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四交通警察手勢訊號考試要點
導語:新版交通警察手勢訊號只有8種指揮手勢訊號。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帶來科目四交通警察手勢訊號考試要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交通警察手勢訊號簡析
新版交通警察手勢訊號從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施行至今,據悉,新版手勢進一步規範交通警察手勢訊號,提高交通警察的指揮效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這套手勢是公安部對1996年3月18日釋出的'手勢訊號進行的修改,新版交通警察手勢訊號只有8種指揮手勢訊號。
交通警察手勢訊號分類
停止訊號
其表示不準前方車輛通行,手勢為手舉過頭頂,手掌向前。
直行訊號
其准許右方直行的車輛通行。
左轉彎訊號
准許車輛左轉彎,在不妨礙被放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調頭,手勢為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左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
左轉彎待轉訊號
先到指定的左轉車道上的位置,等待左轉彎訊號再行車。
右轉彎訊號
准許右方車輛右轉彎。
變道訊號
其示意車輛騰空指定的車道,減速慢行,手勢為右手向左擺來擺去。
減速慢行訊號
示意車輛減速慢行,手勢為手掌是橫著向下揮。
示意車輛靠邊停車訊號
其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手勢為左臂向前上方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前下方平伸;右臂向左水平擺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