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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4篇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4篇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

一、目的

為防止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並重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一)企業概況

本企業坐落於xxx西側方向的半山坡,西邊面臨xxx110KV變電站,北邊面臨xxxx石灰廠,東邊面臨xxx硫酸廠,南邊為園區道路。廠區面積x萬平方米,安全出口1處。現從業人數x人,其中管理人員x人,安全負責人x人,是一家建材製造類的民營企業。

(二)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是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涉及混凝土運輸、泵送,極易發生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三、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主要成員:xxx、xxx、xxx

指揮部主要職責:

1、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2、生產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及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組織制定應急預案演練。

3、生產部經理和安全員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並及時、準確通報事故現狀和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4、財務部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的資金保障;

(二)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搶險組:負責安全事故緊急搶險工作。

成員:xxxxxx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xxxxxx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及物資轉移。

成員:xxxxxx

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成員:xxxxxx

四、預防與預警

(一)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制訂安全落實措施和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3、車輛檢測、維護合格;

4、保證消防裝置、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報警與通訊

公司將用於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並確保器材始終處於完好狀況;

報警電話:火警:119治安:110急救:120

事故報告電話:xxxxxxxxxx公司報告電話:xxxxxxx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採取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繼續擴大並迅速報告;

2、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3、應急預案組織成員必須聽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統一調動和部署;

4、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重傷人員應立即採取臨時傷情處理並撥打急救電話送至醫院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施救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和傷者再次受傷。

(二)事故處置方案

1、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採取處理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迅速報告;

2、搶救組按照應急預案處置程式採用適當的方式自救或求救;

3、警戒組依據事故危險程度,對事故現場周圍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管制及人員疏散;

4、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重傷人員要立即現場簡易護理後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5、通訊組視其事故撥打119、120或122緊急救援,詳細報告事故地點和路線併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或警車能迅速到達現場;

6、現場工作人員施救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傷害事故。

六、應急培訓和演練

(一)全員培訓使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和應急救援措施的常識,在事故發生時知道如何採取應急措施,有針對性地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景進行演練。

(二)應急專業隊培訓對各應急專業隊進行培訓,熟知自己的崗位責任、搶險任務,以及各專業隊之間的工作協調和緊密配合。

(三)訓練和演習各應急專業隊要組織訓練,熟練掌握應急搶險業務。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模擬演習,通過演習提高預案執行效果。

七、事故警示和生產恢復

事故後的生產恢復,以生產部和行政部為恢復行動領導小組。對事故進行詳細調查,評估事故損害程度經濟損失。召開事故分析會議,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吸取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組織各級管理成員儘快恢復生產。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本預案每年經本公司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成員評議審訂一次,邀請有關部門及專家參與修訂。

(二)預案生效日期:20xx年1月1日。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編制依據

《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xxx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xxx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

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為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資訊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裝置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資訊服務平臺,實現資訊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援,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xxx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訊管理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誌;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覆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xxx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排程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並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汙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訊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訊保障工作。

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為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諮詢服務。

3.預防預警機制

資訊監測與報告

資訊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資訊,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公眾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資訊分析與釋出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眾報告的資訊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資訊,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預警行動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接到報警後,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眾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後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並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後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並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xxx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後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並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xxx。

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啟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並及時報告xxx辦公廳或xxx。

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程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現場群眾應立即報警,並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後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後安撫組,並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群眾,維護現場秩序;設定警示標誌,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製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儘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善後工作

善後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後,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xxx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卹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卹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後,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後,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資訊釋出

道路交通事故資訊釋出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xxx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釋出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釋出工作。

6.應急保障

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醫療衛生保障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3

為切實做好我鄉交通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將交通安全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群防群治;預防為主,有效控制;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區分性質,妥善處置。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鄉行政轄區範圍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和需要及時報告的其他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涉外交通事故。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務

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石龍壩鄉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長由鄉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鄉長不能到位時,由分管領導代任。副總指揮長由分管領導和交警中隊隊長擔任。成員由鄉各站辦所、交警中隊、派出所、保險站、財政所、衛生院、供電所、各村黨總(支)部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鄉交警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隊隊長擔任,副主任由公路站、農機站負責人擔任。以上人員若有變動,由相應職務的人員補充並作調整。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單位快速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照職能職責要求迅速開展救援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呼叫各類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妥善處置後應及時歸還或者按規定給予補償。

(四)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五)積極向上級部門上報事故情況,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做好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七)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通訊報道稿件必須經有關指揮長審定後方可向公眾釋出。

成員單位職責:

(一)鄉黨政辦、經濟發展辦參與安全事故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牽頭負責專家顧問組,提供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援。

(二)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補救及應急處置工作,加強事故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組織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住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的控制及逃逸犯罪嫌疑人員進行追捕,並牽頭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三)鄉應急辦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負責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組織客運車輛參與對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運送,參加客運車輛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安置、善後處理及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鄉農機站牽頭召集拖拉機、農用車、農業機械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提供肇事車輛技術支援和評估、鑑定,參加特大交通事故調查處理。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4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報告程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範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於事發後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型別、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採取的措施。

二、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後,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三、應急車輛和裝置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裝置(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裝置),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裝置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四、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於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區域性服從全域性、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五、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資訊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後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應急電話:xxxxxx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5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並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範、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範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於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重大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範。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當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5.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當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徵集、呼叫相關物資、車輛時,要以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服從政府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李連杰(公司經理)

副組長:李朝傑(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

成 員:魏國紅

魏鵬飛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朝傑兼任,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聯絡電話:18636309969。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制定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閩G——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後,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六、應急響應

1.立即搶救。當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後,本公司在現場的工作人員,首先檢視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並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2.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啟動預案。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後,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並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5.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6.通訊聯絡。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訊聯絡,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7.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裝置、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8.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七、應急救援結束後處置工作

1.救治和善後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並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事故報告

1.報告程式及要求。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後,有關人員必須採取措施搶救傷員,並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後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絡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絡。事故報告人姓名、住址、報告時間及聯絡方式。

九、應急保障體系

1.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專業人員並加強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救援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援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資訊報告。

利用現代資訊科技,加強對道路運輸事故有關資訊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資訊,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資訊的釋出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絡電話 組 長:李連杰,聯絡電話:18xxxxx

副組長:李朝傑,聯絡電話:135xxxx

成 員:魏,聯絡電話:

XXX,聯絡電話:

XXX,聯絡電話:

十、預案演練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一、獎勵與責任

1.總結評估。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好有關統計、彙總工作。檢查應急救援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專案,應急行動評估報告於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後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6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的目的

為建立積極有效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指揮機制,對發生的道路運輸事故作出迅速反應,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損害和財產損失,結合我司道路運輸現狀,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

《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業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

1.3事故分級分類

1、本預案所指重大死亡事故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蹤)3人(含)以上9人(含)以下。

2、本預案所指特大死亡事故為: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蹤)10人(含)以上29人(含)以下。

3、本預案所指特別重大事故為: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0人(含)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的事故;

(2)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

(3)涉及旅客集體中毒事件;

(4)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運輸事故;

(5)發生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品等)運輸翻車或洩漏,需對事發地周邊人員進行緊急疏散的事故;

(6)客運站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7)各類險情、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或易引發其他事端的;

(8)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司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5 工作原則

“加強預防、快速反應”的原則。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迅速果斷處置各類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以人為本、損益合理”的原則。以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為首要任務,事故發生後,首先開展搶救人員行動。在多種處置措施中,應選擇對公眾利益損害較少的救援措施。

第二章組織體系及執行機制

2.1 領導機構

為了保障道路運輸過程中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出現安全生產事故時,確保及時進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害和損失,成立寶運集團眉縣第二分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2 指揮機構和工作機構

當發生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時,以寶運集團眉縣第二分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為基礎,設立事故現場工作小組,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按事故等級和事故發生地實施分級指揮。發生重大死亡事故時,在縣政府和縣交通局會同縣運管所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特大死亡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時,由縣政府負責應急指揮,並協調各相關部門組成若干工作組,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3 指揮體系及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根據事故等級成立相應的事故救援指揮體系,組長和總指揮由張建洲擔任,副組長和副總指揮由吳志學擔任,如有特殊情況總指揮不能到位的,由副總指揮吳志學代任。工作小組組長由工作小組成員分別擔任,處理事故現場指揮由張建洲任命。

各組織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處理的進展,及時調整、修訂和補充應急方案;做好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和安撫工作。

2、工作小組:履行救援職責、做好資訊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接受和辦理領導小組緊急事項,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協調有關部門的援助工作。

3、指揮部(為非常設機構):負責釋出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訊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彙報和通報事故的有關情況,根據事故情況,可以臨機決斷,控制事態發展,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取證,總結應急救援經驗等等。

2.4 執行機制

各單位當接到事故報告時,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同時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的情況按規定向上級領導小組報告。根據事故發展態勢,領導小組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救援工作。

發生重大死亡事故及以上的事故,具體救援工作程式如下:

第三章保障措施

3.1 應急救援網路

安技科應掌握分公司範圍內運輸車輛、駕駛員狀況,並確保資訊渠道暢通,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網路,以便在需要時能迅速響應。

應急救援聯絡電話。運政部門:5548203;公安:110、122;消防:119;醫院:120。

3.2 應急處置工作紀律

各領導和相關人員在發生重特大道路運輸事件時,必須按規定立即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服從統一指揮。如違反規定造成後果的,將依據《陝西省交通運輸安全督察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總公司相關制度嚴肅處理。玩忽職守,造成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失誤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附則

4.1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道路運輸經營單位,需單獨制定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應急預案及實施方案。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首先啟動該專項預案,並做好及時上報工作。

4.2本預案若與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相沖突的,以法律法規為準;並作相應修改。

4.3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由領導小組進行調整修訂。

4.4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7

為了進一步加強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和組織指揮,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後能迅速得到控制並儘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現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寧國交運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一、應急處置和救援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思想,對轄區發生的危險品運輸事故能夠儘快有序的實施處置和救援,及時搶救和疏散人員,控制事故發展,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處置原則: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自救為主,區域性服從大局,下級服從上級。

二、組織領導

1.為了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保轄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交運局專門成立了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成立應急救援小分隊。聽從指揮部統一指揮,迅速進行現場救援工作

第一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第二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基本內容

1.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及分佈

種類:爆炸物品,助燃氣體,易燃氣體,易燃液體,有毒氣體,腐蝕品

分佈:江南、政捷危化品公司及外地通過我市區域危化品運輸

2.事故的主要類別:爆炸、洩漏、著火。

3.事故應急和救援的主要措施:堵漏、滅火、抑爆、疏散、冷卻、隔離、中和、回收。

四、各種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

1.銨油炸藥

消防方法:燃燒或爆炸後著火可用水撲救。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紮、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2.爆破用非電管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紮、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3.導火索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紮、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4.石油氣、液化氣

洩露處理:首先切斷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勿使其燃燒,同時關閉閥門等措施,制止滲漏,並用霧狀水保護關閉閥門的人員,對殘餘廢氣或鋼瓶洩露出來的氣體用排風機排送至空曠地方。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洩漏汙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洩漏物。儘可能切斷洩漏源。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吸收劑蓋住洩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體進入。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

滅火方法: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洩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

急救:面板接觸:若有凍傷,就醫治療。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5.汽油

洩漏處理:隔離洩漏汙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防酸鹼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洩漏物。小量洩漏:避免揚塵,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

大量洩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砂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 救:面板接觸:立即脫去汙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6.氧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洩漏汙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一般作業工作服。避免與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觸。儘可能切斷洩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用水保持容器冷卻,以防受熱爆炸,急劇助長火勢。迅速切斷氣源,用水噴淋保護切斷氣源的人員,然後根據著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急救: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7.氯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洩漏汙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立即進行隔離,小洩漏是隔離150m,大洩漏是隔離450m,嚴格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儘可能切斷洩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將洩漏物導至還原劑溶液。也可以將漏氣鋼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切斷火源,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

應急:面板接觸,立即脫去汙染衣物,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術,就醫。

8.氫氧化鈉(液體鹼)

洩漏處置:隔離洩漏汙染區,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穿防酸鹼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洩漏物。小量洩漏:避免楊晨,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洩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沙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救:面板接觸,立即脫去汙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五、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報告

1、發生事故後,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向市交運局報告,聯絡電話:0563-4016629,聯絡人:周懇新13905639737,然後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2、做好事故的有關續報工作。

3、書面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的進展情況和措施;報告單位和時間。

六、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迅速組織現場人員採取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好現場。

2、交運局接到報告後,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和分隊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3、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做好以下工作:

(1)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事故現場制定具體措施。

(2)統一安排部署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

(3)根據事故情況變化及時修改、調整和補充應急預案。

(4)負責緊急調集各類救援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

(5)負責事故地點的人員、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有關要求

1、局屬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

2、根據行業特點、單位性質,配備必要的救援設施。

3、加強宣傳,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提高交通行業預防意識。

4、局屬各單位要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報市交運局辦公室備案。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8

一、指導思想

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汙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汙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資訊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啟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洩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汙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洩漏,受汙染區域記憶體在人員傷亡、汙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縣人民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消防隊、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路養護段、縣民政局、縣衛計局、縣氣象局、縣市場監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資訊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洩露環境汙染事故發生後,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定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採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人;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採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徵未明的情況下,採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徵進行分析,採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範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誌、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牆、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衛計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鑑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防護指導,組織實施受汙區域衛生防疫工作。

(5)安監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當地政府、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包括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提出相關處置措施,解決救援過程中的專業技術性問題;負責指定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事故車輛的臨時停放場所,對妥善處置事故車輛提供專業指導。

(6)環保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汙染的土壤、水源、空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確切的環境破壞程度指數,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詳實依據和方案;組織對危險化學品洩漏事故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汙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務部門:配合交通部門對城鄉水源地、水庫、河流等水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公路設立警示標誌;負責水庫、河道汙染源的截流,協助進行汙染治理,及時提供有關水文資料,參與開展地表水、地下水突發環境汙染事件調查和評價,並做好環境汙染事件地區群眾生活用水工作。

(8)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包裝容器的質量監督;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罐體實物及安全閥質量、大罐小標、危險化學品的“混裝”等違規行為引發的各類突發事故,進行相關的技術鑑定。

(9)氣象部門: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10)發展和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排程,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11)民政部門:做好救濟物資發放、危險區域內人民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訊管理部門:負責應急通訊指揮排程工作,滿足突發情況下通訊保障和通訊恢復工作的需要,確保通訊安全暢通。

(13)新聞宣傳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資訊釋出的組織管理。按照領導小組確定的報道口徑,組織新聞單位,積極主動地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輿論引導並對資訊釋出稽核把關。

(14)鄉(鎮)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包括轄區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的組織指揮。

六、預警與響應

1.預警

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範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釋出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1)縣政府應急辦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和通報制度。組織安監、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環保、衛生等有關監管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情況。同時,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報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轉移聯單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門核准後,將道路運輸轉移聯單連同詳細路線圖和執行時間表,移送安監、交通運管、環保部門等有關部門採取必要的防範應對措施。

(2)加強職責部門的監管職責,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新車上戶關和車輛年檢審驗關,嚴禁不合格車輛非法上路;二是質量監督部門要嚴把槽罐容器檢驗關。對於槽罐車的載質量、容積和外形尺寸按介質實際密度進行核定,堅決杜絕“大罐小標”私自改裝行為;三是交通運管部門要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強化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責任,加強對掛靠經營行為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關部門在重要的城市飲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區的公路設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警示標誌,通過的涉危車輛應由交警部門對通過時間、路線、承運的危險貨物、重量等進行審批,並由交警部門通報沿線安監、公安、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

(4)縣政府應急辦為處置危化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單位發放應急通行證,有關的公安、交通運管部門等部門開設事故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部門及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響應

(1)應急程式啟動

①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②縣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接到應急報告或指令後,各有關成員單位於15分鐘內派員出發,趕赴現場指導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2)現場指揮與控制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指揮汙染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汙染事故原因、發展趨勢、影響範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汙染源、防止汙染擴散、資訊通報與釋出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導協助縣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汙染情況;三是嚮應急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等。

①掌握引發事件危險化學品的類別和特性,受汙染區域及可能涉及範圍等,控制汙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定警告標誌;

②對已發生汙染危害的汙染源應採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並防止擴散、蔓延;

③指令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④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裝置,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⑤統一協調相關部門的聯動應急,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3)資訊釋出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將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通報當地政府。按照國家和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的規定,及時、準確地釋出有關突發環境事件資訊。

七、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

汙染事故的環境應急終止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資料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後實施,並以書面通知形式嚮應急處置有關部門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2.現場恢復

汙染事故應急處置終止後,配合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清潔、淨化等工作。

八、資訊報告

1.資訊受理

縣人民政府及公安、環保等有關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突發環境事件資訊的受理、接報,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時限,逐級上報,並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

2.資訊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報告;事件責任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件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監、環保等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報告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後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後上報。報告應採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九、後期處置

1.總結與評估

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週內,參與處置的成員單位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故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

2.結案歸檔

全程詳細記錄汙染事故過程、汙染範圍、周圍環境狀況、汙染物排放情況、汙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採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洩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範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誌,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範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範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窪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並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定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並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洩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範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併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諮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諮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專案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9

為認真做好我區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恪守安全紅線,築牢安全防線,強化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紮實做好安全防範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範圍內處置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所採取的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

(一)以人為本,安全優先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優先”的原則。在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實施救援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時進行救援處理”和“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兩個事故損失控制的關鍵點,把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堅持現場指揮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區交通運輸局及時安排屬地交通運輸所按照處置車輛交通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許可權,根據車輛交通事故的性質、影響程度和安全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和善後工作。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科學規劃、全面防範、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嚴格落實預防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堅持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原則,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資源、資訊共享、多方聯動、快速響應,建立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處置機制,快速、及時、得當處置車輛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處置

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時,徵集、呼叫相關物資、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辦事。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物資供給和車輛排程。

三、指揮組織體系

各交通運輸所在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建立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織。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李傳國。

副組長:張大偉、劉昕、章連彬、王祥安、朱軍、葛雷、戴有苗

成員:運管所機關股室負責人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三)現場應急處置機構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四、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程式及要求。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及時向交通運輸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交通運輸局或者區安監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和報告聯絡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和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絡。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絡方式;

8.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我區範圍內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發生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道路運輸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其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七、應急救援結束處置

(一)救援和善後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二)事故調查。積極組織自查並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所暴露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訂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保障體系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並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援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強通訊資訊報告。利用現代資訊通訊技術,加強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有關資訊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佈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成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資訊,不得瞞報、遲報和謊報。資訊的釋出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對應急行動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和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專案等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好有關統計、彙總工作。

(二)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0

一、前言

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途中若發生交通事故或洩漏事故,會引起燃燒、爆炸、腐蝕等嚴重的災害,為提高本公司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能力,最的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安生產法》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制度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特編制本公司危貨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目的

為最大限度地減少因危化品運輸過程中突發性事故帶來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制定本應急預案。

2、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5)、《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05年6月3日頒佈);

(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

(7)、《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食第373號);

(8)、《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監局人告2003第1號);

(9)、《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

(10)、《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0);

(1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運輸危化品車輛可能發生的翻車、危險品洩漏、火災爆炸、撞車、墜河等事故。

4、意義:

遵循“以防為主,防消結合”,追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把事故控制造成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之內。

二、公司概況

有限公司位於。企業負責人。現有危化品運輸車輛5輛,日運輸能力200噸,現有危貨運輸從業人員25人,其中管理人員5人。主要從事易然、易爆氣體、液體、腐蝕品等道路運輸業務。

三、術語

1、危化品

是指有危險的化學品。

2、危化品事故

是指危化品其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其意外洩漏造成燃燒、爆炸或環境汙染事故。

3、應急救援

是指以發生事故時,採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4、預案

是指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使事故發生時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5、危險目標

指危化品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場所和車載貨物。

6、直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到事故影響而造成其他損失的價值。

7、間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事故影響而造成的其他損失的價值。

四、危險目標

1、危害種類。本公司確定運輸的危險貨物種類有:

(1)環氧樹脂、對氨基苯甲醚、對硝;

(2)氧氣、溶解乙炔、氫氣、二氧化碳;

(3)汽油、柴油、油漆;

(4)碳化鈣(電石)、硫磺;

(5)氫氧化鈉(液態)、硫磺、鹽酸共五大類。

2、危險目標的危險特性及周邊的影響

(1)、a、環氧樹脂

危險性類別:第3。2類中閃點易燃液體;危規號:32197;UN編號:

1866;包裝分類:II;包裝標識:7。

危險特性: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粉末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當達到一定的濃度時,遇火星會發生爆炸。

對周邊的影響:工作現場嚴禁吸菸、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1)、b、對氨基苯甲醚

爆炸危險: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具致敏性。

危險特性:遇明火、高熱可燃。與強氧化劑接觸可發生化學反應。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

(1)、c、對硝

危險性類別:第6類有毒品;危規號:61713;包裝分類:III;包裝標誌:有毒。

危險特性:遇明火、高熱可燃。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煙氣。對周邊的影響: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

(2)、a、氧氣

危險性類別:第2。2類不燃氣體;危規號:22001;UN編號:1072;包裝分類:(Ⅲ)Ⅰ;包裝標誌:5和Ⅱ。

危險特性:無色;無臭氣體;氣體比重1。1,微溶於水,強烈助燃,接觸油脂即劇烈氧化燃燒,與可燃氣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b、溶解乙炔

危險性類別:第2。1類易燃氣體;危規號:21024;UN編號:1001;包裝分類; Ⅱ;包裝標誌:4。

危險特性:易燃、易爆,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混合氣體,遇高熱、

明火能引起燃燒、爆炸。爆炸界限:空氣中2。5%~80。7%(100%)(vd),氧氣中2。8%—93%(100%)(vd)。與氧化劑接觸反應劇烈。與氟、氯等接觸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與銅、銀、汞等純金屬接觸生成化合物產生爆炸物。乙炔具有窒息性,吸入20%濃度時頭暈;40%濃度時人會失神,但無區域性症狀。

對周邊的影響:乙炔洩漏後,對周圍人群、建築物有很大的危害。

(2)、c、氫氣(瓶裝)

危險性類別:第2。1類易燃、易爆氣體;危規號:2001;UN編號:1049;包裝分類:Ⅱ;包裝標誌:4。

危險特性:極易燃、易爆極限4。1%~74。1%,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遇明火即會發生爆炸,比空氣輕,在室內使用和儲存時,漏氣上升滯留屋頂不易排出,遇明火會引起爆炸。與氟、氯、溴等。鹵素會劇烈反應。

對周邊的影響:氫氣洩漏,遇火既炸,遇鹵素等發生激烈的反應,對周圍人群、建築物有極大的危害。在使用、運輸過程中必須杜絕漏氣現象。運輸氫氣瓶的車輛不能在室內停車。

(2)、d、二氧化碳(瓶裝)

危險性類別:第2。2類不然氣體;危規號;22019;UN編號:1013;包裝分類:III;包裝標誌:5。

危險特性:不然、無毒,若遇高熱,鋼瓶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吸入高濃度二氧化碳會窒息,出現呼吸停止甚至死亡。

對周邊的影響:二氧化碳洩露,洩漏區人員迅速撤離至上風處,

儘可能切斷洩漏源。發生火災可用武裝水冷卻貨場中的二氧化碳容器,禁用沙石壓蓋。

(3)、a、汽油

危險性類別:第3。1類閃點易燃液體;危規號:31001;UN編號:1203;包裝分類:II;包裝標誌:7。

危險特性:易燃、易爆,爆炸極限1。3%—6。0%。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極易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汽油在受到震動、碰撞、衝擊、摩擦等情況和流動時,會產生靜電。汽油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痺作用,輕度中毒有頭痛、頭暈、噁心、嘔吐、步態不穩等症狀,液體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濺入眼內可致角膜潰瘍、穿孔,甚至失明,面板接觸致急性接觸性皮炎,甚至灼傷。

對周邊的影響:易揮發性液體。一旦遇火源,引發燃燒、爆炸,對周圍人群、建築物有很大危害,會把災害傳到很遠的地方,同時壞會汙染地面及水體。

(3)、b、柴油

危險性類別:第3。3類高閃點液體(二級易燃液體);危規號:T33502;UN編號:;包裝分類:III;包裝標誌:7。

危險特性:褐色稍粘稠油狀液體,有一定氣味,不溶於水,比重小於1。

對周邊的影響:一旦洩露會汙染地面及水體。

(3)、c、油漆

危險性類別:第3。2類中閃點液體(一級易燃液體);危規號:32198;UN編號:1139、1263、1293;包裝分類:II;包裝標誌:7。

危險特性:各種顏色的粘稠液體或透明氣體,有芳香或特殊氣味,易揮發和燃燒。燃燒時放出有毒的氧化氮氣體。

對周邊的影響:油氣洩漏後,能在空氣中迅速擴散,對周圍人群有很大危害。

(4)、 a、碳化鈣(電石)

危險性類別:第4。3類遇溼易燃物品(一級遇溼易燃物品);危規號:43025;UN編號:1402;包裝分類:II;包裝標誌:10和14。

危險特性:無色或黑色固體,比重2。22,遇水放出易燃、易爆的乙炔,受撞擊、震動或遇明火易爆炸。遇酸反應劇烈,含有硫磷等雜質時與水作用,易引起自燃爆炸。

對周邊的影響:電石遇水燃燒後,能在空氣中迅速擴散,一遇火源,引發爆炸,對周圍人群、建築物有很大危害。

(4)、b、硫磺

危險性類別:第4。1類二級易燃固體;危規號:41501;UN編號:1350、2448;包裝分類:III;包裝標誌:8。

危險特性:黃色粉末或硬塊,粉狀比重1。96,塊狀比重2。05,燃點232℃,不溶於水。易燃、燃燒時放出有毒和刺激性氣體,粉末漂浮在空氣中能產生粉末爆炸。與氧化劑能組成敏感度高的爆炸性混合物。

對周邊的影響:遠離有火源的地方。

(5)、a、氫氧化鈉(液態)

危險性類別:第8。2類一級鹼性腐蝕品;危規號:82001B;UN編號:1824;包裝分類:II;包裝標誌:20。

危險特性:遇酸發生中和反應,並放出熱。與潮溼對鋁、鋅和錫金屬有腐蝕性,並放出易燃易爆的氫氣。燒鹼不燃燒,遇水會放熱,形成腐蝕性溶液,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性,面板直接接觸會引起灼傷。

對周邊的影響:液鹼洩漏對生物灼傷不可逆。

(5)、b、硫酸

危險性類別:第8。1類一級酸性腐蝕品;危規號:81007;UN編號:1830;包裝分類:I;包裝標誌:20。

危險特性:硫酸不燃,有強烈的化學腐蝕性,遇水大量放熱,兵發生沸濺,遇苯、糖和纖維素等碳氫化合物接觸會發生劇烈反應,甚至引起燃燒。遇電石、高氯酸鉀、硝酸鹽、金屬粉末等猛烈反應,甚至會引起燃燒和爆炸。對面板、粘膜等人體組織有強烈的腐蝕作用。蒸汽或霧可致眼睛灼傷,進入眼中有失明的危險。

對周邊的影響:硫酸洩漏後,對地面產生強烈的汙染。

(5)、c、鹽酸(氫氯酸)

危險性類別:第8。1類一級酸性腐蝕品;危規號:81013;UN編號:1789;包裝分類:II;包裝標誌:20。

危險特性:無色或微黃色透明液體,有刺激性氣味,比重

1。12—1。19,凝固點—62—17℃,有腐蝕性,蒸汽刺激粘膜,有毒。

對周邊的影響:鹽酸洩漏後,對周圍環境產生強烈的汙染,有毒。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組成人員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的各項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和駕駛員積極配合用車單位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公司危貨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主任:

成員: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部。聯絡電話:

2、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

a、負責公司危貨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總體工作,是應急處理的指揮機構;

b、平時負責、檢查各車輛應急處理機構及預案的制定、完善、演練及監督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c、負責危貨運輸事故發生後的重要事項的決策及向上一級部門彙報事宜;

d、負責在事故發生後統一排程相關人員、裝置,指揮應急處理工作;

e、負責應急事故處理中貢獻突出人員或違紀人員的獎勵;

(2)、辦公室職責

a、掌握從事危貨運輸作業的種類、人數、地點;

b、危貨運輸事故發生後,迅速瞭解、彙總事故情況和應急工作的現狀,及時向指揮部彙報;

c、傳達指令,協調應急處理的相關事宜。

六、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配置搶救器材表

七、預案的啟動

發生事故時駕駛員在第一時間準確的向當地消防、運管、安監及公司領導彙報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人員傷亡等情況,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事故應急救援運營方(預)案”總指揮通知所有應急小組起動預案。

1、事故發生後駕、押運員應採取的緊急處理措施

(1)、駕駛員立即拉緊手制動器,固定車輪,熄滅發動機關報警。押運員根據所載貨物的性質,釆取相應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2)、指揮周圍車輛及無關人員迅速離幵,現場隔離50米範圍禁止明火,防止事態擴大;

(3)、疏散事故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4)、立即到路口設定警戒標誌,並迎接救援車的到來。

2、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駕駛員和押運員在緊急救援時,要按危險品性質和事故嚴重程度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對周邊人員緊急撤離以及撤離方式;在當地救援部門到來後,人員的疏散與撤離決定權移交給政府部門履行。

3、危險區的隔離

事故發生後,駕押人員應對事故現場周圍實行警戒,對無關人員及車輛進行緊急疏散,駕駛員要在危險區域放置“前方危險,車輛繞行”警示牌,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4、檢測、搶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1)、駕、押人員應落實危化品汙染事故監測工作。

(2)、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a、運輸易燃、易爆氣瓶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關閉鋼瓶閥門,如果無法擰緊閥門,迅速將車輛開至空曠無人區域任其洩露盡。車輛無法開動時應向氣瓶大時澆水,使其冷卻並移出危險區域。安全轉移氣瓶,逐個卸車,嚴禁踢、傾、摔、碰、溜放卸車,注意防止氣瓶安全帽脫落,氣瓶豎放時必須穩妥。

b、運輸易燃液體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輕裝容器,有滲漏現象時,應及時將滲透部位朝上,並移至安全通風處,進行粘補和更換包裝,已經洩露的物品用紗布覆蓋後掃淨,發現中毒,應立即將中毒人員移至空氣流通處。

c、運輸易燃液體、自燃物品、遇溫易燃物品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妥善收集、更換或處理包裝。

d、運輸腐蝕品發生事故的處理方式

腐蝕品貨物發生洩露時用砂土覆蓋吸收,對遇水發生劇烈反應的,不得用水直接噴射撲救,以防腐蝕物品飛濺。撲救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對散發腐蝕性蒸汽的危化品,必須使用防毒面具。撲救人員應站在上風處。人體被腐蝕品灼傷處,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必要時送醫院就診。事故預案

(3)、翻車的應對措施

a、發生翻車事故,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自救,離開駕駛室。 b、根據車輛翻車點的地形和車輛重心,就地取材穩定車輛重心,防止車輛繼續滾滑,擴大險情。

c、發生洩漏立即向消防119、救護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報警求援,向公司領導報告。在消防人員未到達前,做好保護現場看護工作,警告閒雜人員離開,現場隔離50米範圍禁止明火;

d、公安、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聽從指揮,協調調查處理,若有傷員立即設法搶救。

(4)、洩漏的應對措施

a、儘快駛離(拖主)人群密集地,到空曠區域。將發生動機熄火,並切斷車輛電源總電源。儘快堵塞、倒桶或卸料作業,並向公司領導報告洩漏原因、洩漏數量。

b、洩漏量較大時,立即向消防119、救護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報警求援;現場隔離,要在洩漏點50米範圍內設定禁火區域,禁止車輛駛入,明火進入或其它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119、110、122到現場後,服從指揮,配合搶險;

c、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洩漏,待交警到場後,要主動接受事故據調查。

(5)、火災、爆炸事故的應對措施

a、當火勢可以控制的情況下,應迅速將車輛駛離(拖離)至空曠區域,以中斷災情的進一步擴大;

b、火災初始,押運員和駕馭員立即用隨身攜帶的滅火器對準火焰根部滅火,或用其他方法中斷燃燒。當火勢猛烈滅火無效時,應立即撤離人員中斷交通,並立即向消防119、交通122、治安110報警,同時向公司領導洩報;

c、發生爆炸和爆炸後燃燒,所有人員應立即撤離,如有人員傷亡應通知120急救中心;

d、事故救援人員到場後,做好配合並協助進行事故調查。

(6)、撞車的應對措施

a、發生撞車事故後,應迅速撥交通事故122,協助調查;

b、當事故發生後雙方有生命危險或貨物劇烈反應的(汙染環境、火災爆炸等),駕駛員還應立即向消防119、120、110報警請求救援,同時保護現場,請求過路群眾或車輛緊急搶救、搶險,已造成危化洩漏的按“洩漏預案”執行;造成火災爆炸的按“火災、爆炸預案”執行;

c、告誡圍觀和過路人群迅速撤離;

d、救援人員到來後,報從指揮,配合做好善後處理工科調查取證工作。

(7)、車輛墜落的應對措施

a、當發生車輛墜落公路(墜河)時,駕駛員、押運員要迅速逃生。

b、逃生後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請求急救。

5、現場實時監測

事故發生造成的汙染,要通知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決定採取應急對策。

6、受作人員救治

在事故中受傷的人員,視情況施以急救措施,同時向120急救中心救援,電話中要說清楚,事故發生地及產生傷害的原因,並作了什麼應急處理。在救援車沒有到達時,可攔截汽車將傷員送往醫院,用手機與120急救中心保持聯絡,並聽從救援指令。

7、現場保護與現場洗消

(1)、現場保護

在事故發生後駕駛員、押運員應設立警報,劃定安全區。疏散周圍人群,保護好現場。

(2)、現場洗消

洗消是消除化學汙染的有效方法。要針對洩漏危化品的特性,及時搞好好現場洗消,車輛和裝置的洗消,填寫事故現場記錄。

八、事故善後處理,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式,待事故解除後,終止救援。

(1)、駕、押員工保護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單位主管人員根據事故等級的大小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2)、組織力量迅速恢復生產。

(3)、落實“四不放過”原則。

九、具體要求

1、辦公室要對駕駛員及押運員進行應急技能、緊急逃生技能、救援技能的教育培訓;

2、公司要對全體員工進行應急響應、應急響應知識的培訓;

3、公司每年要組織兩次應急演練,在短時間內要覆蓋應急預案中的幾種危險化學品的事故內容;

4、公司要根據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和對預案的可行性進行評估和分析。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制,高效、有序組織必需的應急運力,保障妥善處理各類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湖南省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防範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省交通運輸廳設立湖南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由省交通運輸廳廳長任指揮長,分管副廳長、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廳運輸處、廳安全監督處主要負責人及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分管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2.2.1應急指揮部

統一指揮、協調全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和相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實施本預案,並根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應急行動或適時宣佈應急結束;負責評估、報告和通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資訊釋出工作;組織應急演練和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落實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的各項工作部署;制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程式和工作細則;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單位)和市(州)、縣(市、區)運管機構落實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態蔓延;負責受理、核實、報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資訊;承辦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令下達、記錄和督查以及預案執行情況的收集、彙總和上報等工作。

2.2.3現場指揮機構

湖南省道路運輸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現場指揮機構由事發地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責任單位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

3、監測預警與資訊報告

3.1預防預警資訊

向以下部門聯動獲取資訊: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氣象、公安、經濟和資訊、商務、國土資源、水利、地震、衛生等部門,以及公眾舉報和反映可能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資訊。

3.2預防預警行動

各級運管機構有關人員應注意接收預警資訊,根據不同預警級別,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預警資訊,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準備。

3.3預警支援系統

3.3.1建立全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資訊網路。開展道路運輸、客貨運站和危險化學品貯運情況等方面調查,掌握地區分佈情況和動態,做好運輸生產工作。

3.3.2建立資源資料庫。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體系,應急人員、隊伍、車輛、設施裝置等進行有效管理,以便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能隨時掌握、調閱、檢查這些資源的地點、數量、效能、狀態等資訊情況。

3.4資訊報告

3.4.1報告程式

值班員值班發現或接到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報告時,及時與事發地有關部門聯絡,迅速確認突發事件性質和等級,並向上級應急機構報告。

3.4.2報告內容

應急情況報告應快捷、準確、直報、續報。突發事件快報及續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名稱、負責人、聯絡電話和地址;

(2)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

(4)事件的簡要經過,已採取的措施;

(5)其他需上報的有關事項。

4、應急響應

4.1事件分級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Ⅳ級)、較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Ш級)、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Ⅱ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Ⅰ級)四級。

4.1.1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Ⅳ級)

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

(1)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發生一次1人及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

(2)劇毒品運輸洩漏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

(3)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縣級交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的。

(4)需要發出道路運輸Ⅳ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4.1.2較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Ⅲ級)

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

(1)市內兩個及以上縣(市、區)已同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的;

(2)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發生一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3)劇毒品運輸洩漏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

(4)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市級交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5)需要發出道路運輸Ⅲ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4.1.3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Ⅱ級)

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

(1)省內兩個及以上市(州)已同時啟動Ш級應急響應的;

(2)重要城市人口密集地區4.0級及以上地震級;或者震級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可能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影響的;

(3)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發生一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劇毒品運輸洩漏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

(5)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6)其他需要發出道路運輸Ⅱ級預警的特殊情況。

4.1.4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Ⅰ級)

可能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

(1)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處置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發布Ⅰ級預警響應時;

(2)大中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區發生6.5級及以上地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及以上的;

(3)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發生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蹤),或危及5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的;

(4)劇毒品運輸洩漏可能造成道路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使區域生態功能喪失,對相關地區正常生產、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響、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破壞;

(5)影響大,波及範圍廣,涉及人數多,出現大量病人或多便死亡病例,影響和危害嚴重的公共衛生事件;

(6)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交通部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緊急物資運輸;

(7)需要發出道路運輸Ⅰ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4.2分級響應

4.2.1Ⅳ級響應

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縣(市、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Ⅳ級響應,並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市(州)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2.2Ш級響應

較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市(州)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Ш級響應,並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2.3Ⅱ級響應

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Ⅱ級響應,並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2.4Ⅰ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後,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情況,並提請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啟動Ⅰ級響應。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進行應急工作。

4.3應急處置

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應快速反應,迅速行動,啟動有關道路運輸的應急方案,保障物資、旅客的及時運輸,為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提供公路運輸保障。根據突發事件狀況,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指導和幫助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4.4資訊釋出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資訊釋出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資訊釋出工作。

4.5應急結束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結束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道路運輸應急任務完成;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火災爆炸危險或危險隱患的排除等)已經結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所造成的大規模汙染損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已安全離開危險區並得到妥善安置。

確定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後,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及時研究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5、善後工作

5.1善後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組織下開展有關工作。

徵用物資、運輸車輛的補償,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補償。

5.2調查評估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結束後,省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事發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成因、應急處置措施等方面進行調查分析,編寫《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總結評估報告》,通過總結評估,找出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制,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對責任事故,事發單位應找出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提高管理水平,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6、應急保障

6.1人力保障

根據車輛數量和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門技術人員、駕駛人員。道路運輸人員一般由駕駛員、押運安全員和帶隊負責人員組成。駕駛人員應具有駕駛相應車輛的從業資格證。

6.2財力保障

道路運輸應急資金根據有關規定,由各級財政部門按照分級負擔原則予以承擔和保障。

6.3通訊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運輸企業應配置專用電話,電話同步錄音裝置、傳真機、電腦、網際網路終端,充分利用現有通訊資源,當現有通訊能力不能滿足需求時,應啟動備用通訊系統,保障通訊聯絡暢通。

6.4交通運輸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按標準,配備車輛運力,建立省、市、縣三級運輸應急保障資料庫,確定保障車輛的提供單位、數量、駕駛員名冊等。車輛應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應急儲備運力單位、運力數量、型別及人員數量應逐級報備。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與演練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加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應對常識的宣傳,加強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人員、應急處置專業隊伍的業務培訓,促使其熟練掌握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知識和技能。

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提高實戰能力。

7.2責任追究

對玩忽職守且造成重大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交通運輸廳根據情況變化,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8.2預案制定與實施

本預案由湖南省交通運輸廳制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2

為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切實加強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防止化學危險品的擴散,妥善處理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各類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學危險品的蔓延和擴散,減少事故損失,促進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適用範圍

凡在本轄區從事爆炸晶、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燃物品、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等運輸企業和在本轄區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事故等級、標準

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將事故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機構和職責

在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機構的基礎上,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統一組織和協調對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救援報告後,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聽從事故現場總指揮的指揮開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向外蔓延擴散和事故損失擴大。若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發生地不屬於本單位的應急救援處理範圍,應立即通報有管轄權的道路交通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同時,報上一級交通事故管理機構。

四、組織領導和機構

我所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其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將樂縣運輸管理所,由翁小斌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並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

五、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所安監股、分管領導、(安監股電話:2265920),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後,應立即上報縣安監局,同時通知相關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化學危險品的屬性,開展現場搶險、施救I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一)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化學危險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資訊支援。

(二)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交通運輸部門和相關部門。

(四)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諉,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4、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七、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並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

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八、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危貨運輸企業的領導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領導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全市交通運輸系統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全市交通運輸安全、通暢、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由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四大類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運輸系統內外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大量人員需要疏散轉運、重要物質需要運輸,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應急處置的緊急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以及交通運輸保障需求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指事態非常複雜,對全市政治穩定、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汙染等後果,需要市應急管理機構統一協調、指揮各方面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指事態複雜,對一定範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行業穩定、社會政治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汙染等後果,需要市交通運輸局或市應急管理機構排程市有關部門、單位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事態比較複雜,對一定範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行業穩定、社會政治穩定造成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汙染等後果,但只要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和企業排程有關資源,必要時由市交通運輸局相關專業機構業務指導就能夠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事態比較簡單,僅對小範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交通行業穩定、社會穩定造成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但相關科處室、基層單位和企業能夠處置的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路管理、道路運輸、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設及三區城市公共客運、城市出租客運等交通運輸領域所發生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切實把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和“一崗雙責”的應急管理體制。

(3)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全面規範和健全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系統內各行業各單位的專項預案,建立統一指揮、專項負責、責任到人、處理得當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模式,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製度,整合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加強應急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1.6應急預案體系

市交通運輸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市交通運輸局應對較大以上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檔案。

(2)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市局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型別或某幾種型別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是總體應急預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3)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局屬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4)重大活動應急預案。較大規模的集會、慶典、會展等重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主辦單位負責制訂應急預案。

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2組織體系

市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機構包括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急管理工作辦公室、應急工作部門、現場指揮機構、專家組等。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本預案,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管理機構,明確相關職責。

2.1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工作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見附件1。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審定應急預案以及相關政策、規劃;

(2)決定啟動與終止應急狀態和應急處置行動,處置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的突發公共事件;

(3)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根據請求,指導、協調縣(區)交通運輸系統應急工作;

(5)審定應急經費預算;

(6)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2應急管理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局應急辦”)。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管理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主任兼任局應急辦主任。

局應急辦工作職責:

(1)組織起草、修訂市交通運輸局總體應急預案;

(2)指導、監督市級交通專項應急預案和縣(區)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

(3)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

(4)指導、監督各類應急演練和應急培訓;

(5)負責警情資訊的接報、分析、預警和上級指令的應急響應工作,按規定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有關突發事件情況;

(6)統一負責對內對外的上傳下達和資訊釋出工作;

(7)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

(8)承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宜。

2.3應急工作部門

市級交通運輸系統應急工作業務部門包括市鐵路交通和民用航空發展服務中心、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市出租客運管理辦公室、市公共客運管理辦公室、市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市地方海事局、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分別負責對口業務日常應急管理工作,職責如下:

(1)建立預警機制,收集、分析、提供預警資訊;

(2)建立業務範圍內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資料庫;

(3)編制、修訂業務範圍內的專項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4)負責按照預案的要求開展應急救援與應急處置工作;

(5)承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宜。

2.4現場指揮機構

現場指揮機構是在事件發生地成立的臨時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件等級和型別,由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指定成立。

2.5 專家組

專家組由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專家組成,為非常設應急諮詢機構。其職責是提供有關應急處置技術支援及應急行動的諮詢和建議。

3執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Ⅰ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已經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橙色預警(Ⅱ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黃色預警(Ⅲ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藍色預警(Ⅳ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各級交通應急機構負責交通突發事件資訊的蒐集、整理及風險分析工作,對高風險區、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情形、造成危害的型別和規模、所需要的應急力量等,採取預警預防行動。

交通突發事件預警預防資訊包括:運輸場站、鐵路、公路、民航設施,運輸場站、鐵路、公路、民航基礎設施建設,鐵路、公路、民航客貨運輸,城市公共客運,城市出租客運,社會安全資訊等可能誘發突發事件的風險源資訊;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誘發風險因素的'政府公佈資訊、專業實測和預報資訊等。

3.2應急處置

3.2.1資訊報告

按照預警級別的劃分,各級交通運輸應急機構應及時收集整理和分析由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部門監測到的可能引起交通運輸事件的預警資訊,按照規定的級別和許可權及時報告。

各級交通運輸應急機構在接到預警資訊並經核實確認突發事件發生後,立即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於I級、II級、III級突發事件,事發地交通應急機構在處置的同時,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超過2小時。

3.2.2資訊釋出

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後,按照突發事件的級別,分別由各級交通應急機構組織新聞釋出。

3.2.3先期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事發單位在發現或接到社會公眾報告的突發事件後,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報告突發公共事件資訊的同時,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3.2.4應急響應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預案,做出應急響應。

特別嚴重事件(I級)、嚴重事件(II級)由省交通運輸廳報省政府同意後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本級交通應急預案。

較大事件(Ⅲ級)由市交通運輸局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啟動並實施本級交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一般事件(Ⅳ級)由區縣交通運輸局在區縣政府的領導下,啟動並實施本級交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除Ⅲ級預警或應急響應外,市局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響範圍等,還負責處置如下突發事件:

(1)特別嚴重事件(I級)、嚴重事件(II級)(根據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安排部署協助處置);

(2)較大事件(III級);

(3)根據縣(市)應急機構釋出的突發事件預警資訊和交通局掌握的突發事件資訊,預測可能發展為較重、嚴重或特別嚴重的事件;

(4)根據縣級應急機構請求,需要交通運輸局協調處置的突發事件;

(5)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部署由交通運輸局負責協助處置的突發事件;

(6)交通運輸局認為需要處置的其他突發事件。

3.2.5應急救援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應急工作以屬地為主,由地方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響應工作,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選擇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和處理規定的要求,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資訊,並請示擬採取的行動;

(2)建立必要的應急行動機構,如派工作組和救援隊赴現場;

(3)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進行搶運;

(4)釋出有關處置應急事件的措施;

(5)如有受傷人員,應首先予以救助。

交通運輸局啟動應急預案後,局應急辦與突發事件處置現場指揮機構保持聯絡,收集整理突發事件的資訊,傳達領導小組的指令,及時向上級報送有關資訊;當突發事件由交通運輸局負責處置時,局應急辦可派出工作組或在現場設立應急工作組;局應急辦可根據需要,組織呼叫跨縣(區)間的應急運力,釋出有關處置應急事件的措施,根據事態的進展,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解除應急狀態。

3.2.6應急結束

由局應急辦向新聞媒體提供應急結束的資訊,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響應終止條件:

(1)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

(2)險情已經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經得到排除;

(4)被緊急疏散的人員已經得到良好安置或已經安全返回原居住地。

3.3善後處置

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當地人員需要安置時,請求當地政府支援,協同有關部門開展人員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傷人員由指定醫療機構實施搶救,直至脫離危險並安全出院。

3.4調查與評估

局應急辦在善後處置階段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恢復和重建的建議、責任單位獎懲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並及時將工作情況報告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企業應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並書面報局應急辦。

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資訊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企業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5補償

由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因應急而緊急徵用的物資給予補償,被徵用物資的單位應提交徵用物資使用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1)被徵用物資投入使用的時間、地點、日程記錄或《行駛日誌》摘錄;

(2)投入的人力、裝置、車輛、材料的數量、單價、計算方法;

(3)相應的物資管理費、交通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4)其他有關證據和證明材料。

被徵用物資單位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徵用物資單位的記錄給予補償。

4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保障工作。

4.1應急隊伍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各企業要組織一批年富力強、技能熟練、素質較好的員工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隊伍,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能夠迅速集中,有效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2應急運力保障

局應急辦、市級交通運輸系統應急工作業務部門包括市鐵路交通和民用航空發展服務中心、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市出租客運管理辦公室、市公共客運管理辦公室、市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市地方海事局、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等單位,要綜合各主要交通運輸企業單位的交通運輸工具建立動態資料庫,明確各類交通運輸工具呼叫方案,確保能夠滿足應急調動各種運力的任務。

4.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各企業要建立應急物資、裝備資訊資料庫,明確物資、裝備的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呼叫制度,確保事發時能夠應急使用。

4.4應急經費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各企業每年要安排應急工作專項經費,用於購置、完善、更新應急裝備設施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高效開展。

5監督管理

5.1宣傳教育

局應急辦要督促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有組織、有計劃地向基層幹部職工和社會公眾廣泛開展應急宣傳教育活動。

5.2培訓

局應急辦和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培訓班。

5.3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應急機構要定期組織預案進行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交通運輸系統幹部群眾參與,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技能的目的。

6附則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過程中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能力,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正常執行。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的應急運輸保障。

(1)突發事件。包括髮生自然災害(洪水、地震、颱風、泥石流、雪災等)、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重大疫情、重大傷亡救治等)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

(2)當所屬公路、橋樑、航道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運輸暢通的應急行動。

(3)交通運輸部門本身所需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公路交通異常阻斷,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等情況下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4)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舉行重大活動(國事會議、大型體育運動會、大型展覽等)時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或超出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市政府責成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應急保障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由市、區(縣)二級組成,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市級組織指揮機構組成

市成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交通運輸的副局長和市交通運輸局各副局長擔任。

市交通運輸局各行業單位主要領導、局屬各處室領導為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成員。

2.2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制定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2)負責啟動和終止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響應,統一領導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處置工作,釋出排程指揮命令;

(3)根據需要,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聯合行動方案,並監督實施;

(4)抓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5)監督指導各行業部門應急工作執行情況;

(6)研究決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項。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為應急保障車輛提供快速通道。

市財政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為突發事件提供應急儲備、日常運轉和應急處理所需必要工作經費,並做好資金使用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保障所轄公路應急車輛的順利通行。

市交通運輸局航務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市所轄水路運輸突發事件、客運碼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水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資訊通訊中心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局範圍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通訊保障工作。

以上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裝置;各單位的應急管理部門應做好應急物資、裝置的統計和管理工作。

2.4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擔任。職責包括:

(1)負責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2)編制和修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3)收集、彙總全市突發公共事件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資訊,做好預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

(4)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並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5)督促落實應急保障人員、車輛和設施裝置;

(6)建議健全應急管理基礎資料庫;

(7)開展應急保障綜合演練和業務培訓工作;

(8)承辦市政府及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5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當啟動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突發事件牽頭處置單位有關人員擔任。具體職責為:

(1)貫徹落實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對道路運輸應急工作的批示,提出應急運輸具體措施;

(2)指導監督應急運輸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運輸工作中的各項問題;

(3)確定現場通訊方式,負責現場資訊的.採集和傳遞;

(4)掌握應急運輸動態狀況,及時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和結果,及時調整部署應急運輸工作措施;

(5)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向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提出下一步應急行動的建議;

(6)完成有關管理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3預警與預防機制

3.1資訊監測與報告

3.1.1資訊監測

(1)地震、洪水、地質災害、環境染汙、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氣象災害等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事件分別由相關管理部門提供預警資訊;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資訊、道路運輸市場資訊、公路阻斷資訊等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負責監測並提供;

(3)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下達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資訊。

3.1.2預測、預警資訊接收與分析

(1)市交通運輸資訊中心負責與氣象、地質、衛生計生、環保、水務、公安等部門建立資訊共享與傳輸機制;

(2)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預警資訊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級別。

3.2預警預防行動

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其運管機構必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和管理機制,編制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值班和應急備勤,建立、培訓專(兼)職應急保障力量,配備相關技術裝備;對各方面提供的預警資訊進行分析和核實,及時確定和釋出所轄區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預警級別,領導和協調各有關方面開展預警預防工作。

3.3預警支援系統

市交通運輸局以局資訊中心為主,建設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支援系統,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常規資料庫,各有關單位提供有關資料和資訊,支援、配合交通突發事件常規資料庫建設。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程度或上級下達的保障需求,將道路運輸保障分為Ⅰ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Ⅱ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Ⅰ級為最高級別。

根據預警資訊,進行分級響應。

4.2分級響應

4.2.1Ⅰ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市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需要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指令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區(縣)級政府出現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超出區(縣)級保障能力,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援助請求時;

(5)多個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應急響應,可能出現運力緊張時;

(6)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必要時,向省交通運輸廳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4.2.2Ⅱ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區(縣)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區(縣)級交通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區(縣)政府認為需要提供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並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行動情況和結果。必要時,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5應急處置

5.1資訊報告

5.1.1資訊報告程式

Ⅰ級響應啟動後,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將進展情況及時報市交通運輸局,並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交通運輸局及時將進展資訊彙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級突發事件處置指揮機構、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

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後,事件所涉及的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將進展資訊彙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交通運輸局,並通報各應急工作組和成員單位。

5.1.2資訊報告內容

(1)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並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絡電話、車輛型別、噸位、數量、其他支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支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報告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

5.2緊急處置

當啟動緊急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響應時,市、區(縣)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組織下參與保障活動,做好資訊蒐集、協調指揮等工作,並按照要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5.3指揮和協調

(1)當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和相關區(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市、區(縣)兩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的資訊溝通。

(2)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現場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相關資訊,根據保障任務實際,優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關部門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保障行動。

5.4新聞報道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新聞釋出與宣傳工作由市、區(縣)政府或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釋出。

5.5應急響應終止

(1)Ⅰ級響應終止程式。當交通運輸廳或市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後,經市交通運輸局批准後,終止應急響應程式。

(2)Ⅱ級響應終止程式。當市交通運輸局或區(縣)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後,經市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後,終止應急響應程式。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按照“誰徵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的原則,由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負責補償;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應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徵用補償形式包括現金補償、財政稅費減免、實物補償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補償等;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2撫卹和補助

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對因參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殘、傷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並提供相關心理和法律援助;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3總結評估

由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總結評估工作,總結經驗教訓,並形成專門報告上報上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要針對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有關問題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本級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預案。

7應急保障

7.1通訊保障

由市交通局資訊中心負責組織通訊保障工作。

7.2應急運輸力量的保障

應急運輸力量包括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運輸力量和國家、政府所屬公務運輸力量,其他可投入運輸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車輛和裝置。依託較大規模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運輸車隊,形成組織嚴密,指揮靈活,行動迅速,機動性強的應急物資運輸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服從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的協調、指揮,及時出動車輛參加道路運輸應急行動;保持與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的聯絡,及時報告動態;

(2)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落實和實施本預案過程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人員或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4)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或不聽指揮、臨陣逃脫以及破壞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2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動員,自覺行動,高效運轉。

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定期舉行較大規模的實戰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開展一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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