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註冊會計師《經濟法》基礎習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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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選題
下列關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上的竣工與驗收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B、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建設工程轉移佔有之日為竣工日期
C、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即擅自使用的,以發包人開始使用之日為竣工日期
D、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建設工程竣工與驗收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因此選項B的說法錯誤;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因此選項C的說法錯誤。
2、多選題
張某將鋼琴出租給李某使用,租賃期間,李某以自己的名義將該鋼琴賣給不知情的高某,雙方簽訂了書面合同,但尚未交付。租期屆滿後,張某將鋼琴取回,待高某要求李某交付鋼琴時,李某方告知,鋼琴為張某所有,無法交付。根據物權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李某構成無權處分,高某有權以李某在締約時對鋼琴沒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
B、李某構成無權代理,高某有權以不能取得鋼琴所有權為由,主張撤銷該合同
C、高某因不能取得鋼琴的所有權,可以要求李某承擔違約責任
D、高某因不能取得鋼琴的所有權,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1)選項AB:李某以自己的名義處分張某的鋼琴,構成無權處分,若以張某的名義處分,構成無權代理;(2)選項ACD: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即無權處分的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3、多選題
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代位權與撤銷權的表述,正確的有( )。
A、行使代位權要求債務人的債權和債權人的債權均到期,而行使撤銷權並不要求債權到期
B、代位權與撤銷權,均以債權人自己的名義行使,且均需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實現,但代位權訴訟的被告為第三人,撤銷權訴訟的被告為債務人
C、債權人的債權就代位權行使的結果有優先受償權,但撤銷權中不存在優先受償權
D、債權人勝訴的,代位權中由次債務人承擔訴訟費,從實現的債權中優先支付,其他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適當分擔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代位權和撤銷權。以上表述均正確。
4、多選題
甲、乙公司簽訂一份鋼材買賣合同,約定甲公司先交付鋼材,乙公司驗收完畢後再付款。有確切證據證明,甲公司可中止履的有( )。
A、乙公司年度報表中表明出現嚴重虧損,無法依約履行
B、乙公司被工商部門定為合同信用極差單位
C、乙公司已被其債權人提起破產宣告申請
D、原與甲公司合作良好的乙公司董事長已辭職,甲公司對新董事長不熟悉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不安抗辯權問題。依《合同法》第68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選項AC(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信譽;選項B(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5、多選題
關於贈與合同的性質,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贈與合同是實踐合同
B、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
C、贈與合同是單方法律行為
D、贈與合同是雙方法律行為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贈與合同在當事人意思表示達成一致時成立;選項A錯誤、選項B正確。《合同法》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即贈與合同是兩個意思表示的結合,是雙方法律行為,選項C錯誤。
6、多選題
甲某在W傢俱城購買傢俱,其選定的一組傢俱價值1萬元。W傢俱城與甲某訂立了傢俱買賣合同,在下列的條款中,不正確的有( )。
A、甲某先交納500元的預付款,若甲某違約該款項不予退還
B、甲某先交納1000元的定金,合同履行後抵作價款
C、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D、如果甲某違約,可同時適用約定的定金和違約金條款,但並用的結果不超過合同的總價款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預付款沒有擔保的'效力,選項A不正確。定金罰則與違約金條款不能並用,選項D不正確。
7、多選題
小王和張某是朋友,共有一臺挖掘機,但沒有約定共有方式、共有份額,也不能確定各自的出資額,該挖掘機出租給李某使用,小王未告知張某,便將挖掘機賣給不知情的方某,且方某支付了合理對價,買賣完成後挖掘機仍然由李某繼續使用。則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小王和張某對挖掘機的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
B、小王出賣挖掘機應當取得張某的同意
C、張某對小王出賣挖掘機的行為可以追認
D、方某依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挖掘機的所有權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小王和張某未約定共有方式,由於兩人不具有家庭關係,視為按份共有,不能確定出資額,則視為等額享有;選項A錯誤。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選項B正確。小王在沒有徵得張某的同意的情況下將挖掘機進行出賣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張某對小王的行為可以予以追認;選項C正確。挖掘機沒有交付,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條件,因此方某不能依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挖掘機的所有權。