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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國小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後評估和資訊釋出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釋出,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釋出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鑑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資訊,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並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援。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資訊。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汙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汙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參與校園特種裝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援,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鑑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訊保障工作和提供通訊技術支援。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資訊,及時彙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諮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彙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資訊,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資訊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資訊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後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資訊,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群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群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群毆、械鬥以及打砸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大學聯考試卷洩密、造成嚴重後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群毆、械鬥以及破壞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症狀或體徵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症狀或體徵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打砸公物,並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資訊。根據預警資訊及等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資訊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資訊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路,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資訊。

(2)資訊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資訊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資訊。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資訊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採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並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採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釋出預警資訊,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釋出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資訊,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通過相關部門向學校釋出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資訊。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後,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訊裝置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資訊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資訊後,對資訊進行分析與核實後,按照資訊報告程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後,應當按應急資訊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資訊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並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彙報,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瞭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絡,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並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資訊。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絡,溝通學校安全事件資訊;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援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彙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資訊。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啟動相關鄉(鎮)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後,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及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儘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後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後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後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並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資訊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資訊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資訊的收集、處理、分析、釋出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資訊,並嚴格按照資訊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釋出的資訊,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鑑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託,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後,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國小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並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汙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資訊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資訊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資訊,做好資訊的分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並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資訊。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國小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建立“資訊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安全、文明、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安全,切實維護學校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 組 長:

成 員:

領導組下設資訊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衛組、物資保障組、疏散引導組

1、資訊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將資訊上報巍山縣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並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上報,並對新聞報送提供真實材料。

2、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組織學校人員對受傷者、發病者緊急救護、隔離,根據病情撥打巍山縣疾控中心電話。協助中心醫務人員負責把病者護送到指定醫院。

3、安全保衛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突發事件的前期處理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4、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救援物資的配送、供給,日常應急物資儲備。

5、宣傳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師生的日常宣傳、預防培訓工作。

7、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學生進行疏散引導並做好安撫工作。

三、宣傳發動

大隊部、各班班主任做好預案的宣傳工作,確保緊急情況發生時明確職責和步驟,並實施操作。

四、現場指揮

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校長負總責,教務主任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當班校行政領導負責。

五、 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資訊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學校發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式:值班人員——校長(110、120、119),同時根據校長的指示報上級領導部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教育局。

(2)採取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資訊,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4)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員。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員、財產安全。

(6)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

(7)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撥打“120”電話求救,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受傷學生的家長。

(8)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進行初診,根據醫生意見處置。明顯嚴重者同時撥打“120”電話。

(2)迅速向上級部門及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4)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裝置、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對已確定患病師生送醫院治療。

(6)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7)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8)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1)在校學生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立即上報上級部門和疾控中心。

(2)在校外,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不含診所)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要求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在第一時間內送縣醫院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根據醫生建議處理或打“120”電話,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4)通知學生家長或教職工家屬,由家長或家屬陪同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5)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採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

(6)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並做好人員登記。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7)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8)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進行疫情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四)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1)發生雷電災害時,迅速向教育局和縣氣象局防雷中心報告。

(2)對造成人員損害應立即送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屬或家長。

(3)標記現場位置,協助主管部門對雷電災害進行調查與鑑定。

(4)檢查裝置或建築物損壞情況,並及時修理。

(五)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或協助搶救,組織車輛立刻把受傷師生送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絡,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六)晚上突遇停電應急預案

(1)參加晚自習的學生必須坐在教室的原來座位,不得喧譁、起鬨或走動。輔導教師負責組織、管理好本班學生。

(2)值班老師及時聯絡學校領導和門衛。通知電工到位,開啟其它照明用具。

(3)值班行政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停電原因,並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4)若停電20分鐘後未能恢復正常供電,則晚自習暫停,輔導老師負責指揮學生有序進行疏散、進宿舍,值班老師關好教室電源。

(5)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浴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6)電工做好供電裝置的檢修,將情況向學校彙報。

(七)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向醫療急救部門120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援幫助。 (3)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八)大型群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大型比賽以及運動會等活動前,對身體有問題的學生要勸其退出活動。課外體育活動及群體活動前老師要提醒身體不適的同學到場外休息,如果在學生運動會上或課外體育活動及群體活動時發生問題,應急措施是:

(1)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2)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區域性損傷、輕微損傷或少量出血,馬上送衛生室處理。

(4)發生嚴重損傷大量出血,或者出現昏迷休克,報告110、120請求急救,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傷員送到醫院。

(5)及時通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及時作出救治決定,並做好安慰工作。

(6)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並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突發自然災害(汛臺、地震、雪災等)事件應急預案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情況。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疾病控制、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3)現場老師指揮組織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組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彙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採取應急措施迅速抽調搶險隊伍、物資,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

(5)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6)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絡,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7)後勤做好疾病控制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8)安全小組負責災後的善後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後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並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絡,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十)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社會人員到校對學生造成傷害時,學生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其他同學要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教職工在場的必須堅決制止並及時報告學校或報警。

(2)班主任和學校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並撥打110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

(4)及時上報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七、善後處理

學校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

對傷亡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八、調查與結案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調查處理。

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制度》、《教師護送學生制度》、《安全責任追究制》,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

副組長:

成 員: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一位教師值班,早上6:50到校,中午1:50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一名值班人員把學生送往醫院,另一名值班人員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班主任教師負責組織學生站隊放學,分成東、西、兩路縱隊,做到校大門外50米內不解散。

3、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值班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班人員、政教處、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政教處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4、各班選出一名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5、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政教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6、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校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7、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體育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教導處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校務處專人處理,並及時上報。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安全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處立即通知電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樓內滅火器和消防拴進行撲救。教師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9、實行門衛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夜間巡邏。來客門衛盤問登記。

10、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教導處、少先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了貫徹落實教委的學校安全工作意見,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我校決定進一步完善“資訊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校園內消防、飲食、治安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建立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校園安定。

二、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範、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責任到崗,預防為先,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四、組織管理

1。成立校園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組成人員為:組長:副組長:成員:

2。主要職責

⑴部署處置安全防範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項。

⑵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⑶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五、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3。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師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的聯絡工作。

8。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資訊,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9。結合學校實際擬訂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六、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一)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教學活動期間發生各種危害學生群體或個人的險情時,責任人要在進行必要緊急處置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將險情、問題和困難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2。平時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要制定學生逃生的疏散路線,每學年要演習一次以上。做到師生都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險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的做好緊急疏散。

3。相關責任人要熟悉教學安全的防範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關責任人要及時發現和排除責任區內的安全隱患。險情發生時做好切斷電源等工作。

5。險情發生時,主要責任人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出險地點,親臨處置和指揮。

(二)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班級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要向學校報上級,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學校組織20人以上的外出活動,要報校長批准,並有活動負責人作出《安全預案》;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員及組織、組織者、活動過程中安全措施等。

3。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

4。活動組織者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

5。組織校內外大型活動或體育活動時,帶隊教師或體育教師要講清活動應注意事項,進行好安全教育。大型體育活動前要注意做好身體的準備活動。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並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三)體育課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體育老師要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上課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每學年開始,體育老師要結合《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會同衛生室老師一同排摸學生體質健康情況,掌握全校患有心源性、腦源性等疾病學生情況,對自己所教班級的這類學生情況,要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數,確保運動安全。體育老師要在備課時,針對每堂課內容,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2。體育課上遇有學生髮生暈倒、抽搐等症狀,以及發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症狀時,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校醫務室和分管主任到場救治。嚴重者由學校衛生老師陪同立刻送往醫院,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3。體育課上發生運動性傷害事故時,任課教師要沉著冷靜,立即通知校醫務室老師和分管主任到場,在第一時間對事故做出判斷,及時處理解決問題,嚴重者要馬上報告學校主要負責人,並由學校衛生室老師陪同立刻送往醫院,不得拖延。

4。發生運動性嚴重傷害事故,學校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上報相關領導;儘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通過證據材料的分析,做出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分清責任,控制現場,維護秩序,勸無關人員離開現場,防止發生混亂局面;接待好家長,做好解釋說明及思想工作,做好事故的善後工作。

(四)防止食品中毒事件應急預案

1。平時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提高廣大師生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2。發現食物中毒事故,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報學校相關領導。

3。保護現場,對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樣封存留樣,送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鑑定。相關責任人要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4。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寫出定性結案處理報告。對事故製造者或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5。根據事故的情況,及時報上級或相關單位。

(五)治安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1。學校要定期召開師生大會,對安全保衛工作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發揮班主任和學生幹部的作用,深入細緻地開展學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2。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防止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滋事。

3。校內發生鬥毆事件時,班主任、教師、學生幹部都要立即報告相關責任人。相關責任人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並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相關責任人要立即撥打110報案。學校要對參加鬥毆的學生進行教育,對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處分,努力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4。發現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搗亂或尋釁時,獲得事件資訊的任何人都要在第一時間向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領導報告,並同時撥打110報警。

5。相關責任人或任何現場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若有校外人員參與鬥毆,應設法防止他們逃離。

6。相關責任人利用通訊網路,宣佈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迅速集結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7。若鬥毆者手中有器械,應首先收繳所有鬥毆器械。對有流氓惡勢力嫌疑的校外人員,應交警方處理。

8。相關責任人要及時果斷地組織班主任、教師疏散引導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並及時向相關部門求援。

9。組織人員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範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及時送受傷的學生到衛生室治療。衛生室不能治療的,及時送醫院或撥打120。

10。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對鬥毆事件的校內外各種因素綜合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

(六)防火工作應急預案

1。相關責任人平時要加強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落實消防裝置的完好率,熟悉消防裝置放置的地點和使用方法

2。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撲滅,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教職員工要組成義務消防隊配合消防幹警滅火,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嚴禁學生參與滅火。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滅火。

3。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開啟所有大門、電燈或應急燈。

4。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和120。

5。小火險撲滅後,要向學校領導彙報;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上報相關部門。

6。消滅火險後,要及時分析,查詢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程度給予批評、記過、報送上級處理等處分,並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七)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搶救。若交警在場,積極協助交警開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場,則由校醫室和相關人員對受傷師生立即採取救護措施,進行止血、包紮傷口,組織車輛立即把受傷師生送到就近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絡,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八)防盜竊工作預案

1。接到盜竊案報案後,相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視情況對案件進行定性,對當事人進行問話,做好筆錄,查明失盜物品,並進行登記,如有必要,可以報公安部門或110協助調查,儘可能追回失盜物品。

2。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相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對所獲得的材料、物證進行具體分析,研究,分析做案線索,對案件進行定性,盡最大的努力追回失竊物品。

3。案件發生後,要對案件進行認真分析,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保衛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時要做好善後工作,並對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以及對案件發生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進行書面總結,呈報上級主管部。

(九)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災情發生時,相關責任人要立即組織以相關工作人員和班主任,以班級為單位,按照疏散路線迅速地將師生撤出危害地帶。

2。如災害發生在夜間或節假日,學校值班人員要馬上告知學校領導,校級領導獲悉後要立即趕到現場,啟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將自然災害的情況上報。組織教職工加強安全保衛工作,保護國家資產。

3。根據氣象預報和上級相關部門的通知,當強暴雨、颱風、大雪和氣溫超高或超低等自然災害發生時,學校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做好家校聯絡及在校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財產的防汛、防黴、防潮、防凍、防晒等工作,避免或降低災害事故帶來的損失。

4。當發生強大暴雨、大雪,造成學生上學、放學路上有危險時,學校領導應及時上報主管局請示停課或其他解決辦法。如果發生師生因自然災害受傷等意外情況時,要立即上報。在氣溫超高或超低等特殊氣候期間,嚴格控制學生的室外活動,避免發生人員傷害事故

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做好我校平安校園建設工作,搞好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確保學校穩定和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如下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農安縣關於建立“平安校園”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目標,認真落實《農安縣“平安校園”建設實施方案》,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努力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抓好普法教育,提高廣大師生的法律意識,強化各項安全保衛防範措施,加強領導,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全面完成平安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建立全縣最平安校園。

二、主要工作措施

1、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認真學習貫徹落實《農安縣“平安校園”建設實施方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一崗雙責”責任追究制度。學校與各科室簽訂平安校園建設責任書,學生科與各班主任簽訂學生管理目標責任書,各科室與教職工簽訂遵紀守法責任書。各科室要把平安建設當作大事來抓,建立健全必要的考評辦法,把平安建設工作作為年終考核評比的硬指標。確保各科室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

2、全面落實值班制度。學校女教師值日,男教師值宿,領導代班。加強對各項值班的組織領導、檢查、監督、考勤工作。

3、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及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學校繼續實行封閉管理。中層幹部、班主任、大隊委幹部要充分發揮在學生管理中的主導和主體作用,增強責任心,把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都要積極參與到學生安全管理中去,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學生要充分利用班會及課餘時間,以校園廣播、黑板報、校刊物《道德與法紀》等為載體,對學生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上半年組織學生學習《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一次反盜竊、防傷害為主的法制安全教育,下半年以學習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為重點,組織學生觀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光碟,進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同時結合新生入學教育,組織一次法制教育課,進一步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4、認真落實安全保衛各項防範措施。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並做好落實,教室的安全檢查及消防器材的安全檢查,並保證正常使用。總務處加強對水電及食堂的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做好學生衛生防疫工作,杜絕流行性 傳染病在我校發生。各科室、各重點部位經常進行防火防盜安全檢查,要形成制度,制定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加強以消防為重點的安全教育。上半年擬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的.培訓,使師生人人掌握消防常識,下半年以學習宣傳《消防法》為重點,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同時組織緊急疏散、逃生演練。通過這些活動,使防火、滅火的安全意識深入到每一位師生的心中,切實做到“消除隱患,確保安全從我做起”,以預防和應對突發事故的發生。

6、做好全民普法教育。全民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抓好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好教職工的普法學習、考試和總結,提高師生法律素質。聘請古城派出所副所長為法制副校長,定期到校進行法制及安全講座。

7、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妥善調處化解各種矛盾糾紛。矛盾糾紛調處辦公室上半年每半月一次、下半年每週一次進行矛盾糾紛排查,每月對不安全因素進行一次分析,針對存在問題,採取相應措施化解各種矛盾,將不安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出現違法犯罪行為,保證不發生上訪、停課、x案件,保證不發生刑事案件。

8、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重點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實率達到100%。中層幹部協助學校保衛處做好各項安全工作,確保學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

9、加強對流動人口、暫住人口的管理。認真執行《關於強化校園安全保衛工作措施》、《外來人員車輛管理辦法》,堅決防止不法分子進入校園。

三、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1、進一步提高對平安建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學校安全穩定事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穩定、發展。

2、學校綜合治理委員會、平安建立領導小組在上級平安建設組織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協調本校的平安建設工作,做到平安校園建設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每月召開一次專門會議進行研究或檢查;工作中及時召開各種會議傳達貫徹落實上級的有關指示與會議精神。

3、綜合治理委員會、平安建立領導小組下設普法領導小組、依法治理領導小組、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委員會、治保委員會、消防領導小組等組織,根據自己的工作業務特點要制定出年初工作計劃,並進行合理分工,責任到人。

4、平安校園建設工作由“平安校園”建立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置校園安全事故,指導和規範各類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安全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安全事件的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安全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杜絕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安全事件預防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安全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安全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安全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安全事件的各項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範化管理。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汙染造成疾病傳播;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寢室和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生活環境。

3、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常見傳染病教育宣傳工作,嚴格執行新生入學前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登記制度,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或流行。

4、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安全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5、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四、突發事件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一)傳染病應急預案

1、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傳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市教育局批准。

2、建立自下而上的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執行。傳染病突發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絡電話。

3、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安全事件報告程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式逐級報告,確保資訊暢通。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安全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4、採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絡。對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

1、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學校校長同時報市教育局和衛生部門;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5人以上的情況,下同),應立即向學校校長報告,由校長向市教育局和衛生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3、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4、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小店食品、礦泉水等,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5、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三)、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凡組織集體活動的班級要向分管校長報《安全預案》,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誰違章組織活動誰負全責。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組織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 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 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並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四)、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1、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採取撲滅措施,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並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救火。並儘快向上級部門報告。

2、 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開啟所有大門、電燈或應急燈。

3、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

4、上課期間一旦發生火情,發現老師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並負責組織做好疏散等工作,還要馬上組織人力搶救;要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防止火勢的進一步蔓延。

5、消滅火險後,要及時分析,查詢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給予批評、記過、解聘等處分,並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各班主任要經常在班內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醒學生進出校園和經過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別是對走讀生經過馬路要經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2、學生在校外馬路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撥打電話110報警,對發生傷害的學生進行緊急處置,對肇事車輛進行記錄,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校醫和120醫院,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最近醫院救治,還要報告給學校領導、班主任和家長。同時要保護好現場,電話報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現場勘察。

3、學校門衛要對學生進出校門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從教育的學生及時報告給相關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進行處理。

(六)、校園治安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1、學校定期召開學生、職工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

2、經常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發現棍棒、管制刀具的給予沒收,並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3、發生鬥毆事件後,班主任、教師、護校隊和政教人員要立即制止,並報告學校值班領導,學校值班領導要迅速到達現場並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學校值班領導要立即撥打110報案。

4、及時送被打傷的學生到校醫室治療。校醫室不能治療的,及時送市人民醫院或中醫院或撥打120。

5、發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嚴重傷亡的,立即報市教育局和公安機關。

五、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

2、人力資源保障

3、物資財力保障

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一、指導思想

以教育局精神為指標,以安全法律法規為準繩,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切實做好學校師生安全教育,綜合整治校園安全隱患,防患於未然,以保障學校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學生健康成長。

二、活動目的:

今年3月29日是全國中國小生的“安全教育日”,為了更好地開展此次活動,我校將圍繞主題及有關安全的熱點問題,根據本校實際情況,集中開展一個周的安全教育活動,通過一系列內容豐富、形式活潑的活動,使學生在參與活動的過程中,樹立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並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強化學校各項安全工作。

三、活動時間:

20xx年3月29日——4月4日

四、活動主題:“加強疏散演練,確保學生平安”。

五、活動安排:

(一)組織動員

3月29日(週一)升國旗儀式,由大隊輔導員對全體師生進行以安全教育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

(二)全體動員

全體教師利用週三業務學習時間,學習有關校園安全知識條例並簽署安全責任狀。

(三)圍繞主題開展活動

1、3月29日開始,在學校張貼標語。向全體師生、家長髮放一份“珍愛生命、幸福成長”倡議書,號召廣大師生提高安全防範意識,爭做學校安全人。

2、利用晨會時間,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重點加強學生校園活動安全教育以及交通事故等教育。

3、組織學生觀看《安全出行》碟片,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4、本週各班出一期以宣傳“安全知識”為主要內容的牆報。

5、各班召開一次以“安全教育”為主題的主題班會。通過主題班會深化安全教育的防範意識與事故發生的急救措施的落實,提高學生自救自護能力。

6、學校利用紅領巾廣播站進行安全知識宣傳。

7、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知識比賽”答卷活動。

8、3—5年級每生辦一期以宣傳“安全知識”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手抄報。

9、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對學校教室、實驗室、微機室、閱覽室等重要設施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

10、組織學生進行一次防火逃生演練。

六、活動要求:

1、根據要求,全體教師密切配合,努力將活動落到實處。

2、充分發揮學校廣播、牆報等教育陣地,開展安全教育主題宣傳活動。

3、通過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和防範訓練活動,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4、各班將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的情況做好總結。

5、學校結合安全教育周活動,加強自查自糾,對本校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預防校園安全事故,做到有檢查、有記錄、有落實整改的措施。

教育是安全的前提,安全是教育的目的。我們要始終堅持把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貫穿於學校教育的全過程,落實人人蔘與的要求,警鐘長鳴,抓不懈,確保學生在安全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一、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萬戶,人命關天的大事,也是懸在學校全體教職工日常生活頭上的一把利劍。為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開展,必須認清形勢,“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為前提,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突發事件防範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

組 長:韓仕堯

副組長:徐鬆

成 員:燕紹鬆 文墨 李本春 各班班主任

三、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措施)

①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②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③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使用電火爐、電熱毯、電熱水器等。 ④嚴禁在校園記憶體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⑤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⑥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2、應急預案

⑴處理程式:

①出現火災: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學生從就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①、②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⑵組織實施:

①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義務消防隊員為主,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②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④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⑶撲救方法: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⑷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四、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②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燙鬥、電吹風、電爐等。

③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五、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定期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以及過期食品。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⑴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與家長聯絡。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④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⑵報告程式:

①報告班主任。

②報告校領導。

③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⑶處置措施:

①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校主要領導彙報。

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③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鄉、縣防疫部門報告。 ⑷注意事項:

①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②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④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

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交通、校舍倒塌、火災、地震、食品中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曾

成 員:

三、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事故處理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接待安撫組

組長:

組員:政教處成員、音樂組

職責:妥善接待相關來訪人員,並客觀真實地介紹情況;根據事態、事故的發生、發展情況及時向系統指揮、系統領導小組和相關部門通報情況;根據事態、事故情況變化對當事人及當事人的親屬進行安撫慰問;收集整理各類資訊資料,分析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確保應急救援及善後處理過程中相關單位及人員的資訊渠道暢通,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隨時掌握系統的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收集文字影象等相關資料,經領導小組審定後,向外通報事件的有關資訊。

現場救援組:

組長:

組員:教務處、範福興、美術

職責:深入現場,做好有關救援、搶救、解釋、宣傳、調解、勸導等工作,及時調查收集事件起因、現狀、發展趨勢等資訊,並向組長彙報;採取必要的措施,把損失降到最低,控制事態蔓延。

安全保衛組

組員:

組員:安保科、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維護管理警戒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需要採集證據,進行文字和圖象收集;疏散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按上級批示,根據現場情況,配合公安及其它相關部門,採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後勤保障組

組長:

組員:後勤、辦公室、電教中心

職責:為輕傷人員安排適當的場所休息,負責事故期間所需人員、裝置、工具、物質的供應,並協助有關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醫療、善後處理組:

組長:

組員:衛生室、教研室、科任組

職責:負責師生救護、救治工作。確認事件已經得到有效控制或結束,普查事件造成的不良後果及損失,根據現場調查瞭解的真實情況,按相關法規、政策起草事件報告,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指導涉事學校、單位做好本單位的各種善後處理工作。做好或協調專業部門開展受害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按相關法律規定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分析,提請局黨委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有學校停課的,根據實際情況向指揮部建議復課時間。

通訊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和領導彙報情況。並撥打110、120等。

四、具體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有2位帶班領導、2位治安員和2位值日教師值班,教學樓每個樓層在課間有值周教師、值周學生,帶班領導、位治安員、值日老師早上7:00到校,中午不許離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後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擠壓等意外事故,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值日老師負責把學生送到校醫室進行緊急處理,安排馬上送醫院,同時通知學校領導及其家長,並及時報警。若課間在各樓層或其他活動場地發生意外事故,應由發現老師立即控制現場,送校醫室組織搶救,並想法立即報告校長室或辦公室,若遇緊急情況可直接報警請求救護。

2、放學時教師負責組織學生排隊放學,把學生送出校門外。

3、課間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由當天值周教師負責管理看護,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或在場教師應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並立即通知馬校長和班主任。同時立即通知校醫組織搶救。各樓層其餘班主任負責疏散其餘學生。

4、各班的班幹部增加一名安全委員,協助老師進行安全檢查監督,制止不安全行為。

5、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遇情況不明、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安保科。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政教處或校長室。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6、學生受傷後,在場教師必須立即送學生到校醫室進行緊急處理,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校長室、辦公室。

7、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突發疾病,必須及時報告校長室或辦公室,並按《學校食物中毒搶救方案》迅速處理。

8、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體育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班主任須帶班負責管理。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校長室、政教處和教務處協同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校長室指派專人處理,並在2小時內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9、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安全小組組織人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天例行檢查。若因電路原因引起火災,後勤主任立即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樓內滅火器進行撲救(禁止組織學生撲救),班主任教師迅速組織學生按《火災應急預案》進行疏散。

10、實行門衛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實施《安全保衛制度》。學生學習期間離校必須由任課老師或班主任老師出具出門證,外來人員進校先門衛聯絡有關人員核實後,再登記方可進校。

11、實行學校安全工作備忘錄制度、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2、如學生需要疏散各樓層的防火門由臨近班級上課的教師負責開啟。

13、如停電時不能拉響警報,前樓由王振宇或劉廣平和後樓由範福興或馮志負責吹號(以號聲代替警報聲)。

14、各組負責人如有事不在崗,由其組員承擔他的任務。

五、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節假日前安全教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每學期第二週為安全教育周。

4、政教處、少先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時時做。

6、學校要張貼安全教育警示標誌,形成安全教育氛圍,提高師生安全意識。

7、每遇節假日,發放告家長書,提出假日安全要求。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做到認識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築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或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體性 事件(鬧事、遊行、非組織的政治活動等)、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洪水、颱風、破壞性地震)等。

根據有關要求,不提倡學生參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災活動。各學校要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時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演習,充分做好各種應急準備。在處置安全事故過程中,各班級老師要指導中國小生做好自救自護工作。學校每一位教職員工要將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並積極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將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時間內取得聯絡和支援,確保將人員作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為了保障全鎮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鎮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安全突發事件處理組織機構。

1、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指揮機構。

總指揮:

成員:

2、安全突發事件處理隊伍。

(1)搶救處理組:

組長:

成員:

(2)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在校園教學園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範扣分。值日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它現象,保證學生有秩序、守紀律地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值日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7、定期不定期對各校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

8、學校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工作會議必須對上月的安全工作進行小結,並就下一步安全工作進行部署。全體教師會議根據實際佈置安全工作。

9、建立安全工作臺帳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學校安全責任分工,各司其責,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一)、重大突發事件

1、報警程式:

(1) 當事人所在學校負責人

(2)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公安機關,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110(電話110)。

3、處置措施:

(1) 接報後,校長、值日教師和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 組織人員按照程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

(3) 組織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到場領導彙報。

(4) 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當地衛生所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 如是毆鬥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餘人員驅散。

(6) 如是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 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

4、注意事項。

(1) 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 處理群體性 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國小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一、指導思想

在市、區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本著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原則和對社會、對學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到嚴密防範,不漏險情,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安全工作小組

組長:畢大為

副組長:馬新穎

安全員:宋雙,謝雙超,張曉磊

課間安全管理組:組長:值班行政成員值班老師

宣傳員:李強

(二)學校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學校安全工作。

2、根據上級要求,協調學校安全工作與正常教育教學的關係,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3、加強宣傳,增強工作的責任心和自覺性,制定學校安全防範應急措施。

4、及時研究和協調解決學校安全工作困難和問題。

5、負責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和對各類安全工作進行督查。

6、負責妥善解決各類突發事件。

(三)各組具體工作

根據政教處工作職責範圍,重點確保以下8類安全

1、交通安全,即學生在就學往返路途、在學校組織集體活動中的交通安全。

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主動與公安、交通等部門加強聯絡。加強對師生乘坐車輛的管理和安全檢查;組織師生外出參加活動需租用車輛時,學校必須與出租單位或個人簽訂“安全行車協議書”,不得租用車況不良或無牌無證車輛,不得租乘無證人員駕駛的車輛。

2、要加強對學生進行預防雷電、地震等自然災害知識教育,各班主任要認真組織學習《中學生自護自救安全常識》。

3、要加強師生傳染病的預防工作,不得組織學生到有傳染病源的場所開展活動,發現傳染病必須進行隔離,及時救治,嚴禁學生到校外就餐或購買任何零食。

4、勞動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勞動和容易造成學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他危險性勞動。

5、活動安全。學校組織參加的各種活動,要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組織學生集體性外出活動,必須報經市教委批准。各種外出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周密組織,精心安排,指派人員勘察活動場所後才能組織學生前往。學生乘坐車輛不得超載、超速,要確保乘車安全。

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慶典、婚喪禮儀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各種社會活動,也不得組織參加超越學生年齡、生理和自我保護能力範圍以外的各種活動。

6、消防安全。要教育師生注意安全用電、用火、用油、用氣,特別防止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識和自救知識。嚴禁師生私自用電、用火、用油、用氣。要根據消防法規的要求,加強校內消防安全管理,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各類火險隱患,要及時妥善處理,嚴防人為因素和管理不當引發火災。

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撲救等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學校發生火災要及時組織學生疏散。

7、管理安全。教師要遵守職業道德,為人師表,尊重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防止因管理失當造成學生誤傷及其他意外傷害;注意觀察學生的情緒變化,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8、治安安全,即學校內部治安和校園周邊治安方面的安全。切實加強校內治安管理,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和校規校紀教育,嚴防教職工傷害學生和學生之間打架鬥毆等現象的發生。建立健全保衛機構和隊伍,強化綜合治理。

加強對校園周邊治安的綜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範體系。對到學校打架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擾亂教育教學秩序或破壞校舍、場地及其他設施的不法分子要及時向界頭鄉派出所報告,並請求依法處理。

根據教學組工作職責範圍,重點確保以下2類安全;

1、任課教師課堂教學安全。任課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應做到: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或其它有關規定。

2)每節課前檢查教學活動場地器材、裝置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並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3)每節課清查缺課學生,課後及時瞭解缺課原因。對缺課原因不明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老師要及時告知家長,對缺課學生班主任要妥善處理,情況嚴重的及時報告學校。

4)根據教學內容實際,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瞭解特異病質的學生,並給予必要照顧。

5)教學內容要符合大綱或教學計劃的要求,教學組織要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得私自調課、停止學生上課,不得私自組織學生課外集體活動,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要及時教育制止。嚴禁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6)學生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時,要及時採取相應的救護措施。並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

7)、要遵守職業道德,為人師表,尊重學生,科學施教,防止因管理失當造成學生誤傷及其他意外安全事故。

要加強教學實驗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險物品的保管。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範措施,設定防火、防毒、防觸電、防人體腐蝕等必要設施。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的規定,單獨存放,嚴格管理。

根據後勤組的職責範圍,重點確保以下3類安全:

1)飲用水安全。

2)建築安全,即校舍安全。

學校的教學、生活、活動等建築與設施,要佈局合理,堅固耐用,符合安全要求和質量標準。新建校舍必須嚴格依據《建築法》及學校建築設計規範要求,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和監理,確保工程質量。學校施工場地要設定安全標誌和防護措施。定期對現有校舍進行安全檢查和維修,發現隱患要邊排除、邊上報,不得使用危房及其它危險設施

3)定期檢查學校的消防、用電設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維修。

班根據的職責範圍,重點確保以下8類安全:

1)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2)加強對學生進行預防雷電、地震等自然災害知識教育。

3)重視學生體育活動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範工作,向學生介紹體安全知識。

4)教育學生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觸控電器,不做任何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事。

5)加強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教給解決矛盾或糾紛的方法,防止事態擴大。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加強消防安全教育。

7)禁止學生將管制器具帶入學校,嚴禁打架鬥毆。

8)加強飲食衛生方面的教育,防止學生食物中毒。

三、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1、各部門及教職工,若不履行相應的安全職責;違反有關規定要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將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2、學校追究。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後,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視其情節,給予相關責任人必要的行政、紀律處分,並根據其承擔責任比例大小,追償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凡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受到學校及以上行政、紀律處分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並取消當年評先,晉職資格。

3、教育行政部門追究。學校校長、分管領導及相關管理人員,在學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應職責或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由教育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司法部門追究。發生事故後,有下列行為的,提請行政監察機關按政紀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情節惡劣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1)學校值班電話:

(2)其它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