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1.3.1適用於公司區域內發生的各類燃氣洩漏事故的應急救援。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員工和服務物件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燃氣洩露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燃氣洩露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公司燃氣洩露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下,各專業管理部門和各實體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有關燃氣洩露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各實體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燃氣洩露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1.4.3條塊結合,責任單位為主。燃氣洩露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責任單位為主,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責任單位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1.4.4堅持齊抓共管、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專業處置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形成並不斷完善公司快速反應、分級管理、部門協調、專業負責、統一指揮的應急處置機制。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主要燃氣危險源、危險因素分析和事故型別

2.2主要燃氣危險源:

2.2.1儲存間(集氣房)9處,液化氣63瓶;民用液化氣站1個,儲存週轉液化氣99瓶;天然氣管道。使用管網煤氣及××市燃氣公司天然氣。

2.3危險因素分析:燃氣洩漏,一氧化碳中毒;燃氣著火燒傷;爆炸造成物體墜落砸傷、燃氣管道和儲存裝置設施損壞及其它二次傷害。

2.4事故型別:

2.4.1集氣房,因安裝緊固操作失誤,造成集排氣裝置與瓶組供氣系統的總輸氣管道連線不實;氣瓶角閥與減壓閥連線不實,造成燃氣洩漏。集氣房內沒有使用防爆型強排風、電器裝置未按規定安裝,造成可燃氣體濃度上升引起著火、爆炸事故。

2.4.2使用燃氣未遵守操作規程,未按點燃氣時要火等氣的原則。使用燃氣設施過程中,操作人員擅離職守,發現燃氣洩露未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未及時採取通風措施,引起中毒、著火、爆炸事故。

2.4.3因使用燃氣管道裝置或管道發生故障,例如管道發生堵塞或腐蝕造成氣體洩露將造成人員傷亡和正常生產,引起中毒、著火、爆炸事故。

3.應急預警體系

3.1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3.2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職 責:燃氣事故發生後,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事故救援,向上級機關及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負責組織公司燃氣洩露事故應急演練。

3.3事故現場指揮部

副指揮:

職 責:配合總指揮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為分管工作應急管理負責人。對應急預案進行定期學習、演練。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負責在總指揮下組織、協調進行應急處置。及時向組長彙報事故及處理情況。配合上級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3.3.1現場總指揮:

職 責:對事故現場搶險工作進行全面組織指揮,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執行總指揮命令,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和需要,有權動用公司區域一切搶險所需的人員、物資、裝置、設施。

3.3.2事故現場指揮部下設立四個專業組(見附表5)

第一組:現場救援組

成 員:保衛、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

職 責:負責組織進行人員搶救、火情撲滅,並對燃氣採取可靠隔離、隔斷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組:疏散警戒組:

成 員:保衛、安全、生產排程

職 責: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警戒或交通管制,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第三組:人力、物資供應組

成 員:運營部、人力資源部、物流專案部

職 責:負責救援過程中車輛、人員、臨時用電等應急物資提供、設施搶修、恢復生產準備工作。

第四組:後勤保障組

成員:辦公室、人力資源部

職責:做好事故資訊的釋出及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Ⅰ級應急響應行動:一般事故以下級別的燃氣洩露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或伴有人員死亡、重傷、燃氣、煤氣中毒、燒傷無進一步擴大的其它事故。由公司燃氣洩露應急領導小組或實業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超出各實體單位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單位級、跨多個專業和部門的燃氣洩露事故。需要公司處置的燃氣洩露事故。

4.1.2當公司燃氣洩露事故應急總指揮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啟動,燃氣洩漏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四個專業組成員及事發單位應當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並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或實業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4.1.3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一般事故以下級別的燃氣洩露事故,如事故終止,事故沒有可能繼續擴大的,其應急救援處置方案由各單位制定,各單位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公司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4公司內部報告及處理程式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公司視具體情況,啟動公司內部資源予以援救。

4.2公司燃氣洩露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響應

4.2.1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燃氣洩露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4.2.2建立與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絡,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4.2.3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4.2.4組織協調一般燃氣洩露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2.5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3公司燃氣洩露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四個專業組成員響應

4.3.1Ⅰ級響應時,啟動並實施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並及時向公司燃氣洩露事件應急總指揮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4.3.2根據發生的燃氣洩露事故的類別,公司按照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4指揮和協調

4.4.1進入Ⅰ級響應後,公司燃氣洩露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四個專業組成員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事故單位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液化氣安全應急預案5

為有效防止xx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燃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xxxx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訂xx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堅持政府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確保燃氣設施正常執行,提高對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適用範圍

凡屬xxxx市區範圍內發生的燃氣生產、執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的突發性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根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和省、市關於重特大事故的有關規定,結合燃氣行業特點,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定為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

(一)在燃氣生產、執行、經營、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爆、洩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傷2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員傷亡事故;

(二)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區域性管道燃氣使用者停氣、脫壓或超壓在5000戶以上的'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建立xx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警戒、封閉事故現場、道路或區域;決定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的新聞釋出;決定臨時排程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管辦),具體負責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組織、協調工作,並傳達領導小組有關指令。經領導小組授權,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並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擬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彙總、資訊上報等工作。

(二)建立xx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城區政府,建設、公安、交警、消防、衛生、技術監督、環保、安全生產、市政、燃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負責現場滅火、設定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防新的傷亡事故發生;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如發生大面積停氣事故,應同時協調相關城區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三)建立xxxx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監局)和市有關部門(單位)、專家及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上報事故調查處理結果,並提出對事故責任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處理建議。

四、各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統一發布事故資訊及搶險救援情況,做好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

市城管辦: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項職能,協助領導小組進行現場指揮協調;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市政環衛方面的工作。

相關區政府及街道(社群):負責做好對市民群眾的宣傳、解釋、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服從領導小組的決定,做好各項配合工作。

市建委:參與事故現場指揮,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協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參與事故現場指揮、事故調查;負責協調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消防支隊及轄區公安機關等部門的配合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開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市質監局:參與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搶險方案的制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技術、質量分析。

市安監局:負責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負責組織事故調查並參與事故處理工作;負責監督一般事故的查處情況。

市環保局:參與現場環境汙染的處置。

市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總工會: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勞動保障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負責組織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協助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搶修,保障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負責協調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負責協調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會同轄區公安、交警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參與制定搶修方案,負責組織實施現場的滅火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排程、搶修作業、安全監護、使用者通告等工作;做好後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市公用事業監管中心:參與事故搶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市政設施監管中心:負責協調對事故造成的道路損壞的修復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市容環衛監管中心:負責協調事故處理後的現場清掃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報告制度及處置程式

(一)報告制度。

1、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或發生事故的燃氣供應單位接警後,應立即報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值班室或行政負責人,涉及消防、交通、救護等工作的,應撥打“110”報警電話、“119”火警電話、“120”急救電話等,並報告相關部門。

2、市城建資產經營公司或燃氣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接警後,應立即趕赴

現場,並將初步情況上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市安監局、市建委、市質監局等相關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燃氣供應單位,應直接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及相關部門。

3、燃氣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由於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導致傷亡人員數量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二)處置程式。

1、各相關人員在接警後應立即趕赴現場,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2、及時搶救生命。凡事故現場發生人員傷亡,救援保障組應首先組織力量全力搶救傷員,送入就近醫院搶救。

3、制止事故發展或及時消除隱患。如事故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要積極組織人員、裝置或物資,儘快制止事故發展並及時消除隱患;如發生燃氣大面積洩漏或爆炸,應採取果斷措施,避免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4、警戒與疏散。事故現場需緊急疏散人員或物資時,應在最短時間內劃定警戒範圍,組織引導人員、車輛和裝置的疏散。如發生燃氣洩漏,現場應禁止所有火種,人員應向逆風方向疏散。

5、做好現場保護。事故處置結束,應保護好現場,為事故調查、分析提供直接證據,待事故調查組有明確指令後,再決定清除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簽字,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必要時應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進行錄影或拍照。

6、聯絡外界求援。因處理事故需要有關區及市、區部門支援配合的,由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排程、落實。

7、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置結束後,事故調查組應及時組織開展調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採取措施的建議,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檢查控制事故進一步發展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報市政府。如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處理工作機構,事故調查組應如實提供證據並配合調查。對處置事故中表現突出的個人與單位,應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做好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本預案,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並定期組織訓練和演練。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做到裝備、人員落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力爭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加應急處理工作;凡無故、藉故不參加或拖延參加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區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相應的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機構,明確職責,確定人員,制定相關工作預案,設立專線電話。

要建立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排程、供給等應急保障網路體系,確保政令暢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