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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處理汽車追尾事故

追尾是交通事故最常見的一種,也是糾紛最多的一種。那麼,遇到汽車追尾時我們該如何正確的處理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搜尋整理的一些相關處理方法,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如何正確處理汽車追尾事故

  汽車追尾處理方法

1、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2、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若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

4、發生事故後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定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5、事故當事人之間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時,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絡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汽車追尾責任認定

1、交通事故責任由交警劃分,如果你的車正常行駛,並措施得當,而前邊的車突然剎車,又不屬不可抗力,那麼前面的車應負全責或主要責任。具體由交警劃分責任。

2、一般是追尾者全責,兩車的維修費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險公司賠償,被追尾者只有一個交強險的無責賠嘗。這無責的賠償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險公司代賠。座位險只是賠車輛座位上的人員傷亡的。

3、可以通過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三車的駕照、行駛證、交強險的影印件,向保險公司索賠。

4、雙方在交通隊進行登記備案,前車無責任,拿著修車的發票與後車車主一起在交通隊進行結案。而後車車主這些日子不能開車,因為駕駛證在交通隊扣留。等結完案後,才能拿到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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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追尾事故的責任認定辦法

一、後車追尾前車,責任在後車的情形中,往往是由於換道超車而剎車不及發生追尾撞擊。因此,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1)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2)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3)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4)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此種情形中,由於後車的違法超車行為導致追尾事故發生的.,後車應負事故責任。

二、道路上的機動車由於停車不當或未設定相關警示標誌,導致後面同車道的機動車發現前有故障車輛停於路中時,已來不及踩剎車,導致追尾事故發生。因此,機動車遇到故障需要停車修理時,應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安全警示工作。

(1)機動車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

(2)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機動車後50米至100米處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必要時迅速報警。

(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除了按照上述辦法處理,應當特別注意的是,由於高速公路上的車輛車速較快,警告標誌應當設定在故障車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並且迅速報警。

如果因故障在道路上停放的車輛未盡到上述規定的安全警示義務,導致後面同車道車輛避讓不及發生追尾事故的,被追尾的車輛應負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