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中關於金融機構的相關考試內容
導語:下面是關於銀行從業資格考試《銀行管理》的重點講義: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相關內容。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的改革:
按照分類指導、“一行一策”的原則,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首先推進國家開發銀行改革,全面推行商業化運作,主要從事中長期業務。對政策性業務要施行公開透明的招標制。
銀行名稱 | 成立時間 | 經營業務 |
國家開發銀行 | 1994.3 | 國家重點建設專案融資 |
中國進出口銀行 | 1994.4 | 支援進出口貿易融資 |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 1994.11 | 農業政策性貸款的任務 |
(二)大型商業銀行
1.中國工商銀行
時間 | 事件 |
1984.1.1 | 工商信貸、個人儲蓄 |
2005.10.28 | 整體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 |
2006.10.27 | 在上交所、香港聯合交易所同步上市 |
2.中國農業銀行
時間 | 事件 |
1979 | 專門負責農村金融業務 |
1996 | 與農信社分離,向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轉變 |
2009.1.5 | 整體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 |
2010.7.15 7.16 | 在上交所上市、在香港聯交上市 |
3.中國銀行
時間 | 事件 |
1912 | 成立 |
1979 | 外匯外貿專業銀行 |
2004.8.26 | 整體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 |
2006.6.1 | 在香港聯交上市 |
2006.7.5 | 在上交所上市 |
4.中國建設銀行
時間 | 事件 |
1954.10.1 | 成立 |
1979 | 成為獨立的經營長期信用業務的專業銀行 |
2004.9.17 | 整體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 |
2005.10.27 | 在香港聯交上市 |
5.交通銀行
時間 | 事件 |
1987.4.1 | 重新組建,是新中國第一家全國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 |
2005.6.23 | 在香港聯交上市 |
2007.5.15 | 在上交所上市 |
(三)中小商業銀行
1.股份制商業銀行
(1)組成
12家商業銀行:中信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
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恆豐銀行、浙商銀行、渤海銀行
(2)作用
填補了國有商業銀行收縮機構造成的市場空白,滿足了企業和居民的融資和儲蓄業務需求;促進了銀行體系競爭機制的形成和競爭水平的'提高;
經營管理方面不斷創新,推動了整個中國銀行業的改革和發展。
2.城市商業銀行
(1)基礎: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礎上組建起來的
(2)發展歷程:1979年,第一家在河南駐馬店市成立,為小企業、工商戶、居民服務;1986年,在大中城市正式推廣,促進小企業發展和當地經濟繁榮;1994年成立城市合作銀行;1998年更名為城市商業銀行。
(3)發展趨勢:一是引進戰略投資者;二是跨區域經營;三是聯合重組。
(四)農村金融機構
1.組成: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
2.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
20世紀70年代,信用社交給國家銀行管理(人行-農行)
1984,恢復和加強三性:群眾性、民主性、靈活性
1996,農信社與農行脫鉤
2000年7月,江蘇改革試點
2001年,第一家農村股份制商業銀行——張家港市農村商業銀行正式成立
2003年,第一家農村合作銀行——寧波鄞州農村合作銀行成立
3.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
村鎮銀行:由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境內自然人出資
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鄉鎮、行政村村民、農村小企業自願入股的社群性銀行機構
農村資金互助社的資金來源:社員存款、社會捐贈、融入資金
向社員發放貸款,也可購買國債和金融債券。不得向非社員吸收存款、發放貸款,不得以該社資產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
(五)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批設時間:2006年12月31日
掛牌時間:2007年3月20日
組建基礎:郵政儲蓄
市場定位:充分依託和發揮網路優勢,完善城鄉金融服務功能,以零售業務和中間業務為主,為城市社群和廣大農村地區居民提供基礎金融服務,支援新農村建設
(六)外資銀行
第一家外資銀行代表處:1979日本輸出入銀行北京代表處
外資銀行分類: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營業性機構)、外國銀行代表處
外資銀行若以具有獨立法人銀行進行經營,則享受國民待遇。
(七)非銀行金融機構
監管機構:銀監會
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1999年組成:信達、長城、東方、華融
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
主要業務:收購、管理和處置四大行和開發銀行的部分不良資產
經營目標:以最大限額保全資產、減少損失 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改革方向:探索股份制改造和商業化經營
2.信託公司-營利性企業
第一家信託投資公司:1979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 ,“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3.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業務禁止:集團外吸收存款、為非成員單位提供服務
4.金融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施行時間:2007年3月1日
5.汽車金融公司經銀監會批准,接受境內股東單位3個月以上期限的存款。
6.貨幣經紀公司
背景知識: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
業務範圍僅限於向境內外金融機構提供經濟服務,不得從事任何金融產品的自營服務。
不能開展人民幣存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