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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國小《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教學過程

 一、教學過程的本質

2015國小《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教學過程

教學過程是教師根據教學目的、任務和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通過指導學生有目的、有計劃地掌握系統的科學文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發展學生智力和體力,形成科學世界觀及培養道德品質、發展個性的過程。

  (一)教學過程主要是一種認識過程

一般來講,教學過程的主要矛盾是學生與其所學知識之間的矛盾,具體體現在教師提出的教學任務同學生完成這些任務的需要、實際水平之間的矛盾。這一矛盾實際上是學生認識過程的矛盾,因此,教學過程本質上是一種認識過程。

  (二)教學過程是一種特殊的認識過程

教學過程是認識的'一種特殊形式,其目的在於,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把社會歷史經驗變為學生個體的精神財富,不僅使學生獲得關於客觀的映象即知識,也使學生個體獲得發展。具體表現為:

1.認識的間接性

2.認識的交往性

3.認識的教育性

4.有領導的認識

  二、教學過程的基本規律

教學規律,指教學現象中客觀存在的,具有必然性、穩定性、普遍性的聯絡,對教學活動具有制約、指導作用。

  (一)直接經驗與間接經驗相統一的規律

1.含義

直接經驗與間接經驗相結合,反映的是教學中傳授系統的科學文化知識與豐富學生感性認識的關係。

2.二者在教學過程中的關係

(1)學生以學習間接經驗為主

(2)學生學習間接經驗要以直接經驗為基礎

  (二)掌握知識與發展能力相統一的規律

1.含義

在教學過程中要重視知識的傳授,又要重視能力的發展,並將二者辯證統一於教學活動之中。

2.二者在教學過程中的關係

(1)掌握知識是發展能力的基礎

(2)能力發展是掌握知識的必要條件

(3)掌握知識與發展能力相互轉化的內在機制

  (三)教師主導與學生主體相統一的規律

  1.含義

教學過程中既要充分注重教師的教,也要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的積極性,使教師的主導作用與學生的主體作用有機結合,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

  2.二者在教學過程中的關係

(1)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處於組織者的地位,應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

(2)學生在教學過程中處於學習主體的地位,應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能動性

(3)建立合作、友愛、民主平等的師生交往關係

(四)傳授知識與思想教育相統一的規律

  1.含義

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在傳授知識的同時,一定要注重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並使二者有機結合起來,使學生在知識能力和思想品德等方面獲得發展與進步。

  2.二者在教學過程中的關係

(1)知識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礎

(2)學生思想品德的提高又為他們積極地學習知識奠定了基礎

(3)傳授知識和思想品德教育有機結合

  三、教學過程的基本階段

我國教育界將教學過程劃分為以下五個階段:

  (一)激發學習動機

學習興趣和求知慾是直接推動學生學習的動力。具有濃厚的學習興趣和較好的學習願望是進行學習的基本條件和心理起點。

  (二)領會知識

這是教學過程的中心環節。領會知識包括使學生感知和理解教材。

  (三)鞏固知識

鞏固所學的知識是教學過程的一個必要環節。

  (四)運用知識

掌握知識是為了運用知識。此外,運用知識還包括“知識遷移”的能力和創造能力等。

  (五)檢查知識

檢查知識是指教師通過作業、提問、測驗等方式對學生的學習效果進行考查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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